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辽河人民法院简介
辽河人民法院座落于辽宁省南部美丽的石油城盘锦,她的前身是辽宁省辽河油田法院,建院于1984年8月1日,隶属辽河油田。根据国务院(2004)22号文件精神,辽河油田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开始改制,2009年5月改制完成,正式命名为辽河人民法院,隶属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年平均受理案件3000余件。 t6,tC1-8wW6;7b
辽河人民法院内设机构7个。其中,审判业务机构5个: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非审判业务机构2个: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下派法庭4个,曙光法庭、欢喜岭法庭、沈北法庭和于楼法庭;定编82人,现有63人,全部为大学学历,其中党员45人。 f5?6rp2?4gy,?8G
辽河人民法院案件管辖范围,一是辽河检察院提起的一审刑事案件;被告人为辽河油田在职职工、离退休职工、内养买断职工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和子女的刑事自诉案件;二是在辽河油田所属的生产区、生活区和管理区发生的民商事案件;被告为油田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民商事案件;油田、地方混合被告选择由本院审理的民商事案件;三是辽宁省行政机关及盘锦市行政机关委托油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辽河公安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而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 B9~4iG7;8VD8?6V
辽河人民法院主要职责,一是依法受理和审判辖区内的第一审刑事、民商事和行政案件;二是依法审判由辽河中级人民法院及上级法院交办的刑事、民商事和行政案件;三是负责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的刑事、民商事和行政案件;四是执行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法律授权由法院执行的案件及受委托执行的案件;五是指导油田辖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参与油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六是调查研究审判工作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意见,针对案件审判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七是负责本院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法官、书记员、司法警察和其他工作人员;八是管理本院的司法行政工作;九是负责其它应由本院承办的事项。 R1-2gM5:8Ye,~1p
多年来,辽河人民法院在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油田公司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坚持依法履职,推进司法改革,深化司法公开,从严管理队伍,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促进和谐油区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多次荣获辽宁省优秀法院称号。 j7-1ok6-3TT2:5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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