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人民检察院简介
高州史称潘州,位于广东省西南部,东近南海,南踞鉴江平原,西连广西,北靠云开大山,扼粤桂六县市要冲。全市总面积3276平方公里,人口约180万,辖23个镇和5个街道。市区现有面积约25平方公里,人口30多万。高州城始建于隋开皇十八年(公元598年)。为历代州、郡、府、道、专区的治所,曾是粤西的政治、经济、文化和军事中心,现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 g8~1EO8~8eu5?7b
高州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肩负着宪法赋予的批捕、起诉、民事行政检察及控告申诉检察等职责。高州市人民检察院内设有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政治部(机关党委)等8个副科级内设机构,1个副科级派驻乡(镇)工作机构(大井检察室)、1个正股级直属事业单位(机关服务中心)。 z4-5sQ2+6XJ,.9G
高州市人民检察院于1979年恢复重建,新的综合办公楼及“两房”建设于2003年2月8日正式动工,于2005年1月底竣工投入使用,是集侦查、技术、办公以及后勤保障用房等为一体的综合性大楼。近年来,高州市人民检察院在中共高州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支持下,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检察工作理念,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推行“阳光检务”,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高州市人民检察院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大队先进单位、广东省检察机关先进检察院、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茂名市文明单位、茂名市检察机关先进检察院、高州市先进集体、高州市文明单位、高州市先进党组织等称号。 x5?5DK59HU3;8W
机构设置
高州市人民检察院设有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政治部(机关党委)、大井检察室、机关服务中心。 i8;6Xj6:3ZN9~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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