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简介
云南省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成立于2003年4月,前身是1951年3月成立的丽江县人民法院。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位于云南省西北部,是全国唯一的纳西族自治县,下辖7镇9乡(含3个民族乡),103个村(居)委会,全县总人口21.87万人,少数民族人口18.79万人,占总人口的85.9%。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属于本院管辖的一审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及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对玉龙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文笔路3号。全院现有人员52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92.3%,法院队伍呈现出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的特点。 K7;9BQ7:5hg8~6z
玉龙县人民法院现设有政治处、纪检组、办公室、研究室、立案庭、民一庭、民二庭、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监督庭、监察室、审管办、法警队、人民陪审员办公室、石鼓中心人民法庭、鸣音中心人民法庭及院机关党总支等共19个机构。 V1+3Ou1;1WL1.5i
近年来,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依法惩处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以社会和谐为价值追求,注重民商事案件调解和行政审判工作,促进社会和谐;以保障权益为根本使命,全力破解执行难;加强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促进依法妥善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加强流动法庭建设,加大巡回办案力度,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深入校园、企业、乡村,广泛宣传法律知识;充分发挥司法建议作用;深入开展立案信访窗口建设,认真接待来访群众,及时处理来信,实现了“赴省进京零上访”;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确保弱势群体的诉权;大力加强“双语”法官培养,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法院队伍,连续12年实现了干警违法违纪“零投诉”,于2012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院。 q6=6Tv9!1YC5+,I
因工作实绩突出,于2012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院”,曾先后获得“全省优秀基层人民法院”、“云南省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云南省园林单位”等称号;石鼓人民法庭先后两次被云南省高院授予“全省十佳优秀基层法庭”称号。 q,=3bm1=6PI8?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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