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餐饮饭店行业协会简介
嘉兴市餐饮行业协会,于2003年11月,经嘉兴市民政局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行业组织。其前身是嘉兴市烹饪协会(1999年)和嘉兴市餐饮业商会(2002年)。2007换届至今。协会现有会员单位151家,2013年新增会员单位11家。 k5=,nI4:,wX5~7U
近二年市餐饮行业协会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三产服务业发展的战略目标,紧紧围绕主题主线,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目标,坚持“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协会宗旨,在行业主管和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下,按照市餐协理事会会员大会确定的工作目标,大力推进餐饮业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稳中求进、转中求好,取得了新进展新提高。近年来在加强协会与政府各有关部门沟通和联系,争取支持的基础上,先后组织开展了爱心年夜饭、三次会员大会、端午子胥庙会美食会、文明餐桌大行动、市餐饮服务员技能大赛,浙江省第二届厨师节、名店名菜和浙江乡土菜谱的征集工作、食品安全和技能培训、赴上海国际酒店设备及用品交易会参观考察等一系列大型活动,特别是端午美食节、文明餐桌行动、二届厨师节地方特色文化宴、技能竞赛和职工职业技能培训等重点活动都得到市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表彰和充分的肯定,为餐饮行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影响。同时,以党建带群建,取得了党建工作新突破,协会建立了党支部、团支部,联合工会进行了换届、续签了嘉兴市餐饮行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协议等,这些工作受到市工商联、民政局、市总工会的充分肯定。为促进餐饮业发展的内生活力和动力,保持餐饮服务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三城一市”、“两富”现代化嘉兴建设作出了贡献。 A,-2We7-2dN1:7X
协会多年来,先后获得嘉兴市节庆活动组委会授予的2012、2013年度“中国•嘉兴端午民俗文化节优秀组织奖。在全市商会协会2012年度综合考评中获二等奖,获省餐协颁发的“中国浙江(国际)餐饮博览会最佳组织奖”。获省商务厅授于的2012年浙江特色文化宴金鼎奖和省二届厨师节优秀组织奖等。“餐饮五常法管理”列省卫生厅省级科研成果,我市“低碳厨房服务标准”被省质监局列为全省推广的示范项目。同时,我会申报的餐饮业“低碳厨房”服务标准项目被中国烹饪协会授予2012年度中餐科技进步一等奖。2012年被嘉兴市民政局认定为“AAAAA”级中国社会组织。 Q7;7Ca3~4AV92A
协会章程
嘉兴市餐饮饭店行业协会章程 b2+7eq7=5fo5~9C
(2019年7月30日嘉兴市餐饮饭店行业协会首届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G1~5m05?3yK8!,n
第一章 总 则 U4!1mo1.2hd5?,x
第一条 本协会名称为“嘉兴市餐饮饭店行业协会”,英文名称: Jiaxing Catering Hotel Industry Associating缩写JCHIA。 r5=,ex,:5BV3=8n
第二条本会是嘉兴市多种经济成份从事餐饮和饭店行业的企业和个人自愿组成的行业性、民间性、地方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f8.3Gc5.9in,.2L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按照“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要求,为企业服务,为社会服务,为推动全市餐饮饭店行业的发展服务。 Q6=6OF18YO1~1Y
第四条 本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走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依照中国《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建立党的组织、承担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事业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加强自身建设等职责。 P1+3Uh2-2wu3?7Z
本会的业务指导单位是嘉兴市商务局、嘉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协会主管单位是嘉兴市工商联,登记管理机关是嘉兴市民政局,党建领导机关是嘉兴市工商联商(协)会党委。本团体接受业务指导单位、协会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T3?2Rw,.1NR,-1I
第五条 本会住所浙江省嘉兴市中山路2号五芳斋大厦二楼。 L7?8qK9?3ik5!,I
第二章 业 务 范 围 u4+70k4?1dY5=5M
第六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r8=7Rr8~4Ch6.8O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本行业的经济活动进行指导、管理、监督、检查,引导会员从事合法经营; U52uV3-3TK7,q
(二)发挥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诉求,密切会员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系; M,~9Uw,?3ju8;2y
(三)加强行业协调,促进同业团结合作;制定行业职业道德准则和行规行约,建立行业自律性机制,抵制行业内部不正当竞争,规范经营管理行为,促进行业平等竞争,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p5!6il7:,Yu7;4q
(四)为会员提供经济信息和咨询服务,开展业务培训、行业评比和展览展示活动,开展餐饮饭店理论研究,推广先进的管理经验、经营技巧和服务规范,帮助企业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 e9:,zc3?9kv3,i
(五)在餐饮饭店行业开展创名店、名师、名品活动,组织认定和推荐;参与技术考评,协助有关部门搞好技术和企业等级评定; B7-2Ac5~1CY2~9H
(六)组织和参加各类餐饮饭店服务技术比赛,提高餐饮饭店技艺和服务水平; 03~9Rm8:6yp9!2p
(七)开展餐饮饭店业低碳发展的宣传引导,争取政府扶持,推动筵席改革,提倡科学、节约用餐; I9+8LS7=6Ly4?1Q
(八)开展行业调研,协助有关部门研究行业政策,参与行业规划和标准制定,指导行业科学发展,促进餐饮饭店行业的现代化; H5;6zu5.1jw6;4f
(九)创办餐饮饭店业刊物和网站,拓展行业宣传阵地,加强行业宣传; t,=6qK6!2cN,2v
(十)加强与城市餐饮饭店业协会组织的横向联系,促进交流与合作; s3!1LG9!8qR3~2S
(十一)开展公益性事业活动,为社会服务; X9-9FV4.2Cz6;2w
(十二)完成政府委托、交办事项,组织有益于餐饮饭店行业发展的活动。 K3=9Nx72Nv5-2O
第三章 会 员 j5:2kk4+2Bi,+7y
第七条 会员应是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以及相关的事业和社会团体及个人,承认本会章程,履行会员权利和义务,均可申请入会。 P1+7Ml7+6KS9:8B
第八条 本团体设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s5:3t03!8Cw6;8J
(一) 单位会员:在本市范围内的各种经济成分的餐饮饭店企业、住宿企业,机关、团体、大专院校、工矿企业的饮食机构,以及与餐饮住宿业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协会、学会、研究会等单位,只要承认本章程,自愿申请入会,均可成为本团体的单位会员。 e3.8mj7+4WA,=7a
(二) 个人会员:凡承认本会章程、自愿申请加入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成为本团体的个人会员。 V7~4ut9!9mQ4.8Y
1、具有职业资格中级工(烹调师、面点师,餐厅服务师、客房服务师)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p3~2QS9,UX3=,N
2、从事烹饪餐饮饭店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H59wA6:7ay3?,v
3、从事有关烹饪餐饮饭店业方面的专业教师、营养师和理论研究工作者; S3=8My1+8lG7;9w
4、热心饮食文化、住宿文化研究的学者、专家、社会名流。 V,!8tY,.,QT3;3Z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m8-7cv9:8JC1-6M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a4+9Uz4=9PK8~7B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x7.6PB4!5EQ9!3f
(三)在本团体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 U9+4Kh5+5y02?,i
第十条 会员入会程序: j6+,Zj1.3kX4:1N
(一) 凡申请入会者,需填写“会员入会申请表”,经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秘书处审查批准; P21ci3:6Mv69Y
(二)由理事会秘书处办理入会手续。 t5!,eV7;,RH2!9m
(三) 单位会员代表,一般为该单位的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的人员担任。法人代表或被委托人因工作变动,则由新任法人代表或重新委托的人员接替。 N5!7Nv1.5Hj7.1j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y,+,tG7?7tZ6+,T
(一) 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t2!5oS5!2xg43n
(二) 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W2!,kB6=,EO,?2B
(三) 优先参加本团体开展的餐饮名牌、住宿名牌认定活动并在费用上给予优惠; B3;5ET8!2SL69h
(四) 免费获取本团体出刊的信息、资料、刊物及咨询服 A3~3cR4=2Al7=2v
务等; Q1+3Pm5!9ni,:2b
(五) 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X1!1zz3+2DI78q
(六) 有退会的自由。 M7;,rV9-,PH8!8B
第十二条 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C28ww7=5zk3~,w
(一) 遵守本团体章程,执行本团体决议; f5:9EQ78Tz8=9u
(二) 积极参加本团体召开的会议和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完成本团体委托的工作; G,.1ra,;7tO5+6n
(三) 及时向本团体反映行业动态和本单位情况,对行业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D3:6FG5~6NE9.8w
(四) 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 m9+6Rb5:4fI4:5u
(五) 协助本团体做好宣传工作和会员发展工作,维护本团体的团结。 I3.5XB1?7kC3;1V
(六) 向本团体编撰的书籍、画册、刊物等撰写文稿、提供有关资料; A1=9pm8-1do5.4V
(七) 及时按规定交纳会费。 t5-5ch79rr4-5M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向本团体提出书面报告,及时交回会员证,单位会员应摘下标志牌。会员如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即被视为自动退会。会员退会情况由秘书处定期向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报告。 n3=5tP2;5Wq,.2t
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指出仍无改正的态度和行动,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触及刑法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会员,其会籍自动取消。 I6~5cX7.5DI6=2M
第四章 组织机构及人事任免 c7=2Ov7=8BX2;4I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是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职权是: e9=8XR3-8Ra4~9x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A2-4KA17tB5=2x
(二) 选举和罢免理事; p8:7YL2!30U6-6h
(三)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b6?5Km1?1M05-,n
(四) 决定撤销或中止有关事宜; A4-7fD1=7uA2;1Q
(五) 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P2.5mV5:2cU4+,S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0,+6EW,.3uj1:,Q
第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协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 f6?6ZE,=9ZO1.1W
第十八条 本团体设立理事会。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工作,并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M2-9ho,?9sw6.2q
第十九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l2-6dX4;,Ge1~2U
(一)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S9;7Tb4+9AC,=2f
(二) 选举和罢免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监事; d1=1ej3.4At25T
(三) 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F2:2va2-2VB5.60
(四) 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情况; l48az7=8AD1+1J
(五) 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u7;4sO,=2ae2;,F
(六) 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决定聘请名誉会长、特邀顾问等事宜; O77Ce3=3ZL9.1j
(七) 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W5=8JU5:7Yv,?9H
(八)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q14cz6~2Qf,:7x
(九) 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r8-5Dn,:3Ca,,i
第二十条 理事一般任期5年,凡履行章程、执行决议的理事可连选连任。对不履行义务、不执行决议、不参加本团体的会议及活动的理事,根据具体情况,分别进行批评教育、劝其退会或取消其理事资格。 q93yJ7;2GP3.3v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情况特殊时,也可采用通讯(信函、微信、QQ、邮件,下同)等方式进行。理事会须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到会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N8?6tR88sc7.3F
第二十二条 本团体设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和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一般任期5年。 T7;4wt35IB2=,y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对理事会负责,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九条之(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 Y8;9ll,-20y7!1E
第二十四条 常务理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也可采用通讯方式进行。常务理事会必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到会常务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h6;7jg3:9GG8?1W
第二十五条 为了加强本会集体领导,及时商定和处理急需办理的重要事项,提高工作效率,特设会长办公会议。会长办公会由会长、常务副会长和秘书长组成,每季召开一次。会议由会长主持召开,会后应将所决定事宜向常务理事会或理事会报告。 P1!9qM5.3SO8?9I
第二十六条 本团体的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h9!3Nt48sN32v
(一) 能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r6~1EJ,.8Rq,;9B
(二) 热爱烹饪、餐饮、饭店事业,置身于行业的进步和发展。熟悉行业情况,有较强的组织工作经验,在本团体和行业内有较高的威信和较大的影响; n9:2gm3.8yh6-9X
(三) 任职年龄最高不超过70周岁; j1-9bZ6~7EX,=9x
(四)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M5+6XP4!6uH1:1f
(五) 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v7;1wk1!7yM1?2X
(六)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Q1-8fI2;9LT5:2b
第二十七条 本团体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因工作需要延长最高任职年限的,应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任职。 x9+2NF5!8kH1~,P
第二十八条 本团体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一般任期5年。可以连选连任,但最长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协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担任。 J4!4Yl8+9Cr1+1N
第二十九条 本团体会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k7=1Za2!8Qp7-9t
第三十条 本团体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08:9Nb8~1mO5?6a
(一) 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o5:5nD9:,Qc2:,d
(二) 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j9-8fW2=80e19B
(三)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长办公会议; t42oX7;9rx,+4o
(四) 向理事会推举名誉职务人选。 a6?3B07~7np8:8j
第三十一条 本团体常设办事机构为秘书处。秘书处在秘书长领导下开展工作,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b9-4pI3=8VW2!9m
(一) 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进行年度工作总结; O1=3No7=7jr3;9R
(二) 负责协会文件的起草、印发和文档管理工作,编发信息刊物; v2+9oM4,qI5.2n
(三) 负责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和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材料的整理起草及决议实施的督办工作; P12NW5+7Vx6;8Y
(四) 审查批准发展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i7-6sA7.1ol1;,P
(五) 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f6?,Io6:,la8?4y
(六) 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人选,提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对专职工作人员的聘任提出建议,报会长审定; N8:7MC,.7Wf7!8w
(七) 负责制定规章制度,加强各内设机构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W9+,Ae3~8gD,~3X
(八)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及时向会领导请示、报告重大工作事项。 m,?2xY5-9aI3;6P
第三十一条 本会设立监事。对理事、常务理事、协会工作人员执行本会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监事任职与理事会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监事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最高任职年龄不超70周岁,连任不超过2届。监事由会长提名,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监事的罢免依照其产生程序。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忠实履行职责。 j4-,nE3?8SO6-4f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E,~6qO8?4ab3?,p
第三十二条 本团体经费来源: J4;,CO4~4fJ5=4A
(一) 会员缴纳的会费; F7:1uy3=4TE3:1M
(二) 有关单位的赞助、捐赠; o4;5dD7:4ON9=2b
(三) 政府资助; 09-7MP1.40P1;,d
(四)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P6-9Lk6~1tD2+5D
(五) 银行存款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 Z1+7AH9!,VF7.3v
第三十三条 本团体经费开支范围及原则: o1-7GO1~7Bj61z
(一) 召开各种业务会议和开展各种活动必要的支出费用; a8?1sv8?4Yq7:2s
(二) 编辑出版书籍、画册、信息刊物及其他资料的成本费用; p6=8dO5;6EK6.7L
(三) 办公用品、设备购置及通讯、水电、邮资、差旅等费用; I4:2Bv8=5oi5?7Y
(四) 专职工作人员的薪酬; f2:8yf4.5pL3;1A
(五) 其他应支出的费用。 B9?7yy5+5Bw,;4D
第三十四条 本团体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资产来源合法、真实、准确、完整。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财务人员,实行会计与出纳分设。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本团体的资产管理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并随时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协会主管部门组织的财务审计。 S4!3DW3~,if3:8x
第三十五条 本团体的资产,独立建账,进行登记,由专人管理。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g6=,QL6:3BV8;8S
第三十六条 本团体专职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出差补助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f2:7Gc6-4rp4;1R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A16yn5:,Au8-,b
第三十七条 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m,!5xI6;3XL39f
第三十八条 本团体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协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04+,hh1!5tD5:9l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z1!1Be88oH4!3I
第三十九条 本团体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D5:4PM9;4Cm6.2z
第四十条 本团体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协会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U4=6Lx3-4eD,;5p
第四十一条 本团体终止前,须在协会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E8-4zI6;8zS,-6y
第四十二条 本团体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k1~7rm5?,PD3=1X
第四十三条 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协会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a1:4Sq4!8qL8~,q
第八章 党组织建设 c,?4Fd8=7fx4!7i
第四十四条本团体按照党章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党组织。如暂不能单独、联合建立党组织的,支持上级党委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等方式,在本团体开展党的工作。 c1+8bb5!2Yy5=3Q
第四十五条 本团体党组织负责人,一般由本团体秘书长以上负责人中的中共正式党员担任,人选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审批。 E64dJ6+1Za7+8P
第四十六条 探索建立开放式党组织和党小组,对党员有3名以上,但能接转组织关系的党员不足3名的,建立功能型、拓展型党组织。 C,+9jw2-5if4?1c
第四十七条 本团体换届选举时,应先征求本团体党组织意见;本团体变更、撤并或注销,党组织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等相关工作。 X4+4fV4+4xF3:3f
第四十八条本团体为党组织开展活动、做好工作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和经费支持,将党建工作经费纳入管理费用列支,支持党组织建设活动阵地。 A2~4Wp,?10h5~,d
第四十九条本团体支持领导班子与党组织领导班子“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党组织负责人参加或列席管理层有关会议、党组织开展有关活动邀请非党员的本团体负责人参加。 o6-1jX7;7fj7,u
第五十条本团体支持党组织对社会组织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 L9.8hW9+9hB9.4L
第九章 附 则 Q23Jp6.3HH4~3a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经2019年7月30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c,;5yM9~7mK5?8Z
第五十二条 本章程由理事会或授权秘书处负责解释。 e3+6Wl9?4Pt6!7F
第五十三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H6.5uj8-3vr1+,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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