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简介
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位于鹤岗市东山区,辖蔬园乡、东方红乡、新华镇和五个办事处,辖区面积4185平方公里,人口14.1481万。 Q1!4ft4-5kT7:3p
东山区人民法院始建于1980年。办公楼面积1573平米。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政治处、办公室。下设蔬园人民法庭、新华人民法庭、东方红人民法庭。 E3;6KU3:3ZP9!5w
东山区法院共有编制49名,至2015年底,实有人员41人。其中:法官24人,平均年龄48岁,本科以上学历占100%;其他工作人员17人,平均年龄43岁,本科以上学历占94.11 %。年均办案800余件。 i3!3fD4!,dD3!8V
2011年以来,东山区法院先后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执法规范化示范单位,被省法院授予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等120余项荣誉。 Z5;2aw7:5RK8=,k
地址:鹤岗市东山区东山路 H7+8ny1~6mv4=,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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