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慈善联合总会简介
河南省慈善总会成立于2001年,是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在省民政厅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2022年8月,经批准更名为“河南省慈善联合总会”。她是由致力于河南慈善事业的慈善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有关机构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全省性、联合性、行业性、枢纽型公益社会团体,具有公开募捐资质和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其宗旨为:联合慈善力量,弘扬慈善文化,开展慈善公益活动,促进行业自律,推动慈善发展等。 w2;7QJ2.7gE,:5S
网站简介
河南省慈善联合总会是全省性公益社会团体,2001年9月26日成立,业务主管单位为河南省民政厅,秘书长为社团法人代表。 我们的主要职责:为爱心组织和个人提供公益策划,搭建爱心平台;帮扶弱势群体,救助困难群众;为服务于弱势群体的各类公益组织和慈善机构寻求帮助和支持。 n5:3zJ4~8sd79t
总会章程
河南省慈善联合总会章程 D9?1aC2;,OG2!9q
第一章 总 则 u4=4Ex7:5zB6?,M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是:河南省慈善联合总会,英文译名:Henan Provincial Charity Federation,缩写为:HCF。 Y9~5jo8=1QY3?7I
第二条 本会是由致力于河南慈善事业的慈善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有关机构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全省性、联合性、行业性、枢纽性、非营利性的公益社会团体。 t5~7Cg5?6zZ6=,l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联合慈善力量,弘扬慈善文化,开展慈善公益活动,促进行业自律,推动慈善发展。 y7~4lE6!7Ih,~7u
第四条 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x,+2kW59Us,;4k
第五条 本会的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均为河南省民政厅,接受河南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v8!,wB9!6dl7:7e
第六条 本会的住所是:河南省郑州市。 k6!8gh3;2Bd2;,Z
第二章 业务范围 S,+6Fa3?,Vl8.3m
第七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p6=3Vr6=9PB7+3c
(一)参与政策制订。经政府有关部门授权,及时向政府反映各类慈善主体的意见和建议,协助政府制订和完善慈善法规政策;统计行业发展数据,深入调查研究慈善事业发展中面临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发布相关行业数据及研究成果。 n1+9wE5-3rG3:1A
(二)开展慈善募捐。设立、筹募和管理专项基金及各类慈善基金;接受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捐赠;组织各种形式的募捐活动。 A7;2ih,;7hs5;6O
(三)开展慈善活动。扶贫、济困,开展扶老、救孤、恤病、助残、关爱优抚对象等慈善救助活动,积极助推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防治污染和其它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社会福利、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社会慈善公益援助事业,开展各种形式的慈善公益活动。 j8:8qU8.6hR75O
(四)参与赈灾救助。当国内外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根据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和救灾的需要,开展救灾募捐和捐赠活动,帮助受灾地区开展紧急救援和恢复重建等救灾活动。 E,:5Xr6~5Re15D
(五)弘扬慈善文化。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慈善宣传,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传播慈善文化,倡导公益理念,营造慈善氛围。 X,~4dO,=4Qo8~1M
(六)推动行业合作。加强慈善行业内部以及与其他行业的沟通交流;推动建立慈善组织、企业、政府、媒体、学界等各领域的合作伙伴关系,为慈善行业可持续发展聚合社会资源。 Z7=6LN9=4qZ9-2o
(七)推动行业发展。推广国内外慈善工作先进理论、方法和经验;立足本省实际,开展政策理论研究,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推广本省慈善行业标准,为社会各界和慈善领域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k2.1FM4.2qJ3~1b
(八)开展行业服务。面向社会各界和慈善领域从业人员开展专业培训,普及慈善知识和技能,培养优秀行业人才;加强省内慈善组织与国内、国际同行间的交流合作;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或授权,依法开展行业评估和表彰工作。 L8;4HJ6!6Eh1;,r
(九)推动行业自律。制订行业标准,加强诚信建设,推进行业公开透明,维护行业秩序,强化行业操守。 T1;,Jd3-2dA7:5y
(十)维护行业权益。加强慈善界与其他行业的沟通,及时向政府部门、媒体和社会公众发声;反映会员合理诉求,协调会员关系,促进公平竞争。 h6?6mE2-1YC1=4k
(十一)开展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向社会或他人提供的志愿服务,建设专业服务团队,推动慈善服务制度化、规范化。 T53Ii5!,MG65U
(十二)承办政府部门、会员和其他机构委托办理的其他事项。 P6.9ro3!9IP6.1J
第三章 会 员 o4-2da6~9Yo9;2C
第八条 本会会员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V9~1hu6-8Xc8.1h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Y6!1v04.2Ds1-1x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X2=2ac9-9oL2?2d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K1-2me9~2yq8:4E
(三)在慈善领域内具有一定代表性和影响力。 w79YG94Qp35z
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y7=7PZ4=1du15k
(一)提交入会申请; h5.8kd5~8EB7=9r
(二)本会有关职能部门审核,报秘书长审批同意后入会。其中单位会员须经秘书长、主管副会长审批同意; n1+1GB9;6LY5?4G
(三)由本会颁发会员证。 Y2?1zg7-8mL8!6j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l3~9Qn4!4bJ3:7h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a7.1Jq1.7wl9+4v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权; k9+8vQ1;8MR8:6y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K9~8Ao,+9rh5;7R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L6:7LK1?,ei7-5z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M7;3Nz9-8iF2.9N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R,=5mM7:7ei4,j
(一)遵守本会章程和各项规定; N9?3Dd2?9Vr8:1C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m9+3yQ1~4kP,.2I
(三)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慈善活动; X6:3VL1=6JO2:5W
(四)完成本会委托的有关事项; d4.3eW5:5Qt9,p
(五)按规定交纳会费; U7!7hZ4!2pM7?5E
(六)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A2:2tu5-4If5,q
(七)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k2+9GD9:7dT1;8u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本会章程的,由本会有关职能部门提出意见,报秘书长、主管副会长审批同意后取消其会员资格并公示。 F91xe6:6lf4-,m
第十四条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动丧失会员资格: i5~6Fw8;2gn8+,R
(一)两年内无特殊情况不交纳会费; j6+7ds2.6PH3+1b
(二)两年内无故不参加本会活动; u2-2UP3~1zv9.1c
(三)不再符合会员条件; H7=3FW3?2GP6=2N
(四)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Z6;,qh7.10Z3.9u
(五)个人会员被剥夺政治权利。 K4?3bC2-1WB1-,G
第十五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c8?90v6~8sp3=9F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 q4:,mt4?3kp5:5x
第一节 会员代表大会 Q3~3QM3?7Ex,:8A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职权是: a5!2IF6=7Bt94Z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V4?9jm3.70p8.6D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q4;4gl,!2hU8:9V
(三)审议批准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a8,jg5~3Nb9!1Y
(四)审议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D8=2QH,?4hN9;,r
(五)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u5+1VY3?3wl1;1I
(六)决定名称变更和终止事宜; A4:9sP6?9pc2!8X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J4-1oM,-2dy6.6u
第十七条 单位会员的代表由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单位调整会员代表,由其书面通知本会。 W2:1TE9!8sb4+2i
第十八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 5 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O6=8rN2!4Th,;8Q
本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须提前15个工作日将拟任负责人人选及会议的议题向会员公示,公示期为7天。 M,!2co6~6Ys9?9v
第十九条 理事会或者本会30%以上的会员代表提议,应当召开临时会员代表大会。 U,!4vt6=3sj,;,y
第二十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 s8=5sZ7:7Rj3:8w
(一)制定修改章程、名称变更、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须经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 b1+8Pz4.8Hh6=8w
(二)决定终止的会议,经实际到会会员代表过半数同意,决议方为有效; h81HB6~8kE5=,s
(三)其他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1/2以上表决通过; w3!7KE9.2Cm8;8X
(四)选举理事,由得票数多的候选人当选,且得票数不低于总票数的50%,差额选举不低于33%。 05-9Or4?6D06:,s
第二十一条 下列事项,应当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T8~4Qi4.,KI7!,E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E5!7ae1=1wd9:7D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E1.2jw6.9Da,=1e
(三)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N66kG,=1Tg9=2m
第二节 理事会 v9=8HD8.7It3:8U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C9:4sk99Mp88G
理事人数不得超过会员代表的1/3。 g2;9JM5+,TY2=2u
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U,:6xg3~9OY32o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F9,bf76Th7?7v
(二)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负责人; S5-4ax44Lw6!8K
(三)确定法定代表人人选; b6:,gw4!5Ji9+,B
(四)决定名誉职务的设立和人选; X4.5lU,!4sa6+9T
(五)组织研究换届工作事宜,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c7+2QN5=3CB9-5e
(六)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Y1!7ft5!7dE1-6g
(七)决定分支机构、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C2?3YU,4GZ5:,D
(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X7-7Gt5-2sF6-3I
(九)审议重大业务活动、大额财产处置以及重要涉外活动; B2+4Nd1~70b8?4c
(十)制定信息公开办法、财务管理制度等重要制度; D8-2qi2:,kP4-3n
(十一)决定本会工作人员的报酬事项; a47sO5?6jV4~2n
(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B1;3vm2~4Ek7-6F
第二十四条 理事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理事会与会员代表大会任期相同。 N4!8jD2-4Dz6=5c
第二十五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可书面委托一名代表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e32me3;2YD7.4c
理事2次无故不出席理事会会议,自动丧失理事资格。 D6!9lk6.4Ye4:9J
第二十六条 理事会选举常务理事、负责人,应当由得票数多的候选人当选,且得票数不低于总票数的66%。 D,-8CT9~4bY2!8l
第二十七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通讯会议不得决定负责人的调整。 y3!7005-5ym3~3l
第三节 常务理事会 X6=8Pt4?5Cc3+7r
第二十八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从理事中选举产生,人数不超过理事的1/3。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第一、五、七、八、九、十、十一、十二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P,-7km9;5ko5;1Q
常务理事会和理事会任期相同。 W5:6nZ6-1Tz5;1G
第二十九条 常务理事会议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常务理事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可书面委托一名代表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U5?3NB4?,Yv8+1r
常务理事3次无故不出席常务理事会议,自动丧失常务理事资格。 i6+1nv8.8id3+2V
第三十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y5;8GL8=4Sd4?2T
第四节 负责人 k3:,Xc,+4Il8?1o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负责人,是指本会的会长(理事长)、常务副会长(常务副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监事长、秘书长。 H2=1x04:5XT9!,h
第三十二条 本会理事会负责人总数为8人,包括会长1名、常务副会长1名、副会长(驻会)5名、秘书长1名。上述人员从常务理事中选举产生,且须具备下列条件: A4-7FN4=6PP5~9N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 p,+2Hh53br14c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和活动地域内有较大影响; U9.5bR2:4u02+7o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L2.3IM,!9uP6?2n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k8.1EB1=3WZ8!1s
(五)能够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维护本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M2+9Hw9:1bG,2I
(六)本会的负责人不得具有近亲属关系; v6~1gH9=5NS8~4W
(七)无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担任的其他情形。 I7-2GE64Zr,-8l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会的负责人: f5=4nL9;6zc6?,K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G7:6AC4+8We8-1z
(二)正在或者曾经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e8!7mp8=2lD2-9R
(三)曾在被撤销登记、吊销《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社会团体担任负责人,且对该社会团体的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或者曾在被取缔的社会团体担任负责人,自该社会团体被撤销登记、吊销《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取缔之日起未逾3年的; G6?6bg8+8dn4+4P
(四)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j3!3GG4-,ek6~7U
违反前款规定选举的负责人无效。 m2=4cH1~5Kq54D
第三十四条 本会负责人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报请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 J76Vz3~6jZ8?5m
第三十五条 本会负责人任期与理事会相同,负责人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请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 S6:4cJ7!5Kf1+4m
第三十六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P,1td5-9FI4.,N
(一)召集和主持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 w9-5HN1=1nl2;2R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k6!3pd19Vw6+6j
会长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其委托或理事会推选一名负责人代为履行职责。 w8-2eU7?7ye5=7G
第三十七条 本会会长为法定代表人。因特殊情况,经会长推荐、理事会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可由常务副会长、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它组织的法定代表人。 c3:3rC9+,VM5-6e
本会不再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负责人,由本会在20日内,向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T2.1Fz2-5wq8:9C
前任法定代表人无正当理由不予配合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经本会出示理事会决议及有关证据,可向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Z44wA3-4UD2=1P
第三十八条 本会实行会长领导下的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监事长、秘书长分工负责制,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监事长、秘书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常务副会长、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e8!7CE1-9LX7!7K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 A7?8eN16GB6!1G
(二)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 n4=3TA7=4Qc5?,e
(三)提名副秘书长,总会职能部门及实体机构负责人建议人选,交会长办公会决定; w9=4hz18Jk6;7m
(四)提名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建议,交由会长办公会决定; 033rU7;80Q1!2O
(五)拟定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经会长办公会审议后,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 E9~8hn1;2oS1=,b
(六)拟定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报告,经会长办公会审议后,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 f3;6Cw7;9Qu7~5B
(七)拟定内部管理制度,经会长办公会审议后,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批准; e,!3lR4-8ML1?9l
(八)拟定本会重大慈善项目和慈善活动方案,提交会长办公会审议; s4.7Jz6-9PF,;1T
(九)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O4!1tL8!1Rl9.3N
第三十九条 本会会长办公会行使下列职权: N5+1cM6;,0O2?,Z
(一)贯彻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 n5~1ZF9.6C02!9p
(二)监督本会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财务预算的实施; 03;5Jq3-9UE5~8R
(三)向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提出建议议题; r7?4lq5~,e0,!4X
(四)任命副秘书长,总会职能部门及实体机构负责人; J2~4UQ1=2BQ9+6q
(五)研究决定总会职能部门设置和职责; G66Ys2.90l3~4p
(六)决定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C5:9RG6-7Bq6;8G
(七)研究决定本会其他重大事项。 V5:6dz9-6uJ95R
会长办公会由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监事长、秘书长组成。会长办公会须经2/3以上组成人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人员2/3以上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Y2:9gd7=5F04;9G
第四十条 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制作书面决议,并由负责人审阅、签名。会议记录、会议决议应至少保存10年。 f1!1GY6-8wG5~6m
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的选举结果,须在20日内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h7:4Dg5~4xP97O
第五节 监事会 J,!1Jh1?3uw7?1X
第四十一条 本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7至11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监事长1名,由监事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可以连任,但不得超过两届。 a1-4ER,6ew9?8m
第四十二条 监事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本会的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和财务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近亲属不得兼任监事。 T2~5Sb5.1Kc3:80
第四十三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N1:3EP66kB8.9h
(一)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并对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和建议; u1,ku7+1eL7:3K
(二)对理事、常务理事执行本会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本会章程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提出依程序罢免的建议; C6~4Pb8:8wG4:3O
(三)检查本会的财务报告,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监事会的工作和提出提案; h5:6hE5;2Yz88V
(四)对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财务管理人员损害本会利益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 o4!1Su1~6uR2-,m
(五)向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本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L3+6YL7~1aD6!4j
(六)决定其他应由监事会审议的事项。 B9=9Or3+1mI2!1f
监事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监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监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监事1/2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d2~7EW2-1SR8-9D
第四十四条 监事会发现本会开展活动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须的费用,由本会承担。 c9~3mU4!9aK4?,Q
第六节 分支机构 V6:1TD21rC5=2j
第四十五条 本会在本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分支机构。本会的分支机构是本会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另行制定章程,在本会授权的范围内使用冠有本会名称的规范全称开展活动、发展会员,法律责任由本会承担。 i7;6MU3~9FL9+5q
第四十六条 本会不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不在分支机构下再设立分支机构。 c2+,PG8?,0C,?3z
第四十七条 分支机构的财务由本会统一管理。 u6=2Hf2=6fA2+1O
第五章 党的建设、廉政建设、诚信自律建设 W9;8yd5!,qr2;6s
第四十八条 本会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建立党的组织。本会党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有关规定开展组织活动,按期进行换届选举,自觉接受中共河南省民政厅机关委员会的指导。 o1;7oQ,!4RK,?2t
第四十九条 本会严格执行社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规定。 J8=7eP5;1gG,=8X
第五十条 本会实行诚信自律承诺制度,主动签署自律承诺书并向社会公开,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对社会承诺事项的兑现。 V,~7qJ8!8Fu6=3G
第六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x4.5qx7.5Sh1=6H
第五十一条 本会的收入来源于: f1.9FM3~90y8~8f
(一)会费; B7;2qr3.,Qz8~,v
(二)捐赠; H6=,ow3=5wp4~5p
(三)政府资助或政府购买服务; p3!5Mm2-4dy9:,W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f7:4Ql3=7ng,!90
(五)利息; U1~7Gm2!,zv5?4s
(六)政府允许的投资理财收入; P4!,Cy3+2GJ6.6x
(七)其他合法收入。 w7.2Ow5.4xN9-4I
第五十二条 本会管理费用来源于本会发展基金增值部分、会费、管理经费专项捐赠、政府资助、捐赠款利息、按国家有关规定在捐赠款中按一定比例列支等。年度管理费用不高于当年总支出的13%。 X8~9tH3+5ZJ7+4J
第五十三条 本会财产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慈善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本会接受捐赠、资助,必须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本会不得接受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违反社会公德的捐赠。 n,+,fn8+7bX1;5x
本会每年用于慈善活动的支出,不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或者前三年收入平均数额的70%。 g7?7Oe9=3DY14Y
第五十四条 本会合理设计慈善项目,符合本会宗旨和章程的有关规定,优化实施流程,降低运行成本,提高慈善财产使用效益。 v8!1Rv5!,JH7.2T
(一)本会建立健全慈善项目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对慈善项目的立项、审查、执行、评估、反馈等环节明确科学、规范、有效的要求,设立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人员,行使项目管理职责。 g2:5uf,=1RZ,+9o
(二)本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慈善受益人。 a1~3QU4?9cj7=2G
(三)本会管理人员的利害关系人不得作为受益人。 07=4Nw1+7gV5=8I
第五十五条 本会开展重大慈善项目,应当由会长办公会表决通过。本会的重大慈善项目包括:(一)年度慈善项目计划;(二)超过200万元的慈善项目。 p6?2rE6-,Dt3;3G
项目资金的使用要严格遵守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按照捐赠协议专款专用。慈善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自觉接受财政部门、审计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履行信息公开义务,接受社会监督。 J9?6cU9.,Yl,-7Z
第五十六条 本会加强项目档案管理,保存慈善项目的完整信息,做好慈善项目的建档归档工作。 u7;9BS6:1uO6,G
第五十七条 本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机制,规范使用票据,确保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确保本会财产的保值增值。接受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 u8?1RQ9-2IK71G
第五十八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Y1~,ga5:3st,-7K
第五十九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r3!9Fp6;2wS1?6G
第六十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捐赠人对捐赠到本会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 z9;2WN,+1qf1~6K
第六十一条 本会换届、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组织具备相应资质、等级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认可的审计机构进行财务审计。 d8;2Ha6~9qF6!3C
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q3.7fR4~80G5!,B
第六十二条 对本章程的修改,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预审后,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Y9=,iG6-6wG6!2T
第六十三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后,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027qf7+6DO3-2p
第八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K1.5el5+9WO1=3J
第六十四条 本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a7=7IF84Pf3.1o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E2+5qY2=9GC9=8y
(二)因分立、合并需要终止; a7=1dt4?2nr1:1b
(三)连续二年未从事慈善活动; x7;8nK2?9nd1:6Q
(四)依法被撤销登记或者吊销登记证书; N6:7yz4!7jo4=5G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 l4~4hK1:9qm7:6c
理事会在终止情形出现之日起30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并向社会公告。 Y8:1Xj4.4AU7=3J
第六十五条 本会终止,应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f8!2mY9+,QU,?1K
第六十六条 本会终止前,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及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本会清算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章程的规定转给宗旨相同或者相似的慈善组织,用于慈善事业。 B,?,yZ2:5vU5?6O
第六十七条 本会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清算报告书,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同意后注销,完成注销登记后即为终止。 D,.6WY8+2Mc8?4F
第九章 附 则 S1!6Wp2=,Om11b
第六十八条 本章程经2022年8月12日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 x4-4hS6.6wO3;40
第六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会理事会。 d3?3EE3-6TI8.4b
第七十条 本章程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B5-9on7-2tx,+3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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