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治网(河南省法治建设研究会 )简介
河南省法治建设研究会是由河南省从事法治建设研究、社会科学研究、社会管理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全省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065Lg5!1oD1=9d
研究会的宗旨: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从实践上探索推进法治建设的方法,从理论上研究推进法治建设的规律,从学术上广泛开展推进法治建设百家争鸣,从业务上剖析推进法治建设面临的热点难点,从宗旨上为企业、群众解疑释惑,从目标上发挥各级政府工作的有益补充,为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建言献策,促进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研究会严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C2~6Ie,+1Xe8-3c
本会章程
河南省法治建设研究会章程 A3?8Sb7.1Xn9.4t
目录 r6;8wP3:8eq4+,E
第一章 总则 N9-3x05~5gD4.7n
第二章 业务范围 Q2+7Vn6?8XX1~4t
第三章 会员 V6!7gJ6~1PR9~7c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m2:2Ze4;8HK3+3F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L8?3qh3.4Va1:6W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H6:9XB,~9tA9.1C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N9+2sB4?4uc4:3c
第八章 附则 I71eP8+4JL9-2X
第一章 总 则 G94RV1~3GP6=7R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河南省法治建设研究会。 I69So7:7iV33M
第二条 本团体的性质:河南省法治建设研究会是由河南省内从事法治建设研究的单位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全省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U2!1zB9.4Gy8~50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从实践上探索推进法治建设的方法,从理论上研究推进法治建设的规律,从学术上广泛开展推进法治建设百家争鸣,从业务上剖析推进法治建设面临的热点难点,从宗旨上为群众解疑释惑,从目标上发挥各级政府工作的有益补充,为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建言献策,促进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研究会严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A7=5Du5!8ga6;3W
第四条 本团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e,~1Oe4.2Ac62j
第五条 本团体的住所:河南省郑州市农业路1号。 e3-2aW52aJ,:4j
第二章 业务范围 0,;2pO7.2Jh3~,T
第六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j2+3Ew4-2KX8!7D
围绕工作探讨,理论研究,学术交流,信息咨询、业务培训等重点任务,开展活动。 N4?3ju1;,VJ1:2b
(一)开展围绕法治建设理论、政策、法律和实践问题的研究; p,.3zo5:2zu2!5V
(二)围绕河南省社科联及其它社会科学研究单位重点工作开展研究; E4?2hL5?9hf3=5d
(三)向省内有关党政部门反映法治建设的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o,:1mg39Fq9.2r
(四)促进理论工作者、司法实践工作者与党政部门之间的联系和交流; W1~5QN62pS1.7u
(五)开展法治研究和宣传,研究会将自办网站、杂志、编辑出版法治建设研究的刊物,推动研究成果转化等; G4~1qk,~6YG5+1P
(六)为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个人提供信息咨询和业务培训等服务。 u6?7ai2:1MB,+7a
(七)开展对外交流,参与学术活动。 l3.,RJ1?5nv45S
第三章 会 员 q9!4wY3.8ZI6=9W
第七条 本团体的会员种类: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t2-8ZJ2?1LK1=5Q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E9;4HL3;1sM9-1w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r8=6Pg2:8uP8.7h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M4-9nG6.1zg2-9e
(三)在本团体的业务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K9;1Sn,5BT9~3g
(四)对法治建设工作研究具有较高的热情,愿意为河南法治建设研究工作付出努力; q2+5BT8-2xq,=8i
(五)遵纪守法,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j5?7f0,3xF6!6u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Y,~1FA3=4kn8!3v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Q1-,Av,;6qp9:5U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H,?,fr3-5hn3:,p
(三)由本会秘书处负责人签字; Z1~2Eo1+2xf,:2M
(四)由理事会授权给秘书处办公室发给会员证。 w5+1oL,;2Cz3-7B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p3:2cr91KH,!8D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u8:9ea4?,XP4.1V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S,.1VG4.8bR8+5u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k6.2gy6?7ZI7-3M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X6.2lK,~2VF4?9s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O4?5MU6;5SK7~6I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c1-1rv5.3Ke8=4f
(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P3~,Oy74UO3-4G
(二)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 a,=6zI8+5NS6!1q
(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v9=,ZP,:8mz9.3o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u8;1Ad2:7jf6!2p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A4.8OG6;5Eo8+6V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 R4.,Vw5.6BN,+7k
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T9;1Ql4=4GM1=7t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c,6nK5.7gg6~6F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f5?8Ab3+5FB9+8l
第十四条 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d9=5Ep2+8GE5~5U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094aE6-6Li,-,B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P8!1qf750B9:8Q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w5:,YD,?,jM2-6x
(四)决定终止事宜; Y3-1DW7-9pO,,l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q3~9Wa1=7Qu6?3T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y2=,Hf56MF4;4I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Q120r4:1TS2-4k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H8:8Mp2:8fp5!8V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O83es6+6vI3?1B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H4~6PA7?8Dh2:5x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r8=1AE1-5Iq1;5R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F8:6UB1:1UI7~4K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k2=,L02.4LG4+2U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I8+2ey6;,sg1=4Z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F89bI4-8ZO,!7m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O43dR5=1aa5=7e
(八)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C1+7gP71iF6=9I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a1~7DI,.2qG4.3N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s,;5hD4-8qp,?5e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l6-9Hg4!7Zy3=1z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06+8Yr220z6?2E
第二十一条 本团体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l7;8hw6-7BV9~5t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养好; U1;3AQ5~1CN52W
(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J6?7GE2!4yB6:2s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i2+1Vg4:6aF4?3J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g85SR93xN5-2I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p1-5Pc,?30l2;3n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N5=3HA2-1QX68N
(七)遵纪守法,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J7!2YM3:1ny6+4z
第二十二条 本团体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P8=8kD9+1ZZ9!8w
第二十三条 本团体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五年。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I8!5lD9~3AG9-,o
第二十四条 本团体秘书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 G9+1QH9.7Cn5-9h
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m9.7ev7~7cT,=4t
第二十五条 本团体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K2;9dz31kj5~5a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Y1~5sz,-2dV9+3y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g6!4EN9~4YX1~3T
(三)应该由会长行使的其它职权。 P5~1CD,!,mp4?2L
第二十六条 本团体秘书长行事下列职权: F1+7OV7;,aL8-9R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u3+1Tt8:4na9?1w
(二)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X3-8oF6=6ce4!6g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u7.7mJ3:6Gt96m
(四)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c9-3Rl3.6hC2=7J
(五)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s5=3a05-5HV8!2M
(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h7-4jS1!5bI9;8V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w7:8BI6~8wP63P
第二十七条 本团体经费来源: Q9;4BY1:3Ba,:8Q
(一)会费; O1+7P08=7gX3.7z
(二)捐赠; H5+5Z09~5Ny3:,F
(三)政府资助; r4~2pm4=6DG6~6z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r1~,Q03!7Dt7+5t
(五)利息; E5;7mD5.,wn1:2g
( 六)其他合法收入。 v5?3wf9:7bg6~1g
第二十八条 本团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Y49bl6!2gO9-6v
第二十九条 本团体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Z8-6Gk5~6FE8~4J
第三十条 本团体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y8~7ps1;8XU3-6z
第三十一条 本团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j51Mw3:40j6+1o
第三十二条 本团体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q8?1LN2+8iM8.9T
第三十三条 本团体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b7?3EW2:1fV7~,d
第三十四条 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W3;1XF3:4GK2+7e
第三十五条 本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m7-9mV14Ry,=5Z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R8-7RY7;6dl7=6G
第三十六条 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z7=8LN2=2iV,;1G
第三十七 本团体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k5=5sC,!,Zw5.5F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d1=7Se,?5AH1;2E
第三十八条 本团体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m2+,mj8!3cY3.7T
第三十九条 本团体终止动议须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S,7TW9?2RZ7;9G
第四十条 本团体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d4~,MM5+2lR6:2G
第四十一条 本团体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u,+9QU,.8eh,-3s
第四十二条 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r6~1CT8!3qM8+6v
第八章 附 则 T6;5ip7.4IY5;3z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经 2015年1月26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d3;3gf8!2EW9!6K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团体的理事会。 i3?2Av4;4WB7.4L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d4+,bt9;7yg68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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