牡丹江人大网(牡丹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介
牡丹江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于1980年。1980年11月召开牡丹江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市人大常委员会。1983年 4月,根据全国对省、市统一届期的要求,换届进入第九届。此后,1987年12月、1992年12月、1997年11月、2002年11月、2007年1月和20121月六次换届。 n3!7Sr6.8uc4+7F
1986年-2012年的26年间,牡丹江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思想指导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民主法制建设为重点,发挥职能作用,工作有了较快的发展。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陆续建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基本工作制度,包括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常委会议事规则、人事任免规则,使代表大会和常委会的权力运行有了基本遵循,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权利有了保障。进入20世纪90年代,改革开放向纵深推进,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日益增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要求逐渐变为实际行动。在立法落后与形势发展和社会进步并存的情况下,牡丹江市人大常委会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学习外地的做法,总结本地经验,用来改进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委会的工作,在局部地区和单项工作上试行、探索取得经验后,再在宪法精神和法律框架内创定制度,规定工作标准和工作程序。这一时期形成了一批关于提高代表素质,发挥代表作用,提高代表大会和常委会会议质量,强化人事任免工作,改进三查(察)活动,加大监督力度的制度。在积极进行工作探索和制度建设的同时,还加强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工作的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人大工作也更实际、更扎实,初步改变了社会上对人大工作不正确的看法,人大的地位有了明显提高。进入21世纪,人大工作按照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要求,有了全面发展。为了解决人大常委会行使决定重大事项的权力不到位的问题,制定了关于决定重大事项的若干规定,同时进行了制度的“立、改、废”工作,形成了人大代表、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机关五个层级的工作制度。至此,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权力正确行使,确保人民当家作主政治地位的制度框架有了雏形。在这一制度框架内开展工作,人民群众的呼声得到了及时准确的反映,代表的意见与建议更加被重视。由于媒体宣传的深入和旁听制度的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常委会会议有了更高的透明度。 d7+7sW64be,!4y
经过二十多年的积极探索和建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越来越多地显示出来,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决定全市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事项,推进实现“小康”目标;监督“一府两院”正确行使权力;选择人民公仆并监督其认真履行职责等方面,实施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在实现小康目标、建设和谐社会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Z1=5fX5~3Sd2~,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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