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简介
江苏省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JSIAM)成立于1993年,是中国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CSIAM)的团体会员,是依法登记的全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工业、企业、事业等单位的应用数学工作者、工程与科学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学术性群众团体,是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是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 h1=3Xi7~3Hl1.9i
学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本着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原则,建 立应用数学界和工业界的联系渠道,使应用数学工作者和工程技术人员经济管理人员紧密结合,在各方支持下解决工业生产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所面临的数学问题, 推动我国工业数学和应用数学的发展,并积极开展与兄弟省市及国外工业与应用数学界的合作交流活动,进行学术上的自由讨论,依靠广大会员实行民主办会。 E,~1Bj3;8aS,3V
现为第七届理事会,理事81人,其中,副理事长11人、常务理事27人等。现有81个团体会员,会员人数 2000 余人。支撑单位为东南大学。 L,~9vp9;8yh2~9j
专业委员会: k7-7iV16pX7+1d
数学建模竞赛委员会、金融数学委员会、学术委员会 s1:2gE2:7zw93x
工作委员会: F6-5pU5.3uY,-,o
教学工作委员会、科普工作委员会、宣传组织工作委员会、青年工作委员会 i4-3wa8:5Fu2:3S
开展的社会化服务工作(含承接政府转移职能) n7+8Yx,=4wt8;9c
学会将通过主办高水平的学术讲座和学术会议、在有影响力的国际学术期刊上设立专题、学会评奖、会员评级等活动切实为会员服务,提升会员的归属感和荣誉感,吸引更多优秀的工业界与学术界人士加入学会,成为个人会员。 G9+2og,6bO4-5e
在社会服务、科技普及和创新创业方面,学会将继续与中国矿业大学共同主办“中国五一数学建模竞赛”,对于竞赛的宣传、组织、评奖等环节严格把关,不断扩大竞赛的影响力,把“中国五一数学建模竞赛”打造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继续参与丘成桐院士领导申报的南京江宁诺奖小镇智能研究院、南通成通智能计算研究院建设等工作。 r5.,ln5;1pB8.,v
学会章程
江苏省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章程 h2.8MP29uY6~,g
(本章程经2018年12月8日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07=1Ka,~5gS8~2R
第一章 总 则 02!3FM6;5ZQ,.9s
第一条 本学会的名称是江苏省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英文名称为Jiangsu Society for Industrial and Applied Mathematics,缩写为JSIAM)。 Z1!9aE2~9dw2~6z
第二条 本学会是由全省高等学校(含二级民办院校、中外合作办学高校)、科研院所和工业、企业、事业等单位的应用数学工作者、工程与科学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自愿组成的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08-4qH9+1CE4?2G
第三条 本学会的宗旨:本着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工作方针和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民主办会的原则,建立应用数学界和工业企业界稳定的联系渠道,共同解决工业生产、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所面临的数学问题,加强数学和应用数学青年人才的培养,积极开展与兄弟省市及国际工业与应用数学界的合作交流,推动我国工业数学和应用数学的发展。 b31gq4=,uZ13U
本学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F9;4W04-7lD,-5n
本学会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思想引领作用,确保正确政治方向。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w4=1sU2:,Na,6M
第四条 本学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江苏省民政厅。 T,.8nC7?9PY5+5Z
本学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 A5!3nW,~9hH1?2G
本学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d,-8DS3;7QP,~,E
第五条 本学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本学会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本学会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另行制订章程,在授权的范围内发展会员、开展活动,法律责任由本学会承担。 w,-3re5=4ha7!2P
第六条 本学会的住所是江苏省南京市,东南大学(南京市四牌楼2号)。 J6;7xe,~5HW7.3n
第二章 业务范围 w5.8li6+4ON2.,e
第七条 本学会的业务范围: w9!2TO,.6xC23Q
(一)学术交流: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组织学术会议及科学考察等活动。 G6~3kg6:4ur6~3C
(二)沟通合作:促进工业界与高等学校及科研单位的合作,加强不同行业、不同学科之间的交流联系、协作攻关。 S4.5aD3!8pV9;4K
(三)咨询服务:对工业生产与管理、高技术、金融统计等领域中的技术问题从数学的角度发挥咨询、参谋作用。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 P2!9JE9~8qp2=3Z
(四)出版内部刊物:开展学术类内部刊物及相应电子内刊的出版活动,提供科技知识服务。 n7-1rN7;4Ft52y
(五)宣传普及:积极开展工业与应用数学的普及活动,开展会员内部培训,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注重激发青少年科技兴趣,为培养各种类型的工业与应用数学人才、为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做出贡献。 R4-3at,!4Ta2.6I
(六)意见建议:向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意见和呼声,举办为会员服务的各种事业和活动。 02;8Cl7+3YF4:8w
(七)接受政府委托的其他事项。 X8-1Ui1.5g08;,H
第三章 会 员 0,:1oo2.4Ju9:5z
第八条 本学会的会员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K9!,kn2;2Gv1?2v
第九条 自愿申请加入本学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K1?7ue8!2FI2?1q
(一)拥护本学会的章程; B4.9CO7.1Fk3?,L
(二)有加入本学会的意愿。 J8!6Oy,=7gA5~1h
申请成为单位会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j26tz9=,nF62s
(三)热心支持本学会工作的科研、学校、企业、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可申请为单位会员。 X9=6ub2+5XR5.2b
申请成为个人会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Q9:5qB,=4vG,?9w
(四)在工业与应用数学研究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 O5?2Sw2?3mD2:5U
(五)具有讲师、助理研究员、工程师、农艺师、主治医师等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 K2;6Jf4,iW5:5q
(六)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科技管理人员,或在读的数学、信息、计算机、管理等专业研究生; u7~9tD4.8cu,:4V
(七)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工作三年以上,并有一定学术水平者,或虽非高等院校本科毕业,但已具备相当于以上规定人员的学术水平者; y2;3ib45FO1.4k
(八)热心和积极支持本学会工作的领导、企业家; A5-4FN2:8Ru1=9K
(九)单位会员的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科技人员和研究生。 t,?4nW5;,gR6:1i
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L7~8BX5.9Qd6.,C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e65ob8.4tX4+2i
(二)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E7;5IZ2:1lT,?,S
(三)颁发会员证并公告。 X2?6NF9!1yF3-6b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P,=9Xn7;1bo3~7a
(一)本学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d2;7wO9;3dR8~1J
(二)参加本学会的活动; W4~5VP2!3Ud9~7y
(三)优先获得本学会服务; d,:5iz2:7Qn4=9h
(四)对本学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R7;,rJ4;6ec,-9N
(五)退会自由; E4!8cY,~6ME6+4B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r3;8jR3!7Gd8!9o
(一)遵守本学会的章程; D8!8hd9+7IS,:4f
(二)执行本学会的决议; S6:3gC,-,QW9~4y
(三)维护本学会的合法权益; H1;2bb4:9Tw1?7f
(四)完成本学会交办的工作; 02=5KE9~8wJ7=3D
(五)向本学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W5;3zk5+6kS7?9j
(六)按规定缴纳会费; O7;,PF8.9GB8+9c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学会,并交回会员证。 S4+8Yt4:5Ub6?4Y
会员(单位会员)如果一年(二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学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v5:2Tl5.4bD4~2N
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可以暂停其会员资格或者予以除名。 r9!6Ug1~3j09!9g
第十五条 会员退会、被暂停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学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S2=1Xg56WK3~,E
第四章 组织机构 s,5ey3-,nX2:8i
第一节 会员代表大会 k8?9jh9:9Dt28F
第十六条 本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 J7;7bp3~3QU5+6J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X2+7GO,,bK97z
(二)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F3+5kU3.2FS,!6V
(三)制定和修改理事、监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产生办法; e5~,VS4!,vq8~,I
(四)选举或者罢免理事、监事; V7-3oC3=6UK4-9N
(五)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J3+2VR4:8pc5!4V
(六)审议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c,:9Ay8=2C0,-2p
(七)决定名称变更、终止等重大事宜; m5?2ZJ,;4LK,-,N
第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4 年,每年召开1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经业务主管部门同意,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r,-,sR9.5Wb3!20
本学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须提前10日将会议的议题书面通知会员代表。 t8+4CQ1.1ZX7+8I
第十八条 经理事会或者本学会50%以上的会员代表提议,应当召开临时会员代表大会。 s2?,HK4!6VD6+6e
第十九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具备下列条件方能生效: 04+8Ve4=2MV7~5j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决定更名和终止事宜,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须经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 a4!,Ld3;5WS6~5f
(二)选举理事,应当由得票数多的候选人当选,且得票数不低于总票数的50 %; O,=4TO9+3bd2!5V
其他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过半数表决通过。 I9?5qI3.6jC4?9L
第二节 理事会 B5-6aa,~3Oq2.8A
第二十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学会开展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W8;2wd,+5Xq4=7p
理事人数为会员代表的 33 %. T5-8JL9?3gu4=2A
第二十一条 本学会理事和单位理事代表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R49kc9-9Gm3:,C
(一)在工业与应用数学研究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 Y2!1vE8.8cm2-4x
(二)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工程师、农艺师、主治医师等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 R6=60M67Gb3=4z
第二十二条 单位理事的代表由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学术骨干担任。单位调整理事代表,由其书面通知本学会,报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备案。该理事同时为常务理事的,一并调整。 M5?6Yo8.6th8~2P
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w9-5He5?5lL4~,V
(一)制定会员代表产生办法和分配名额; k2;3oP5~3Pj8;,G
(二)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J4~3xQ4~,FG24W
(三)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 z2:5pj,.8ew6.2v
(四)决定内设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n9~1nd1;5vb,!,e
(五)决定副秘书长和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人选; H5,sS,!1Av7=6k
(六)领导本学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c,-5yc,-8CC2.,f
(七)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秘书长、副理事长、理事长; O5.8ww,:3Fh6?2O
(八)向会员代表大会提交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监事会报告; v9!7BG1.1GQ4:6M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G4!4Ij3!6qE,;4H
(十)审议年度财务预算、决算; H5?1lD2~5hQ6-,j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y5-6wB5=6or,-2W
第二十四条 理事会与会员代表大会任期一致。 V5.9gU23Ae5+8a
第二十五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可书面委托1名代表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Z3=1Dv1+8jo7~1W
第二十六条 理事会选举常务理事、负责人,应当由得票数多的候选人当选,且得票数不低于总票数的2/3。 P4;3YR2;4V05+3y
第二十七条 本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D3?6qJ9~5oG3.4I
第二十八条 经理事长或者50%的理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 O8!4kL36he2~1b
第三节 常务理事会 G7!9DP9?7sw25L
第二十九条 本学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从理事中选举产生,人数为理事的 33%。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第一至六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W48Q046qA6!5x
常务理事会与理事会任期一致。 M,+9aI3=6Ky5!9I
第三十条 常务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常务理事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可书面委托1名代表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N8;3D07?,vK6?3l
第三十一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每6个月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p4?5rM2-4sR9?3M
第三十二条 经理事长或者50%的常务理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常务理事会会议。 N4.7gC4;6WD3?3O
第四节 负责人 l1+1Kd,=4po,.3e
第三十三条 本学会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v8!4fU5:5Yh1-3T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 策,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 p,+2rD9-6vH74W
(二)在本学会业务领域和活动地域内有较大的影响; y1:7FO4+,ir1.9g
(三)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022LB1~6QW3!5Y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y7=7Ad4;5JG3,N
(五)能够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维护本学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v2-,yX6~4hc1=2W
(六)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不得担任的其他情形; 06;,rX4.3uI6:,C
第三十四条 理事长为本学会法定代表人。 Z7+6zj2-7nR2.9K
本学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v8-9iG57Sv4+9K
第三十五条 本学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F7.9rV81yC7=2A
(一)领导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工作; a9=2cl5!7hJ2.7a
(二)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m5=7fj2;2gA1=1U
(三)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各项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I2:5ty,;6dS2~5z
(四)代表本学会签署重要文件; Z4:8hC,!3fT6+6b
(五)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K5!1tq5?4gy2=6q
第三十六条 秘书长协助理事长开展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g95NE3~8DZ9!5J
(一)主持内设机构开展日常工作; F6;2fg5=6HZ6:6o
(二)提名副秘书长及内设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决定; K4:8Dg8=2QL74c
(三)提名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Q9.7lp5.5Wj8?1m
(四)拟定年度工作报告和计划,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 B,?1iH,!9zC92U
(五)拟订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批准; a7-3FW,~7IN5:3u
(六)拟订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报告,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 R3.4ol7=90X4?6L
(七)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y7:1QT9.3iv87z
(八)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V8=2qA51PJ6?7e
第三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制作书面决议,并由负责人审阅、签名。会议记录、会议决议应当以适当方式向会员通报。 y8?,ki8!9Ko7?1J
负责人的选举结果须经业务主管部门同意、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并向会员公开。 b1-7yy18QE5+5V
第五节 监事会 I5!2uc71PP,;3D
第三十八条 本学会设监事会,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一致,期满可以连任。监事会由7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名,由监事会选举产生。 s8+1Wi9~8YB2.80
第三十九条 本学会的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和财务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a5.3GP,1Ke2?2V
第四十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u71ZX8+1eo8.1R
(一)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对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 o16ub2.8SN5+1u
(二)对理事、常务理事执行本学会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学会章程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负责人、常务理事、理事提出依程序罢免的建议; Y7?,KA3~9tt,=5n
(三)检查本学会的财务报告,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监事工作和提出建议; w5-2HY3?6f05=5A
(四)对负责人、常务理事、理事、财务管理人员损害本学会利益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 e4=9lM4?5UJ1:3c
(五)经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向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本学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x83vb,.6Cw,9c
(六)决定其他应由监事会审议的事项。 y4~1Nq8~3Zd8?3w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监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监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监事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t8~7jB3?9Ql6!8P
第五章 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X5+2SK9!1Fk6~4T
第四十一条 本学会的收入来源于: j5!4cX2;1hG9:4s
(一)会费; L2-7Hv3:6mf2~,V
(二)捐赠; T1:9pq2:6Dk2?4d
(三)政府资助; S2?7Sw9+3Fd4~1b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j2~2JG9-5cJ2=,V
(五)利息; Q6!6zA1;8hB4;7d
(六)其他合法收入。 r72cM2!3UG9.5k
第四十二条 本学会的收入及其使用情况应当向会员代表大会公布,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检查。 I5-8xG8:5dE,?5D
本学会接受境外捐赠收入的,须将接受捐赠和使用的情况经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 y9.8uI8?9QR52B
第四十三条 本学会经费主要用于: r4=8qw7~8qR7?9A
(一)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 M1-,hf5;9eA5?5D
(二)必要的行政办公和人员薪酬支出; V4=4AC3!1Nw,~2w
(三)其他由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决定的事项。 z3:9xo,-7yt9~,o
第四十四条 本学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i6~9zI1=3T02,y
第四十五条 本学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j3=,Ld7,di3=1m
本学会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W5?8Qx1-5Dx3=5Z
第四十六条 本学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 H1+1zr1?5GP53D
第四十七条 本学会进行换届、变更法定代表人,应当进行财务审计,并经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将审计报告报送登记管理机关。 s8?5hS3?8mh2~6O
第四十八条 本学会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Q1~,wT5!1oC1+9u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Y38fw5!1HT6=9l
第四十九条 对本学会章程的修改,由理事会表决通过,经业务主管部门同意、报登记管理机关预审后,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F4=2hq8-6bB5-2V
第五十条 本学会修改的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部门同意,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管理机关核准日期为章程的生效日期。 S57hO8.1lL8.3e
第七章 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 m8=2lU,+1Y0,?5e
第五十一条 本学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y8!3qL9:9uX1!7j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M29II5=5QJ1+,s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 O2,Dj6?5hD26U
(三)发生分立、合并的; f9-3Kb,?9jk,-8G
(四)自行解散的。 v6:9er3+6JQ,-6t
第五十二条 本学会终止,应当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经业务主管部门同意、报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同意。 i4-70F4-2tw,:9N
第五十三条 本学会终止前,由理事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Y6=9Rg9-7Jx5-5v
第五十四条 本学会完成清算工作后,应当经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y8:,Il,;7PI3!6G
第五十五条 本学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学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f7?1rr5;,dk2!7Y
第八章 附则 l3+9ux,+4Sc,;5R
第五十六条 本章程经2018年12月8日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F5:8sF,~9CU3=4V
第五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学会理事会。 M82gI7:9Wo4=1m
第五十八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m82oU8.3gT1-8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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