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简介
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1994年2月经省委、省政府批准设立,于1995年3月正式运转,隶属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心”主要负责省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驻石中直单位住房公积金、公有住房出售资金、住房制度改革债券、租赁保证金、超标住房款等项住房资金的归集、管理和运作。 s9.,Gr8!60B6:6j
“中心”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隶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于1995年3月正式运转。“中心”主要负责省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驻石中直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归集、支取及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等工作。二十余年来,“中心”从加强内部管理着手,不断完善各项工作程序,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资金风险意识,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促进了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和各项业务的全面发展。 c58FB9-1KH8.9e
“中心”将以优良的作风和优质的服务不断推动和促进省直住房公积金业务向前发展,为改善省直职工住房条件做出积极贡献。 r,=,ky3.5GI3!4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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