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县人民法院简介
海晏县地处美丽的青海湖畔、湟水源头。全县国土总面积4853平方公里,辖4乡2镇,共29个行政村50个农牧业生产合作社及3个城镇社区,总人口3.56万人,2012年全县GDP总值为11.6亿元,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15849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5885元;是一个以牧为主、牧农结合,藏族为主体,汉、藏、蒙古、回、土等9个民族聚居的县城,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47.1%;平均海拔3000米以上,县城海拔3010米,属于高原亚干旱气候,年平均气温1.5℃左右;县城距省会西宁89公里,距州政府西海镇10公里,青新公路(国道315线)、青藏铁路横贯全境,交通便利,是青海“丝绸之路”南线的主要组成部分;全县具有丰富的旅游资源,有闻名于世的青海湖、我国第一颗原子弹、氢弹研制基地—原子城,美丽的金银滩草原、神奇的夏格日山、历史悠久的西海郡古城遗址,有广阔壮美的草原,多姿多彩的民族风情,构成了海晏独具特色的旅游景观。 b1:4vd6~6eI6+9o
海晏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2年8月,共设立立案庭、综合审判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庭、审判监督庭4个业务庭和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政工科(纪检监察室)2个综合部门。现有行政编制26人,在职人员24人(其中女12人),少数民族14人,少数民族占全院在职干警的58.3%;具有本科文凭以上的20人占全院干警的83.3%;现有法官10人,法警2人,书记员9人,司法行政及其他工作人员2人,有审判资格的法官占全体干警的41.7%。 l,,PE7?9K09.8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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