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河县人民检察院简介
一、主要职责 v7.1Zg78Jq1?7e
陆河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督,执行其决议。 i1?,Hu7~9sE2~8R
主要职责 r51zF6+4BW5=3w
(一)依法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侦查活动实行监督;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 H3=5NS4-2xA9!1W
(二)依法对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B2+5SP5-3fo8+2D
(三)依法对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看守所监管场所等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 N9=,zo9!4Ly2.2S
(四)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和刑事赔偿工作,以及犯罪嫌疑人的投案自首。 u2!3xe7:2QU9;5P
(五)负责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同县有关部门做好干部的考核、考察工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负责检察机关的教育培训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 Y8=2Ez1:,Ol1?6m
(六)负责对全院干警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决定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受理对本院干警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并按照管理权限进行查处,受理检察人员不服处分的申诉;制定廉政建设制度、组织开展廉政纪律教育和执法执纪大检查活动。 j,.9y014sH8!4K
(七)在检察业务工作中宣传法制、提供法律咨询;参与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和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的专项斗争。 S5!8Yo6!60U8=9q
(八)承办上级人民检察院和县委、县人大交办的其他 I6?1oW6-5FK5.1b
事项。 C7;4L01!3gj2~4g
二、部门机构设置 L3+4hV2:6rH5!1d
本院内设机构共5个,分别是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办公室(加挂司法警察大队牌)、政治部。 V5?2Kv4-9oM5.9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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