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浙江商会(黑龙江省浙江企业联合会)简介
黑龙江省浙江商会(原黑龙江省浙江企业联合会)成立于2003年11月15日。时值吕祖善省长为团长的浙江党政代表团在黑龙江省访问,吕省长、章猛进副省长于16日为商会隆重授牌。 t36XD64cg6+9U
黑龙江省浙江商会是在两省政府经协办和民政厅的大力支持、指导和具体帮助下组建起来的。黑龙江省浙江商会是适应改革开放和国内合作的发展需要,在政府职能部门的统一指导、协调下,由在黑龙江参与开发建设的各行各业、不同所有制的浙江企业自愿参加的全省性联合组织,属于非营利性的服务、中介和协调机构,具有社团法人资格。业务主管单位是黑龙江省商务厅,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黑龙江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同时接受浙江省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的业务指导。 t1=5Rx1+1GF8;8m
商会章程
黑龙江省浙江商会章程 h4+6Gn7.6tH83X
第一章 总 则 e5!1vl4;7bR9.7T
第一条 名称:黑龙江省浙江商会。 A5?1pO5?9wc3.2J
第二条 性质:黑龙江省浙江商会是适应改革开放和国内合作的发展需要,在政府职能部门的统一指导、协调下,由在黑龙江参与开发建设的各行各业、不同所有制的浙江企业自愿参加的全省性联合组织,属于非营利性的服务、中介和协调机构,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P9;5Ug5!9LE2?5c
第三条 宗旨:全心全意为浙江企业服务,密切企业与政府的联系,维护浙江企业的合法权益;引导浙江企业守法经营,自觉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树立良好的浙江企业形象;组织浙江企业充分发挥综合和群体的优势,为浙黑两省的社会主义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同时也吸引更多的浙江企业来黑龙江发展,并成为浙黑两省经济技术合作的桥梁和纽带。 j8-2Wr,.,ab6;5W
黑龙江省浙江商会的所有活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A2!,Yg5.3vG4-1i
第四条 黑龙江省浙江商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 l4.9pj3:7eE3=6G
——黑龙江省商务厅业务指导,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黑龙江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 c3-9nE2~8uE1+4I
第五条 黑龙江省浙江商会的办公地址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B1!4xq7-5ja2;9G
第二章 业务范围 C5+6DW72zs6:,m
第六条 黑龙江省浙江商会的业务范围; a6~1et1?3gl9:7C
(一)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并调查研究贯彻中出现的问题,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企业的愿望和合理要求,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Y4:4zk1=7le1;2y
(二)收集、整理、传递有关经济信息、政策信息,加强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为会员企业提供信息、政策、法律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n8;7mC,6ej65b
(三)组织协调浙江企业开展与省内外有关经济组织和团体的业务联系活动,促进会员企业发展内外贸易和经济技术、企业管理、人才培训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 H,=9Ud9:9pE7-5e
(四)承担“行业”自律职能,受政府委托和经“行业”民主协商,制定“行业”共同遵守的经营服务公约、规则,树立和发扬良好的职业道德。 F,!4VJ6+6kJ1!7n
(五)组织浙江企业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参与和开发有益于提高浙江企业整体地位,树立浙江企业良好形象的各种社会活动。 b6:8BK5?20W4:8J
(六)吸引和引导更多的浙江企业来黑龙江投资发展,充分发挥浙黑两省经济技术合作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m9!2Mh9~5Tf2+4M
(七)承担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任务。 08!,mk5?8Ag6~,A
第三章 会 员 d5+3KO4+3zn4~5v
第七条 黑龙江省浙江商会会员为单位会员。 e3!7qc,;3Ai2!1Y
第八条 申请加入黑龙江省浙江商会的会员,必 v8~6Of3.,XN3.2u
须具备下列条件: D5?3fJ7;,ct2+9i
(一)拥护本商会的章程; w6-9Mb9=3Ha9:2X
(二)有加入本商会的意愿; g8!3ET1=2eZ,-5D
(三)在黑龙江的浙江企业。 o1=7YK4;3Rk2:8M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I4:8Sd7;5IJ2+4G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i2-9SK6!7DH6:4E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r2=8e03:1GN8?4A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Y7?2nW8+4mS7?,q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o1~4IN8?7dG9.6v
(一)本商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A3?8ia1!8Oa2:6R
(二)参加本商会的活动; J5!,zX,=1RH4.8e
(三)获得本商会服务的优先权; N31xh,:,oJ8-8c
(四)对本商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i6?6iM2.,yl3-8V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c9=8La3+3tq5;2D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Q97yw7=1Cq9!3k
(一)执行本商会的章程; i2!9hn5=6WU8~3E
(二)维护本商会的合法权益; J91RS7=9hI8?5q
(三)完成本商会交办的工作; D,=8Rl6-6yt4?6S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U6;5hx5~9Wj,+9c
(五)向本商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z9!6df6?1il8:9A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报告本商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商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L7=4kx4?7LY6-6l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f3~6ve6=1JL5.7F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k,!5SQ6~2wB7:2w
第十四条 本商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a9:2dH5?4Na8=3I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V28xQ5~4Fz9~4H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h4.,YW4.3Fn1:7f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o5+2se1?6NX3+2o
(四)决定终止事宜; T8+4Fx,9wm3!,q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h7;2To4;9w03;8D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v8?1mb4+1kC,.1O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三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k6+7rA,.,ht6?3K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商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C1,FU9+,Lo3.60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B1=4rf6;4Uz3=7e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f6!7UZ4.8VW6-7R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r,-1ia4-7av3.4g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I3-9Yl7~6WO6;1l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r,:8Ym6=,xt6?4K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V2?6SS7?,AQ3-30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 g9.,mn7+2Op4+,y
机构; x89yf9+4sp8=8r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e61CX9.2Ny7~2q
(八)领导本商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t1.3Eu3.7Pv3=4g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A2;4Rq2.9DG3!8V
(十)决定其它事项。 F21mF79FZ1+,o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l1!9cz5?3Og8.9P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L7=9aq3.5lV4~4Z
第二十一条 本商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二)。 o3-,NH7;20W,=2N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k,-2uy,=1mB1;6A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b4:5ER2-6YR4+8w
第二十四条 本商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以 T7!9Me4+6wz6;5M
下条件: e9~2ye2.2sX3!7B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v790y1.9rX9.9B
(二)在本商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D93db7;2Ur5-1B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E4.6RU7!5wz4-5m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h8+3vg4;5QS2~5k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03:5bV8-9Vc5!90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U7.2ch4+2CU,2o
第二十五条 本商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G4+9UI7;4HY890
第二十六条 本商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三年。会长、副会长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本商会会长为本商会法定代表人。本商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K7.8yB,.,hY4.2w
第二十七条 本商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a4;5yy7!,ls2?5K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p,;,RC2=5NB2-7l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C,~,yP99YF8~7i
(三)代表本商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参与有关重要活动。 K1-8mP89ER7:7H
(四)任免执行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 F6~3Lp3!8Wg,?9l
(五)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k69WG4.3GF8=7m
(六) 本商会设立执行会长。执行会长由会长任免,在会长不在期间全权代理会长使行会长各项职责; Y1;5nn7~2UA3~4e
(七)副会长协助会长执行会长工作,并分管专项工作。 x9!3UQ5-4Ec8;5U
第二十八条 本商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Z6+6Qq7=7jY,.3u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m,.,ZF2!3ZO,!1t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u,7cR7.1IG2?2K
(三)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d1:1gA,:8aq5:6C
(四)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并分管专项工作。 c9+3xI44wA,5n
第二十九条 为加强本商会的内部监督机制,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的正副主任任期和需具备的条件与正副会长、秘书长相同。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p4;2xb4+6sa8+3J
(一)监督常务理事以上领导成员的工作,对严重不称职的领导成员,可提请理事会予以罢免。 g9;4cx5~5OI9?5G
(二)监督本商会的财务管理,如发现问题,经主管单位同意,有权对本商会的开支情况进行内部审计。 o1;2a06=8nT7;8n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y43ib5!5YI3!5s
第三十条 本商会经费来源: n1+5jI8+8SI4=4r
(一)会费; F3+5Ie7=5uc1!6L
(二)捐赠; O4-4Bw8;6Xs,3A
(三)政府资助; P,,GX5?2NE9-9b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m2+3HE7?5zW9~5V
(五)利息; B1.6oY2~1Jk2.4b
(六)其他合法收入。 f5~5NQ1~1oF,8a
第三十一条 本商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c5;6NO2?4NC5.8g
第三十二条 本商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Y,,pJ2!1gw1:4u
第三十三条 本商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C3~7oR4+4nM8:5n
第三十四条 本商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U5.4ZY5:9ve4~8y
第三十五条 本商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r86eY2+3PW2.1D
第三十六条 本商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H2~3Oc63iR9;5e
第三十七条 本商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A9:7OO7+2ZE6?5Z
第三十八条 本商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G,=9YV4:3GB7:1h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x5-9pK8-6fY,+8j
第三十九条 对本商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i5=3Wb8.3k09.3A
第四十条 本商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C2.2EG58ou7;3b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M8.9Pq5.4Rl93S
第四十一条 本商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协议。 U7!4iR4-3TR3=9d
第四十二条 本商会终止协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e68ly5.6hD6+3B
第四十三条 本商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仅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U5.2DR7=8uy32Z
第四十四条 本商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j5:9zd6-,hX18N
第四十五条 本商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商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h7+,Nh4~1lM5=9a
第八章 附则 B,!4Qg,-6cL8-,B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2013月1月6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g5:9xr5?2JK6:7N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商会的理事会。 v6.7Nm6!6EQ7=2X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D6;6KM2-1E06~3m
商会的主要宗旨:全心全意为浙江企业服务,密切企业与政府的联系,维护浙江企业的合法权益;引导浙江企业守法经营,自觉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树立良好的浙江企业形象;组织浙江企业充分发挥综合和群体的优势,为浙黑两省的社会主义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同时也吸引更多的浙江企业来黑龙江发展,并成为浙黑两省经济技术合作的桥梁和纽带。 z6?5pF7!6nk2-3S
目前,在黑龙江创业的浙江企业家有20余万人,历年总投资额在2600亿元以上,投资领域涉及工业、农业、商贸服务业及建筑建材、房地产等。 B5!7eq1.5lw7.2b
商会积极组织会员单位参加各种经贸洽谈、投资考察、项目推介等活动,在加强企业与政府部门的联系,维护浙商的合法权益,促进这黑两省经济交流与合作,宣传浙商精神,树立浙商良好形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做出积极的贡献。 V5=3ad,~4OE,+8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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