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简介
南京师范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是负责全校各项外事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处理全校外事工作的一个归口部门,负责政策把关和外事管理,主要职能如下: S9=1jl27Ao1~,R
1、负责南京师范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相关项目与工作,并制定学校外事工作计划、规章制度以及撰写外事工作报告和情况简报等; k7+,bi1:3VB2=,g
2、负责南师大与国外学校、学术研究机构、企业和友好人士及境外校友的联络和沟通; b3=1hz5!3gB5;5Z
3、负责南京师范大学的国际教育、科技和学术合作与交流工作,并对长期外国专家进行邀请,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国专家的生活接待工作; R1~6001.4OH6?7p
4、负责南师大师生员工出国培训、进修的组织联络工作,协助出国进修生、留学生与国外高校的联络事宜,并协助办理出国前必要手续; a,=7Fc4?4q08!2h
5、负责对南京师范大学涉外单位和人员进行外事业务知识的培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涉外保密工作; M310u4~1Ad8?6m
6、负责南师大校内外籍专家、外国留学生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k2+7aC3?5Fu3~6L
7、负责与港澳台地区学术及教育交流的联系,以及港澳台来访人员的接待安排工作; K1+7eM2;5Qj54R
8、根据上级安排承办江苏的重大外事活动。 m6=4lX8.5kp6+1t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专为涉及港澳台事务而设,将致力于建立和保持学校与港澳台地区大学和教育机构的联系与合作,招收和管理华侨及港澳台地区学生,协调和协助各学院邀请来校交流、访问、讲学、学习的港澳台地区学者、教师、学生的接待工作,接待港澳台地区的来访,办理校内人员因公赴港澳台地区的派出手续和港澳台地区人员来校的邀请手续等。 N2.6Tl7-5Nw7~2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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