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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细胞与发育生物学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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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细胞与发育生物学学会成立大会于2004年5月20日上午在江苏南京东郊宾馆举行,南京大学 、东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农业大学、苏州大学、南通医学院、南京大学附属南京鼓楼医院、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江苏省中西结合医院、淮安市妇幼保健院等11家单位代表和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江苏省民政厅、东南大学等单位领导以及中国生物电子学会、江苏省遗传学会、江苏省医学会、江苏省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会、江苏省解剖学会和江苏省优生优育协会等兄弟学会代表近120人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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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细胞与发育生物学学会网站详情

江苏省细胞与发育生物学学会简介

江苏省细胞与发育生物学学会成立大会于2004年5月20日上午在江苏南京东郊宾馆举行,南京大学 、东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农业大学、苏州大学、南通医学院、南京大学附属南京鼓楼医院、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江苏省中西结合医院、淮安市妇幼保健院等11家单位代表和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江苏省民政厅、东南大学等单位领导以及中国生物电子学会、江苏省遗传学会、江苏省医学会、江苏省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会、江苏省解剖学会和江苏省优生优育协会等兄弟学会代表近120人出席了会议。大会通过了《“江苏省发育生物学学会”章程》,选举了由丁斐、高翔、顾晓松、胡娅莉、李朝军、刘红林、刘宏伟、陆祖宏、马正强、毛晓华、孙玉洁、沙家豪、唐洪丽、唐祖明、谢维、杨桂云、杨永华、曾水林、张建琼、张绍铃、赵庆顺、周作民、朱敏生等24名理事组成的“江苏省发育生物学学会”理事会。学会是由本省发育生物学及密切相关专业科技工作者自愿组成、合法登记、地方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江苏省广大发育生物学学会科技工作者的纽带和桥梁。 M,?9ZX8-7UB7;4z

学会是由本省发育生物学及密切相关专业科技工作者自愿组成、合法登记、地方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江苏省广大发育生物学学会科技工作者的纽带和桥梁。 t9?6Zt8:5DN7=3y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学府路12号 T1~5Ds6!6YC78R

学会章程

江苏省发育生物学学会章程 q7+2QK5=5vx,=5W

(2015年11月29日第四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t5;9KG3~3vM96l

第一章 总 则 s83dQ3?6un1+9C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是江苏省发育生物学学会;英文名称:Jiangsu Society for Developmental Biology(缩写:JSDB)。 U7;9lt3~9me1:7P

第二条 本学会是由本省从事的细胞、发育生物学研究与实践的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p5:1tY,!4nW2:4C

第三条 本学会的宗旨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团结和组织江苏省发育生物学科技工作者,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优良学风,促进发育生物学学科的发展和繁荣、科技的普及和推广,促进发育生物学科技人才的培育和成长,促进发育生物学科技与经济建设的结合,为科学技术工作者服务,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构建和谐社会,为江苏的经济、社会建设和生命科学领域的建设发展做出贡献。 k8-9FQ9!4hA2!7L

第四条 本学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江苏省民政厅。本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是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本团体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B7:9CR8=,VL3?3K

第五条 本学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本学会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本学会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另行制订章程,在授权的范围内发展会员、开展活动,法律责任由本团体承担。 Y6:7IV6:4pE,;9w

第六条 本学会的办公场所设在:南京大学模式动物研究所。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学府路12号,邮编210089 。 Q6=9Eb3!9Br7;7h

第二章 业务范围 J5.2sD1!5UA6.3a

第七条 本学会的业务范围: v8;5jm,!4Jp1,l

(一)组织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开展各种形式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举办非营利的科技展览,促进民间科技合作; R8.9GK7!4wi6.5B

(二)组织参加相关的学术活动; A45u01!4jS8!6P

(三)编辑、出版、发行发育生物学科技书籍报刊及相关的音像制品; Z6+4Wz2?8OR3;5r

(四)开展发育生物学科学技术的普及和继续教育; y2?9Ed2.4MD3~80

(五)交流发育生物学教育和培养发育生物学人才的经验,促进发育生物学教育事业的发展,促进教学、科研与生产相结合; L7!9Ik8?9II,!,Z

(六)推广发育生物学研究成果,为发育生物学工作者面向经济建设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h3?1YU5.2Tg3.,r

(七)对江苏省重要的科技政策、经济建设和科学技术问题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进行科学论证,提出政策建议; o,.,zX5-7Un5;1c

(八)接受委托承担科技项目评估、科技成果鉴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 B5:4lv7!3yX5?3g

(九)维护本团体会员与学会活动有关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和呼声,举办为会员服务的事业和活动。 L9=5Ww35ce6?9C

第三章 会 员 Q3.6rZ5-4WH4;8C

第八条 本学会的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其中个人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学生会员。 H8:9ta3:9fy3?8M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O1;2ZA72wo,-5m

(一)拥护本学会的章程; Q1=5TW,:6eY6=1Q

(二)有加入本学会的意愿; b,8Ky9-9rk4.6r

(三)在本学会的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u4!3kb,8qC5~4F

(四)个人会员: O6=3GS6!2Lj62H

在科研、教学、医院等单位从事发育生物学工作的人员: q9!2tw,;1IT4:6c

1.普通会员: S5;9FI6:4FM7;9K

(1)研究实习员、助教、住院医师、工程师、主管技师等以上从事细胞、发育生物学教研的科技人员; J9=,tS,;4nJ4-1H

(2)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二年以上者; p6~9CV7~9oz1.2Z

(3)在细胞、发育生物学工作中有突出成绩者; I,9Vq9:2cM,+5i

(4)热心本学会工作,积极支持本学会工作并对本学会发展作出贡献者。 q3;5BH3!,zA6:2b

2.学生会员: T7-8uV7!8JT6+,M

与本学科有关的在读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可申请入会。 X,4fQ24Zl9!1P

3.单位会员: i54kH4-2PD4,Y

凡热心发育生物学事业的科研、教学、生产等企事业单位,以及有关学术性社会团体,愿意参加本学会有关活动,并提供赞助积极支持本学会工作的,可为团体会员。团体会员必须是独立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 g6:5ew9.3TK,.3B

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D7!70M1+3g03~9n

(一) 提交入会申请书; q,~2Ar,-7ak4~8N

(二) 经秘书处讨论通过; z5:9vV7-9GJ8=,p

(三) 由秘书处发给会员证。 H6~4s09+8fc8-6J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Q78ov3:,eN55f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v9+,xD19II9-3j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w1;7Vo5~4Zp18L

(三)优先获得本团体服务; c,?2Vd3-5fo4=50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n8.3Zm3=1gS2=6M

(五)退会自由; D9!8qh5+6MK3~5F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E13yJ5.1Wo,+1r

(一)遵守本团体的章程; x,+3Mg,,qA7.5Z

(二)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c,+2Ix9?,gH,-7B

(三)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 s3.,EZ4+4Jt8~8f

(四)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L8:3gA5?2XB6+7Z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z,:9AP8~4mx43t

(六)按规定缴纳会费; M2:3ae6:1hV7~7O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学生会员毕业一年后户籍或工作单位未在江苏省,且未与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取得联系,视为自动退会。 l5~7wJ1!6ih63x

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可以暂停其会员资格或者予以除名。 G3:6Fr54KG,.5w

第十五条 会员退会、被暂停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团体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w2:9zt3+3Zr7?8q

第四章 组织机构 Y,!,tA,=1sH5.6Q

第一节 会员代表大会 s1+1zJ8!5gv9,C

第十六条 本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 a7:,aG2:9vg2!5z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y1;4aQ7~2ZT3.1X

(二)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x4=7Sh2:5hx2+2r

(三)制定和修改负责人产生办法; b5+7og8?3iq7?,g

(四)选举或者罢免理事、监事; J9?5ZK9=6nH4-9k

(五)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K2:2iO3.90E9!,p

(六)审议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D7+9up8+,G01!7V

(七)决定名称变更、终止等重大事宜; U2?8OI6!2XS2-5N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O9;3Eg2:4pR6-4x

第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4年,每年召开1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B,;4vP1+,oe5+1c

本团体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须提前10日将会议的议题书面通知会员代表。 o8;1Ar3~,dM1=6y

第十八条 经理事会或者本团体2/3以上的会员代表提议,应当召开临时会员代表大会。 G7:8TF3:,wf3~7w

第十九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具备下列条件方能生效: J3;5lF2;6mJ3?5g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决定更名和终止事宜,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须经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 k4+8uH6:7Fn6.9G

(二)选举理事,应当由得票数多的候选人当选,且等额选举得票数不低于总票数的50%,差额选举得票数不得低于总票数的33%。 j2+6fo1:7gI6!7H

(三)其他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过半数表决通过。 d8;3cC2.,qC76J

第二节 理事会 X3=7mR8?5GE,;,N

第二十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学会开展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X7+3la3!8xl6.4u

理事人数不超过会员代表的三分之一。 I,?4gQ6-8wf1!9k

第二十一条 本学会理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q7+,tU1?2VR6+,I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Y8~8Vc45XB2-6E

(二)在神经科学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W6?50o4+5DA56s

(三)理事长、副理事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0周岁,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G2.4Ud,;2Iq54A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S13ze8.5fS5~1e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z,.9sj7+7pS5=6X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a5!7sp7:8CP5-2z

第二十二条 单位理事的代表由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单位调整理事代表,由其书面通知本学会,报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备案。该理事同时为常务理事的,一并调整。 e,:7Zt6~7fE68a

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e2+,Ot,!5ji2?,j

(一)制定会员代表产生办法和分配名额; V1:,Jk9+5oZ6;,a

(二)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w8~7ns8+4AY9~7i

(三)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 C5?7UZ4=7za4~8M

(四)决定内设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Q,1jJ8!2vA4~1h

(五)决定副秘书长和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人选; L4=6hF6!7qq3;6Y

(六)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E6!5PC9;8dn9;9T

(七)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秘书长、副理事长、理事长; Y1:3af9~8sM6;4z

(八)向会员代表大会提交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q9!2DM6!4Gb,+,T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f4;5kL3.5qs7-7G

(十)审议年度财务预算、决算; i2~3AN9.3Wr4~3k

(十一)筹措学会活动经费,制定学会活动计划; u4+5pf,6fj3?1o

(十二)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的议案; r9.2Bk2:2OY6:1p

(十三)讨论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f9?,Kr2-1TA9~3d

第二十四条 理事会每届4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E8;5RN2=,yZ3-4B

理事会与会员代表大会任期一致。 F5~4du1+3QN8?8H

第二十五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可书面委托1名代表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k,?7KJ8;2dr2:1P

第二十六条 理事会选举常务理事、负责人,应当由得票数多的候选人当选,且等额选举得票数不低于总票数的2/3,差额选举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r7.6RB5:4xb1:9P

第二十七条 本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H7!6CX4?9aO9;3r

第二十八条 经理事长或者50%以上的理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 C2-3Od6,KM4-8T

第三节 常务理事会 x8+8Ek9:8OY4+1U

第二十九条 本学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从理事中选举产生,人数不超过理事的三分之一。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第一至六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会与理事会任期一致。 N9+1hq6-5Cq5-4D

第三十条 常务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常务理事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可书面委托1名代表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n7.1tF7!7lW2+9U

第三十一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每半年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E5.5mJ6?3ww7?2t

第三十二条 经理事长或者50%以上的常务理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常务理事会会议。 Y3-2BD7-3Ck8.2o

第四节 负责人 e5;9ug2!,gm5+6I

第三十三条 本学会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T,-8do,!3yP6~2C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 u1;5Sd7-4lk3=8d

(二)在本学会业务领域和活动地域内有较大的影响; P,-8iq7=4zs1:2N

(三)年龄不超过60周岁; B2?8oB7:,tP9!,X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n8=6tx2+3ax7-9a

(五)能够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维护本学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g,8gV6?6Cm8+,j

(六)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不得担任的其他情形。 h,=4qA4=5Ck83T

第三十四条 理事长为本学会法定代表人。本学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C6?9TX6!7wZ,=5Q

第三十五条 本学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h8-,QJ3?4PD,=2l

(一)领导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工作; L3;6uP8;3cT4=1f

(二)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h9;3Wr3=1cj6-9M

(三)监察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各项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o2+3YK2.4Ky5!,B

(四)代表本学会签署重要文件; x9=9WN2?5Aj4=9l

(五)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 h5-2sS99FA3+5I

(六)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S31eR9.6ax,+2P

第三十六条 秘书长协助理事长开展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Q,~2nT9-7oz2+9r

(一)主持内设机构开展日常工作; f6.,kr5.4On5?2k

(二)出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会员代表大会; P9,CL5?9Xt3!,O

(三)提名副秘书长及内设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 E5~6oF3=2mD9;2y

(四)提名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由理事会决定; g5:9pi6;9MY,9m

(五)拟定年度工作报告和计划,报理事会审议; E9?6fR8?5NQ,~7e

(六)拟订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会批准; C1-,HU85vV,;4n

(七)拟订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报告,报理事会审议; y1!6FQ1:3lR9;3s

(八)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W5.4Zk1=7zN4~1D

(九)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f8+2hl7?5OS5?1X

第三十七条 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制作书面决议,并由负责人审阅、签名。会议记录、会议决议应当以适当方式向会员通报。负责人的选举结果须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再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并向会员公开。 G2.1iK7:5WA8-5p

第五节 监事会 u7-9FI6!7uE3+1b

第三十八条 本团体设监事会,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一致,期满可以连任。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名,由监事会推举产生。 K2!6uK7+4WS1;6E

第三十九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M3~5nA5~1Vp8~2M

(一)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对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 O3.5BT9!6Gm4+,R

(二)对理事、常务理事执行本学会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学会章程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负责人、常务理事、理事提出依程序罢免的建议; q47ZE5:9Le98e

(三)检查本学会的财务报告,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监事工作和提出建议; Y7?7Zd66AB5?3y

(四)对负责人、常务理事、理事、财务管理人员损害本学会利益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 H3-9JX,.,P094B

(五)向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本学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y5-2Zs1;2fO7+4y

(六)决定其他应由监事会审议的事项。 0,?8bL9=9pg,;6a

监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监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监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监事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q4~9cP1=,oW6.5z

第五章 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K8=5fw8-2My8;4v

第四十条 本学会的收入来源于: x2?,MM,,aA57r

(一)会费; I33ub9:6Ab8+4t

(二)捐赠; X4;7lh2=6rl7;9G

(三)政府资助; s5?3RV6=7si3:6J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W8.6UX5-3Tt2.3O

(五)利息; s7.2hg7=6Vx5-4l

(六)其他合法收入。 J1:3kI2-3zn9=4Z

第四十一条 本学会的收入及其使用情况应当向会员代表大会公布,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检查。 Z9.7Ic6?3wh4.6a

本学会接受境外捐赠收入的,须将接受捐赠和使用的情况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告。 u7-5Iz5:3cu4!,H

第四十二条 本学会经费主要用于: h74Pm4!7Om5+5q

(一)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 y9-9aC7:5TB27U

(二)必要的行政办公和人员薪酬支出; h9=6LN1;4Mb8~1V

(三)其他由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决定的事项。 x3!6Ck9!20Q1~,v

第四十三条 本学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y6:9Wk2;7NT5=3b

第四十四条 本学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o3;7Zr8:2qO4+2y

本学会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z3-6aZ6.4xO,-3F

第四十五条 本学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 x3:1Kl8;4WN4?5Q

第四十六条 本学会进行换届、变更法定代表人,应当进行财务审计,并将审计报告报送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 z4!6ky3+,BV8!,H

第四十七条 本学会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s4~5sq,6lC5-4S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s2.3bE83PL3~3u

第四十八条 第对本学会章程的修改,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登记管理机关预审后,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f2!5la1=7oA9.5S

第四十九条 本学会修改的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后15日内,先上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再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管理机关核准日期为章程的生效日期。 y2+3dA,=5qq8+4h

第七章 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 s,!2Cp33Nz4=5x

第五十条 本学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V,?5dC,?8r0,;8p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k2-6V08-9xE7.,u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 E8:7Gq4.2fG53t

(三)发生分立、合并的; A8.4G08~5we4;9j

(四)自行解散的。 h,.4DX7;2m07!8b

第五十一条 本学会终止,应当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上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同意。 J82ig,.5gF5-6z

第五十二条 本学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指导下,由理事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e4!4bn17oB3.9y

第五十三条 本学会完成清算工作后,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a5-3yo38kT9+1P

第五十四条 本学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共同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学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K7;2wK6+8HX5.5I

第八章 附则 K8-2Xk7.8GK43t

第五十六条 本章程经2015年11月29日第四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p1-3q05~9Xm3+,r

第五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学会理事会。 W,;1MU9:3ka2=2B

第五十八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b9?2Wh5:1Ry1-1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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