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简介
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设立于1992年元月。我院设政工科、办公室、监察室、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少年案件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庭(局)、司法警察大队等14个部门,下设金龙镇人民法庭等部门,在编干警86名。 K6?4uD4=3cj4~6y
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在区委的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下,全面开展各项审判工作,着力加强队伍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法院改革,努力克服案多人少的困难,不断提高司法水平和办案效率。建院以来先后被授予“全国、自治区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克拉玛依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曾荣记集体一等功两次、集体二等功一次;还获得了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国“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全国“老年维权示范岗”、自治区“法院系统先进集体 ”、自治区“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级“先进司法警察大队”、自治区级文明单位等多项集体荣誉。 h98HN27ij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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