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州元阳县人民法院简介
元阳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3年3月,管辖3个人民法庭。现有编制61名,在编干警61人。硕士学历1人、本科学历48人、大专学历11人、中专学历1人,分别占干警总数的1.64%、78.69%、18.03%、1.64%。法院队伍呈现出专业化、正规化、职业化的特点。 I8!5zF8?2ws8.6A
机构设置 P8+2KR2?2pL6!6b
元阳县人民法院现设有政治处、纪检组、执行局、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庭、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监察室、审判监督庭、司法警察大队、司法科、党总支、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等16个部门。 j4!3xw9=2Us5;8t
法院建设 l6?40W,;4uM43Z
元阳县人民法院团结带领广大干警,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及十九大精神,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基本任务,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价值追求,以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根本目标,坚持严格司法公正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着力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树立良好司法形象,为实现“生态兴县、产业富县、旅游强县”的战略提供有力地司法保障。 M68cb4?1Ur4,j
所获荣誉 F1;,d09!8KX2:5i
2007年被州委、州政府评为2006-2007年度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2008年被元阳县委政府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一等奖;2009年7月23日,因调解工作成绩突出,被到最高人民法院通报表扬;2010年11月被元阳县委政府评为“全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010年、2011年连续两年被元阳县纪委、元阳县监察局评委“先进纪检检察信息集体”;2012年被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法院;2013年被元阳县委政府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2013年被元阳县委政府评为元阳县社会综治维稳先进单位;2014年被元阳县委政府评为三八红旗先进集体;2015年被中共红河州委州政府评为红河州文明单位;2017年被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评为红河州法院系统2015-2016年优秀法院。2005年4月,代成平法官荣获全国人民法庭优秀法官,2015年2月,龙发有法官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 N5;5eH1;6kG8;6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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