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慈善总会简介
江西省慈善总会成立于2002年9月18日,以弘扬慈善文化、普及慈善理念、募集慈善资金、帮扶困难群众为宗旨,由热心慈善事业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自愿参加的、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中华慈善总会、省民政厅的正确指导下,江西省慈善总会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和社会责任感,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战略部署,大力实施“善济江西 脱贫攻坚”慈善扶贫专项工程,开展了“刨穷根、栽富树、救病难、暖床前、扶自立、推厕改”六大任务,搭建了“慈善阳光班”、 “青苗关爱工程”、慈善药品援助等助学、助医、助困平台,与多个国际慈善组织合作开展慈善活动,惠及困难群众近千万人次,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和广大贫困群众的充分信赖,为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稳定、缓解社会矛盾、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充分发挥了慈善事业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积极作用。尤其是救助先心患儿的“生命的礼物”荣获国家民政部颁发的“中华慈善奖”;救助贫困大病患儿的“青苗关爱工程”荣获中华慈善总会颁发的“中华慈善突出贡献奖”;此外,在江西省首届“赣鄱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中,“青苗关爱工程”和“衣恋助学项目”分别荣获省政府颁发的“赣鄱慈善奖”。 t6=3Dv3+3vo3.,g
联系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丁公路52号 H7=3aD2:2Es9;1V
总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y4!,zy6~4HB3+3r
第一条 江西省慈善总会(英文名Jiangxi Charity Federation,缩写为JXCF)。 S9=3Ex9!6EK2!4Q
第二条 本会是由热心慈善事业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自愿参加的全省性、非营利性公益社会团体,是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 O3:,Ya7.5wc3:6o
第三条 弘扬慈善文化,普及慈善理念,募集慈善资金,帮扶困难群众,开展多种形式的慈善救助工作,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H7:1Kj3~1Na84N
第四条 业务主管单位为江西省民政厅,接受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h6:1WB5!9mV1.1V
第五条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 j5~4iM3!8Pj8!9A
第二章 业务范围 G9.9aS,?7an9!5w
第六条 业务范围: R,+6Ji56uu8:1q
(一)建立、筹募和管理慈善基金及各专项基金;接受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捐赠;组织各种形式的募捐活动,为弱势群体提供物质扶助和精神抚慰。 o7:3nl1:4BK28A
(二)协助政府开展救灾赈济工作;接收、分配、调拨通过本会捐赠的赈灾款物;生产、储运、发放救灾物资;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抚慰在抗灾救灾中牺牲和伤残人员及家属。 d1+9qK5+8XH3-7N
(三)开展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助医、助学、优抚等各种慈善救助活动。 I4:5JF7!4Tw8+6v
(四)加强同其他公益慈善组织的联系与合作,为在我省兴办慈善事业的人士、企业及社会组织提供帮助和服务; e6?9kC2.3Rs8+1q
(五)加强慈善宣传,培育慈善意识、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慈善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典型事迹,表彰在慈善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x2-5Wy73Ep8?1d
(六)开展慈善理论与发展战略研究,探索具有中国特色和适合江西省情的慈善事业发展道路。 a5~2NS4.5Bx2?9J
(七)组织热心支持和参与慈善服务的义工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慈善公益活动。建立健全志愿者宣传动员、注册登记、管理培训、考核评价、志愿服务记录、激励嘉许等制度,推动慈善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X5:1yG4?2FU5~6L
(八)反映各界慈善人士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合法权益;为制定慈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提供咨询性意见。 06:8Fu6+3na8-1o
第三章 会员 X5-4bh5.1Vx5!6O
第七条 会员包括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y8:6BI9?3nJ1;9P
(一)拥护本会章程。 j3=4Ez4;2pR8?,b
(二)热心慈善事业,自愿申请加入本会。 k7~8zt,!5hI2;6i
(三)愿意履行会员义务,对慈善事业有一定贡献。在本会创始期间取得创始人或创始会员资格者,为本会永久会员;为本会作出重大贡献的个人和单位,可授予荣誉会员称号。 E4;2aC,.5kX1~4V
第八条 会员入会程序: O5+3WO2:2ue7-7N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p3:,jw1;4sX6?8v
(二)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s3;1yl,!6cf71W
(三)由常务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V4.5Az4;,sZ5.8j
第九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M,:4tD4=,LZ2.6I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F8+4lX7.4vl23X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y6?7kt1.5ID2!4m
(三)取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z3;2AJ7~7nC2=5Y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s9!9yz7+4FX,!6o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J9=3OJ1-9nJ9-2V
第十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o9?1Wm1?9mF7.6M
(一)执行本会决议。 M9=2SM7~1fU7~5M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U3-1lh7-3Qv4~8Y
(三)完成本会分配的工作。 T6=9pD9.2aA86E
(四)按规定缴纳会费。 L2-5QO8.5el4+8G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q5=2FO8-4vP4=3H
第十一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无正当理由一年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c1:1Je9~,fs9;9w
第十二条 会员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本章程有关规定,经常务理事会批准,予以除名。 n6-6Ir6~4bG3!4E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C,:8kt3=2QL1:2j
第十三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职权是: b4-7ZX91rH6-2i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k71hE3=8mH3~5z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F6?3sT6=,QF9+1k
(三)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d3=8ko,.,kI6;5u
(四)决定终止事宜。 O36Fb3~2HZ4=7J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M9?8iw3+7RC2-3N
第十四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省民政厅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i3!3MC,=5mA5?9v
第十五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 i7!8WK3.7Ov9?5K
第十六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u9-8Nl8;1Un8~,t
(一)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h2~,zJ7;5Bf7+2M
(二)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情况。 g5?,0J3.8qy,+2v
(三)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聘请名誉会长、副会长,授予荣誉会长、副会长称号。 U91G02.,vj1:5Y
(四)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B5;7wy5~5JD,;1U
(五)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L7+3SM1-4hx9.7d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j78Ip8-,Fv7:8o
第十七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情况特殊时,也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l4.6ty3=9aE8~9M
第十八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对理事会负责,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以下职权: Z17fS9+7DW8=9E
(一)执行理事会决议。 x7!1Hf,?4HI3.3k
(二)制定本会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方案。 L,?2wr,=5JG,?2v
(三)审查各项提案和报告。 Y4~20S9:7nV2-4B
(四)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S,!,vO2~1OA5:2h
(五)决定本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设置。 f,:,xB98Et,+1n
(六)提出理事、常务理事、秘书长、副会长、会长的人选方案,报请理事会决定。 l2+2Oj2+8SO92n
(七)筹备召开理事会。 R4-4jD,:4BC9.5d
(八)负责本会终止项目的清算和善后工作。 q9?2sI9:6QA5;,R
(九)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I4-1UZ47NS,:9h
第十九条 常务理事会每年召开一至两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v6?8Fb,!6UG,=6i
第二十条 本会设立会长办公会,在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重要工作由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会长办公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组成。会议由会长或会长委托常务副会长主持。会议应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依法科学决策。会议实行会长负责制。会长办公会职权是: r7~6qI5!5bT6?7T
(一)贯彻执行常务理事会决议。 T1.4Vh6!7wg,-8K
(二)制定本会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v41Zb1~,zk3?5T
(三)决定副秘书长、各专业委员会和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任免事宜。 G34iW6~2tT1!8x
(四)研究日常工作中需要集体决定的事项。 T5:,X05;4xx1;4i
第二十一条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须具备下列条件: f3;,cN6~2QX8!2G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W5-7yM9-9DK4-8Q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L5;4Rx2;7EV5!9O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68岁。 v4~8rz,.7Yf9?5f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z29WZ4+4Ef6~3m
第二十二条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省民政厅同意后,方可任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五年,连续任期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由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通过,报省民政厅同意后任职。 q8=3jC4!,Ek3?4P
第二十三条 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如遇特殊情况,经报省民政厅同意,可由本会常务副会长、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 U6~7iu8-3006?3j
第二十四条 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k32FF,=7sz5-6g
(一)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 I6.3ng,.5Sx5!2K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B2-7Hp3.3nT4.6W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k9=1Nn9.4BJ9-3D
(四)决定其他重大事项。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 i,;9zt1:9pg1;8o
第二十五条 秘书长在会长的领导下工作,主要职责是: t,+2XU9:5WG6-3L
(一)主持办事机构的日常工作。 Y6-5AJ2~8ym7!6k
(二)协调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z3.2Ac4?4Jd4-4X
(三)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的会务工作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工作。 B9~9Be5-6pm9~4I
(四)会长交办的其他事务。 e3:3FO7!5DZ7!7Q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n,:2cl6:,UQ6;7n
第二十六条 经费来源: d8?5Cw82ZB2:7o
(一)会费。 X9=9Dc3?2Ju8~,h
(二)捐赠。 G7-7Hf99kD1:3r
(三)政府资助。 D,=6ja31qV9:2j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n1?9Nq7;1uy6=8o
(五)利息。 b8=1YM6.4yz,+1t
(六)其他合法收入。 p87zO4-8ua1~6r
第二十七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U2!1FI,;8j096q
第二十八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为了强化资产管理,做到资产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公开透明,慈善捐赠款物使用情况及重大项目开支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接受政府、捐赠人和社会监督,接受社会会计事务机构的财务审计。 S9!7SQ6:2XO9=7w
第二十九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省民政厅组织的财务审计。 w4:7AE9;7IO78n
第三十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O3-1EX5!3Dx5;2R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h5!7pe8?6Xj2-3A
第三十一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e8~3RQ,=1pO,-4p
第三十二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十五日内,经省民政厅核准后生效。 f58CM6;2HQ2~4F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m6-6FC2:7dD86Q
第三十三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K2,bo5:7sD8.6I
第三十四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省民政厅审查同意。 l1+7jI6!3Vm4=8M
第三十五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省民政厅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j3!6kS4=5pF3~1M
第三十六条 本会经省民政厅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Y4;8Tm8?2ZO7-70
第三十七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省民政厅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Y5+8OU2.9QJ3=7c
第八章 附则 V,=6Rh9~4hU4.9U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经2016年6月16日第三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自省民政厅核准之日起生效。 R4.5id5=9Mf24h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H8.3aF6-,PI3:5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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