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物流行业协会简介
甘肃省物流行业协会是经省民政厅批准,于2008年10月16日成立的依法登记的独立社团法人,是行业性、自律性、非营利性的新型社会组织。现有会员单位近300家,分布于省内各市、州,在行业布局、经济实力、品牌效应、发展潜力等方面具有较强的代表性,被中国社会组织评估机构评为AAAAA级行业协会,被全国工商联和甘肃省工商联评为“四好”商会,被甘肃省司法厅确定为“政府立法联系点”,入选兰州市“十大诚信群体”。 V7:,bV7;8ZD4;6W
服务机构:协会常设办事机构为秘书处,秘书处下设办公室、会员部、外联部、财务部。协会还设立了专家工作、物流园区、供应链金融、危化品物流、商贸物流、通道物流、煤炭物流、军民融合物流等8个专业委员会,以及物流企业评估工作办公室、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物流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兰州仲裁委员会物流分会等相关机构。 L8:5ZX5-,aB33G
协会宗旨:服务、自律、创新、发展。 e5?,pB1-6KS3!,w
协会使命:推动甘肃物流行业高质量发展。 J5,o09+4yX8~6A
协会目标:争创全国物流行业先进协会。 w2-5TK8=9Nj7!8F
协会任务:办好物流企业之家。 I57Yb9-,lh1?3y
协会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浦发银行大厦1505室 s6+3HP6:8Je6?2A
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Q7:3r048PK2;7D
第一条 甘肃省物流行业协会(英文名称:GanSu Logistics Profession Association,缩写:GSLPA)是由甘肃省物流行业相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自愿结成的行业性社会团体,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P8-8Ry5-3Mi4+2J
本会会员分布和活动地域为甘肃省。 d7;3Mw1;1Kc7?8r
第二条 本会的宗旨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协会在企业和政府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完善行业管理,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为全行业提供服务,推动全省物流业健康高质量发展。 p1!6ZL4~9zz,;,J
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 R9;,EL8?6Se2!1N
第三条 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确保意识形态阵地安全。 h,1HB9+4Mg4:2H
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甘肃省民政厅,党建领导机关是中共兰州市社会组织委员会。 b57yj6;4xT8+,L
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党建领导机关、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X9~,rG3~2Sb5:5z
第四条 本会负责人包括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X7+20e7.5ho9:9z
第五条 本会的住所设在甘肃省兰州市。 x2+8lB3~5WX,=6X
本会的网址:http://www.gansuwuliu.cn w2:4fB3:4mL4?3R
第二章 业务范围 p5~9at5=4MC2;8i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n4?2AA7~,eF5:8i
(一)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物流产业发展政策、法规,研究贯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行业的正当愿望和合理要求,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E3.3ZG2~4SQ,-3V
(二)受政府委托,组织和实施行业调查与行业统计,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行业发展规划、行业产业政策、经济立法等建议;开展市场调查,分析市场形势,开发信息资源,建立信息网络,为会员、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提供信息、技术和咨询服务; K4+9Yp2.6nB1,r
(三)推进本行业的企业改革与产业发展,组织经验交流,提高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组织对现代物流领域内的经济理论与实务进行研究,举办各种类型的学术讨论会、报告会,促进现代物流理论水平的提高;采取多种形式为行业、企业培训各类物流人才,提高物流从业人员的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 W8=3tg5-3DF9?9M
(四)加强行业自律,制定行规行约,参与地方物流业和行业标准化的制修订,参与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或认证,不断提高行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协助政府加强行业法制建设,建立公开、公平、公正市场秩序,接受委托参与协调行业之间的经济、法律关系,调解会员之间纠纷,为会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z9?8HD4;3F08~9v
(五)组织本行业开展各项与国外有关经济组织和物流团体活动,包括组织考察、人才培训、举办展览、经贸洽谈等,促进会员发展对外贸易、经济技术、科学管理、学术研究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 B5=2Ll3:6Vm,!5e
(六)组织发展行业公益事业,参与和开展有利于提高本行业社会影响力的各种社会活动; G71gr2.9Mf8:8I
(七)编辑出版发行会刊、年鉴、资料等出版物; Z5:7Zu,~6yG63A
(八)承担政府有关部门的购买服务和会员单位委托的相关工作。 c5.6fL2-1Cg82d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g5;8VJ1+5DV7!5c
第三章 会 员 u6?,Hm35wQ9!5h
第七条 本会的会员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K,+7FS8?2xP8:2t
第八条 拥护本会章程,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自愿申请加入本会: i9!5yr9:4ly5=9O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o3+1xR3:8qE6!1J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097iS7.3GF2-4A
(三)从事物流领域相关工作; d7;8GD8.9Ei79J
(四)守法经营,无不良记录; j,:,mA8;5vB4+2W
(五)有一定经济实力和影响力; w3:1JI6.4GL9.5S
(六)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院校、社会组织等。 x5~6Gz4!2tr4:2O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y2!1VG2~6Sz5!4t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U4:5ba4-6wQ8+3R
(二)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包括: o6!7ya8=5GP4?,U
1.营业执照复印件; e3.4gR,6OA7:3o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c4!1FR2:7TW2:9i
3.单位简介材料; m5~5i05-2Zt7,r
(三)由会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T14KF8.5cK,?9I
(四)由本会秘书处颁发会员证,并予以公告。 B6;5Sc6:2HE4;9G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F9=9BE4:2N09!8F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J5.7AZ5+2eV4=1L
(二)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T8~,js5;,fx6!2n
(三)参加本会活动并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P5-,qC3:1ms,:1m
(四)按程序委派或更换会员代表; C3.1uq,!6zE3;2k
(五)退会自由。 f,~50L1-9za,.4d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b7~8MG8.3Tj3+5f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 o6.5DC3+9kg4:9t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J1:5JM5=3kQ3=,I
(三)按规定交纳会费; s7=,qJ2~,qj9!4b
(四)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N1~8jV,.2It6=3G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z1,RY,:,jp25z
第十二条 会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给予下列处分: T79kZ3.7iK9~,D
(一)警告; i5-7Gr7~4uj3-8k
(二)通报批评; P8!5al8+1lV5?8a
(三)暂停行使会员权利; 03:,zd7=6ps9.4P
(四)除名。 M,:4Ra9:,Ri2=9e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须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牌匾及证书。 Z,:2nx9;2cQ5:,I
第十四条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动丧失会员资格: X94ez7-4Gu7=5x
(一)不按规定交纳会费; F7!5ec5~4cc6=1y
(二)不按要求参加本会活动; R7?1Xw1~,cu5!8C
(三)不再符合会员条件; I3~6gV19sA,!9P
(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N4?9ui2-6WT9-3f
第十五条 会员退会、自动丧失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J9=2rO2:6Ah4~8R
第十六条 本会置备会员名册,对会员情况进行记载。会员情况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修改会员名册,并向会员公告。 O1-,Uo1=5CH1:5D
第四章 组织机构 F4=3lE2?3fT5+9W
第一节 会员代表大会 F2?3sj7=7Ak5-8V
第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职权是: X,7B04?1eS5!5K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E26te1?2iB7~2P
(二)决定本会的工作目标和发展规划; k5?5gV1+4ai2,b
(三)制定和修改会员代表、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产生办法,报党建领导机关备案; O7~6Oc5=8fE6~3f
(四)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F8?3Ay7+1cw,7a
(五)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f7!5LA9-7mL,;,a
(六)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R9=2yA38UO6?6u
(七)决定名誉职务的设立; V,.1cJ6;4es89K
(八)审议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M7.30R3~4PF7+,B
(九)决定名称变更事宜; 093RD5=,lx7:1K
(十)决定终止事宜; e7;8pC1;4iR7:1A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U2;7fg9+1Ca2?5s
第十八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每5年召开1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经党建领导机关审核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B4+5dF9?3fD9!2P
本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须提前15日将会议的议题通知会员代表。 u3-1vn,=5TY4-4q
会员代表大会应当采用现场表决方式。 i8~,Fe7~4Tn8~6O
第十九条 经理事会提议,应当召开临时会员代表大会。 W5=7aq,!7oZ6~1D
临时会员代表大会由会长主持。会长不主持或不能主持的,由理事会推举本会一名负责人主持。 f4?5GK7:3tr,;5d
第二十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决议事项符合下列条件方能生效: D3;7we9!7zC41L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决定本会终止,须经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 d5!,yT9;1nz5?1y
(二)选举理事,当选理事得票数不得低于到会会员代表的1/2; f7?1uZ8~,cO5=,N
罢免理事,须经到会会员代表1/2以上投票通过; U66ND7;,Og3=3x
(三)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须经到会会员代表1/2以上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O3-1Ks4?3mX2:7f
(四)其他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1/2以上表决通过。 B2+1ey1+,fy1=3D
第二节 理事会 E7~3Ol1=7tg8=3W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E39xH13Fc8?1z
理事人数不得超过会员代表的1/3,不能来自同一会员单位。 g1.7sf8-6bT9.5W
本会理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015Ls8!9sT4=1e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P7-4wp1?1tt93r
(二)热心本会建设; o2+3SR1+4st2,b
(三)积极参与本会会议、活动; M9.9Hi6=7pM47J
(四)主动履行会员义务; d8;7Na6-4JI2.,g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刑事处罚; q3=6ah9?1Zs1?2f
(六)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x5+7lU7!7vH32F
第二十二条 理事的选举和罢免: O3:3Lk4=4Ua3!2x
(一)第一届理事由发起人商申请成立时的会员共同提名,报党建领导机关同意后,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q,-7QG8?2rH96c
(二)理事会换届,应当在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3个月,由理事会提名,成立由理事代表、监事代表、党组织代表和会员代表组成的换届工作领导小组; p1~,ET3?,wQ7=9Q
理事会不能召集的,由1/5以上理事、监事会、本会党组织或党建联络员向党建领导机关申请,由党建领导机关组织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换届选举工作; j9~6iG,;7pD,~60
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拟定换届方案,应在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2个月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 n1~8HR,!9lB6=,B
经党建领导机关同意,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理事; W,;3wm7+2Yk48E
(三)根据会员代表大会的授权,理事会在届中可以增补、罢免部分理事,最高不超过原理事总数的1/5。 z5-4dt7!8vJ,-4d
第二十三条 每个理事单位只能选派一名代表担任理事。单位调整理事代表,由其书面通知本会,报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备案。该单位同时为常务理事的,其代表一并调整。 O2.3AU7=5Rp6+6t
第二十四条 理事的权利: S8=6dm8:4PB3;2i
(一)理事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L21VL1!5VW6!9j
(二)对本会工作情况、财务情况、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X8+4Ld4:3cI8~3l
(三)参与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提出意见建议; f5?1co9:9hO1.5E
(四)向会长或理事会提出召开临时会议的建议权。 z3.6aC5~2AO6?5b
第二十五条 理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本会利益,并履行以下义务: z1~2GP9-7wn9!1e
(一)出席理事会会议,执行理事会决议; r2+,bz1?7fY7-3Z
(二)在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越权; r3-,UJ2-9hs5:2H
(三)不利用理事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e1;8CU3~1oT5-9q
(四)不从事损害本会合法利益的活动; E7+6NI7=2uc1:7Z
(五)不得泄露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会的保密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t,=7Hn,-4Ei1+,M
(六)谨慎、认真、勤勉、独立行使被合法赋予的职权; i1;5Ch,=5ZW4+4Q
(七)接受监事对其履行职责的合法监督和合理建议; s,-,ch7~4Q08.6a
第二十六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u1-1xs5-4Jd2.5e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s57Qy1-6sl4?4l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决定聘任和解聘秘书长; O9+7ex3?7Fr,.8M
(三)决定名誉职务人选; P99Uc7.5hu9+1M
(四)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换届选举工作; c7=2It4;6zG2;3d
(五)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s6+4aW8;5ei1.2y
(六)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g8;6KB5!7IV7?1i
(七)决定设立、变更和终止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办事机构和其他所属机构; W,,UB7-,BK8=4W
(八)决定副秘书长、各所属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人选; Z8?6ji3-3ww8.7D
(九)领导本会各所属机构开展工作; m9=2FO2:9qr,:7R
(十)审议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 b5+4iW2:8xC2;4H
(十一)审议年度财务预算、决算; f2?3iD7=,wL3~7K
(十二)制定信息公开办法、财务管理制度、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等重要的管理制度; G7+,Rg38zH6-2z
(十三)决定本会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 p8-9az9?6us6.8U
(十四)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m1:,Nk,-1KA,;,O
第二十七条 理事会与会员代表大会任期相同,与会员代表大会同时换届。 c4~1aR7-7gc1~5w
第二十八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Z6-2yX3=6Ov9.3T
理事3次不出席理事会会议,自动丧失理事资格。 Q7;1wi2-6pP3-4F
第二十九条 常务理事由理事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从理事中选举产生。 T8;6IX4.8mn,-4V
负责人由理事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从常务理事中选举产生。 W9;9NI3,qR64i
聘任、解聘秘书长,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投票通过。 a8;9iX4.,VJ,7Z
罢免常务理事、负责人,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投票通过。 N6:8XO5-3Tt3.5C
第三十条 选举常务理事、负责人,按得票数确定当选人员,但当选的得票数不得低于总票数的2/3。 q5:3MY7;6jK9+6j
第三十一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通讯会议不得决定负责人的调整事项 。 d1:3gr5-7lB8=9s
第三十二条 经会长或者1/5的理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 q6?7Mr7~5jJ8.8K
会长不能主持临时理事会会议,由提议召集人推举本会一名负责人主持会议。 o,.8xf45Xw39z
第三节 常务理事会 X1!5EQ2~9tl7+,o
第三十三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从理事中选举产生,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第一、四、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R8~2uv4:9Dh1!8W
常务理事会与理事会任期相同,与理事会同时换届。 n1.,Iq6-2OP4;5j
常务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C9.2UV7.3BH5?9A
常务理事4次不出席常务理事会会议,自动丧失常务理事资格。 R42Ti6:,UH3+6p
第三十四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每6个月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X44bH2?9AN8?7l
第三十五条 经会长或1/3以上的常务理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常务理事会会议。 J6=,OW6-6Hv8.9c
会长不能主持临时常务理事会会议,由提议召集人推举本会1名负责人主持会议。 L9=6Ig9:6iL,?1g
第四节 负责人 k6:2kL3.6zY2=5H
第三十六条 本会负责人包括会长1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1名。 q5?3ys8:5tt8-,0
本会负责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j5~8LI8;4RX8~4R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 s5=1be3-5m02!1X
(二)遵纪守法,勤勉尽职,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K6+8WZ4?1Cv5+9k
(三)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熟悉行业情况,在本会业务领域有较大影响; v5~9mJ63QD4?5h
(四)会长、副会长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年龄不超过65周岁且为专职; j91NX65HR41S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V6.6Th2?4Fx8=9u
(六)能够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维护本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o,!2ch,.7BK1!6R
(七)无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担任的其他情形。 q42PH2?6jD8;,p
会长、秘书长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会长、秘书长,会长和秘书长不得由同一人兼任,并不得来自于同一会员单位。 F2~8yv3-9Yr44H
第三十七条 本会负责人任期与理事会相同,连任不超过2届。 F9;5hV1+8V06~4Q
聘任或者向社会公开招聘的秘书长任期不受限制,可不经过民主选举程序。 o81VC7:5QU4;7A
第三十八条 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 M9+3Tk9~1Dl9=2Y
因特殊情况,经会长推荐、理事会同意,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同意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可以由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聘任或向社会公开招聘的秘书长不得任本会法定代表人。 E8~8Nb9;7Nq9-8a
法定代表人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D8~5Bx9;6fQ1,L
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团的法定代表人。 a4?7pm1-5gN32I
第三十九条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负责人被罢免或卸任后,不再履行本会法定代表人职权。由本会在其被罢免或卸任后的2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a9!5bz1;7Sc7.1d
原任法定代表人不予配合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本会可根据理事会同意变更的决议,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T1+3Sk4;5td9!9J
第四十条 会长履行下列职责: O,.,eV,~6nR1~6Z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01;5as1=5Nc1.6A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V7-8fD43nE2;9U
(三)向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报告工作; P2.2CY4;8ft89G
会长应每年向理事会进行述职。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其委托或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推选一名副会长代为履行职责。 U7+5ci1.8VB3=3f
第四十一条 副会长、秘书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秘书长行使下列职责: S9,tU74gW,-7I
(一)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 i7+5bp1+,ig8,w
(二)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 V,:,LA6;3QW7=3g
(三)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会员代表大会; R7~7OE9+2zj5:5Y
(四)提名副秘书长及所属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决定; U9+7jx21MZ8~,n
(五)拟订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 I6?8cd,4vc9.,J
(六)拟订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报告,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 N8=,fS6.3as7:9C
(七)拟订内部管理制度,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批准; f9+1iV2~5yD63t
(八)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e1-,aM9:4Yf19C
第四十二条 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纪要。形成决议的,应当制作书面决议,并由出席会议成员核签。会议纪要、会议决议应当以适当方式向会员通报或备查,并至少保存10年。 a9-3Xf3!4rf9:1I
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的选举结果须在20日内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经同意,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并向会员通报或备查。 D1!1vJ8~8sj8+1c
第五节 监事会 B5!5VL7?,mM5;7L
第四十三条 本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监事长1名,由监事会推举产生。监事长年龄不超过70周岁,连任不超过2届。 O5?3ub,2TI2?1c
本会接受并支持委派监事的监督指导。 l1,ip2-6cS1.6m
第四十四条 监事的选举和罢免: i26Ga6:,LZ5?6w
(一)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w5?6FM,=1pu8-8N
(二)监事的罢免依照其产生程序。 A3+8jB2+6Ii8~7U
第四十五条 本会的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和本会的财务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u2?5Uv7~9yq6~6s
第四十六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c5?2Zz7:,B01=9S
(一)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并对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 0,!6Gq5?1Ob8~,U
(二)对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执行本会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严重违反本会章程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人员提出罢免建议; B,?9lo9;5tF4;3x
(三)检查本会的财务报告,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监事会的工作和提出提案; t4-8bo7?6vE4;7B
(四)对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财务管理人员损害本会利益的行为,要求其及时予以纠正; k,4bK5!8hL6?9q
(五)向党建领导机关、行业管理部门、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本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0,:,pm5!6My4=7N
(六)决定其他应由监事会审议的事项。 i,=2Kt14Hq64q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监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监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监事1/2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K6.8Oe5=5Y01~4d
第四十七条 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忠实、勤勉履行职责。 H5!4NW3:6nD8~,c
第四十八条 监事会可以对本会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本会承担。 y2;6eA1~3j01~3X
第六节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m9=,KF2~5qq3!3Z
第四十九条 本会在本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本会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本会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另行制订章程,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登记证书,在本会授权范围内开展活动、发展会员,法律责任由本会承担。 d1=9Np,7Lp2:2d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开展活动,应当使用冠有本会名称的规范全称,并不得超出本会的业务范围。 X7;,he7;6tn41U
第五十条 本会不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不在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下再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i3+3cm2;9Je6=9y
第五十一条 本会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名称,先以甘肃省物流行业协会开始,后缀分支机构专业或代表机构地域,并以“分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代表处”“办事处”等字样结束。 P6.4EN,+8CL4;7v
第五十二条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负责人,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连任不超过2届。 m6!1WE8:9Pi,~3F
第五十三条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财务必须纳入本会法定账户统一管理。 G1-7lY51Al2!5K
第五十四条 本会在年度工作报告中将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有关情况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同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h6?4hu6?5OG2!9k
第七节 内部管理制度和矛盾解决机制 T,;7tn5-5SE6~9I
第五十五条 本会建立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相关管理规程。建立《会员管理办法》《会员代表选举办法》《会费管理办法》《理事会选举规程》《会员代表大会选举规程》《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和文件。 m57wf3+8Gi9;,o
第五十六条 本会建立健全证书、印章、档案、文件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将以上物品和资料妥善保管于本会场所,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非法侵占。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S1-9wu9~,Cu4.1j
第五十七条 本会证书、印章遗失时,经理事会2/3以上理事表决通过,在公开发布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可以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重新制发或刻制。如被个人非法侵占,应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返还。 G1!5Lv17gP5!4T
第五十八条 本会建立民主协商和内部矛盾解决机制。如发生内部矛盾不能经过协商解决的,可以通过调解、诉讼等途径依法解决。 0,.4Xr9=2u03?,k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q4:1oP6+9PP4=1C
第五十九条 本会收入来源: s8~8aK8=7Ib5.1l
(一)会费; x1?6bN7;8fG5-3P
(二)捐赠; o2?7nu1~9gl13W
(三)政府资助; s3.7mu9~1rz9.,H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提供服务的收入; f4=3xf31Hj1?4I
(五)利息; w1:5Na,-,JH,=2z
(六)其他合法收入。 l7:5Rl,9Xw4.2Y
第六十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a7.3RE,+,sm4=4g
第六十一条 本会的收入除用于与本会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非营利事业。 v4?7YL9-1Jd4~,d
第六十二条 本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D4?,ZT3:8wv7!5M
第六十三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V1.5wl3+3CF2?2r
第六十四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F7+5QX5+7LJ5!6F
第六十五条 本会重大资产配置、处置须经过会员代表大会或者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审议。 z3+1Yp9.8kb8-1f
第六十六条 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社会团体遭受损失的,参与审议的理事(常务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常务理事)可免除责任。 p5=5hq2.5Of4=1l
第六十七条 本会换届或者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k8-4up2:1Iz6~1t
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间,本社团发生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本章程的行为,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相关责任。因法定代表人失职,导致社会团体发生违法行为或社会团体财产损失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个人责任。 Q4?30d7:8NS4=,k
第六十八条 本会的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本会所有,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也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H5.8gk4-3fF9:,0
第六章 信息公开与信用承诺 t8:,tI9~30K3+2e
第六十九条 本会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会员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报告、会费收支情况以及经理事会研究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其他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登记事项、章程、组织机构、接受捐赠、信用承诺、政府转移或委托事项、可提供服务事项及运行情况等信息。 E7;6Jt7=2aQ3=6j
本会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通过,任命或指定1名负责人作为新闻发言人,就本组织的重要活动、重大事件或热点问题,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吹风会、接受采访等形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新闻发布内容应由本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审定,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 M4;9Zq7.3tp7.,k
第七十条 本会建立年度报告制度,年度报告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e5;8eq6~7AF,+,G
第七十一条 本会重点围绕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对象和收费标准等建立信用承诺制度,并向社会公开信用承诺内容。 K3?6vi8+8kI5~4U
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j3;1nC5~1yI6=3J
第七十二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W9;8dq,~4Lp4:4S
第七十三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后,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经同意,在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Z7;7cW5!5bi6.6v
第八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e8?9jF3-3uG4-5S
第七十四条 本会终止动议由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提出,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m6?4MJ7-9DS,!2D
第七十五条 本会终止前,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n3-,US,7eK8~1j
第七十六条 本会经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U,=8GH63uJ,4G
第七十七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党建领导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或者捐赠给宗旨相近的社会组织。 c,.,cB3!2Pg5~3z
第九章 附 则 d5:9qA3?6nQ,~9d
第七十八条 本章程经2023年2月10日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u6~1ZU4!6sO2-2j
第七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j3=,dd3~9MG1~3v
第八十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O3:3nI4~4Sk4:6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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