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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土壤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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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江苏省土壤学会;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东路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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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土壤学会简介

江苏省土壤学会的前身是中国土壤学会南京分会,成立于1951年,是建国后最早成立的省级土壤学会之一。1959年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成立后,我会于1960年2月正式改名为“江苏省土壤学会”,产生由马溶之先生为理事长的理事会。经过数十年的发展,现在学会拥有会员1400余人,约占全国土壤学会会员总数的十分之一。 X,~4oU2-2VQ8+5l

江苏省土壤学会人才荟萃,汇集了中国土壤学界的许多精英,先后有中国科学院院士7人曾在学会任职,会员中高级职称者约占88%。几十年来,广大会员不懈努力,积极承担国家和地方的科研任务,如沿海土壤资源调查,红壤改良利用,中低产田改良,土壤区划,第一、二次土壤普查,绿肥推广与紫云英北移,化肥的合理利用,区域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高产土壤的培育与合理施肥,土壤生态环境的保护,长江三峡工程与对策研究,长江流域洪涝灾害与科技对策,农产品清洁生产创新研究与实施,测土配方施肥等,培养了大批土壤科技人才,为江苏乃至全国土壤科学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与此同时,江苏省土壤学会还积极参加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成为江苏省土壤科学普及的基地。编写出版科普读物,参加省科普周活动与全国大型科普活动,长期对中小学生开展科普知识讲座等,曾先后获得国家五个一工程奖,省科普周先进集体和中国科学院天地生文化传播中心的奖励等。 h84Bx8.8gV9-,j

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71号 H4:6JV9:6uM9.7d

发展历程

江苏省土壤学会历史沿革与60年大事纪 o3-2AJ9~2CO1?5t

一、中国土壤学会南京分会时期(1951年~1960年) l1!8WI1;4jk9-3B

江苏省土壤学会的前身是中国土壤学会南京分会。1950年12月31日由马溶之、李庆逵、宋达泉、戴弘、沈梓培、冷福田、黄瑞采、刘伊农、朱克贵等先生开始筹建,于1951年3月29日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正式成立并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戴弘先先生为理事长,通过了分会章程。科联代表陈章先生和中国土壤学会理事长宋达泉先生出席了大会并致辞。出席会议的代表共21人,代表会员46人。同年7月8日因戴弘理事长调上海工作,改选沈梓培先生为理事长。 s9=1wI4!5iO6.8p

1953年2月,经通讯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理事会,黄瑞采先生为理事长。 k9:5nl9-6nJ22c

1954年11月21日,在宁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理事会,席承藩先生为理事长,代表会员78人,修改了分会会章。 F,:4nB5!3mr2:4g

1957年2月9日,在宁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理事会,席承藩先生为理事长,代表会员90人。 v4:,lp9-9Kx5;,p

建会初期,我会办公地点在华东农业科学研究所(现江苏省农业科学院),五十年代中期办公地点迁至中国科学院土壤研究所。 g,+5SS7=1Bc3!2W

二、江苏省土壤学会时期第一阶段:初创与发展(1960年~1990年) E8!8QU,=8qQ5!7Y

1959年9月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成立,我会于1960年2月在原中国土壤学会南京分会的基础上,改称“江苏省土壤学会”,并对原理事会进行了调整、充实,改为江苏省土壤学会第一届理事会,马溶之先生为理事长。 I6-2YA4~6fO5~3A

1961年10月因部分理事工作变动,理事会进行了调整并增设了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下设组织、宣教、学术委员会。 k3;1co8~4Au98n

1963年4月27日在宁理事扩大会议上又增设了四个学术专业组和科普工作组。省科协忻卫国、挂靠单位领导蒋惠泉等同志列席了会议。截止1964年年底我会拥有会员117人。 P3,xM,!,b0,+1U

“十年动乱”期间,我会停止了一切活动。 N,7QG,=6ib5+2g

1978年7月1日我会在宁召开了恢复活动的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理事会,熊毅先生为理事长,设立了两个工作组和五个专业组。会议要求各地成立土壤学组。 c3+8Wv7:8OK4+1K

1978年明确挂靠单位为: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 p4+8yO6~4I04=2J

1979年3月11~16日在镇江召开了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理事会,熊毅先生为理事长,出席大会的代表170多人,代表会员528人。 s,=2FW6.5vW6!9m

1981年4月15~19日,江苏省科协二大召开。李庆逵先生为特邀代表,熊毅、黄东迈、沈梓培、史瑞和、喻长新、徐琪等先生代表我会出席了会议。李庆逵先生任江苏省科协副主席,熊毅先生当选为省科协常委,黄东迈先生当选为省科协委员。 J4-4iX31yj12T

1981年10月20~24日在淮阴市召开了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理事会,熊毅先生为理事长,出席大会的代表120人代表会员554人。李庆逵、黄瑞采先生当选为名誉理事。理事会下设三个工作委员会,四个学术专业组和16个学组。 m6;5Ip35nQ2?1U

1982年8月17日在宁召开理事会,研究中国农学会土肥研究会函邀我会作为团体会员加入该研究会一事。为避免组织机构的重叠和专业雷同,会议决定不以团体会员加入,并将此决定上报中国土壤学会,函复中国农学会土肥研究会。 b7-7QR3?4eV6-,c

1984年4月9~13日在六合县召开了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土壤学会理事长李庆逵,副省长凌启鸿,省科协党组书记唐梦熊,副主席江立、学会部马启洲等出席了会议。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五届理事会,史瑞和先生为理事长。出席大会的代表l22人,理事会下设工作委员会四个,专业组五个,并在各地学组聘干事1名。 w4+1BM3-4EU78T

同年9月15~19日江苏省科协三大召开,熊毅、程云生、吴金桂、马同生(学会工作积极分子)代表我会出席了大会,程云生先生在会上当选为常委。 O84sG7?8pV3=,K

1986年1月18日,在江苏省农科院土壤肥料研究所召开了全体理事会会议。会上介绍了34年学会简史的内容,传达了1985年以来省科协召开的有关会议精神,对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提出了初步意见。 m9.6Or2-8hl4?9K

1986年10月4日,召开了常务理事会会议,史瑞和理事长传达了省科协三届三次全委会扩大会议的情况,提出了贯彻意见。讨论确定了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主题、理事换届的原则以及名额分配,成了“六大”筹备租。同年12月16日,在南京农业大学举行第一次筹备组会议。 R27UJ2~6TK8;2F

1987年10月14~16日在南通县召开了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六届理事会,黄东迈先生为理事长。出席大会的代表158人,代表会员961人。理事会设工作委员会四个,将学术组改为学术专业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委员若干人。 j5:9Yk1;4xm5=2h

1988年1月创刊了《江苏省土壤学会会讯》,同年12月14~16日省科协四大召开。程云生、徐富安、熊德祥代表我会出席了大会,徐富安同志在会上当选为委员。 h6.1ow9!,fj7.2r

1989年为庆祝建国40周年,组织召开了第六届理事会第三次扩大会议,大会以“回顾四十年来我省土壤肥料工作的成就,贯彻省委‘科技兴省’的战略决策,展望我省未来土壤肥料工作的方向”为主题。有17个专题报告在会上宣读,同时为宣传四十年来学会的工作成绩,决定编印《江苏省土壤学会40年纪念册》。 e2+9bs9;3mt7+6f

1990年编印了《江苏省土壤学会40年纪念册》。回顾了学会四十年来发展壮大的过程,肯定了江苏省老一辈土壤科学家对推动江苏省土壤科学的发展所付出的辛勤劳动以及全省广大土壤肥料科技工作者为繁荣我省土壤科学事业所作出的伟大贡献。 b3;1RH6.3ym4~1O

同年组织会员参加“江苏省科技兴省优秀调查报告和好新闻评选”活动,我会参评的项目是“关于磷石膏农用开发应用问题的汇报”。 M7~9bQ2?5zU7;4u

三、江苏省土壤学会时期第二阶段:独立法人社团(1991年~至今) D2!2Q03-6vO13E

江苏省土壤学会于1991年4月首批通过了社团登记,由省民政厅颁发了(苏民社登字00048号)“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法人代表为理事长。从此,学会的一切活动都被纳入了法治轨道,有了法律的保证。 t6=9Xn88TS7~8U

1991年1月31日,在中科院南京土壤研究所,召开了第六届理事会五次在宁理事扩大会议。讨论了关于召开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的相关事宜。 p5-5oP8.,0M8!4b

1991年11月25~29日在无锡召开了江苏省土壤学会第七次全省会员代表大会暨1991年学术年会。选举产生了第七届理事会,朱兆良先生为理事长。出席会议的代表共197人,递交大会的论文报告146篇、学组论文汇编两本,内容丰富多彩,有些已达到较高学术水平,充分显示我省土肥工作者的能力和信心。会议表彰了曾为第六届理事会工作过的16位同志;为了表彰在科研、生产、教学第一线有所成就的中青年同志,会议为15名50岁以下的中青年土壤科技工作者颁发了优秀学位论文证书。朱兆良理事长在闭幕式上代表新一届理事会讲话,对学会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充分体现“学术为先,以科技为本,科技为生产服务”的工作原则;二要坚定不移地执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双百方针,大力促进土壤肥料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三要坚持民主办会,搞好服务工作,倾听每个会员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为广大会员服务;四要加强与兄弟学会的联系和协作。 b6~3EL9=5fo1.8Z

1992年5月和1993年3月分别召开了两次常务理事会议,传达省科协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研讨学会工作。 a1?5mW2+,Le,6X

在“江苏省科协系统1990~1991年度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评选中,徐富安先生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学会获“评选工作荣誉奖”。 D5+9Yh2!,oR8?1U

1992年,向省委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部推荐著名专家、学者11位。为帮助省委沟通与广大知识分子的联系提供方便。 W7~9fC6+1CU8-,g

1993年11月24~26日,江苏省土壤学会第七届理事会二次扩大会议暨1993年学术年会在扬州召开。会议由马同生副理事长主持。听取了陆彦椿秘书长的工作报告。同期举办了主题为“高产、优质、高效农业中土壤肥料对策”的学术报告会。农林厅冯惟珠副厅长到会讲话。会议向省政府提出了“关于加强我省土壤肥料工作的建议”的意见书。 U4+,aC,?7eP54d

1993年,推选朱兆良、濮升恒、汤进红三位理事为我会出席省科协第五次代表大会的代表,朱兆良先生为省科协五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并于5月参加了江苏省科协第五次代表大会,会上朱兆良先生当选为省科协第五届委员会委员。 H3:2Ps5~6sA53B

推荐中科院南京土壤所的青年科技工作者蔡祖聪同志为“江苏省科协第三届青年科技奖”和“第四届中国科协青年科技奖”的候选人。 P6~3hz,~4nW7;6W

我会共推荐了36位专家为《中国科技专家传略 农学编·土壤卷》的候选人,其中11位专家入选(卷1),17位我会专家入选(卷2)。这是中国科协领导下的一项对我国近代土壤学界科技人物及其史料进行挖掘和整理的工作,旨在宣传科技专家的贡献和科技工作的重要性。 U4+,uR74hg5~90

1993年拥有会员1323名。 G1-4pk4-2CH7;4D

1994年6月4日根据省科协6月3日“省级学会实施金桥工程计划会议”的精神,召开了理事长办公会议,决定由马同生副理事长担任我会实施“金桥工程”的负责人,并向各学组和专业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实施“金桥工程”的通知,并提出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和要求。 B7;7Ug4:5eH1;7N

1994年11月3日召开了七届三次理事会议,会议总结了1994年学会工作的情况提出今后工作的意见,讨论了学会改革的方针具体实施办法。 L6.6ci5~,UZ4!9V

1994年12月13日,召开理事长办公会议,就向中国土壤学第八届理事会推荐理事候选人、分配出席中国土壤学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提交会议论文等事宜,向各学组作了具体的部署。 n4.2XM7:8xB31F

1995年12月4~8日 在涟水县召开了江苏省土壤学会第八次全省会员代表大会暨1995年学术年会,来自全省会员代表144人参加了会议。理事长朱兆良先生致开幕辞,涟水县委书记陈广礼、县长王振彦出席了会议并致辞。大会选举产生了由40名理事组成的第八届理事会,南京农业大学马同生先生为理事长。理事会还聘请了第八届理事会的顾问和各工作(专业)委员会的主任。同期举办了以“保护耕地与环境,促进江苏省农业持续发展”为主题的学术报告会。 b9?3WL9=,GS7-,m

1997年,编辑出版论文集《江苏土肥科技与农业持续发展》,84万字。1997年、1998年被中国科协评为“省级学会之星”,名列全国农科学会第10名。1995年和1997年被省科协评为先进学会,1996年、1997年、1999年均被评为省科普周先进集体。1998年5月召开的江苏省科协第五次代表大会上,陆彦椿被评为省科协系统1993~1997年度先进工作者。 T5?4dI3~3Bi5-5S

1999年,编辑出版论文集《迈向21世纪的江苏土肥科技》,56万字。 04~2lm,-1an7+7I

2000年4月6~8日在扬州召开了江苏省土壤学会第九次全省会员代表大会暨庆祝学会成立五十周年和2000年学术年会。出席会议代表共105人,代表会员1426人。选举产生了第九届理事会,严少华先生为理事长。 L1;9YW6?,yH5?,U

2001年12月正式出版了《江苏省志·土壤志》一书。省土壤学会利用土壤科技人才荟萃,技术力量雄厚,资料丰富的优点,由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牵头,组织全省有关会员,承担了省政府下达的编写任务。在江苏省土壤学会秘书长陆彦椿同志统一协调安排下,经过几年的努力,圆满完成该书的编写。全书68万字,图文并茂,获得了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颁发的特等奖。该书是一部具有很高学术价值的地方专业志。 B2+,Az6!6uk7?5k

2001年我会再次荣获中国科协的“省级学会之星”称号。 S68cl7-6Ib6-,k

2002年7月因省农学会提出,省民政厅要求一人不能同时担任两个学会的法人代表,因严少华同志既是省农学会理事长,又是省土壤学会理事长所以要求我们改换社会团体法人代表,按民政厅要求,我会协助省农学会换办了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t5-4ad,!,QI3=8i

2002年11月26日在江苏省农科院召开了第九届理事会扩大会议。商讨有关第十次全省会员代表大会的诸多事宜。 B9-,oR2:9Zg,~8e

由于“非典”影响,原定于2003年召开的第十次全省会员代表大会延迟到2004年。 k4:4Xx9+5UQ7;,W

2004年5月22~23日在盐城市召开了江苏省土壤学会第十次全省会员代表大会,同期举办了主题为“土壤科学与农业环境”的学术年会。选举产生了第十届理事会,省农林厅蔡恒先生为理事长,徐茂先生为执行副理事长。 C5:6jG4!5Ac8?1J

2004年开通了学会网站,注册了域名www.jssss.org.cn. J55lb8~5J01?4I

2005年,出版了论文集《江苏土壤肥料科学与农业环境》。82万字。 n2.5Hs6;1Ao,-7c

2006年组织会员赴台参加“第六届海峡两岸土壤肥料学术交流研讨会”。 y,;1Ua1=6J0,~2g

2007年3月26日,江苏省土壤学会在中科院南京土壤研究所召开了宁区理事会议,杨林章、常志州、徐国华、徐茂等四位副理事长及在宁理事、专业(工作)委员会主任20余名出席了会议,中国土壤学会理事长、挂靠单位中科院南京土壤所所长周健民研究员应邀出席了会议。会议由执行副理事长、省土肥总站站长徐茂研究员主持。会上增聘罗春侠同志为专职副秘书长,讨论了第十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筹备方案、组织建设等方面的问题。 o8;4yL6;,vI7!7D

2007年10月22日在中科院南京土壤所召开了常务理事会议,会议确定了换届的原则和方案。为了体现学会的学术性、代表性、广泛性,学会理事会人员应综合科研、教学和生产等各方面的人才,确定了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的分配名额等。 t7-1lc3:7Xk6.,c

2008年出版了论文集《江苏耕地质量建设》,并就测土配方施肥问题与中科院南京土壤所老科协合作出版了2009年科普挂历,印制5000册,分发到农业部及全省各市县的基层土肥站。 t7-,oQ9-7CQ51i

2008年4月24~25日在泰州市召开了江苏省土壤学会第十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江苏耕地质量建设学术研讨会。全省180余名会员代表参加了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十一届理事会,蒋新先生为理事长。 J9-9CK6!,Uw2?3N

2009年,江苏科协成立50周年,经江苏省土壤学会推荐,李庆逵先生入选江苏省建国以来“十大杰出科技人物”;苏彦华入选中国科协、国家人事部评选的2009年度“中国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副理事长徐国华教授主持的项目“缺磷和菌根调控作物磷素吸收和转运的分子机制”,获第四届中国土壤学会科技奖一等奖。 N2.1Mt6:1Lh7~2q

2010年6月,理事长办公会议决定,为庆祝学会成立60周年,编印《江苏省土壤学会六十年》,出版《土壤科学与现代农业》论文集。 C,1wK5+8OJ7-1s

2010年,通过我会举荐,南京农业大学刘兆普教授,荣获“江苏省第十届优秀科技工作者”“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胡锋教授主持的“土壤动物与微生物的相互作用及其生态功能”获第五届中国土壤学会科技奖一等奖。 Y37LW7+4QL2+7z

2010年12月24日在南京举办了“庆祝江苏省土壤学会成立六十周年学术报告会”,同期召开了第十一届三次理事会会议。 H6.1UY,:5Ns9;,s

学会章程

江苏省土壤学会章程 a1!3Ko2?7yi9=3G

(第十四次全省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S81tU1?4Qh3-1h

第一章 总则 v,~9vX1.3GV1:4p

第一条 江苏省土壤学会(英文名为Soil Science Society ofJiangsu Province),缩写为SSSJP,以下简称本会。 A2!6ui3!,pw5~4g

第二条 本会是由全省跨行业、跨部门土壤科学技术工作者自愿组成的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和联系广大土壤科技工作者的纽带与桥梁,是发展江苏省土壤科学技术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 Z8.4Oz8!1BI2~8W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致力于繁荣与创新土壤科学,为江苏省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所需土壤资源的健康、安全、可持续利用提供科技支撑。 I3;7dU6:6qX15N

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贯彻执行党中央的方针政策;坚持民主办会原则,充分发扬学术民主,倡导学术自由;提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优良学风;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风尚,积极倡导“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团结广大土壤科技工作者,为繁荣我省的土壤和肥料科学技术事业,促进土壤肥料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科技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C7;3TX9?2eb29Q

本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j3.9TE8=8As4=7v

第四条 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江苏省民政厅。 a1.3bG5:1dv9:8T

本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 J8+7VS2.3PJ5+,s

本会接受江苏省民政厅和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u6~1hC7?3qD6:7g

第五条 本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分支机构。本会的分支机构是本会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另行制订章程,在授权的范围开展活动,法律责任由本会承担。 06:1Dp8-4mH8=8H

第六条 本会会址设在江苏省南京市北京东路71号。邮编:210008,电话:025-86881538,传真:025-86881538,学会网址:http://www.jssss.org.cn。 r5-2qm6=6hY,;4q

第二章 业务范围 W4?7ka8=2Ia9!2U

第七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主要围绕土壤与肥料科学及相关学科开展以下业务活动: b1+4pZ9=5Xz5:8Q

(一) 积极开展学术交流,组织学术会议和科学考察活动;组织参加国(境)内外学术活动;编辑出版土壤肥料学术论文集和科普资料、书籍; W3!6rk7.5Ca5;7B

(二) 大力普及科学技术知识,积极传播先进生产技术、经验; W67Kv6;7nr4.9b

(三) 对江苏发展科学技术的方针政策和重点课题发挥咨询作用,积极地提出合理化建议; n8:9GY5:1f04!2o

(四) 根据国家经济建设和科学发展的需要,举办各种培训班、讲习班或进修班;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尚,举荐人才,推荐、奖励优秀学术论文和科普作品; W4!6mV63wh7!2X

(五) 努力提高会员的学术水平,反映会员的意见和呼声; d8.9Cu9=,gc16s

(六) 为社会提供科技咨询服务,积极承接政府职能转移。 J1=3fy29PU45M

第三章 会员 A3~9vo3;7Jt5-2s

第八条 本会的会员包括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Y,3Gh7~4PQ6?5J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u32iR7;5rH6:2M

(一) 拥护本会的章程; J4.5p09+3mp,=8k

(二) 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j2:8mC6!,lh4.2H

(三) 在土壤与肥料科学技术领域内具有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并愿意参加学会有关活动,支持学会工作的科研、教学、生产等企、事业单位; q,3YY7.8oO8+5U

(四) 凡热爱土壤肥料科学技术事业,自愿遵守学会章程,按期缴纳会费者,均可申请加入本学会。 h7+4TJ,!2PM7+8Z

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t7~8Hv4.7to3?1o

(一) 提交书面入会申请书,或在学会网站上填写入会申请; J8:1Mb2:2po1;3u

(二) 经本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批准,并报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和中国土壤学会备案; b7;7uc7+8yt2;7f

(三) 热心于土壤科学或对土壤科学有贡献的其它学科的科学家,征得本人同意,本会常务理事会可直接吸收为会员; V4;6ss1:1YV7=7u

(四) 由学会发给会员证并公告。 N2-9JS7;1kc1?2c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V6?1dC2!,AT8.3T

(一) 有本会的选举、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x9-1bJ7;3UG6=4u

(二) 优先参加学会的有关活动; d7=5tE1=2WP5?4S

(三) 优惠获得学会的有关学术资料; G8;8nE7?8AY1:9z

(四) 可要求学会优先给予技术咨询; e4+,pm2;6VN5;4K

(五) 可请求学会协助举办培训班等; v5!9fU95vD,?3P

(六) 对本会工作有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U5:4sj,!9Hm4~,I

(七) 参加本会举办的学术和其它活动; p9?6Ka71PX8;5x

(八) 向本会提出给予从事科学技术活动的必要支持和帮助; v6?2oj1:8vG3.3o

(九) 积极撰写学术论文和参加科普活动; i3-5HQ6+6wV1+9T

(十)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09;,pZ7-3Yh91w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z7:8n09;,pe,-5Z

(一) 单位会员: F5?6AU8;4cH3-1n

1. 执行学会决议及接受学会委托的工作; C7~,Nf4.6lr49u

2. 协助开展有关的学术和科普活动; e1:9yZ9~,sd7;3P

3. 按规定缴纳会费。 u4;4Vd7=8HR8.8t

(二) 个人会员: W8.4oE7:5fg8?,x

1.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 j,?6wb3~5Qy18W

2. 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L6.1mo36VA5-8g

3. 完成本会委托和交办的工作; k5:9os7:,ET8:7V

4. 按规定缴纳会费; A8!8lS8?9sO5-5z

5. 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k8-1aa5-1Lr2!6k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U1;,oA6+6HP5=7M

会员如果4年不缴纳会费或长期不参加本会活动的,经本会提示无效者视为自动退会。 04+1Ee9:5wY6?3M

第十四条 对违反章程情节严重者,经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可劝其退会或取消会籍;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其会籍自然取消。 Y5-2Mk,:7DN7=4a

第十五条 会员退会、被暂停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O8+5Em12qG5~1a

第四章 组织机构 q6=2qt,,vM,=6U

第一节 会员代表大会 c2+2BT5+2Io8!5A

第十六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r9:2OR3!8Po9:1d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t61tX7?9gG,=9T

(二) 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O9;6iw9=7DL,-2F

(三) 制定和修改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监事会产生办法; C6;7tp4=,kK,~8v

(四) 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R8.6gW9!7Tz1!5w

(五)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Z4~5Ql8+3Ey1!1p

(六) 审议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E2?4rk1-3iW1-,m

(七) 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k1!,tM9:2ap9.1m

(八) 决定本会名称变更、终止等重大事宜; N3=8Ak6:2Pv4+6t

(九)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h4?5jc19ez5;4k

第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四年召开一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召开时,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经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审查同意,报江苏省民政厅批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1年。本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须提前10日将会议的议题书面通知会员代表。 S4?3sz,1Dz8:3M

第十八条 经理事会或者本会半数以上的会员代表提议,应当召开临时会员代表大会。 h1-8uf7;7YT1;2I

第十九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具备下列条件方能生效: i1!2lT6~7nV5-6I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决定更名和终止事宜,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须经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 i98JX5;9LO8;30

(二) 选举理事、监事,应当由得票数多的候选人当选,且得票数不低于总票数的50%; k8:7Qu6=,aO4?2r

其他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过半数表决通过。 m5;9HE1=4Wg,~8m

第二节 理事会 E8;8kR8=5wx4:3G

第二十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每届任期四年,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人数不多于会员代表的1/3。 s2+8QS6.,Hy7=4X

第二十一条 本会理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i5=5Vs2.2Kz,:,J

(一)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 P8=6km,.5xa3+5z

(二) 在江苏省内土壤科学技术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X8+3Qf4+1Bb31H

(三) 热心本会工作,勤勉履行职责,身体健康; N8:1wD1;6kY,;3m

(四)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d,4ij6-5Ct2;6h

(五) 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不得担任的其他情形。 E3+9bW4-2Zt,.5X

第二十二条 单位理事的代表由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单位调整理事代表,由其书面通知本会,报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备案。该理事同时为常务理事的,一并调整。 y6?5Jo2!5aO8=5o

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S4!8sU4.2iM,-2C

(一) 制定会员代表产生办法和分配名额; U,!,Kw6:3wn6;1O

(二) 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S8.7JD2:5ga9.1C

(三)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W,-4gZ5!8aQ1:1W

(四) 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M5.5Zd,-2cj7~7b

(五) 决定副秘书长和内设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D2.5ZT3.6wU2?6X

(六) 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t4+6xm1;9pj,!4I

(七) 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秘书长、副理事长、理事长; q5~4YA,+6hn7?7J

(八) 向会员代表大会提交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z8?1sm360K8~,b

(九)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f96fR3!9Pq3;9T

(十) 审议年度财务预算、决算; W8~1lt6.2KN4-80

(十一)推荐优秀学术论文和科普作品,表彰学会工作积极分子; V2~2kb6~7Qz,~8I

(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f86hb,:2Wm43Q

第二十四条 理事会与会员代表大会任期一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经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审查同意,报江苏省民政厅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j9;7cm,!9eP5.4R

第二十五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可书面委托1名代表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K38Uf78kj6:2s

第二十六条 理事会选举常务理事、负责人,应当由得票数多的候选人当选,且得票数不低于总票数的2/3。 C9~2Rl9!4DX1;6L

第二十七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时,可采用网络通讯形式召开。 t9!1Lj3.5Df5=8G

第二十八条 经理事长或者半数以上的理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 z4;,Bx7+9hU8?50

第三节 常务理事会 m4-6sd9~5Iz2?3j

第二十九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从理事中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第一到六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R1!8BW7.7RB9-3M

常务理事会与理事会任期一致。 r9!8Iz5~2mk7:5i

第三十条 常务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常务理事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可书面委托1名代表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r6~,Ey,;1wp9;8L

第三十一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网络通讯形式召开。 E7=2mA1;8Ap6!2E

第三十二条 经理事长或者半数以上的常务理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常务理事会会议。 t8-9PY,3qV78B

第四节 负责人 M73bA5:6mS9=8b

第三十三条 本会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I8-,Tp9!7me4:4T

(一)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 C36VH,+4Ul8!3l

(二) 在江苏省内土壤科学技术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V7:6dU8~5zH9!3K

(三) 年龄不超过65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j2-8iB4.3tV7!3M

(四)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0,-9Oj9+,zS2;9f

(五) 能够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维护本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u8-1nT6:2AW9?8d

(六) 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不得担任的其他情形。 h4-4ad4;4Tj7~6p

第三十四条 理事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理事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审查并经江苏省民政厅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学会的法定代表人。 K99ru,=6jj3?,O

第三十五条 本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w24VO2-1gc8?,x

(一) 领导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工作; h5.2Fz7?4BW8.1e

(二) 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W4=1ph2:7yN8!,N

(三) 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A,-9nH8=4lA,=5v

(四) 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f,+6FA,2XF,,i

(五) 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f1+,vD29IR1~1z

第三十六条 秘书长协助理事长开展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t7~5oF8!7K019j

(一) 主持学会办公室开展日常工作; B9=8BN3~8DY6!4D

(二) 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p280s1;6ss5!8p

(三) 提名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U9;5Qu8.6ks2;5Y

(四) 拟定年度工作报告和计划,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 V5?9yX99Mh4+8g

(五) 拟订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批准; o48Rn4;,wl2=8m

(六) 拟订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报告,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 04-9Fi9.1fG9;2J

(七) 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I1-5GN3-7Pm7-9A

(八)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f3,Tq7~7Qh2?4d

第三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制作书面决议,并由负责人审阅、签名。会议记录、会议决议应当以适当方式向会员通报。 t69jI,?7rS9-8W

负责人的选举结果须经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审查同意后,报江苏省民政厅备案并向会员公开。 R,+6pT5;3Hu66c

第五节 监事会 K1:2uB3+5jo5;9w

第三十八条 本会设监事会,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一致,期满可以连任。监事会由7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名,由监事会推举产生。 T3+4Ra5;9LQ4+2q

第三十九条 本会的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和财务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b7?1hp6:9gm9+2h

第四十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g8?1Oy9!9Dz6-8g

(一) 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对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 s,.8Ep3;5Nj86e

(二) 对理事、常务理事执行本会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或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负责人、常务理事、理事提出依程序罢免的建议; d3-6RS,!5fs8=9x

(三) 检查本会的财务报告,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监事工作和提出建议; b9~4Qw3:3JS8=6X

(四) 对负责人、常务理事、理事、财务管理人员损害本会利益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 D6,Mu98Tq2.6T

(五) 向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本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E6.4xS1-3eA2!7g

(六) 决定其他应由监事会审议的事项。 S1!7bM9?9ar9+7T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监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监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监事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网络通讯会议有效。 V5;9DQ9:,wm8=5W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v19xY8+6gY4!6g

第四十一条 本会的收入来源于: k2:,Lj63kV8.8B

(一) 会费; Z9:8PO6~8Sz21w

(二) 捐赠; x5~9bY5+2Dy1:40

(三) 政府资助; v8=,If6?6Ch8-9L

(四)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h4.5Ta5+6VC4=,m

(五) 利息; M,.3hc7:1qP2:2k

(六) 其他合法收入。 u5.,iL5!7iD5~,x

第四十二条 本会的收入及其使用情况应当向会员代表大会公布,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检查。 u8~40k7~4VB,?6y

本会接受境外捐赠收入的,须将接受捐赠和使用的情况向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和江苏省民政厅报告。 K6!7vb9:3wL1=3L

第四十三条 本会经费主要用于: S9!2GY5.6sj9+6O

(一) 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 t1.,Uh2+4ZF86c

(二) 必要的行政办公和人员薪酬支出; Q8.2C088p0,?1p

(三) 其他由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决定的事项。 x9,xp6?8rE1-6D

第四十四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n6~2hM,-7Az3:1T

第四十五条 本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0,=7ep5-5lM5+,l

本会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b6!6Ut9:4vZ3-,j

第四十六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 B5?2UI7.4Sb4;,z

第四十七条 本会进行换届、变更法定代表人,应当进行财务审计,并将审计报告报送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和江苏省民政厅。 H95vu2;7Wk5.8Z

第四十八条 本会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接受江苏省民政厅的年度检查。 a9~9EQ5.2KG1+5k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F97vs4~2ko8.5i

第四十九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江苏省民政厅预审后,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K8-2zS4+2FF,=6k

第五十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审查同意后,并报江苏省民政厅核准。江苏省民政厅核准日期为章程生效日期。 I87sY8!1CE3.,Y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r4?3Ak2+4KQ3~5O

第五十一条 本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u7~6gM5-5uh5+1l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R5.3eo7+7vt1=6z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 w1:,jw2~5BB7.,V

(三)发生分立、合并的; W,;2Zm5=5hG,.8l

(四)自行解散的。 B2.7rG1.9ol4=9n

第五十二条 本会终止,应当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经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审查同意后,并报江苏省民政厅审查。 x3.9vP8.5uk6?2v

第五十三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及有关机关指导下,由理事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清理债权债务,负责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Q6-8nN2?,VN62d

第五十四条 本会完成清算工作后,向江苏省民政厅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e,~7il8=1AK5:1c

第五十五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和江苏省民政厅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L9=,bS1?1XM6.7r

第八章 附 则 k1!5HL2+9HX2=5A

第五十六条 本章程经2020年9月12日第十四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F4=8uL5+,yq4+9U

第五十七条 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B2.1UZ87zW4!8t

第五十八条 本章程自江苏省民政厅核准之日起生效。 E3+5vg6:2Tb5?9A

第五十九条 本会会标如图,其寓意为: Q2!6FX,:1rC5?7e

(一) 外圆内方的总体构图,取中国古典哲学思想中天圆地方之意; c4;5kL7;2HJ5+2Q

(二) 绿色,象征着绿色农业生机勃勃;中间四个土字成一个田字型,意为堆土成田;中间条形块状,恰如江苏特有的块块剁田; Q9~8jS44il28w

(三) 中间四个土字,象征组成本会的四大系统(科研、教育、管理、推广)团结协作,为江苏省土壤科技事业共谋发展; V4+7RO,;7VF6+7N

根据实际需要,可以进行适当的变形使用。 R4:3TT6-8wf6~3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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