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介
机构职能 E16jQ4-5Tx6;,P
(一)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I1;5my2?6ZA63k
(二)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p4=9ty2+2fL1+4y
(三)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指导推进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 y3+6Mm76Jo4=4T
(四)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q,-1em4;7uQ4+4p
(五)分类处置、督办和核查在巡察、审计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移交的问题,对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核查,组织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提出有关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并督促整改。 J9-9HC9-5eH9?,S
(六)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i5:1mA8-8Uy8=4c
(七)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Z,=,lr5-,UU1+8F
(八)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拟订有关制度、规范,按照有关规定对各市、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C3:,ec6;2xK4!6w
(九)负责所监管企业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对所监管企业重要事项进行跟踪审计督查,督促所监管企业加强财务风险防控工作。 n5:7eA,;3gz9-7Z
(十)指导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054FU3?1rC8.9v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N7?3My1!1dV9;9l
机构设置
办公室 H4:8aW2-7JW7?6c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宣传、文电、会议、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督办、档案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组织开展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国有资产监管重要理论问题的研究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担机关政策性文稿审核协调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研究提出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和制度改革完善的政策建议;承办机关法律事务。 07?7CU8-5cp35B
发展规划处 T4!2Ak9!2jn6=6c
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国际化经营战略的牵头组织及境外投资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拟订所监管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提出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运营公司的改组和组建方案;承办所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审核工作;组织指导有关投资基金的设立和运作;研究提出推动所监管企业实施科技创新战略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建设;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的有关法律问题,指导推动所监管企业法治建设和法律顾问工作。 I23IY1~,0e3.9q
产权管理处 O36Rp74vk7~,X
研究提出完善国有产权管理的意见,拟订企业国有产权管理的制度规范和管理办法;承担所监管企业产权登记、转让、划转、处置等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的资本金变动、股权管理;监督、规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研究建立国有资本运作制度,组织指导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开展国有资本运营,推动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归口管理国资委履行多元投资主体企业股东职责有关工作;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承担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制度的工作;承办国有资本预决算编制、执行的有关工作;综合归口指导监督各市、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V9~9Ug6!,Zi5.5q
评价分配处 K7=6Nx7?5rB1!9a
分类完善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并做好考核结果的应用;规范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调控企业集团本部工资分配水平,提出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和职工福利保障;提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导所监管企业做好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以及对口支援等工作;综合研究国有经济和所监管企业的运行状况;承担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 S4.8Iw,~3Ge12j
审计处(财务督查处) S3!4Ov,-5UI2-8M
负责国有资本预算资金的审计管理;负责所属事业单位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对所监管企业进行审计监督;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融资项目、重点工程项目、重要物资采购招投标、改革重组等事项进行跟踪审计督查;指导、推动所监管企业财务风险防控工作;承办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建立健全会计和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风险管控;督促委派总会计师报告企业重要经营事项和重大风险,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建议;组织做好所监管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对所从事的金融业务加强管理;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债方案;负责有关监督成果在委内处室和所监管企业的利用工作;拟订监督工作有关制度;对有关方面移交的需要企业自行整改落实的问题,向企业印发监督检查情况通报或整改通知,并督促企业整改;对有关方面移交的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线索,按规定开展延伸检查,对涉嫌重大违纪违法的,按规定程序移交有关部门;对有关方面提出的有关国有资产监管的工作建议,按照职能分送委内相关处室研究落实并跟踪督促;对有关方面监督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核查;对所监管企业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根据调查结果,提出有关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 c2~3Ty8;,iz7;5G
群众工作处 i4+4Hy4~9Db58z
指导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董事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下岗职工安置工作;承担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产权出让企业后续监管工作;负责改制企业核销、剥离资产处置、提留资产的监管工作;指导推进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加强完善民主管理机制,落实职代会条例等涉及职工维权方面和维持企业稳定方面的工作,负责信访工作(对外可使用委信访办公室的名义),联系所监管企业维护稳定及相关政法工作。 I4;5fH1:4bF7?,t
干部人事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 h5.1lt1=2TS2+3a
根据有关规定,拟订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的有关政策;按照管理权限,承担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考察、任免工作及党员领导干部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董事会及董事队伍建设,做好外部董事日常管理工作;拟订向市属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方案;负责所监管企业人才工作、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相关单位领导班子考核、配备和干部队伍管理;承担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对外合作交流和教育培训工作。 Q1~5Ge,~3rP2+,N
党建工作处 O7.3Xo1!,Ft52R
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党委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进行换届;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指导和推进所监管企业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履行社会责任;协调所监管企业的工会、青年、妇女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统战和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X3=,XH4.1kK3-2C
机关党委 O6!7FF,!8ox93v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q,!2WA15WF1~8B
老干部处 Q4!8QQ6+7uf9+3F
负责老干部工作。 P6;5zN8.8EM,;,L
央企办 y7-8vR71Du8;3L
负责央(国)企服务、对接和招商工作。 L6=6sT6?,vE1~2N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 F7?2eo4=4GY,=7C
指导所监管企业做好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工作;综合研究所监管企业的运行状况。 H4?2TB6:6EV9.6x
工会 n7.1ok9-3wq2;9q
负责工会工作。 M8-3ot4=4FW7~9v
信访室 d9-8Ga8+7zJ4;7S
负责信访稳定工作。 d,:7hW6?9oO,:6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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