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师范学院纪念场馆教育与抗震救灾文化研究中心简介
纪念场馆教育与抗震救灾文化研究中心章程 h,7BH7+5bi6~7x
第一章总 则 l3!9gh2?,Cr7~,u
第一条本中心定名为“纪念场馆教育与抗震救灾文化研究中心”。 K39za6;4tN8:1M
第二条本中心是绵阳师范学院和5.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管理中心共建的绵阳市社会科学联合会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是以研究纪念场馆教育与抗震救灾文化为主的学术机构。 A,+9oi8:4Hv,+5R
第二章宗旨和任务 m3+2fG7~7QO77R
第三条 本中心宗旨是: 团结纪念场馆教育与抗震救灾文化研究人员,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充分发挥纪念场馆教育功能、调查和研究以“5.12汶川特大地震”为主的历次抗震救灾中涌现出的伟大抗震救灾精神,挖掘其蕴涵的文化内核,弘扬“自强不息、顽强拼搏,万众一心、同舟共济,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让伟大抗震救灾精神成为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让抗震救灾文化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载体,让纪念场馆实现爱国主义教育的最终目标,为繁荣发展哲学与人文社会科学和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t,;9SS1;1Bd45r
第四条本中心主要任务是: 组织和推动纪念场馆教育与抗震救灾文化研究,进行纪念场馆社会教育功能、抗震救灾文化调查,丰富纪念场馆教育和抗震救灾文化的新时代内涵;建设纪念场馆教育与抗震救灾文化研究资料信息中心,收集、整理相关资料,编撰纪念场馆教育与抗震救灾文化研究书刊,传播和弘扬抗震救灾文化,充分发挥纪念场馆社会教育功能,将抗震救灾文化更好地融入公民道德建设;推进省内外有关纪念场馆社会教育与抗震救灾文化研究的学术交流和合作,举办学术讨论和论著评奖等多种形式的学术活动,提升纪念场馆社会教育与抗震救灾文化研究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关注度和影响力,为繁荣人文社会科学作出贡献。 b4,Pn6-2ty78L
第三章 机构设置与人员组成 f9=6Ok6;9hQ1~1q
第五条本中心是隶属于绵阳市社会科学联合会,由绵阳师范学院和5.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管理中心共建的科研机构。 V,-3gb9+,Ui1;3g
第六条本中心设主任一名,主持中心工作。根据中心需要,召集主持中心工作会议。 r1-4Pl9?,vs23n
第七条为加强对纪念场馆教育与抗震救灾文化研究中心工作的指导,本中心设立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由多名省内外相关领域知名研究学者组成,任期三年。学术委员会设主任一名。 s7:9na9=4VP7~4p
第八条本中心下设秘书处,对日常工作推进协调。主要负责中心的设施管理、日常文秘工作、日常会议组织准备及图书资料的采购、保管、整理、编目、借阅工作。 J4:1jS2~8SQ,+8S
第四章 经费管理 Y,9cv5?8OF5.5l
第九条经费主要来自市级相关部门、学院拨款,以及纵向、横向科研经费。经费的使用,遵循公开的原则、节约的精神,按照科研机构财务制度严格管理。经费的管理由本中心主任负责。 X,-3MB1?7wC8:7k
第五章人员管理 V4~1IU8+4jJ9!60
第十条本中心实行明确的目标责任制管理。本中心专、兼职研究人员需与中心签订聘任合同书。凡承担项目者需与中心签订项目研究合同书,并在合同期间内,定期向中心报告研究工作状况。中心专职工作人员应做好中心各项日常工作,保障中心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 o9=2Mh9~,jz7!,k
第六章项目管理 I82cB3=9iT9?3Z
第十一条本中心负责规划和执行绵阳市社会科学联合会科研专项规划有关“纪念场馆教育与抗震救灾文化研究”的任务,把承担重大科研项目、产出重大科研成果作为重要任务。每年组织好科研项目申报、评审、结题和中期检查工作。中心所立项目统称“绵阳市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纪念场馆教育与抗震救灾文化研究中心项目”。 08+3ZJ4;2rI4.3u
第十二条评审通过的项目报经绵阳市社会科学联合会审核,批准后通过网站或文件方式发布公告。 H5=4TD4:9nR,,R
第七章 附则 E1?6oM9!6lA5+7m
第十三条中心发布的课题科研成果及所产生的效益,归绵阳师范学院和5.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管理中心共同所有。 T39XV93eG5;4c
第十四条本章程修改权和解释权在纪念场馆教育与抗震救灾文化研究中心。 H9.9mn2+1Wx3!9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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