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简介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1月1日,前身是遵义市人民法院,因行政区划变更,1997年8月8日更名为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座落于红花岗区海尔大道剑江路。全院有人员143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117人,其中,硕士11人,本科106人。法院队伍呈现知识化、专业化的特点。 u2:6AQ4~1Lj3-2Y
内设办公室、政工科、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未审庭、审管办、研究室、书记官室、监察室、法警大队17个内设机构;长征、南关两个派出法庭,还有院属事业单位机关服务中心。 t,.,hy4=2W05!1C
红花岗区人民法院是全市基层法院案件最多的法院,2012年至今,受理各类案件已逾20000件,在全省法院处于前列位次。近年来,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牢牢把握“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工作主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稳步推进“三大平台”建设,强化审判流程公开。进一步拓宽司法公开渠道,推进立案公开,建立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加强巡回审理和巡回宣传力度,推行审限承诺制,大力整治“拖延症”,多举措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全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发展大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努力实现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再提升。 W6?2Qk7~4Zq4~9m
2010年刑庭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法院先进集体,赵仲智法官被最高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法院调解能手,向宏法官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法院办案能手;2012年来法警大队被最高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活动先进单位,袁剑利法官被最高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2013年刑庭、南关法庭被授予红花岗区首届政法系统“十佳政法单位”称号,罗韬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法院司法业务标兵,杨玉蝶、梁仕刚被评为首届政法系统“十佳政法干部”。党风廉政、涉诉信访、精神文明建设等多项工作被区委、区政府表彰为先进集体,多人次荣获区委、区政府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遵义晚报》、遵义电视台等媒体多次对我院工作进行了重点报道。 a5.6DZ2-,rD8?7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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