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人大网(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介
昌江区共有各级人民代表大会5个(其中县级人民代表大会1个,乡镇人民代表大会4个),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2个。共有省人大代表2名,景德镇市人大代表48名,县级人大代表145名,乡镇人大代表204人。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6名(暂缺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5名,委员20名(暂缺3名)。区十届人大常委会下设办公室、选举任免联络办公室、内务司法办公室、财政经济办公室、教科文卫办公室、环境与资源保护办公室等6个工作机构。 O7;7ql9:8jE6;3G
2016年换届以来,区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昌江区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创新发展。 O7.4OB7=7mb9+2P
一、坚持党的领导,保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I5+7an9!,kT9-1G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坚持向区委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向区委报告常委会工作,及时向区委请示报告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自觉维护区委总揽全局的领导核心地位,使人大工作的总体安排、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充分体现区委的决策要求。 H6?5Sa7+8VT5:3e
二、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 u6+9xg8.3jU5-7e
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省、市委历次重要会议和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区人民的共同意志。认真学习遵守宪法法律和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系统学习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社会等方面知识,为依法行使职权打牢思想和理论基础。坚持并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区人大代表、常委会机关干部学习制度,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落实履职学习培训计划,确保学习时间。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问题和人大重点工作,加强学习研究和理性思考,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依法履职的能力。 02.1PW1=1gF49f
当前,要全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准确把握“一准则”、“一条例”的主要精神。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对江西工作的总体要求,做到学习中央精神更深入、贯彻中央要求更全面、执行中央决定更坚决,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决策落地生根,更好推动我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K5.5Tv4!4TD8?7C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全面提高议事决策水平 z8:1tX6:7yJ7;7P
坚持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完善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健全立法、监督、代表工作等方面的工作制度。作出决议决定,开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等各项工作,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健全常委会与“一府两院”的联系制度,加强经常性沟通和协调。加强监督、创新方式方法,注重实效,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勤奋敬业,用心履职,重实情、讲实话、求实效,善于研究实际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互相学习,互相支持,形成民主团结、共谋大事的合力。 u,?4BA,8pu7.2t
四、转变工作作风,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N5-5bF2.2BY4?1K
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优势和作用。完善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联系常委会委员、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三联系”制度。每一位常委会组成人员经常性联系区人大代表,定期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依法督促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拓宽人大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渠道,常委会的重大决策要通过听证、论证、座谈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立和完善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制度,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按时出席会议,提前做好会议审议准备工作;要围绕监督等工作事项,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加大对重大信访案件的督办力度,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R,.6pM1~6XP7?4S
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委贯彻落实办法。控制会议活动,提高会议质量;执法检查和考察调研视察活动要明确目的、注重实效,合理安排人员、轻车简从;在市区内开展视察、检查和调研活动,不在当地安排用餐;不出席一般性剪彩、奠基及论坛等活动;新闻报道要贴近实际、突出重点。 c4-9Dv4?4Wt8+3B
五、加强廉政建设,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 X5;8Om7!,kq8~4k
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强化代表的忠诚、干净、担当意识,认真履职尽责,不当荣誉代表。培养健康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精神追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廉政规定,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健全和落实反腐倡廉的制度措施,坚持勤俭办事,反对铺张浪费,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增强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以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的拥护和信任。 t96DL8-4Vr2:6R
组织机构
昌江区十届人大常委会下设机构 n81fh5?6iT7.1n
1、办公室 x1:8at37je9?6b
2、选举任免联络办公室 Y9-4rz2:,YB4-3X
3、财经办公室 n4-9rD6?7Pw6.2i
4、内务司法办公室 P1?5xx4=9gP2:,Z
5、教科文卫办公室 k5=4Cw1!5gf6?4K
6、环境与资源保护办公室 d7.5GB6=1Sm5!8Z
办公室主要职责 M3;1kq6!,NJ14B
1、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筹备、会务、有关文稿起草、和承办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昌江区代表团及区人大常委会组织视察等重要活动的有关事务。 c8:5zj1?4jr6;4G
2、组织草拟以区人大常委会和常委会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文件,常委会主要领导讲话稿。负责常委会和办公室印鉴的使用管理。 e52Mv2!3EP6~6q
3、负责协调区人大各职能办公室进行的执法检查。 U2?7UW4!9U0,;6u
4、负责协调及督促“一府两院”对区人大会议、区人大常委会议与主任会议作出的决定或有关重大事项的贯彻实施。 h4-9lW3=2nq,=,C
5、围绕常委会的工作重点,开展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当好参谋。 g7;5tf3!,fJ6~9W
6、编辑印发常委会的《会刊》,组织和协调开展人大宣传报道工作和人大理论研讨活动。 N6?3zB6;6is4?1g
7、围绕常委会总体工作安排,负责做好信息的收集、综合、传递反映工作。 s4.2wO,1Iz6;3C
8、负责接待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p2+9wu1?6lF1+,F
9、主管常委会机关的经费和财产、车辆、安全、卫生等行政事务。 y52sy68UY9-1a
10、负责区内外人大系统来往人员的接待工作。 L3;,jB1:6YB3=8y
11、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 R680v,+7Ye8?1S
12、完成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y6+,KH,~8go6;2t
选举任免联络办公室主要职责 g7=4af83CH,?8Q
1、负责承办全区有关人大选举和区人大代表资格审查的具体工作。 Q7~,RI3+,Oc84x
2、负责办理任免本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工作。 i,5kb9!6hG4.5S
3、负责与在我区的省、市人大代表和区人大代表的联系以及区人大代表小组活动的组织工作。 G9.7Ne9~70z5:3q
4、负责对乡镇人大及其主席团工作的指导。 t9=4BP9+2Nu6.1A
5、办理组织区人大代表和在区的上级人大代表的视察和开展代表评议活动方面的具体工作。 R8?6Ve,!7Qp5~3J
6、负责受理和督促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负责接待和办理人大代表的来信来访。 L2~6Ym8?8LG4?10
7、承办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E6:3vk9~2oa6!50
财经办公室主要职责 a6+5qa3?5Th49M
1、负责本办公室的文稿起草、公文处理、印鉴管理、安全保密、会议会务等日常事务。 H4;9iD7;9Ev2?1Y
2、负责本办公室有关地方性法规的拟定、修改、审议和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执法检查、视察、调查等活动的具体工作。 c7+3qA2.8fL2=7P
3、负责办理本办公室承办的议案,质询和建议、批评、意见,受理区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s1!5Fy4.,KY7;7W
4、负责本办公室的计划安排、工作总结、督促检查、信息收集、经验交流。 R1.4w02+1pL,.8s
5、负责与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本委员会成员及有关人士,上下级人大对口委员会的联系。 t6;1cf5=6fj8.,0
6、承办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h,=9gw1;4At7~1i
内务司法办公室主要职责 F4+5mU1.8Gb,+,h
1、负责本办公室的文稿起草、公文处理、印鉴管理、安全保密、会议会务等日常事务。 U,.6ZY6.8Dm,,P
2、负责本办公室有关地方性法规的拟定、修改、审议和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执法检查、视察、调查等活动的具体工作。 M1.,fQ81qf6!7S
3、负责办理本办公室承办的议案、质询和建议、批评、意见,受理区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v9+4Iu19wz1=8Y
4、负责本办公室的计划安排、工作总结、督促检查、信息收集、经验交流。 k4;,Cb6.6sy59d
5、负责与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本委员会成员及有关人士、上下级人大对口委员会的联系。 h11fW71pB7!8F
6、承办区人大常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p5;6cG9?6hq7;5R
J9:3pE22Ol8-4j
教科文卫办公室主要职责 Q5:8Ak4.7wK4,o
1、负责本办公室的文稿起草、公文处理、印鉴管理、安全保密、会议会务等日常事务。 r3.4RB7?9fF5+1c
2、负责本办公室有关地方性法规的拟定、修改、审议和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执法检查、视察、调查等活动的具体工作。 h4?1GH6+3Ka7:3P
3、负责办理本办公室承办的议案、质询和建议、批评、意见、受理区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H,=2dE,!6oV9=1r
4、负责本办公室的计划安排、工作总结、督促检查、信息收集、经验交流。 F82Qb6~5Nf,.8I
5、负责与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本委员会成员及有关人士、上下级人大对口委员会的联系。 S6!5KG3!6PJ5.5P
6、承办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I3+8b03-5ov9~4j
m7!,aN5;1uF5!2P
环境与资源保护办公室 t,~3Yw4+5Ix4:1S
1、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受理人民群众对区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 S4-1mK9?1Jm,;,y
2、草拟和预审有关城乡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决议、决定草案。 B7:8je83oi7-1O
3、检查城乡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并向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提出报告。 w1;9NH9.8vj2-7a
4、为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城乡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工作评议和工作汇报做好调查研究和预审工作。 K5.9eC9;4My9=6I
5、参加上级和本级常委会组织的有关视察、调查、评议等活动,督促办理城乡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重大事项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问题。 V3:9cF5+1Ap6.2j
6、审查区人民政府有关城乡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有关城乡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决议、决定,并向主任会议提出报告。 u1~5Tv4+5dv3!6o
7、承办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j72Pa6?6aa2.8U
工作制度
昌江区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 H1;3lV1:2kP9=4l
(2008年元月29日昌江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O9~9BX15HP7.7l
2011年10月28日昌江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修订 n7~5WW8!8Cq7-4Q
2016年12月9日昌江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修订) V,?3YH3~5OF9!8g
第一章 总 则 P8+8WM1;2Tk4;,h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的规定,参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和景德镇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结合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委会)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f2.1zF,:1Jy3!9F
第二条 常委会会议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z8.7Fk4.5lD1=,b
第二章 会议的召开 f6+9sP,?6Hn4?5N
第三条 常委会会议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如有特殊需要,可以临时召集。 o7~1Kr8;,ca8!2v
常委会会议由主任召集并主持,主任可以委托副主任主持会议。 O7!8Ad4=9pf4:40
第四条 常委会会议必须有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 O,-1hn3?9cf1+2I
第五条 常委会举行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均应按时出席,并不得在会议期间随意退席,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时,应当向常委会履行请假手续,并由会议主持人公布缺席、请假情况。 U6!8PY,~8uP8~2h
第六条 常委会会议日期,由主任会议决定,会议议程草案,由主任会议提请常委会全体会议决定。 Q3-7Jo9+9ju,-3A
第七条 常委会举行会议,应当在会议举行7天前将会议日期和建议会议审议的主要议题,通知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及区政府有关部门,由议题有关部门做好材料准备,及时将有关材料报送常委会办公室。 x1=3oQ63NO,-9O
须临时召集的会议,可以临时通知。 b9=7MS,:6lW7-6o
第八条 常委会举行会议时,下列人员列席会议: o7;3qp7?,ME17i
一、区人民政府区长、有关副区长; 017GL,=,Wh3+2s
二、区人民政府有关组成部门或区人民政府其它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 R9=6Yl8!9tb6;6U
三、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 G9!2cT55aV4+2D
四、常委会未担任组成人员的各办公室正副主任和县级、副县级领导; K2!7ok6:,Bb1:6Y
五、各乡(镇、街道)人大负责人; D9~60c8~2Io7=8w
六、邀请区人大代表和其它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如会议审议的议题关乎全区人民群众的重大利益、人民群众非常关注的,可以允许部分公民旁听。具体列席人员以及参加旁听的公民由主任会议决定。 V7!1zc,;7fA1:7w
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人员有发言权。 M7=1IA5!2Vq4~7C
第九条 常委会会议审议重大问题,必要时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或记者招待会等形式,通过新闻媒介,使全区人民了解会议审议的情况。 N,+3UG6;6pI9-7Q
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 H6~,ls7=6iW3?4j
第十条 常委会主任会议可以向常委会提出属于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常委会会议审议。 C1?7xs8.7pH,:9W
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常委会提出属于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I7-,Kl6!4FP59z
常委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委会提出属于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不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应当向常委会会议报告或者向提案人说明。 V9!6Xv1.2eP5?5W
第十一条 对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议案,提出议案的机关和依法提出议案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向常委会作说明,并提供有关的资料。 x14jR29YX4+1x
第十二条 常委会会议听取关于议案的说明。 D3~1ay9~8FH2~,Q
常委会会议听取议案说明后,进行认真审议。 Z9~5YI12fj6?3y
区人大有关职能办公室可以召集相关委员就有关议案进行讨论,并向主任会议或者常委会会议提出意见和建议。 M,+4yJ3!1Rm7?2T
第十三条 提出议案的机关负责人和提出议案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可以在常委会会议上对议案作补充说明。 M46zP3!1Yi2!5e
第十四条 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议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经主任会议同意,对该议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e5-3JZ1?8ED3.8W
第十五条 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议案,在审议中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经主任会议提出,与会多数组成人员同意,可以暂不付表决,交常委会有关职能办公室进一步调查和修改,提出修改意见,由下一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 04=2e01:1mJ9-1o
第十六条 常委会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并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作出相应的决议。 X15Vf5+30l87V
第四章 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 F2!,cU25yP4~9n
第十七条 具体按《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和区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的试行规定》执行。 F,?7bb17CZ7;3S
第五章 询问和质询 d6.9TM3!3sm5:,H
第十八条 具体按《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询问和质询试行办法》执行。 a4-7Sh8=,td5!7J
第六章 调查委员会 S1;5sA9;7Cn3=2S
第十九条 主任会议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常委会组成人员书面联名,可以向常委会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B8.4OB4=1iw9;4o
第二十条 调查委员会由常委会组成人员组成,由主任会议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区人大代表中提名,提请常委会会议通过。调查委员会可以聘请专家参加调查工作。 a1;8LJ1=2Ud4.2r
第二十一条 调查委员会有权调阅有关的证据材料,询问有关人员。调查所涉及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情况。 g9;9JB7=6FR72M
第二十二条 调查结束后,调查委员会应当作出调查报告,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常委会会议根据调查报告,可以作出相应的决议。 q3.7CI,4xn7.5v
第七章 发言与表决 b13D06:5Jb6=3z
第二十三条 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人员在会上发言,事先要做好充分准备,发言时要围绕议题,力求简明扼要。 m4-,mY,;4IA9+7T
第二十四条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常委会会议上发言和表决,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人大代表在常委会会议上的发言不受法律追究。 t,;4CV1;,Gz3~9M
第二十五条 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议案可投赞成票、反对票和弃权票。表决议案由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有效。 W7-3jF9=7eQ3~4M
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 O,:,ae7~1cz9-5c
第二十六条 常委会表决议案,可采用电子表决、无记名投票方式、举手方式或其它方式。人事任免应逐人表决。 R85gh,~6RD7-6k
第八章 公 布 N7.,Kh8-9cI3:4i
第二十七条 常委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监督计划,在主任会议通过后的7日内予以公布。 s3+,MO1?1zk3.4v
审议意见、决定、决议在送交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和区人民检察院的同时予以公布。 Y6;6HY5.7do4=1H
第二十八条 任职、免职或者撤职,以常委会会议通过之日为准,由常委会以公告或者其他方式在新闻媒介上公布,并以正式文件通知提请机关。 K23ae5;1CN48W
第九章 附 则 h7=5pX6!3fr4-3G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于常委会。 L3;8TD5-1wb,?3R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e3.4TZ85lb8=2L
免责声明
网站收录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致力于为中文网站提供动力。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