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阴县人民法院简介
平阴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6月,现院址位于平阴县青龙路119号。全院现有在编在岗85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77人,机关工勤4人,事业编制4人;35岁以下21人;员额法官29人,司法辅助人员32人,行政人员9人,司法警察9人;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13人,大学本科学历67人。聘任制干警58人,其中书记员34人,法警22人,法官助理2人。 E8?8Im8=6lZ5=2o
平阴县人民法院现下设: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政治部、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八个内设机构;另设监察室;三个派出法庭:东阿法庭、孔村法庭、工业园区法庭;一个事业机构:司法技术中心。 B8;6mG,+1yg9:3s
主要职责是:依法审判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商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审判上级法院指定和其他基层人民法院依法移送的刑事、民商事、行政等案件,依照法律监督程序,审判刑事、民商事、行政再审案件,执行本院的、上级法院交办的和外地法院依法委托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依法确认国家赔偿和办理外地法院委托事项,办理司法鉴定,负责本院的政治业务教育培训、干警队伍管理工作和后勤建设,协同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工作。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E2:6sv3=2jU8!2m
平阴法院先后被省高院授予“集体二等功”、被济南中院授予“集体三等功”、“全市法院新闻宣传先进集体”、“2014年度基层法院工作考核优秀单位”;被济南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先进集体”; 被平阴县委县政府授予“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被县人大常委会授予“人民满意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其中内设机构:平阴法院少年家事合议庭被共青团中央授予“全国青少年维权岗”,被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竞赛活动优秀单位”,被济南市妇女联合会授予“济南市巾帼文明岗”;工业园区法庭被省高院授予“第二届全省法院先进集体”、“集体二等功”;孔村法庭被共青团山东省委、省高院授予“山东省青年文明号”,被省高院授予“集体二等功”,被济南中院授予“2014年度基层法院内设机构集体三等功”、“优秀法庭”;东阿法庭先后被济南中院授予“2014年度优秀法庭”、“集体三等功”、“优秀人民法庭”;民二庭被省高院授予“基层法院内设机构集体三等功”、被济南中院授予“基层法院内设机构集体三等功”;立案庭被省妇联、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授予“第三批省级妇女维权服务示范站”,被市老龄委授予“第一届济南市‘敬老文明号’”,被济南中院授予“基层法院内设机构集体三等功”,被济南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集体”,被济南中院、济南市司法局授予“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研究室被济南市妇女联合会授予“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宣传办被省高院授予“内设机构集体二等功”、被济南中院授予“集体三等功”。 v58Ys3:,YS4;3g
干警:孟广军被省高院授予个人二等功,董广荣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办案能手”、“十佳办案标兵”、“个人二等功”等荣誉称号,李玉霞被省高院授予“个人二等功”,杨洪刚被省高院授予“个人二等功”,刘超被省高院授予“三等功”。 B6?2YU1+8Jq2=1P
免责声明
网站收录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致力于为中文网站提供动力。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