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企业技术改造协会简介
江苏省企业技术改造协会于2014年10月经江苏省民政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全省性社会团体,是江苏省技术改造领域综合性社团组织。其业务指导部门为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d5:1Kj3:2qm7;,L
会员涵盖了电子信息、机械装备、生物医药、轻工、纺织、冶金、建材、石油化工等众多行业和领域的制造业,以及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社会团体。会员地区分布面广,行业代表性强,社会影响力大。 Z4=9hC5+9nX6=,Z
江苏省企业技术改造协会接受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及有关部门的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秉承宗旨,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服务,为会员和各类投资主体服务、为提高投资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服务。 N9=3Rd3?9ei1:,t
业务范围
宣传和贯彻企业技术改造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 M5;40h77mW2.7v
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协助起草企业技术改造有关法规、规章和办法,并组织贯彻实施。 z3:,DD3;6Oi6.2I
受相关部门委托承担部分基础性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制(修)订技术改造有关政策的前期调研和中期评估,以及政策效果评价;起草、推动实施企业技术改造规划;技术改造统计调查和资料分析。以及其他委托事项。 k6:,bI8;6tZ6-3A
围绕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开展数字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现代生产服务,以及产业布局、制造业服务化、技术改造投资融资等领域的课题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建议。 n2-8KQ9;1Vj6:3e
组织企业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的开发研制和推广应用。 R6?40E2~5fw82k
开展国内、国际交流。加强同省内外有关企业团体、技术改造工作者的联系与协作,交流成果;开展国际间友好往来、技术交流和经济合作。 q5-1NT4=6OY7?4M
接受会员单位委托,开展咨询、策划、规划、诊断、融资等针对性服务。 s8=8u016lU1~1O
根据发展需要或受委托举办有关产业发展、技术改造、技术进步的相关论坛、展览、培训等活动。 R6:2cG6=8ee3!8S
协会章程
江苏省企业技术改造协会章程 i2-1yU9=8kv9+6f
第一章 总则 S6;,Nc4?1hX5?,E
第一条 协会名称 A3:7oz6-6Eb4-7A
中文名:江苏省企业技术改造协会 G9=2OK,=,vO7-7I
英文名:JiangSu Association for Enterprise Technical Transformation (JSAETT) x6;5dF7?3om,+1i
第二条 协会性质 r2?6bk9:2FV6.1F
江苏省企业技术改造协会是由全省致力于企业技术改造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人士自愿参加组成,按照本章程开展活动,具有法人资格的全省性社会团体。 h24GX3.6Xe9~5H
第三条 协会宗旨 J,:5mv2=3ky5~,x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各项产业政策、《江苏省企业技术进步条例》,省政府有关加强企业技术改造的要求,促进企业技术改造,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推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推动生态绿色制造,推动制造业服务化,加快产业升级,促进经济转型发展。 k,=1nm5?3PP,-5L
发挥联系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为政府服务,为行业服务,为企事业单位服务,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公德。 S8-,WA2;4mF8-,u
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与江苏省民政厅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s5~7HF85Ml2=7J
第五条 协会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云南路31-1号苏建大厦。 c,=3AM2:6BL5?5T
第二章 业务范围 l9:9Ot3:,TG72Q
第六条 协会业务范围 Y9-8FY8;2tE1?6F
(一)宣传和贯彻企业技术改造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 o4-3YM7=4IL6;,l
(二)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协助起草企业技术改造有关法规、规章和办法,并组织贯彻实施。 b3.5AO95TL3-3s
(三)受相关部门委托承担部分基础性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制(修)订技术改造有关政策的前期调研和中期评估,以及政策效果评价;起草、推动实施企业技术改造规划;技术改造统计调查和资料分析。以及其他委托事项。 V4!5EA3!2fe45o
(四)围绕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开展数字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现代生产服务,以及产业布局、制造业服务化、技术改造投资融资等领域的课题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建议。 r9-1Td1~4mD3:8F
(五)组织企业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的开发研制和推广应用。 H2.5be6~4Mx7+8t
(六)开展国内、国际交流。加强同省内外有关企业团体、技术改造工作者的联系与协作,交流成果;开展国际间友好往来、技术交流和经济合作。 S6~5j04=9Yh6+,G
(七)接受会员单位委托,开展咨询、策划、规划、诊断、融资等针对性服务。 Y61IE3;9WE,:3M
(八)根据发展需要或受委托举办有关产业发展、技术改造、技术进步的相关论坛、展览、培训等活动; M8-5pD2!1CE5~,N
(九)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好协会网站,编印刊物。 I7.7mI1:1JA4+4i
第三章会员 c7:9VM8=8dL4!20
第七条 协会会员包括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y8+5mC7;,mk3-4f
(一)单位会员。省辖区内工商企业、社会团体、教育、科研等企事业单位。设代表一人,代表应当是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单位代表更换会员代表,须书面报告协会经常务理事会确认。单位会员发生合并、分立、终止等情形事时,应报告协会常务理事会申请会员资格变更或终止。 i1+4ev1:,Fb4=8d
(二)个人会员。关心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专家、学者、科研人员、新闻工作者和政府有关部门领导。 S8?5xJ4-4wt2;5s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n5=9Av2?1br1=3G
(一)拥护协会章程; B2~5DF7;4nr,-5d
(二)自愿加入本协会; a3:1hL7:1TA6-1z
(三)在业务(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v,-1Rj,=2iz6,c
(四)单位会员应为省辖区内注册登记的单位; V1+1Ql7-4ov5;3K
(五)个人会员应具备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M3:6Ce1!,Ny3:3X
(六)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 a9~7Xf2!4GO3,a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i1,EF5.,g01-6n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W5?8VD2-9io1?6r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t7;1FC1:9qk4;5Z
(三)由协会发给会员证。 X,:80R7:8kd2;8M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x8:,zP9:7QW5=,Z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c,!7bX8;,DH6~3V
(二)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A9:3aY3-5pz8-7r
(三)取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T4?,fc7;5ge7:,u
(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k1;2db5.8sD1~6D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L2=6o01:8kJ1.,w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U3?3BN1;4LZ9:1I
(一)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U,=,Hh8:5sj5;3t
(二)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b7=1pM3!9yU1.2D
(三)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c3?30Z1-6Ty,.6r
(四)按规定及时交纳会费; Q91Qq5.6nM2;4h
(五)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V,;2Dc5:3zq7.,r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者不参加本协会的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Q4+6dW6-9ti3~4P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r4=2gd,?2Lw7;3Y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t3:4HX7:4QS4:1L
第十四条 本协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由各会员选派的代表组成。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 M9!,GJ9!6Ys83x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k4:6rK,!1Hd9;7u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H8~6qU4-5oL7?1r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u3.1wg3-2Jq35o
(四)决定合并、分立和终止事宜; U4?6VX7-8nG,-4x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F1:7OD2=9fm3:9O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f2=7xk2=9OJ7+1l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W81yH1.7XR3?4K
第十七条 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理事组成。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N5=6UH51mg6!7D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 y8-3Mz6=,bd94t
(一)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H9+8iC6~2ZH25r
(二)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M,5oj2-4VS7;9r
(三)邀请名誉会长,邀请高级顾问,聘请协会特邀常务理事、理事; V2:9Dt5~,nq8?6M
(四)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 p3~8BN4!9ys64Y
(五)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情况; F1-5TU1.8bX96e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及实体机构; u1~4Yj7!9oA5=2C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u8=2eG9.8dS9?1D
(八)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E6=,Gf3;2nL8=6e
(九)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V6?2OQ6-6jI7-1R
(十)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g5:4oS,?6ta7!6a
(十一)进行表彰和奖励活动; T7=4nU3:,xc3+9z
(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V8~1Pp,:3az6;7S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a1+9vo5=2GY6+,L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下,可采取通讯形式进行。 f1!9tK4:7jk5?,L
第二十一条 本协会设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本章程第十八条第一、三、六、七、八、九、十款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R1;3rp92LI91G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有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T8;9MZ7~4pI3;8h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取通讯形式进行。 o8;,0E,!1sV8!9z
第二十四条 本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应具备下列条件: x5+9Gm91YG6-3N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0,:2hO6~5im,.5B
(二)在本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R97Hh6+2Qc34Q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七十周岁; F2-7ZL3.4iq5;9K
(四)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刑事处罚; f9~9vi6-7It,-4U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Y5-5IH8.9Hk6+2f
第二十五条 本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q5~3aJ6+3IE4:7K
第二十六条 本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五年,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须经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S7~6Lb8~9EX4:5o
第二十七条 本协会法定代表人由会长担任。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本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G9~4Ka3.2gc3:6c
第二十八条 本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x2.1uq8.4Px9.9l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R,~3oM4:5lK1?1j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m1:2zr5-6Vs9:1Z
(三)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I75bI4:6PR8!9Z
(四)处理本协会其他重大事宜。 A1-3rk8:2hr6?1Y
第二十九条 副会长协助会长领导协会工作,会长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会长指定的副会长或者秘书长代其履行职责。 e9+1yc6:4ZH1-2T
第三十条 本协会办事机构为秘书处。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B11rF8,rf7,H
(一)主持开展协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x8+5oV7:7ZI2~5Z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V7=6aI1=4dQ4,r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U3!7zn8!2RK8-1G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L1~9Hw84Oo6:7s
(五)负责经费和资产管理,向理事会报告年度收支情况。 h1?2dl9~4Gd6:1Z
第三十一条 本协会设高级顾问。高级顾问可以列席会员(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会议,对协会工作和活动进行指导,提出意见和建议。 t7=1ga6?7Bv8=1c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g,.6rt2+6oQ9~4g
第三十二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 M1=,oT14ew,=5n
(一)会员会费; J2=8DI7-,hy5!8N
(二)单位、社会及其他合法捐赠; H2=9ni1+1tv4=4y
(三)政府资助; k3~1UG7?9Bw3?7g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J9~3EN7-3lJ1=4d
(五)利息; Z720u8.4kL37U
(六)其他合法收入。 p3~,NW2+9kt2.9S
第三十三条 本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会员收取会费。协会制定或者修改会费标准,应当召开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代表出席的会员代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经二分之一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 F4!6fG1-5gv1!7d
协会会员退回或被除名,协会不退还已交纳的会费、资助和捐赠的财产。 E3-9HK8+3vo9?8l
第三十四条 本协会经费应当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日常办公和事业发展、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以及其他合法开支,不得挪作他用。 F7!7Iy4+,vb5.9l
第三十五条 本协会建立健全独立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N3.,bM4!7gN7=7W
第三十六条 本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v2-1ZY1:5bN55l
第三十七条 本协会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社会捐赠、政府资助的,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发布。 n2~9gE2.,uF9-3u
第三十八条 本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V8,Gh5=3DB1?6e
第三十九条 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应当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公布协会经费收支情况。 a,~9mf2;9jZ7:1n
第四十条 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如有侵占、私分和挪用的,必须退还,并做出检查。构成犯罪的,送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U7-5nQ2~3fz9?2Z
第四十一条 本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s1.6nE8-9Oe3!9N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m6-6av8.2jx78C
第四十二条 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Q5:2Fk9=5sP8:8f
第四十三条 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y7-2DT880i3=9X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T4;7La6+7Us5=,g
第四十四条 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i2!6gV1+8ac4=2R
第四十五条本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d,=8VB7+6XV4?5D
第四十六条 本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部门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c98hs3?90G6:9g
第四十七条 本协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g3?8QA73ti1-4r
第四十八条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部门和社团登记机关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T5!2Vn7!5cV4!6T
第八章 附则 j,-2mL36Bp4+2a
第四十九条 本协会章程经2014年10月21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n96Xr,:4TQ8:5t
第五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理事会。 a3=1wf6.9vz34i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c,-1ac5?3tz2+7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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