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定市人民检察院简介
罗定市人民检察院成立于1955年1月,文革期间被撤消,于1978年重建。目前我院内设包括案件管理科、派驻检察室在内的18个部门,政法编制为74人,在编干警67人,职工6人,聘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10人,自行聘用人员3人。2016年推进检察体制改革过程中,我院共获分配22个检察官员额,经过笔记、面试、考核等严格程序,首批选任入额检察官17人,第二批选任5人。我院综合科技大楼于2005年建成,建筑面积6648平方米,功能基本齐全。根据需要,2011年再建一栋四层的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同时2012年投入120多万元建设了具有较高科技含量的办案工作区,并已经投入使用。根据云浮市院的统一部署,2013年投入150多万元建成了派驻萍塘、泗纶、罗镜、罗平四个镇街检察室。近几年来,在上级检察院和当地党委的领导下,我院工作受到上级领导的肯定,先后获“全国检察机关人民满意检察院”、 “全国先进基层人民检察院”“广东省文明单位”、“广东省检察机关先进检察院”、“广东省检察机关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 T7:6NG4~9Xd,:4g
(2017年) Z7!1jI6?7aj5;5b
罗定市人民检察院机构设置情况: 07.,I07;7po9;9Q
(一)检察业务机构和法律政策研究与案件管理部设置 S,6Jx4.2R02+5i
1.第一检察部 l4!4Gm6;6GC6;7o
主要职责:负责普通刑事案件、监察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G7.9ZY4:3xh,;8v
2.第二检察部 r2?8UK44ZW4.,a
主要职责:负责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等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以及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 l5=4Xl67Rf3;4p
3.第三检察部 c,?4Jc5;1fL9?5I
主要职责:负责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负责市院交办或协助市院办理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等案件的侦查工作。 L,~6UF8~8BD9-9U
4.第四检察部 J8=5cW4~80i8+3S
主要职责:负责办理向本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罗定市人民法院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其他民事审判程序、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执行活动、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本院管辖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负责办理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办理本院管辖的公益诉讼申诉案件。 S1~3vD1~7RF8-8R
5.第五检察部 W2.,pU52mt3?7c
主要职责:负责受理向本院的控告、申诉和举报;承办本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a,;6Hk4!7cr,!,F
6.法律政策研究与案件管理部 e,?1tE7!5W0,;9h
主要职责: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统一组织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负责业务信息化需求统筹,指导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应用。负责法律政策研究和检察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组织指导人民监督员工作。 C1:,is,+4xF4;6S
(二)综合行政部门设置 H6.8tc1~1uL8:3t
1.办公室 S1~5jD3-9Nm95P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文稿,管理秘书实务,处理检察信息,编发内部刊物。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督查工作。指导、协调、管理检察机关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制定实施检察机关财务和装备规划,编制本院的支出规划和决算。负责本级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制定实施全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规划,承担本院机关基础网络、设施和系统应用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等技术方面的工作。 z8~4aZ4.6H08-5O
2.政治部(加挂机关党委牌子和司法警察大队牌子) b,7Zl4;1RQ8+1T
主要职责:负责本院党建工作;协助做好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负责干部人事、劳资福利、绩效考核、人员培训、离退休干部管理;负责办理检察官等级晋升和司法警察的警衔报批;承办或推荐表彰奖励工作。对本院工作人员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决定、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进行纪律和廉政教育;制订廉政建设制度并督促实施。负责本院司法警察的管理工作。 X7=6PX,8JK23p
(三)机构精简情况 d3!9hp5+5qX4~6L
内设机构改革后,共精简机构2个,其中检察业务机构由5个调整为6个,非检察业务机构由5个调整为2个。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派驻基层(镇街)检察室不纳入此次内设机构改革范围,保持不变。 s8~6Bq3.8uw7=6Y
(四)编制、领导职数和检察官员额 A2.2Id9=5LD1;4e
原核定政法专项编制59名保持不变,领导职数和检察官员额数另行核定。 x75RT7~5fw7.5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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