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人民法院简介
芦溪县人民法院位于芦溪县芦溪镇古城路,下设14个职能部门,现有在职干部职工53人,其中党员40人。近年来,芦溪县人民法院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与时俱进,各项工作协调发展,取得明显的成效。2003年至2008年,共审、执各类案件7200余件,在芦溪县委、县政府构建“和谐芦溪、平安芦溪”发展战略中,作出了重大的贡献。近5年来,受到县(市)以上各种表彰奖励76次(项),137人(次)立功受奖,其中获省级集体二等功、先进集体6次(项),市县级先进集体72次(项),连续5年获萍乡市文明单位,2006 年、2007 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优秀基层法院,2007年被评为江西省第十一届文明单位。 W1.1mC3+5qZ6;7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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