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文化馆简介
鹿寨县文化馆是鹿寨县政府设立的公益性的群众文化事业机构,始建于1959年,前身为1951年设立的“鹿寨县人民文化馆”,历史悠久,文化底蕴厚重。县文化馆自2012年7月与文工团整合后,鹿寨县文化馆职工总人数为27人,其中在编24人,编外聘用3人。专业技术人员23人,占职工总数比例的85%。副高级职称2人,占职工总数比例的7%。中级职称15人,占职工总数比例的55%。初级职称6人,占职工总数比例的22%。 w4~5ya42Le3!1N
2018年4月,鹿寨县文化馆由鹿寨县委小礼堂迁至鹿寨县文化艺术中心,文化馆建筑面积为3435.7㎡,办公区内设有馆办公室、党支委办公室、党员活动室、演出部、培训部、志愿者服务部、非遗研保室、荣誉室、档案资料室、服装保管室、灯光音响保管室等,功能区设有非遗展厅、美术、书法摄影创作室、舞蹈排练室、声乐排练室、戏剧排练室、多功能室及道具管理室等。 m5?1MN,.8DQ4+8x
鹿寨县文化馆的职能和业务主要有:举办各类展览、讲座、培训等,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开展社会教育,提高群众文化素质,促进当地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开展流动文化服务;指导群众业余文艺团队建设,辅导和培训群众文艺骨干;面向社会开展艺术培训和艺术教育;辅导培训文化志愿者、社会文艺团队及社会文艺骨干;组织和开展群众性文艺作品的创作,开展群众文化的调查和研究。同时,负责搜集、整理、研究、开发民族民间优秀文化,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展示、宣传活动,挖掘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指导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等。目前文化馆免费开放馆内服务项目共有业务门类14大类30个项目。 S6.3pv4!3EC7-7V
近年来,鹿寨县文化馆县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牢牢把握文化建设的新常态,以“构建和谐鹿寨、弘扬先进文化”为主题,实施我县“文化兴县”战略,开拓创新,大力发展公益性群众文化,切实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利用;积极开展节庆各种文体活动,打造“激情广场”周周演、月月演、“鹿之声”群众文艺汇演、传统“三月三”系列文化活动等文化活动品牌;常年组织开展各类艺术培训班,实施县乡公共文化服务阵地总分馆制、开展流动文化服务“五进”活动,为全县9个乡镇的公共文化服务中心以及110个行政村、8个社区共200多支业余文艺队提供文艺辅导、培训服务,指导策划、组织文艺活动,不断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提高全县人民的素质,为全县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i7~1vL4~5bI1.1f
2008年获文化部颁发“国家三级文化馆”,2015年获文化部颁发“国家一级文化馆”,2021年年获文化部颁发“国家一级文化馆”。 n1:2Vw8;9Vk1+6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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