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茶叶学会简介
江苏省茶叶学会是由全省茶叶科学技术工作者、产业科技经营者、热心茶叶事业的人士和团体自愿结成、依法登记成立的学术性法人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为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受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科协和江苏省农业农村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L4+4KL8:6WG8=8V
1.组织情况 q1-5uZ2;2wG8-,B
为充分发挥不同领域专业人才的特长,更好地为全省茶产业发展服务,学会于2019年设立了组织、学术、科普、茶文化、加工与机械、产学研6个工作委员会,集聚全省各茶叶主管部门、涉茶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事业单位的资源和力量,建立了科学严密的组织体系,先后组织完成三届中国国际茶业博览会江苏茶区参展、十届香港国际茶展参展、十九届“陆羽杯”江苏省名优茶评比、4届省手工制茶能手大赛、3届省茶艺技能大赛、多次市县制茶能手比赛,具有强大的组织动员力。 D3?1EA49Td,?7q
2.专业情况 d2.6OD5;9CO1-1F
江苏省茶叶学会第十届理事会荟萃全省茶叶育种、栽培、加工、生化、植保、监测、审评、文化等各方面涉茶科研院校及省内优势茶企。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无锡市茶叶品种研究所有限公司、南京农业大学、江南大学、农业部南京农机化研究所、省林科院、省农科院休闲农业研究所、江苏大学等理事单位涉茶专业均使省内甚至国内茶叶各领域的权威机构。江苏省茶叶学会培训与评价工作主要依托理事长单位——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是江苏省内最早开办茶学专业的院校,现为全国商指委茶艺与茶叶营销专指委副主任单位、江苏省现代茶叶产业技术体系牵头单位、中国茶叶职教联盟理事单位、高职茶树栽培与茶叶加工专业教学标准制订牵头单位、高职茶艺与茶叶市场营销专业教学标准制订工作组成员、茶艺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审定单位之一。江苏省茶叶学会作为省内学术性团体,具有跨行业、跨地区、跨部门的独特优势,汇集各领域专家,涉及茶叶种植、加工、审评、文化、营销等各方面,覆盖茶叶产前、产中、产后,专业优势突出。 D6!1BR2~6Tx6=7x
3.场地情况 U6=7Ex5-8Nd3+8Z
江苏省茶叶学会培训地点设立在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拥有严谨务实的研究和学习氛围,现代化的教学培训设备设施。主要包括:1个国家4A级旅游景区,荟萃近百种的茶树资源,具多种茶园栽培模式——江苏茶博园,占地2500亩;1个茶科园,占地300亩;1个江苏省茶叶产业体系集成创新中心建设依托单位;1个江苏省茶叶产业体系推广示范基地;1个省级科研平台——江苏省茶业研究所;1个省级服务中心——江苏省茶业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中心;1个高级人才培养工作站——扬州大学研究生工作站;1个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江苏省集训地——(中职组)手工制茶技能竞赛。 W,-8Cd9+1ac7.6n
4.教学团队情况 t5:6WV9.6AS5~3Y
江苏省茶叶学会作为学术性团体,汇集了各领域专家。教师队伍主要由茶叶不同领域及不同行业的专家组成,包括茶学各专业领域、茶文化、茶经济、礼仪、插花、网络、营销方面的专家。现可组建一支稳定的教师队伍,融合全省资源,高校教师、茶艺与评茶技能大师、制茶大师、科研工作者、农技推广人员等组成。培训定点合作单位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由省级农业(茶叶)产业体系首席专家担任专业带头人(国内高职院同类专业唯一),省333工程培养对象3人,省“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2人,江苏省手工制茶大师1人,全国技能大赛优秀指导教师9人(茶艺大赛1人,检测3人,插花5人),江苏省技能大赛优秀指导教师2人(茶艺3人、插花5人),江苏省茶艺、制茶大赛先进个人多人,将建立教师库,预计有50多位专兼职教师。 y2-3Iz1=,By3?2X
公司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91号7楼706室 Q9;7Ar2!4Yw1.4t
学会章程
江苏省茶叶学会章程 S2~,fR1!7ry7~8Y
第一章 总 则 g8!4KV2~,hW32G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是江苏省茶叶学会。英文名称Jiang Su Province Tea Society(缩写JTS)。 Z6=3Ji5!6Xj2+5h
第二条 江苏省茶叶学会(以下简称本团体)是由全省茶叶科学技术工作者、产业科技经营者、热心茶叶事业的人士和团体自愿结成的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h1;6za,=1WL6!8A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团结和组织茶叶科技工作者,贯彻“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工作方针,实施科教兴省和茶叶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民主办会原则,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风尚,倡导“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促进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促进茶叶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茶叶科学技术和茶文化的普及和推广,促进茶叶科技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促进茶叶科学技术与经济的结合。 q3=5yQ4:2TZ94d
本团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y5-5qG3.9sT7+3l
本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i5-3lk,:6Au2.5Q
第四条 本团体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江苏省民政厅。 R3!8cW4?5Nm3~2w
本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是江苏省科协。 t4-8Qq2!7bv3?4S
本团体接受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科协和江苏省农业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N8+9zN5-1nA72z
第五条 本团体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本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本团体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另行制订章程,在授权的范围内发展会员、开展活动,法律责任由本团体承担。 B7=3Um1.30H2;1P
第六条 本团体住所是:江苏省南京市龙江小区月光广场8号,邮政编码:210036。 O8-8ZN7~,iQ3;,s
第二章 业务范围 a5+7NE2;9XX9.7N
第七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z3?8Re86nt2;7A
(一)开展省内外和国际茶叶学术交流活动,促进科学技术的合作,发展科学技术团体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x9?6PF3?2wx3=3q
(二)开展茶叶科技咨询服务,举办科技展览、成果展示和交流活动,普及茶叶科学技术知识,推广先进的茶叶生产制造技术、经营管理经验,传递茶叶产销信息,传播茶科学与健康、茶历史与文化、茶营销与推广知识。 U6?8Dc9;,0c83L
(三)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编辑、出版、发行茶叶学术期刊、科技书籍及汇编茶叶资料。 d5!,nC2+7jv,;7G
(四)充分发挥专家技术咨询作用,为国家的茶叶生产建设、科学研究、教育和产业发展政策建言献策,强化为政府和基层服务。 w5?9hz6+6qW8;1w
(五)开展科技培训、继续教育,申请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资质并开展相关工作,培养和举荐茶叶技术和职业技能人才。 Q1,VU9~10z,~6m
(六)开展茶文化活动,培养与选拔茶艺优秀人才,普及饮茶知识,推动区域公共品牌建设。 U9;3oO,3Am3!,L
(七)在学会内部推荐和奖励先进科技成果、优秀学术论文、科普作品和学会工作者。 Z8:,mZ3!8yf,;1w
(八)向党和政府反映会员和茶叶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建议,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 e8?9bP8-1ky4;4T
(九)组织重大科学技术问题的探讨和科学考察活动,举办为茶叶科技工作者服务的各项事业和活动。 Q8?1xB,~5qM1.3v
(十)承担政府有关部门转移的职能和委托工作;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开展省级行业科技成果评定,举办科技展览;接受委托承担项目评估、成果鉴定、技术评价、标准制定;协助开展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专业认证等工作。 G5=2Ae,;5PA3;7c
(十一)开展其他符合本会性质和宗旨的活动。 v7=9rW1~1xL1~6E
(十二)本会对省内各地茶叶(业)学(协)会进行业务指导。 b7?8VX1:8Ik,1H
第三章 会 员 X7,HT7.8hO7;2V
第八条 本团体的会员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G5!6vx7~2Bm3-6X
第九条 自愿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w1?7mv1+5QZ2-2I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z2?2Cj3:1UA8;2Q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A3=6zq,4By9!4z
(三)在本会的科教、产业、文化等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B7+4Bs,5uV5~5d
(四)具有下列资历人员可以吸收为本会会员: o6!6wa1!5tQ1:5C
1、个人会员 I8!6WH6+1Se9~7H
个人会员是本会的主体。 X5=8GZ,~5QQ9.5X
(1)高等院校本科毕业,从事茶学研究、教学、技术推广、茶文化宣传、茶叶经营等工作三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或热心茶叶事业,大专以上学历,积极支持本会发展的党政部门工作人员;获茶叶行业高级技能职业资格的人才。 U6.5LJ2.1XV8?5M
(2)在农业高等院校或茶叶科研单位攻读茶学博士、硕士、本科三年级(专科二年级)以上学生,专业知识扎实、专业素养优秀、品学兼优,可由所在院、校的会员介绍申请为个人会员。学生会员毕业后仍从事茶叶相关工作。 H6+2fa2:5iY8~3P
2、单位会员 N25HG63Ae5!2e
从事茶业科研、教学、技术推广、生产、经营及与茶产业相关的企事业、社会团体等法人单位,承认本会章程,遵纪守法,可申请加入本会团体会员。 h13ty5?8YH2.8P
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R9;2qE2~5xi98w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q5=4ex3;1s0640
(二)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s9+30Q9.1IK5!6o
(三)个人会员入会须由本人申请,本会会员或单位推荐,经本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批准。 H,:1Z05?8vs5!,j
团体会员由该团体法人代表向本会提出申请,经本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批准。 P2-9CZ45xI1!4R
(四)由理事会颁发会员证并公告。 o1:,HB4-,aG8;9j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P3?7Hr1+7bu4=8m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N4~3nw7+7IN5=2G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l7!5QC,6gE7:6I
(三)优先获得本团体服务; d6:5su2.6kp,,l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w5~2Pg,.8RH3,Z
(五)通过评选获得本会颁发的奖励; x,+1NF6?5zS3=,F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Z5?,Dk,9oa1=6a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R6;6is8!6wB2=2r
(一)遵守本团体的章程; S5.9my6.6NQ,.6B
(二)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L91As1+5MM2-5f
(三)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 Z8:,ZT9!8pc85I
(四)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A8=5uH4:2zV4!7q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G2:9GL7=,MD94B
(六)按规定缴纳会费。 l9;6ra,=8Dg7=8k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 H6=5Zt1!5Po8+3k
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可以暂停其会员资格或者予以除名。 p48aG3;9kQ2=3D
第十五条 会员退会、被暂停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团体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b7!5gB5~6uw8!7e
第四章 组织机构 09!2hM1;,LE1=,d
第一节 会员代表大会 s5;,bj5:1PD1;3J
第十六条 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 u9!3hg,7DW,-5G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s9,0t7;8kR6.7N
(二)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I9+5SA9!,to6-2l
(三)制定和修改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监事产生办法;负责人包括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分支机构负责人。 s,!,yl1!8ld7:8k
(四)选举或者罢免理事、监事; h1?1GT6;9dv36s
(五)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F4~5Bj,;5aB61F
(六)审议监事会工作报告; Z99Fd1~5Pc21f
(七)决定名称变更、终止等重大事宜; m2~4Un8+,KO,.6F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g17lW7?,Ws9+6A
本团体以33%-40%比例在会员中选举代表组成会员代表大会,代行会员大会职权。会员代表应当以民主的方式产生,具体办法和名额分配由理事会决定。 r7=1mj5=6oC9?2y
第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每5年召开1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经江苏省科协审查同意,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z8:2Hd1.1GR5:6V
本团体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须提前10日将会议的议题书面通知会员代表。 I69qm8=1LX1?5s
第十八条 经理事会或者本团体30%以上的会员代表提议,应当召开临时会员代表大会。 G5!3YU1:5e028Y
第十九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具备下列条件方能生效: a4;8wW2:,xt4~9v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决定更名和终止事宜,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须经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 g2!3rq5~6Nz5=8O
(二)选举理事、监事,应当由得票数多的候选人当选,且得票数不低于总票数的50%。 f3-5ut56MY1;9u
其他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过半数表决通过。 K5?5mW4-6oo6-8a
第二节 理事会 H5=5bB8!6ob9:7I
第二十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I8?2Ce8!7cI4?5F
理事人数为会员代表人数的33%。 t8.7In89PD9?7U
第二十一条 本团体理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Q7;,Mg5-2DV1!6i
(一)个人理事在专业领域中专业技术能力、组织能力、管理水平等处于领先水平。 g8:1cr8;,Wu2;,z
(二)单位理事在行业相关产业中经济实力强,经营管理能力领先,为行业中科技型、龙头企业、典型企业,在所在市县具备一定的号召力。 o8=4mK4:8eV7~5f
第二十二条 单位理事的代表由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单位调整理事代表,由其书面通知本团体,报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备案。该理事同时为常务理事的,一并调整。 I7=2gI5;,yG6:4e
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o,;8Dn6!4Ku6-7r
(一)制定会员代表产生办法和分配名额; h7;8Ul5:9Yl8:8q
(二)筹备召开会员会员代表大会; S2=5Xq42zf6:6t
(三)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 C3:9vt7:9cd5:7b
(四)决定内设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p2+3VT8?7Fe4:2L
(五)决定副秘书长和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人选; A8-9Qg21Nu3;3d
(六)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m7:5mr8:1CG28G
(七)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负责人; v7+6oa,.4eT4=5H
(八)向会员代表大会提交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O1;5Uc8=5Rv2-1Y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i9?2Qt86Xz5-3y
(十)审议年度财务预算、决算; h8;1ip9=8Jp,7C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v76Md7=2XR5:3h
第二十四条 理事会与会员代表大会任期一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经江苏省科协审查同意,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w8:7PS,~2qM4~4M
第二十五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可书面委托1名代表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c38zB9~2As6~,f
第二十六条 理事会选举常务理事、负责人,应当由得票数多的候选人当选,且得票数不低于总票数的67%。 z,?8yZ9+2bu8:,V
第二十七条 本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J7!,ZP2-4qC9+3S
第二十八条 经理事长或者30%的理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 k5~1qa8-1CS53f
第三节 常务理事会 U8.8QM6+2UH,!7R
第二十九条 本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从理事中选举产生,人数为理事的32%。 U8.7kF7=,Xb27c
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第一至六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06!4sn9:6kM,9e
常务理事会与理事会任期一致。 E4?8id3.4MZ6+1A
第三十条 常务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常务理事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可书面委托1名代表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O,.8vg1!1vi1;6O
第三十一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每6个月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K,+7aF4~1cH,;5f
第三十二条 经理事长或者30%的常务理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常务理事会会议。 w95nO2+9vz1=,0
第四节 负责人 D5=,pp6.6YN74Z
第三十三条 本团体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V9?9Pb4-7Wb8=8o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 v2;,SV2?8dg6!7W
(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和活动地域内有较大的影响; N2-8gU7+5Xh5=4I
(三)年龄不超过65周岁,任职时年龄不超过62岁; 06-9wW,?8IN88h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F5?2Sp5:,MD8~6u
(五)能够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维护本团体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Z1+,Lw2~3cn5.3I
(六)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不得担任的其他情形。 j3~3vF37yR4.,N
第三十四条 理事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 t3.9UC9;6MI5;,y
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n3;4GF,;8tV3+1B
第三十五条 本团体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G5?2tC6-9fo3=9J
(一)领导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工作; 02=4Yg52qw8+6s
(二)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K3=4An,!8mt5!,B
(三)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各项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F4~,LK88ki4?4Q
(四)代表本团体签署重要文件; Q7=70u1:9Ab2,u
(五)主持并参加学会重大学术、科普等活动。 d7+4eM67dQ8!1X
(六)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B2:4lJ2?3UB5-4S
第三十六条 秘书长协助理事长开展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U8+9ZS2?5wV2;9q
(一)主持内设机构开展日常工作; A7~,tN9-4Ny61X
(二)提名副秘书长及内设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决定; X4;8Qk8;5ET22a
(三)提名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d9?7iM12zr41O
(四)拟定年度工作报告和计划,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 Y,!7iy3+6lE6.4X
(五)拟订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批准; a4-4iw4;7gB6-6S
(六)拟订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报告,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 s7!5Af9=8Uc9:1H
(七)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i37IP6;9mA43C
(八)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s3=4Fl98Iu12p
第三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制作书面决议,并由负责人审阅、签名。会议记录、会议决议应当以适当方式向会员通报。 01+6BM9?1jS,5t
负责人的选举结果须经江苏省科协审查同意后,报江苏省民政厅备案并向会员公开。 L6=2CH84II4;5x
第五节 监事会 T7?4fY3.,ZU32s
第三十八条 本团体设监事会,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一致,期满可以连任。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名,由监事会推举产生。 m2~,lS4=4pX6:5r
第三十九条 本团体的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和财务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Z1:9AQ3.2lR1+9q
第四十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b4=4Zo7-9yk3;3n
(一)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对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 v3-9hB6~3UA,+8i
(二)对理事、常务理事执行本团体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团体章程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负责人、常务理事、理事提出依程序罢免的建议; U2:2cz72AR,;2q
(三)检查本团体的财务报告,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监事工作和提出建议; U9=6yx7;9Kd2~5Z
(四)对负责人、常务理事、理事、财务管理人员损害本团体利益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 f,~2TW4=,vZ77Q
(五)向江苏省科协、江苏省民政厅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本团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R4.,gp4-8hs8-8E
(六)决定其他应由监事会审议的事项。 b8!1RJ4:5hS,+8J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监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监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监事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06=7WK7+3hH8=1m
第五章 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E5~7or1;4tx1+4P
第四十一条 本团体的收入来源于: m,:9ht28sB6.7y
(一)会费; f,:7aU5=4nb,:8Y
(二)捐赠; W9?4te2=7AP3-8G
(三)政府资助; L5;4AN1.2wC5;9Z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A8+3ns,.8Qv1:8Y
(五)利息; Z9.3UY8?7mN3-8S
(六)其他合法收入。 w5~4Vk3:1NL7;9u
第四十二条 本团体的收入及其使用情况应当向会员代表大会公布,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检查。 W3=7kI4+5YD6?7l
本团体接受境外捐赠收入的,须将接受捐赠和使用的情况向江苏省科协单位和江苏省民政厅报告。 v3-,yp2?6CY3+7O
第四十三条 本团体经费主要用于: D8;8r0,:7ic2+,O
(一)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 j5=9Tr2;3Co3.7d
(二)必要的行政办公和人员薪酬支出; n4;2gk7;4sM8:9F
(三)其他由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决定的事项。 I8~8xU5~2Ex7-6u
第四十四条 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W7?1Xw3=3zc1?4c
第四十五条 本团体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Q4!1qN1:4MN3-1l
本团体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c6~3qc8?7nB1~8v
第四十六条 本团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 U5-9ac7~8wA7:2v
第四十七条 本团体进行换届、变更法定代表人,应当进行财务审计,并将审计报告报送江苏省科协单位和江苏省民政厅。 O97vK6+5ka7:3z
第四十八条 本团体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x9!4Rc3-6qh7~9Q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l6;6wr8+6Sd6;2y
第四十九条 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登记管理机关预审后,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U3?2vH62uo9~2t
第五十条 本团体修改的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到会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后15日内,经江苏省科协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管理机关核准日期为章程的生效日期。 B1~4PA3.3Fa3;3J
第七章 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 D2.3Dl6+1SN2~3A
第五十一条 本团体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w2.9NH1;6XD8:8M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Q3+,ZA,!7yO3!4y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 g8-8kx7.6dF,-,I
(三)发生分立、合并的; k8+7jW1!1Nu1.5U
(四)自行解散的。 f3.6Pd6?,si,?3n
第五十二条 本团体终止,应当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经江苏省科协单位审查同意后,并报江苏省民政厅审查。 C,?,E016jk94E
第五十三条 本团体终止前,须在江苏省科协指导下,由理事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N4=6Mz6.5Kp1.,M
第五十四条 本团体完成清算工作后,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h3!9Ar2.6TS4~5B
第五十五条 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江苏省科协单位和江苏省民政厅的共同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x,?5pM6-1Fh6?2V
第八章 附 则 Q94Vp21VM3-1I
第五十六条 本章程经2018年10月26日第十届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c1~,Br,~9Ok4+6Z
第五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团体理事会。 w,=8dn2-9Yf3+7r
第五十八条 本章程自江苏省民政厅核准之日起生效。 p9-5Zi4.1ct8?4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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