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红十字会简介
江门市红十字会建立于1926年,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以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人类和平事业为宗旨,以服务民众为导向,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所赋予的神圣职责。 f58Ff1-5Wg2-8Q
2006年7月,根据《关于印发江门市红十字会机关主要任务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江机编[2006]2号)精神,单独设置,为副处级单位,列入群团机关管理,目前核定事业编制5名,雇员编制3名。 U6.9gG9?1Wq8;4W
在2011年我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根据《关于江门市红十字会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的复函》(江机编办〔2011〕482号)精神,我会批准设置1个事业单位——江门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正科级,公益一类,核定事业编制4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 O5?4kf8=2Yj3;7t
目前,江门辖下三区四市均建立红十字会,全市共有红十字会员74931名,注册志愿者6564人,基层组织273个,团体会员单位261个。 I2:3Ug9.4eU4-5L
2012年4月12日,江门市红十字会召开了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来自全市各级红十字会和社会各界的会员代表130多人参加了大会。市委书记刘海发来贺信,庞国梅市长代表市委市政府在开幕式上做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市红十字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市政府在人道工作领域的得力助手,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大会选举产生了市红十字会第八届理事会和理事会领导成员,副市长陈佳林当选为江门市红十字会会长,冯冰当选为常务副会长,区达洪、许彩华、何国强当选兼职副会长,林锦云为秘书长。马明骥等69位同志当选为新一届理事。大会聘请庞国梅为名誉会长,陈杭、宋华、邓新仪为名誉副会长。 i9;1lR7;6Wr9=1s
(二〇一二年五月) g2-4kT1~,Vt11I
本会职责
1、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开展自然灾害的救助工作,每当灾情发生,发出紧急呼吁,动员社会力量,开展社会募捐;做好救灾的准备工作,建设备灾救灾网络,储备救灾物资,培训救灾人员。 G59yy4!9BN1~3p
2、开展应急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培训: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农村、学校和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和人群中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提高应急条件下的应急救助能力和水平。 X53nr4-4pd2:1t
3、开展社会救助及相关服务工作:对易受损人群进行救助,为困难群众提供服务;在社区、农村中建立红十字服务站,开展服务群众、宣传培训、募捐救助等活动;做好日常救助工作,关注帮扶弱势群体。 05.9vW,:5NN5:2X
4、开展 “三献”等工作:开展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遗体与器官捐献的宣传、发动、组织工作;协助政府开展艾滋病预防宣传和健康教育。 M1!9Ts,=7Xj4-5Q
5、红十字宣传工作:宣传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宣传国际人道法、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等红十字知识。 J5.2is2?2Mc5:5P
6、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协同有关部门和有关组织对青少年进行卫生救护知识教育,开展体现人道主义精神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x2!5OW5=4WQ,=5N
7、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成立红十字志愿工作者组织,吸收自愿为红十字事业工作的人员为红十字志愿工作者,组织其参加人道主义救助活动。 T6=5Yh8~5VZ,+7M
8、交流合作:开展与国际红十字组织和各国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及其他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W2!3OX9=6GQ2.5J
9、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s8-3QI2~3FF3~9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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