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简介
新城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56年4月,迄今已走过57个春秋。其前身为1954年9月经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第89次行政会议批准成立的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庭,当时受理案件为辖区一般民、刑案件(有关工厂、企业、私人工商业及手工业案件除外)。 T8~5BM3~6ZY3~20
新城区人民法院于2012年10月20日迁入现址办公,现有列入机构编制序列的内设机构22个。包括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速裁庭、毫沁营法庭、交通事故纠纷巡回法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立案第一庭、立案第二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执行监督庭、司法鉴定技术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等17个审判执行业务部门和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及机关事务中心。 D8+40M84td,=2T
为全面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新城区人民法院坚持以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政府工作大局,结合区情院情,确定了以“争创一流、逢旗必夺”为目标,以“争创一流、逢旗必夺”为目标,以“引导、激励、凝聚”为指导,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开放型、和谐型”法院为载体,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力服务大局、狠抓执法办案、深化司法改革、推进司法公开、提高队伍素质、加强基层建设、积极接受监督”八项重点工作为抓手的“1368”工作思路,努力铸造“崇法、守廉、智慧、创新”的新城法院精神,实现各项工作的新跨越,为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A8?8jO1-6xh3:8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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