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民政局简介
主要职责 j3=1nB3?5eO3+7l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我市民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b,?1Da5?8ls4+5z
(二)承担对市级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各县(市、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并监督管理所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F56DB4?8qc3+6n
(三)拟订相关社会救助政策措施、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的指导监督工作。 a8.,tv3;50v2!7d
(四)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G3+8kx,-4Us1!8A
(五)负责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及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F6-1Hf7:6zS3!,P
(六)拟订全市行政区划管理、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和依法审核市内各级行政区域需报国务院、省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等事项。组织指导全市各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地名管理相关工作。 V,;6fd8?6cF1?3p
(七)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民政领域残疾人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指导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措施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慈善行业组织弘扬慈善文化,开展慈善宣传,指导社会捐助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福利彩票销售和资金管理工作,管理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 R3?7Gv25d07?2g
(八)负责指导全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指导涉外和涉港、澳、台、侨的婚姻登记工作。 Q7-8XN5~6ox24J
(九)负责全市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D3.5wZ8=8cW2+,c
(十)负责指导全市革命老区建设工作,协调扶持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协调办理涉及老区的事务,负责革命“五老”人员及遗偶优待管理工作,联系和指导市老区建设促进会工作。 d,:8rf5;,Gm4-1m
(十一)拟订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各领域开展社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u,?2kK74eF3-4L
(十二)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全市儿童收养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涉港、澳、台、侨儿童收养登记工作。 W5~9EL,4Tc7.6S
(十三)按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相关职责。 C5+,nS9?2XJ3,C
(十四)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D9-,yJ7;7ig,.6u
(十五)职能转变。市民政局应当牢固树立民政爱民、民政为民理念,创新工作方式,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努力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众提供基本社会服务。积极培育社会组织。加强慈善组织监管,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全面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健全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制度,努力发挥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在社会治理服务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扩大社会参与、激发社会活力、润滑社会关系,推进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会公共服务平台。 f4!5ur34sk9!5o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与市卫健委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健委负责拟订应对全市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措施、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G,-9VK8.20p,:4H
机构设置
龙岩市民政局内设机构职责 b1;6qB4=5Yu8~3g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承担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安全保密、来信来访和行政事务等工作。承担民政信息管理和新闻宣传工作。统筹民政信息化建设。组织起草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开展民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监督民政行政执法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教育培训、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按规定承担安全生产相关职责。 O4+8hO7~3kK3:3m
(二)规划财务科。组织拟订并组织实施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编制本部门资金预决算。指导、监督中央、省级和市级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按规定管理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负责局机关财务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民政统计。规划、推动民政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w6.7KC7!4Zc5.8v
(三)行政审批科(社会组织管理科)。承担市级登记管理权限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各县(市、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并监督管理所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拟订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各领域开展社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承担局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等工作。负责局权责清单管理。 v9!2dS2=5k01:6Y
(四)社会救助科。拟订并组织实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政策措施和标准,指导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承办相关救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牵头协调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参与拟订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政策措施。负责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及指导监督全市救助服务机构管理。 u3;7hv4~6iQ6-6B
(五)城乡基层建设和区划地名科。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拟订行政区划管理、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和依法审核全市各级行政区域需报国务院、省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事项。承担并指导全市各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全市地名管理相关工作。 h6;6UK4-7hM4;3y
(六)福利慈善和社会事务科。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措施,负责民政领域残疾人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协调落实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保障工作。指导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救助保护、儿童收养登记工作,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救助保护制度。办理涉港、澳、台、侨的儿童收养登记工作。指导协调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拟定殡葬管理政策措施,推进殡葬改革。负责殡葬执法监督。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措施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慈善行业组织,弘扬慈善文化,开展慈善宣传,指导社会捐助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福利彩票销售和管理工作。 y5;7wl6-2Eg7=,L
(七)养老服务科。负责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措施、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D1~3HA8.8CG2.3b
(八)老区事务科。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老区工作的政策法规和市有关决策部署,拟订促进老区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和专项规划。组织协调老区扶持建设工作。按规定承担老区扶持建设专项资金的监管,承担革命“五老”人员及遗偶的优待管理工作。协调革命遗址维护工作。负责老区发展情况的数据统计。承担市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办公室日常工作。联系市老区建设促进会。 r5:8yr4?6P03!2i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在岩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T7!4qj4.5Da7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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