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美术家协会简介
辽宁省美术家协会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由辽宁省美术家组成的具有独立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专业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美术界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社会主义美术事业、建设辽宁文化强省的重要力量,是辽宁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中国美术家协会的团体会员。通过开展组织学习、深入生活、美术创作、美术评奖、成果展示、理论研究、学术讨论、书刊出版、调查研究、惠民服务、人才培训、对外交流和权益保护等各项工作,对会员进行业务指导。 R,:,rg2-8Xr8+4R
辽宁美协于1957年2月在沈阳成立,原名为中国美术家协会辽宁分会。现有辽宁美协会员3061名,中国美协会员848人。协会设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雕塑、设计艺术、综合画种、理论、少儿美术等九个专业艺委会,并在辽宁美协第九次会员代表大会上通过成立辽宁省美术家协会专家委员会。 l8~,uU4;8qk7;8I
60多年来,辽宁省美协团结全省美术工作者,始终坚持文艺创作的“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以“出精品,出人才”为目标,积极举办全省全国美术展览和评奖活动,努力推动美术创作,发现和培养优秀美术人才,组织学术理论研讨,开展对外交流,编辑出版美术刊物和书籍,为辽宁美术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z4!9xs59cn6-7o
1957年2月中国美术家协会辽宁分会成立。 02-9ep5-6fU6-4F
1958年4月24日召开辽宁分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理事12人,常务理事8人。 r2:5Mm9!4Cf7;8C
1960年8月30日召开辽宁分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理事21人,常务理事8人。 s2?8Lt1+9sQ15c
1980年3月26日召开辽宁分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理事55人,常务理事19人。 V1~9jY2=6SZ4=2W
1989年4月4日中国美术家协会辽宁分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理事47人。 Y4.5iC9~7Ee9:4p
1994年11月24日辽宁省美术家协会召开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理事56人。 o,+9Uz9:,WG7;3s
2000年9月15日辽宁省美协召开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理事85人。 Y2-1sy6=5YI4~6m
2005年8月20日辽宁省美协召开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理事122人。 D9~6CL8.8LV4-3K
2010年12月9日辽宁省美协召开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理事161人。 o4:,Pi1?3AH4;5U
2016年3月10日辽宁美协召开第九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理事214人。 p5:1fu2+3Aj,.7y
2022年7月6日辽宁美协召开第十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理事210人。 l3!8bw3:3En7;6f
现有全国美协会员769人 w6.3gc5?3FI3.4r
辽宁省美协会员3280人 T,!7Fa5;4Gq5-9a
协会章程
辽宁省美术家协会章程 G1+,BL,:1cr8?2J
(2022年7月6日第十次美代会审议通过) o1+8iu6=9gW6;,H
第一章 总 则 X2+7Lt3?,wo6:8y
第一条 辽宁省美术家协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由辽宁省美术家、美术工作者组成的具有独立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专业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美术界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美术事业、建设辽宁文化强省的重要力量。 F1+6ew94dp8-1R
第二条 辽宁省美术家协会是辽宁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中国美术家协会的团体会员。 h5+2gL6:7Cs6:,r
第三条 辽宁省美术家协会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重要论述,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发展道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团结美术家、美术工作者和美术爱好者,为加快辽宁文化强省建设,实现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V6;6bJ9:1Yb8-9T
辽宁省美术家协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各项法律、法规,按照本章程开展各项工作。 R4?3qm7!2C04=2X
第四条 辽宁省美术家协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党建领导机关是辽宁省文联党组。加强党的建设,完善党建带群建制度机制,聚焦“做人的工作”核心任务,密切联系、团结引导广大美术工作者听党话、跟党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时俱进,深化改革创新,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Y9;3hk4;5hn3?80
第二章 任 务 p3.3WI7:,JY3-5P
第五条 辽宁省美术家协会积极履行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的基本职能,把美术队伍建设和行业建设作为协会的主要工作任务,切实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发挥组织优势和行业优势,积极参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通过加强会员联络服务管理,组织开展常态化教育培训、深入生活采风、主题创作、美术评奖、成果展示、先进典型推介、理论研讨、书刊出版、文艺志愿服务、对外交流和权益保护等各项工作,加强对美术工作者的思想引领、政治引领、价值引领,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和行风建设,努力发挥行业建设主导作用。 a,?8EY8~90H2,x
第六条 辽宁省美术家协会按照德艺双馨的要求,弘扬“爱国、为民、崇德、尚艺”的中国文艺界核心价值观,践行《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和《中国美术工作者自律公约》,在美术界大力倡导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抵制低俗、庸俗、媚俗,努力提高美术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修养和业务水平,培育良好的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建设有信仰、有情怀、有担当的美术工作者队伍。 D,:50a2?1km1!1m
第七条 辽宁省美术家协会加强人才培训,促进素质提升,不断培育新生力量。加大对中青年骨干和优秀基层美术工作者,特别是新文艺组织和新文艺群体的培训力度,举办各类人才培训、研讨观摩等,不断提高美术创作水平,发展和壮大会员队伍。 g,=9C07!7F03~5o
第八条 辽宁省美术家协会引导美术工作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尊重艺术规律,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继承优良传统,推动美术创新,提升辽宁美术原创力,努力推出更多无愧于民族和时代,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作品。 R8:6uH1;4Lp6:7I
第九条 辽宁省美术家协会努力加强美术理论建设,开展学术研究和美术评论,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着眼于世界美术发展的前沿,学习、借鉴世界各国优秀文化成果,助力美术学科建设和各级各类美术教育,积极推动理论成果指导美术实践,引导辽宁美术事业健康发展。 o6~9RK3?7Nz,?7S
第十条 辽宁省美术家协会积极组织推荐参加全国美术评奖活动,开展好“辽宁美术金彩奖”评选及其他展赛,对优秀美术成果和成绩突出的团体、个人给予奖励表彰、宣传推介。健全规范评奖程序,提升美术评奖的权威性、公信力、影响力,强化各类展赛评选的导向示范作用。 Q4=,Eg1?9ln9-,D
第十一条 辽宁省美术家协会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专家委员会和艺术委员会,加强统筹管理,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专委会、艺委会优势,推动辽宁美术行业建设。 H5=6xC8.8ku6.4e
第十二条 辽宁省美术家协会坚持密切联系基层一线美术工作者和新文艺组织、新文艺群体,不断提升文艺志愿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积极指导和推动群众性美术活动、青少年美术活动,推广和普及美术艺术。 R5.4Mf1:2HR8+8r
第十三条 辽宁省美术家协会努力办好协会所属网站,及时反映辽宁美术创作、理论研究及有关活动情况,提高协会信息化工作水平。 O,~3rl4=,qc5-5x
第十四条 辽宁省美术家协会尊重、扶持各民族美术传统和特色,培养少数民族美术家,促进各民族美术事业的共同发展,加强各民族之间的美术交流,巩固和扩大全省各民族美术家的大团结。 s8-2pW,-2op2-3t
第十五条 辽宁省美术家协会积极开展对外美术文化交流,扩大与各国、各地区美术组织的联络与合作,加强同中外美术界的友好往来,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推动辽宁美术走向世界。 K3:6nO2-5YS4?2s
第十六条 辽宁省美术家协会加强与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文化艺术单位及社会各界的密切合作,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共同繁荣发展辽宁美术事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及相关政策,支持发展与美术相关的公益事业和文化产业。 S2.4Nd5!2zA9:6b
第十七条 辽宁省美术家协会不断健全维权工作机制,积极反映辽宁美术界的利益诉求和意见建议,为包括新文艺群体在内的美术工作者提供维权服务,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J5:5Nl9;7gZ4:2J
第三章 会 员 y6.,g09?8LR9=6C
第十八条 辽宁省美术家协会实行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制。 R8~2DH4=,0n8!2G
第十九条 团体会员。本省各市级美术家协会为辽宁省美术家协会团体会员。其它相当于市级并以辽宁省美术家协会会员为骨干的有关组织及单位,具备合法资格、赞同辽宁省美术家协会章程、组织健全、开展活动正常、在省内有一定影响,可由其主管单位推荐,向辽宁省美术家协会提出申请,经辽宁省美术家协会主席团会议批准,可成为辽宁省美术家协会团体会员。 e3=9Om9=3Ie9-2e
第二十条 辽宁省美术家协会团体会员的义务和权利。 o89Um4?7KW9?9V
团体会员义务:遵守辽宁省美术家协会章程,执行辽宁省美术家协会决议,维护辽宁省美术家协会权益,完成辽宁省美术家协会交办的任务,开展符合章程和自身需要的工作和活动。 D98LM7-2Wr7.7p
团体会员的权利:推选辽宁省美术家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推荐辽宁省美术家协会理事会理事,参与辽宁省美术家协会开展的各项工作和活动,推荐其成员加入辽宁省美术家协会,对辽宁省美术家协会的工作规划提出意见建议。团体会员有退会自由。 l,~,Ga3?6fj7!8E
辽宁省美术家协会依法依章程对各团体会员进行业务指导。团体会员不能按照辽宁省美术家协会章程开展工作或不再具备团体会员条件的,经辽宁省美术家协会主席团审议通过,可撤销其团体会员资格。 h8~,Ad7!5fC5;8Y
第二十一条 个人会员。凡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美术创作、理论研究、译著评论、编辑出版、艺术设计、专业教育和组织管理等方面取得一定成就,具有较高的思想文化素质,赞成辽宁省美术家协会章程,符合入会条件,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市美术家协会或省属单位的推荐,经辽宁省美术家协会主席团审核批准,履行手续后,可成为辽宁省美术家协会个人会员。 i4=8qM9.80F2+5e
第二十二条 依据本章程另行制订个人会员入会细则,经主席团批准后,由驻会领导机构组织实施。 G4-6sE6-2Vb6+5e
第二十三条 辽宁省美术家协会个人会员的义务和权利。 n48PR2+1kj6:4q
个人会员的义务:遵守辽宁省美术家协会章程,执行辽宁省美术家协会决议,维护辽宁省美术家协会权益,参加辽宁省美术家协会组织的活动,完成辽宁省美术家协会交付的工作,向辽宁省美术家协会反映人民群众对美术工作的意见和要求,按时交纳会费,为辽宁省美术家协会建设作出贡献的义务。 s9!7qh6-,VY6:8X
个人会员的权利: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加辽宁省美术家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有对辽宁省美术家协会工作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有自由退会的权利。 N6.5Ym4;9vt2+9V
第二十四条 会员如严重违反本章程或违法违纪、失德失范,视情节轻重,由驻会领导机构讨论决定,予以提醒教育、通报批评、暂停会籍,取消会员资格、开除会籍。 v4+4Ds3?4al1?8S
第四章 组 织 R1~2yN2!1aH2;9D
第二十五条 辽宁省美术家协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p9?,uw7!1Sh2;,u
辽宁省美术家协会最高权力机构为辽宁省美术家协会会员代表大会。其职责是:讨论并决定辽宁省美术家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制定和修改《辽宁省美术家协会章程》;选举产生理事会;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k4?,Yo9+3jL7!7R
第二十六条 辽宁省美术家协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各团体会员和有关单位推举产生;各团体会员由一名主持日常工作的负责人作为会员代表大会的团体会员代表。 f4:,bj8+2TJ6:9R
第二十七条 辽宁省美术家协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由各团体会员和有关单位按指定名额推选提名,提交辽宁省美术家协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各团体会员一名主持日常工作的负责人作为代表该团体会员的理事候选人。代表团体会员的理事,如不再担任该会员团体负责人,其理事资格应由所在团体及时推举新任负责人接替,并报辽宁省美术家协会备案。 r,=40s55tx4;5a
理事会的职责:执行辽宁省美术家协会会员代表大会决议,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选举辽宁省美术家协会主席和副主席,决定应由理事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B2:1hQ1?7Uk1-,N
第二十八条 辽宁省美术家协会理事会选举产生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组成主席团。辽宁省美术家协会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执行代表大会决议。理事会闭会期间,由主席团执行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理事会不定期举行,由主席团负责召集。主席团会议由主席或主席委托驻会副主席召集,可根据需要召开。主席、副主席、理事任期为5年。 i7;2dR,.3CW1!5X
主席团的职责是:领导实施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对辽宁省美术家协会的重大业务活动做出整体规划和决策;推举和聘请荣誉职务,决定由主席团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y8=4Yi,=4Tp3!,U
第二十九条 辽宁省美术家协会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提前或延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由协会提出申请,报辽宁省文联党组批准后实施。 j,+4gr5?4rM1+3V
第三十条 辽宁省美术家协会主席团成员和理事会理事,有对辽宁省美术家协会建设、发展和社会公益事业参与、奉献的责任与义务。 u5+4EW1.4Md7~2a
第三十一条 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辽宁省美术家协会章程,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违规违纪、失德失范产生恶劣影响的,一年内无故不参加辽宁省美术家协会应参加的活动等不称职的主席团成员,视为自动放弃主席团成员资格,按照规定程序,予以调整、罢免或撤换。 m2-,EW6-7mT3!1H
第三十二条 辽宁省美术家协会设名誉主席、顾问等名誉职务。名誉主席、顾问对辽宁省美术家协会工作起咨询、参谋作用。名誉主席任期不超过两届,顾问不超过一届。荣誉职务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辽宁省美术家协会章程,违规违纪、失德失范产生恶劣影响的,视为自动丧失荣誉职务,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调整、罢免或撤换。 o36We8:6XM9?5r
第三十三条 辽宁省美术家协会由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在省文联党组领导下,主持协会日常工作,执行主席团决议。秘书长空缺时,经辽宁省美术家协会主席团同意,由省文联党组指定负责人负责日常工作。 Z8+2bZ6;4Kj,?8Z
第五章 经 费 j2?1LR6-7Bw6;7D
第三十四条 辽宁省美术家协会经费来源包括:国家拨款、会员会费、社会赞助和其他合法收入。 k,=,KS4:8ex3-5z
第三十五条 辽宁省美术家协会的经费、资产及国家拨给辽宁省美术家协会的不动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会费用于补充辽宁省美术家协会经费不足。 C,!5Ed8+7QI7-6u
第六章 附 则 R,~7kT2+7hX,;1v
第三十六条 辽宁省美术家协会简称辽宁省美协。会址设在省会城市沈阳。 S,:2hv2+2Od7?3h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讨论通过后实施,其修改权属会员代表大会。章程条文的解释权属辽宁省美术家协会。 j,;1Zl1=4YQ2?6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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