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人大网(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介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是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的国家权力机关,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 R31bA3:,ho7+3i
1957年11月18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蒙自隆重召开,选举产生州人民政府和州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标志着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正式成立。随后,先后召开了第二、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机关职权。“文革”期间,其职权被革命委员会所取代。1979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在全国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I1?6cT2:6Bt4~6M
1983年4月,红河州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并设立常务委员会,行使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权。之后又召开了第六、七、八、九、十、十一届、十二届、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工作基本沿着民主法制的轨道运行,进入逐步发展、不断完善的新阶段,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地方国家事务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愈来愈重要,进一步显示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 J4;,Ej3?6zm5=9w
2019年机构改革后,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共设立8个专门委员会和3个工作委员会、1个办事机构,即:州人大民族外事侨务委员会、法制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常委会办公室。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1位主任、6位副主任、1位秘书长、33位委员共41人组成。 M3:7EG2.6Sg3!7U
根据宪法和组织法、选举法、监督法、代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要行使立法权(民族立法和地方立法)、监督权(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权、人事任免权四项职权,同时,抓好代表工作,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聚焦“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在履职过程中,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发挥立法主导作用;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创新监督方式,突出监督重点,着力增强监督实效;围绕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G1=1Vc5~8my72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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