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企业网(江苏省企业发展工程协会)简介
江苏省企业发展工程协会是全省企业的联合体,是推动企业科技创新、科学发展的主力军,由省发改委、省委党校、省社科院、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理工大学6家单位于2008年5月联合发起成立。 p,;40v5?1li6;3F
协会现有团体会员企业1000余家,企业技术工程师个人会员2000余名,大学生个人会员1000余名,专家库特聘专家教授100余名。有企业发展战略专家、企业管理专家、企业文化专家、市场营销专家、互联网专家、大数据专家、软件开发专家、智能制造专家、工业设计专家、节能技术专家、环境评估专家、电气工程专家及各类工程咨询专家等等,学术科研力量雄厚,涉及学科众多,基本涵盖了企业发展中的所有领域,在省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 M,.8Ke5?,BF3:5x
协会由省发改委原主任、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钱志新任理事长,省委党校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周明生;南京师范大学原商学院院长、南通理工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李晏墅;南京大学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陈传明;南京理工大学创业教育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周小虎等任副理事长。专家库有清华大学副校长、中国工程院院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尤政;国务院国资委新闻发言人、研究员李锦;中国科技大学课题组能源专家王干;教育部长江学者、华南理工大学生物专家赵谋明等。协会下设:创新创业工作委员会(双创联盟);绿色照明工作委员会;企业维权工作委员会;智能制造专业委员会;智慧物流专业委员会及会员部、事业发展部、人力资源部、国际协作部、节能技术工程部、信息技术工程部、大数据部、工业设计部、企业文化部、金融服务中心 、科研成果转化中心、培训中心等部门。协会同时还创办了《现代经济观察》期刊和“江苏企业网”。 2013年成立了党的工作小组,2015年成立了监事会,2016年成立了秘书处党支部。 Y3-6p09+6rj2~3T
多年来,协会积极开展技术帮扶、开展金融服务,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推动节能减排、推动创新创业、推动企业融资上市、推动项目交流合作、推动苏南苏中苏北企业互动互帮互助、举办工业展会、举办学术论坛,与国内部分省市和美国、德国、加拿大、韩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商协会建立了友好商协会。服务的网络遍及全省大江南北,服务的脚印走遍全省各地,各项工作、自身建设名列全省学会协会之首,先后多次被评为“先进省级协会”、“科技服务先进协会”、“学术交流先进协会”、“江苏省示范协会”、“中国5A级社会组织”等。 O3?5F07;6Ao1~,y
为企业主要开展如下服务: C8:7yG4.2Dw6.9v
1、企业技术帮扶、科技研发; A7?1ay1+4Wl2-4S
2、企业产品在“江苏企业网”无偿展销; l,.8Kx,:8Uk2!7h
3、《现代经济观察》期刊为企业无偿宣传报道; n5;3wr3?6zH9!2K
4、协会金融服务中心为企业融资服务; j5~5hw7-20O,~6D
5、协会培训中心开展大数据、机器人、无人机培训及企业管理、企业文化、企业战略、市场营销等培训讲座; t,-5js4+9oS4-2N
6、协会双创联盟开展创业培训及项目孵化; j3~30l1=3LT7?7N
7、协会人力资源部为企业提供产业工人,解决企业用工难; Q,.5kC2;3rf3;9L
8、服务项目对接,推动科研成果产业化; G,=8ht77NM1!6a
9、开展水、气、土、噪声、职业卫生、安全、环境、清洁厂房、公共场所、一次性卫生用品、饲料原料及添加剂等项目的检测服务。 x,~4wH6-2HF38m
目前,协会正在承接政府职能转移…… u,-,yB5?1wf7-1j
为使工作做得更好,群策群力,欢迎全省工作突出、形象良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事业单位加盟入会。 D4-6Cl7.6qA4+4C
地址:南京市鼎新路1号1幢203室 a3-8mM8.8gc1.9o
协会章程
江苏省企业发展工程协会章程 X6.2mJ2.6Gu6!6j
(2018年12月7日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d5?6Zn1.,ji7:5H
第一章 总 则 t6=8zU,;8Ny8;4d
第一条 本团体的中文名称是:江苏省企业发展工程协会 (英文域名:Jiangsu Enterprise Development Engineering Association 缩写:JEDEA)。 T3-7AB8-2tz8=3U
第二条 江苏省企业发展工程协会(以下简称“本团体”)是省发改委工程咨询中心、省委党校、省社科院、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及工程技术领域、管理领域等单位和人员自愿组成的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科技工作者、企业管理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推动和引领江苏企业科学发展、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 V6.,TO1.4XK5-4A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团结奋斗、苦干实干,昂首阔步踏上决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认真履行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和加强自身建设的职责定位,团结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创新争先,促进科学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促进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科技人才的成长和提高,推动开放型、枢纽型、平台型协会组织建设,成为党领导下团结联系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社会团体,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q8~5iH,-5do7-70
本团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W1-1pe,?7IC3;7s
本团体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A3:6yi3!,mF1!1l
第四条 本团体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江苏省民政厅。 r9;5hZ7!,Ia8!1T
本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是: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 w2+6Qf19os6~3r
本团体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L5!1vh9-,ii,-9Q
第五条 本团体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本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本团体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另行制订章程,在授权的范围内发展会员、开展活动,法律责任由本团体承担。 S36ln3!1Ez6+7d
第六条 本团体的住所是:南京市鼎新路1号1幢203室。 x2.3se8?7eS48a
第二章 业务范围 o8:9Am5?2Rg54h
第七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k9!3jv,~5qh5!5Q
(一)开展科技创新,以科技引领,推动我省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m2.6rZ1~6Ip5~,b
(二)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促进学科发展和技术进步。 o5!8qJ1;2Su9~2I
(三)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关于企业发展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反映企业管理人员和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 N3:3Pf4!8au4.5C
(四)培养和举荐人才,开展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兴办技工学校,为企业定向培养应用技术人才。表彰、奖励会员和会员企业在科技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的管理者和科技工作者。 O6:9Bd26FX5!8b
(五)承接政府部门、职能厅局、科研院校和企事业单位的相关课题。 P7.5ul3?5Cm7:7S
(六)组织软科学研究与技术攻关研究,组织科技工作者和企业管理者积极参与我省科技政策、科技发展战略,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有关事务的科学决策。 N1-6X02;7nu6~2e
(七)开展科技咨询服务;举办科技展览;接受、承担政府职能部门批准的技术评估、科技成果鉴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技术标准制定及体系认证等工作。 b5!1Jz2-9Jr2-9L
(八)编辑、出版、发行内部期刊、论文集、科技书籍等。 y3.2lO2.5xt2:9d
第三章 会 员 s7+4VI1+,gA8~3L
第八条 本团体的会员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组成。 c4.,tX5;6RT6;30
第九条 自愿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T6+5ME6?6Hy1,y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q21QI9:1NX7!3B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并按规定缴纳会费; 09~7aD4+3Zg9.2V
(三)个人会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i3!2i04!9qs9,u
1、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科技人员; t4.7cL,:6ik2?1p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科技工作一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科技工作三年以上的科技人员; h1-5uJ5=3Ux,;9p
3、具备相当于中级技术职称水平的自学成才人员或有成就和贡献的革新家; I,.1Kf2~,0x1;6j
4、在经济、科技、管理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者; U5.2Ts,-,dr8=4O
5、热心和积极支持协会工作的领导干部; q8?2UM4!2Om2=9v
6、热心支持江苏企业发展的江苏籍海外留学生。 T7:1wu2!7OH78l
(四)单位会员须是拥有一定数量相关专业科技人员的企事业单位及学术团体。 T1=1cS2;3nG,+4v
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W4:5ap46Hf9+3L
(一)提交入会申请表; w41qM5;,mt1;6G
(二)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L8=7on9:6WN1=4M
(三)由本团体发给单位会员铜牌、个人会员证。 a5=,eU6?4nG5.8Y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N1-5s071jd3~1A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E9:3Dp6:9ZZ1?6T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D1~3wb3.4GQ17K
(三)优先获得本团体服务; F4=,Zo58rx1?4P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I,.5Kr1!9JZ8,l
(五)退会自由。 S,.4WK5=1WF3~,z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Y7.5P02?7hd,6n
(一)遵守本团体的章程; e,!4wH1:1Qy5-1t
(二)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053uX3.1tA1=9c
(三)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 I2+5OU6,0U,;7H
(四)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L7+1mX9?6GA6+5h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z1:8eI7.,oX6;6S
(六)按规定缴纳会费; Q6+3TQ23DO3~9V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 w1=3Pv5+5WQ67t
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可以暂停其会员资格或者予以除名。 v1;4tQ5=5WM9+7r
第十五条 会员退会、被暂停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团体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h,7QP6~3oP2;1M
第四章 组织机构 w3.3kr5:3gl71Z
第一节 会员代表大会 l9~7Dr7;6Ew4+1U
第十六条 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 X8?6Km,+3uY8;8M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k6=5Uq,~3ie1!5N
(二)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K1~2Ww6+8ds5+9W
(三)制定和修改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监事产生办法; X,?6uq7,ln3!2y
(四)选举或者罢免理事、监事; w6!6QI6!9xt5?3u
(五)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D1-,GL,=6Zt7.7H
(六)审议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C9;9NE1!8Nj,+2A
(七)决定名称变更、终止等重大事宜。 e4~4Kk9;9SS2.5z
第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5年召开1次。 O6=8Gp4~9JH2~1q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z9?1ry88zK,!6e
本团体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须提前10日将会议的议题书面通会员代表。 f8:,Ry8-,ao1;,m
第十八条 经理事会或者本团体2/3以上的会员代表提议,应当召开临时会员代表大会。 b6:3iY,:7Bm5-7e
第十九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具备下列条件方能生效: q2=7Hc7-8en6?,d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决定更名和终止事宜,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须经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 q7-5fN7-8FS82E
(二)选举理事、监事,由得票数多的候选人当选,且得票数不低于总票数的 2/3。 Y17kp2+6tG1?3c
其他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过半数表决通过。 K26Un37xn7:2B
第二节 理事会 n6!7Fy6.,KL8!,y
第二十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W6=2NZ8-8UU7=8c
理事人数不超过会员代表的1/3。 O7!1RO3+5Dh,.8t
第二十一条 本团体理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y1;6fb8~8cb1=7D
(一)拥护本会章程; G,+,Ui7:5HQ97z
(二)有参与协会活动的积极性; p3!2Lj3.8TV1.2C
(三)在业务领域或地区有一定影响力。 N,3er5!3Pi4?8x
第二十二条 单位理事的代表由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单位调整理事代表,由其书面通知本团体,报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备案。该理事同时为常务理事的,一并调整。 i14Hp4!5sC71h
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A9,tE6.8hW1=5T
(一)制定会员代表产生办法和分配名额; p6+5dI3:9CW8-3C
(二)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S4+4BS9~,Me,.,l
(三)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 F8=,lf7-3IJ4+8W
(四)决定内设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t2;,hu9?2Kg4:2I
(五)决定副秘书长和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人选; l9:3wc1=2mD5+5v
(六)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l9=9rl3.6kv2:1C
(七)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秘书长、副会长、会长; a,~9dI9.1nL5.8v
(八)向会员代表大会提交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H3;4uB4:8Kg76Z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q9+3JT6-7TD1?8C
(十)审议年度财务预算、决算; A6.7tn9:1FZ7=9c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P4?5rD,+9eg4,H
第二十四条 理事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Y4.5QJ4~8ou2?5x
理事会与会员代表大会任期一致。 K6=7q07+3TA57M
第二十五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可书面委托1名代表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I1!4Tw7?2Cd,;3X
第二十六条 理事会选举常务理事、负责人,由得票数多的候选人当选,且得票数不低于总票数的2/3。 u1=8jA6;7uh3.2x
第二十七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A42bw4~2LQ7~3w
第二十八条 经会长或者2/3的理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 m39vD5+2Ph9?1O
第三节 常务理事会 S7:9Oi7~5hA2!,d
第二十九条 本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从理事中选举产生,人数为理事的1/3。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第一至六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o6=6yd3:9Au,-4T
常务理事会与理事会任期一致。 X,3Fk2~8Xi33f
第三十条 常务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常务理事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可书面委托1名代表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S8=6CP2.,cp37Z
第三十一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每6个月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v16Im1.5YE3:6t
第三十二条 经会长或者2/3的常务理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常务理事会会议。 f8.,dn3.3iD7+5f
第四节 负责人 J4;3Ah21pc2!,Y
第三十三条 本团体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b2:1iR3?,Sj58C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 p4~,qd,?7Yn57C
(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和活动地域内有较大的影响; U72wG78WH76z
(三)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L4~3ZP5-10m,+7D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I9~,i06!8Vw7.5p
(五)能够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维护本团体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r,?7mE9:3dg7:8z
(六)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不得担任的其他情形。 e7?2vX2+5Fh9=5I
第三十四条 会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 u1;3xX7;4zW4~4M
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x2=2HU1-6ZL7!3c
第三十五条 本团体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i1-7aF99rx23B
(一)领导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工作; l4-6Iz5:1fs1.9k
(二)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L3;7kl3!7RC,3q
(三)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各项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b8.3kf7-2ws36m
(四)代表本团体签署重要文件; j3+9Si1!1VD7+4f
(五)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u7:3nC,!5nQ8+7C
第三十六条 秘书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L8=30X1+5Vf,-2M
(一)主持内设机构开展日常工作; N6-4Aj7;6Bz4-1D
(二)提名副秘书长及内设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决定; l8:1su1;2AC9-3O
(三)提名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e6?4fq1-,QI1?1J
(四)拟定年度工作报告和计划,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 l1;6uW7-7ZU5!6s
(五)拟订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批准; K2!7Qp,:9XC1.2G
(六)拟订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报告,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 e1=4Fa6;1yG2;1Q
(七)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A4.7ic2-1mf3;,T
(八)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B5-7Qj9!5GU5:7v
第三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制作书面决议,并由负责人审阅、签名。会议记录、会议决议应当以适当方式向会员通报。 K6=7ep4:7YC1?8v
负责人的选举结果须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并向会员公开。 E4~3hN3-,Op7.2l
第五节 监事会 I6?6mP2?9bz6.3q
第三十八条 本团体设监事会,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一致,期满可以连任。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名、副主席1名,由监事会推举产生。 V,+4uJ1!4BF9+1I
第三十九条 本团体的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和财务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z,40D9!4cP8;5H
第四十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N5-1hF2:7pB2~2q
(一)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对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 07;8Zs97og9?5w
(二)对理事、常务理事执行本团体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团体章程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负责人、常务理事、理事提出依程序罢免的建议; A7.2qB4.5Su4:,N
(三)检查本团体的财务报告,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监事工作和提出建议; V6;1Ic17Hk3=4N
(四)对负责人、常务理事、理事、财务管理人员损害本团体利益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 i2.3KU7-5cr3+5b
(五)向业务主管部门、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本团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I8.3Bj2=3OB6!9C
(六)决定其他应由监事会审议的事项。 T1:9ul2!2NM,9k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监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监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监事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h6~8Hp6+6qV8:1P
第五章 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K5-8wx,-3eU8!9k
第四十一条 本团体的收入来源于: G1:3re8.1gV8+4g
(一)会费; z34Eq5+8PN,:3P
(二)捐赠; c,-,Wy7.2Va8-2f
(三)政府资助; G62yl4=3Lw,+3U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W2~7OQ54Tx3?8N
(五)利息; y67qe97Fq1?6y
(六)其他合法收入。 Q27ig8+2TV4=7R
第四十二条 本团体的收入及其使用情况应当向会员代表大会公布,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检查。 Q79Tg9!2DV6!2m
本团体接受境外捐赠收入的,须将接受捐赠和使用的情况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告。 L8~7qA7-7NE1-7y
第四十三条 本团体经费主要用于: k9:,Gb5+3ti3?2C
(一)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 P6;1Yg6=,KB,9A
(二)必要的行政办公和人员薪酬支出; C4!6kj,.,HO7!1t
(三)其他由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决定的事项。 J9;7HS6.9uH7.7s
(四)调研经费及差旅费等; m2;8zT6.5ss9:6j
(五)期刊、书籍、论文集等印刷费; T3:,GF8-1bH7?7S
(六)房租费等。 h38KA71hA6.6X
第四十四条 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M9+,vd3~,kO6=9Z
第四十五条 本团体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U7~6hp,;9RL4.9f
本团体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Z,.6vD,+5ZW9;4X
第四十六条 本团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 c1:,Wo2:8PG4+5x
第四十七条 本团体进行换届、变更法定代表人,应当进行财务审计,并将审计报告报送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 B6.6xh5!3HP4:3m
第四十八条 本团体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A9+6dy69kr9!9V
第四十九条 本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社保和福利待遇等,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06.1aP78hN5;6R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i9;,kX8+9OT6=6m
第五十条 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登记管理机关预审后,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C9=7tb1~9JQ6!8z
第五十一条 本团体修改的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管理机关核准日期为章程的生效日期。 X5-9LN7:8BF7~5N
第七章 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 V,!3Ky,=,Sw2:6E
第五十二条 本团体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u,?50F,+9KR7.3p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02+6Uk7~8bx8+6q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 l4=4uw5!2IJ,!6B
(三)发生分立、合并的; f22MV1~9WI8~1e
(四)自行解散的; N5~5cA1:1NL9?,Q
第五十三条 本团体终止,应当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同意。 t82hC6:8oS9!4K
第五十四条 本团体终止前,在业务主管单位指导下,由理事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j1-,Jl31NE3:3U
第五十五条 本团体完成清算工作后,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E1;2yY7?5WS7!8n
第五十六条 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共同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v8~8Rn75LA,=5N
第八章 附 则 x6+6PR2=5tD,~1o
第五十七条 本章程经2018 年12月7日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A6=9la3!,mx9+,D
第五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团体理事会。 b3=9Nb6.9uD68R
第五十九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x71am3:7WB2;5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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