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物流行业协会简介
甘肃省物流行业协会是经省民政厅批准,于2008年10月16日成立的依法登记的独立社团法人,是行业性、自律性、非营利性的新型社会组织。现有会员单位近300家,分布于省内各市、州,在行业布局、经济实力、品牌效应、发展潜力等方面具有较强的代表性,被中国社会组织评估机构评为AAAAA级行业协会,被全国工商联和甘肃省工商联评为“四好”商会,被甘肃省司法厅确定为“政府立法联系点”,入选兰州市“十大诚信群体”。 f7+7yB3;2JK3;7G
服务机构:协会常设办事机构为秘书处,秘书处下设办公室、会员部、外联部、财务部。协会还设立了专家工作、物流园区、供应链金融、危化品物流、商贸物流、通道物流、煤炭物流、军民融合物流等8个专业委员会,以及物流企业评估工作办公室、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物流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兰州仲裁委员会物流分会等相关机构。 n,=60J2=5CF3=3u
协会宗旨:服务、自律、创新、发展。 B,=8PX5?4ra4-1V
协会使命:推动甘肃物流行业高质量发展。 T9:5C04!6Gr8=5a
协会目标:争创全国物流行业先进协会。 D8.4Oy9=4ok3+2c
协会任务:办好物流企业之家。 Q,2HJ1:7Pf1;3V
协会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浦发银行大厦1505室 j8?1xi5.3sV,~5b
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G6~2FE1=,QH7;9e
第一条 甘肃省物流行业协会(英文名称:GanSu Logistics Profession Association,缩写:GSLPA)是由甘肃省物流行业相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自愿结成的行业性社会团体,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z8~1QO7~4It4:2i
本会会员分布和活动地域为甘肃省。 t7?5ta4;1LW3-9h
第二条 本会的宗旨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协会在企业和政府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完善行业管理,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为全行业提供服务,推动全省物流业健康高质量发展。 P1!5xX2~2Mo2!5V
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 P3.3AG5:4BG1!4J
第三条 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确保意识形态阵地安全。 E7;,bO43Bw,~80
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甘肃省民政厅,党建领导机关是中共兰州市社会组织委员会。 H,;,VP1?7mo8.8C
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党建领导机关、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w9+2ed2;6le,:7K
第四条 本会负责人包括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l8:,NA9=5ev,~3q
第五条 本会的住所设在甘肃省兰州市。 P,+6Nc6!3uM,;3F
本会的网址:http://www.gansuwuliu.cn G4:8IP5?9FE7.7d
第二章 业务范围 U6.1fz2~7Yq4+1N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u,+1VE2=7xo1-1P
(一)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物流产业发展政策、法规,研究贯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行业的正当愿望和合理要求,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q8.20x1+9ns,.8j
(二)受政府委托,组织和实施行业调查与行业统计,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行业发展规划、行业产业政策、经济立法等建议;开展市场调查,分析市场形势,开发信息资源,建立信息网络,为会员、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提供信息、技术和咨询服务; M8!3JT,=5Nf,8X
(三)推进本行业的企业改革与产业发展,组织经验交流,提高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组织对现代物流领域内的经济理论与实务进行研究,举办各种类型的学术讨论会、报告会,促进现代物流理论水平的提高;采取多种形式为行业、企业培训各类物流人才,提高物流从业人员的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 l3,JN,!8mg1?8i
(四)加强行业自律,制定行规行约,参与地方物流业和行业标准化的制修订,参与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或认证,不断提高行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协助政府加强行业法制建设,建立公开、公平、公正市场秩序,接受委托参与协调行业之间的经济、法律关系,调解会员之间纠纷,为会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S4:2lw89ro4.4J
(五)组织本行业开展各项与国外有关经济组织和物流团体活动,包括组织考察、人才培训、举办展览、经贸洽谈等,促进会员发展对外贸易、经济技术、科学管理、学术研究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 P,=8LU2!5oV9=4Z
(六)组织发展行业公益事业,参与和开展有利于提高本行业社会影响力的各种社会活动; U1!,S07:6qe2-8n
(七)编辑出版发行会刊、年鉴、资料等出版物; R8+9lC8:6Fe9~90
(八)承担政府有关部门的购买服务和会员单位委托的相关工作。 I7=6vV64ip2+4Y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O5.1HE7-8YB9?3l
第三章 会 员 W3-1Od3~7Ek3.9n
第七条 本会的会员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x63bB3!3Kp8~1g
第八条 拥护本会章程,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自愿申请加入本会: k5!2BN7!6ls5?5q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04+,PO3.2jk1;9s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W1+8Gs3;8LS2.,l
(三)从事物流领域相关工作; X7!9yV3+5wT9;7X
(四)守法经营,无不良记录; I4+4dP8:4Ul8;9T
(五)有一定经济实力和影响力; t,=8IX1;2PA6+6v
(六)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院校、社会组织等。 c2-1PQ37MC5~8g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G33PL4~9SG7+2r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S59Fx5!2Kt2;1b
(二)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包括: W4~2zO7;3La8!,I
1.营业执照复印件; x13qA5=3ID5!6V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d7~2Db1!4ex,5a
3.单位简介材料; l2!9pm2-5AZ,3C
(三)由会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H2?,ta2:2YY8.9q
(四)由本会秘书处颁发会员证,并予以公告。 j8=,yn4-6ag8=5x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k4~9UL6.3iE6=9h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F1!1Bl8=1sO5-,L
(二)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j8:9iI3:1001.2V
(三)参加本会活动并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R6=1Uh,-4uf1-7E
(四)按程序委派或更换会员代表; L2:8Lc3?,sN9!2N
(五)退会自由。 Y6;6tM4.5KQ6!5p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a6=6zU,+,SW7-2X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 E1:4VL4.8lT9+5k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v4-,cj3?5cu8?,h
(三)按规定交纳会费; d3:6Iq,!4UO77V
(四)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A5+6gW3~5eC83L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r77fh1=6xV9:40
第十二条 会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给予下列处分: G5!7pG,4Vl4-6i
(一)警告; N8?9aG,8la,2m
(二)通报批评; F75Ry,;5vO5=7F
(三)暂停行使会员权利; 02=4DT2+6Mf9.1z
(四)除名。 m6.4uh1-9ZR8+1F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须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牌匾及证书。 Q7-5Ay8;4pu5;,e
第十四条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动丧失会员资格: H5:9Va2?8tH1+6R
(一)不按规定交纳会费; w1?8yp5!,iM3~4b
(二)不按要求参加本会活动; g4;6dZ98Da6;4Q
(三)不再符合会员条件; Y3;1OG8;6Kr5=7y
(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v3;5jY8.2Yj7-8u
第十五条 会员退会、自动丧失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l2+8VL8?8uT6;4t
第十六条 本会置备会员名册,对会员情况进行记载。会员情况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修改会员名册,并向会员公告。 o7+2YT7-4Pl6;8a
第四章 组织机构 l7!8WY7:1Gr7?7g
第一节 会员代表大会 W,?2Lq,.1Wr,?,k
第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职权是: m,;1OX7=8EQ5?1t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Z9~8vx5-2TY2+6a
(二)决定本会的工作目标和发展规划; x63Vh3?1yF8=7y
(三)制定和修改会员代表、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产生办法,报党建领导机关备案; p7,JF6-7TK61Z
(四)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q5-1CD1+7nl7:4n
(五)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Z5=9UW6+,UQ1+7v
(六)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S1+8YZ38MI7-3j
(七)决定名誉职务的设立; o6:3xz4?3AB7!8C
(八)审议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P,-4bu3-6qa1!,Q
(九)决定名称变更事宜; V,~8fK3+2lv3~2O
(十)决定终止事宜; F5+7Fo3:2Km4!9A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a4-6iX9.6Gj1~4F
第十八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每5年召开1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经党建领导机关审核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X,.8Kn52HS6:9g
本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须提前15日将会议的议题通知会员代表。 y4.7hE9~,Ez9:6H
会员代表大会应当采用现场表决方式。 e5+,ZL8=6kb1?7Q
第十九条 经理事会提议,应当召开临时会员代表大会。 o3:1cm6=,gg7~1T
临时会员代表大会由会长主持。会长不主持或不能主持的,由理事会推举本会一名负责人主持。 Y9~7ff4~5uc5!7A
第二十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决议事项符合下列条件方能生效: K8?7zX3~4rD4;8q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决定本会终止,须经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 j7+6wm4?8cB7!,I
(二)选举理事,当选理事得票数不得低于到会会员代表的1/2; G,=1gX,=6oy45r
罢免理事,须经到会会员代表1/2以上投票通过; b9?1kc8!2oy3+3A
(三)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须经到会会员代表1/2以上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J5?1uC5?9wq4~3U
(四)其他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1/2以上表决通过。 I3+6Kl5+4SK6?7b
第二节 理事会 X13IW9;7AL6~70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m2~7WP5;2vP4?5D
理事人数不得超过会员代表的1/3,不能来自同一会员单位。 E1~9ga,.,sZ2-4J
本会理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Z8~9Je,:9qO9-4v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g2:2GX,=8Hr2;3U
(二)热心本会建设; h,:7nV3?7dY6!8F
(三)积极参与本会会议、活动; G3~6p08=6UB,+2j
(四)主动履行会员义务; A5+7in4-1FH,+4E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刑事处罚; Y,~5KO,;1vl6:7G
(六)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Q2?2cW7-,JK56R
第二十二条 理事的选举和罢免: W2?7Qg5-8bc,?7y
(一)第一届理事由发起人商申请成立时的会员共同提名,报党建领导机关同意后,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f5+8oQ8!3AP7=5c
(二)理事会换届,应当在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3个月,由理事会提名,成立由理事代表、监事代表、党组织代表和会员代表组成的换届工作领导小组; s7?9tl2-3O06-7p
理事会不能召集的,由1/5以上理事、监事会、本会党组织或党建联络员向党建领导机关申请,由党建领导机关组织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换届选举工作; L42ON47AX3:1V
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拟定换届方案,应在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2个月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 l4;,BI3+8MT,-4C
经党建领导机关同意,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理事; B5!,hq8:2yb9!3a
(三)根据会员代表大会的授权,理事会在届中可以增补、罢免部分理事,最高不超过原理事总数的1/5。 p1:3as,;7yo5.2T
第二十三条 每个理事单位只能选派一名代表担任理事。单位调整理事代表,由其书面通知本会,报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备案。该单位同时为常务理事的,其代表一并调整。 e2+8fC6!8Ll5~4d
第二十四条 理事的权利: i8;1YQ2+4Bh9?2k
(一)理事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z7=4zN,-60R2:9Q
(二)对本会工作情况、财务情况、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E2-9xy9?3xE7:9h
(三)参与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提出意见建议; O5=6Bm9+4KL1:6W
(四)向会长或理事会提出召开临时会议的建议权。 G5-8rq1?9ld3=,p
第二十五条 理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本会利益,并履行以下义务: u7-8Ij7?7Ck2.2O
(一)出席理事会会议,执行理事会决议; D9~7td8+5gS8!8R
(二)在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越权; h17kk3~6PA5?9U
(三)不利用理事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T,.4AR53KR9=2L
(四)不从事损害本会合法利益的活动; x55AI7-5xQ5?7Z
(五)不得泄露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会的保密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M1?7YO,,UQ2=1c
(六)谨慎、认真、勤勉、独立行使被合法赋予的职权; X1;1hb4=8YD9=9m
(七)接受监事对其履行职责的合法监督和合理建议; v8:9Rh8~1Ey8+9h
第二十六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F5=4CW6;,ML4?2r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e39uq6!,hv8-9X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决定聘任和解聘秘书长; R,.5vP2.,wm3+4F
(三)决定名誉职务人选; L7?6Wg9:9xu96I
(四)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换届选举工作; H9:6Vz3!,An7+,X
(五)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c6;,pO4+7BJ9=4V
(六)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d7;5kq5:1Vi8:1H
(七)决定设立、变更和终止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办事机构和其他所属机构; Q46yl1:2kp4!5t
(八)决定副秘书长、各所属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人选; t9+,Sh1!,CA4=6I
(九)领导本会各所属机构开展工作; v7;70y9+8Hg4?6B
(十)审议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 H8?5Sr8~3Bt4+2K
(十一)审议年度财务预算、决算; b4.3yV94fg4~2p
(十二)制定信息公开办法、财务管理制度、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等重要的管理制度; A5:,VD4?4gY4-9s
(十三)决定本会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 W1:9bq2~3es4:8J
(十四)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H52WY8!1ru7;5W
第二十七条 理事会与会员代表大会任期相同,与会员代表大会同时换届。 A5=8bd,-9yh,:8Z
第二十八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E1;6mJ1?,sg1=,r
理事3次不出席理事会会议,自动丧失理事资格。 Y9!6pk3~7KQ,~8J
第二十九条 常务理事由理事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从理事中选举产生。 E6?6aT4!3yV5!3u
负责人由理事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从常务理事中选举产生。 n8!4ms6=5ac6!8F
聘任、解聘秘书长,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投票通过。 E1.1eS3?8pq1=1J
罢免常务理事、负责人,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投票通过。 x44oE6;8RF8?30
第三十条 选举常务理事、负责人,按得票数确定当选人员,但当选的得票数不得低于总票数的2/3。 0,+3BP3.1Wg3.2g
第三十一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通讯会议不得决定负责人的调整事项 。 Q8+7hB2~20H4=,l
第三十二条 经会长或者1/5的理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 G9:9YX5=6tO9+8f
会长不能主持临时理事会会议,由提议召集人推举本会一名负责人主持会议。 h22Jh5:8IP7!1A
第三节 常务理事会 Q6.1UO5~10F3.,Q
第三十三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从理事中选举产生,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第一、四、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d8!9kl5:3ek59o
常务理事会与理事会任期相同,与理事会同时换届。 n9.3CN,?2bI,-4L
常务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D3=5Qh5.7IU6:2J
常务理事4次不出席常务理事会会议,自动丧失常务理事资格。 o1?4dN5.5sI5;9F
第三十四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每6个月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F5~1bx4~6zf,:4t
第三十五条 经会长或1/3以上的常务理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常务理事会会议。 x4~2eF6~3pV9:8G
会长不能主持临时常务理事会会议,由提议召集人推举本会1名负责人主持会议。 n9?2Ww5+6zb,=4B
第四节 负责人 m8!5Jz8.1fH97P
第三十六条 本会负责人包括会长1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1名。 x4!7Rp1.2PC2;,I
本会负责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F4.80d8!1mV,3c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 X4;2zQ2~7eT36l
(二)遵纪守法,勤勉尽职,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F8=2lP2~7vg9+1t
(三)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熟悉行业情况,在本会业务领域有较大影响; h2:9gq7.,Rb3+3r
(四)会长、副会长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年龄不超过65周岁且为专职; S4-,iR1+3tZ2;6p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h,=,OF6?1pN3~,N
(六)能够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维护本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06?,yx39rE8+1m
(七)无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担任的其他情形。 E9-3yl1-2HE9~2U
会长、秘书长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会长、秘书长,会长和秘书长不得由同一人兼任,并不得来自于同一会员单位。 q,~9uF2=8GH1,a
第三十七条 本会负责人任期与理事会相同,连任不超过2届。 w7?4Pt,=9kz8!7A
聘任或者向社会公开招聘的秘书长任期不受限制,可不经过民主选举程序。 U7!6sy6;2jz3-2p
第三十八条 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 n3.4iO8+8HX1!7v
因特殊情况,经会长推荐、理事会同意,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同意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可以由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聘任或向社会公开招聘的秘书长不得任本会法定代表人。 G4:9ty8=1Ug6:6t
法定代表人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z7!7UX6-6Ca1?7G
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团的法定代表人。 p6:6ww5=9Iv,=6n
第三十九条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负责人被罢免或卸任后,不再履行本会法定代表人职权。由本会在其被罢免或卸任后的2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r5.4Wt3=2xE7~3R
原任法定代表人不予配合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本会可根据理事会同意变更的决议,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U2?1os1!7Tg8?8s
第四十条 会长履行下列职责: v8~9SP,-6ud,~1V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Q9;,sd1-2ws3?6e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e4:2RC7-,Rf2;1d
(三)向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报告工作; B7-5qA5~5ug7.2N
会长应每年向理事会进行述职。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其委托或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推选一名副会长代为履行职责。 Q8!6uV9=6iK7+9F
第四十一条 副会长、秘书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秘书长行使下列职责: i2;4io9.1GR3:9R
(一)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 l8~5hT7-,fi7!8R
(二)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 d7:1sn2:7SP3.3r
(三)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会员代表大会; G5.1Th2;1iF3?80
(四)提名副秘书长及所属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决定; 0,7Ts6-,mS7;5B
(五)拟订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 j5.7EM2=5eb7=1Q
(六)拟订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报告,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 N1!4ns7~3ZH3?4Z
(七)拟订内部管理制度,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批准; E,=,0S61Ke4~2b
(八)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X6=9cM4~6EV23K
第四十二条 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纪要。形成决议的,应当制作书面决议,并由出席会议成员核签。会议纪要、会议决议应当以适当方式向会员通报或备查,并至少保存10年。 f9!9Bd5.40h9+5Q
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的选举结果须在20日内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经同意,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并向会员通报或备查。 g9.8sz3;7ye5~7J
第五节 监事会 r,;10q93H02+3k
第四十三条 本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监事长1名,由监事会推举产生。监事长年龄不超过70周岁,连任不超过2届。 x3;4Xj4.7lv7!7c
本会接受并支持委派监事的监督指导。 G1!2PR8~5mg5~3u
第四十四条 监事的选举和罢免: E7:5Ge6=1pZ4~9J
(一)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k3:5ip9!3Bb8=2y
(二)监事的罢免依照其产生程序。 e19St7;5wZ6+4H
第四十五条 本会的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和本会的财务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u7~9FD2?8tq2=1V
第四十六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m4+5XU8:7UI4-1K
(一)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并对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 L2+3US8;1nH24S
(二)对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执行本会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严重违反本会章程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人员提出罢免建议; A7!3Ua8.4eB5?9f
(三)检查本会的财务报告,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监事会的工作和提出提案; S4!8CK2-2mI3~,q
(四)对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财务管理人员损害本会利益的行为,要求其及时予以纠正; i4~9dt2+,Be4?6y
(五)向党建领导机关、行业管理部门、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本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Z2;6Kr4=2dN,?3c
(六)决定其他应由监事会审议的事项。 b,+9Bl5;4Mm39C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监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监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监事1/2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T6;4rU,-8sB8!,H
第四十七条 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忠实、勤勉履行职责。 Q,1gn1:2Vc7.8w
第四十八条 监事会可以对本会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本会承担。 n9!3uu66xT3~7M
第六节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R1:4bh2=6Al8;50
第四十九条 本会在本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本会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本会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另行制订章程,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登记证书,在本会授权范围内开展活动、发展会员,法律责任由本会承担。 i4!8gR,:5vA9+3A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开展活动,应当使用冠有本会名称的规范全称,并不得超出本会的业务范围。 R3;,dh4!6n0,+8y
第五十条 本会不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不在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下再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R3.6LW,+1mN55d
第五十一条 本会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名称,先以甘肃省物流行业协会开始,后缀分支机构专业或代表机构地域,并以“分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代表处”“办事处”等字样结束。 n24FQ6?8Yh8:7j
第五十二条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负责人,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连任不超过2届。 c2!5gI2:4bm6=7G
第五十三条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财务必须纳入本会法定账户统一管理。 S9+,Cv3!,Vs5-1m
第五十四条 本会在年度工作报告中将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有关情况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同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w3+1JP64XC4~5A
第七节 内部管理制度和矛盾解决机制 w56Hd14ZG8.6x
第五十五条 本会建立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相关管理规程。建立《会员管理办法》《会员代表选举办法》《会费管理办法》《理事会选举规程》《会员代表大会选举规程》《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和文件。 W9!6hV2:7Xo6+6h
第五十六条 本会建立健全证书、印章、档案、文件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将以上物品和资料妥善保管于本会场所,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非法侵占。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O9~6Lm6?3xq7+4Y
第五十七条 本会证书、印章遗失时,经理事会2/3以上理事表决通过,在公开发布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可以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重新制发或刻制。如被个人非法侵占,应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返还。 x6~1mT1!8nw4.4o
第五十八条 本会建立民主协商和内部矛盾解决机制。如发生内部矛盾不能经过协商解决的,可以通过调解、诉讼等途径依法解决。 s6!7rp9=7YW4:8U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R3=6sm2-,t0,-,G
第五十九条 本会收入来源: p1!1AC7+1qy4~50
(一)会费; K9!7Cy4:3lx,.7G
(二)捐赠; f9;4Rj,!9iI1+2m
(三)政府资助; z6?8Ea7-8zw4.1B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提供服务的收入; o5?3Mg5-,xF4?1d
(五)利息; g2~4xx8=5kr2~5O
(六)其他合法收入。 k8-4Jz7?2yu1!7u
第六十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l2?6Fk8.4WW3;3I
第六十一条 本会的收入除用于与本会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非营利事业。 n,5SM7=,No9:5n
第六十二条 本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Y4.9Ws86AI,:,A
第六十三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T9-6Qj63el3=,U
第六十四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o7=4Nr1!1Wr2:2r
第六十五条 本会重大资产配置、处置须经过会员代表大会或者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审议。 I6=1MZ4?8Gp4!2y
第六十六条 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社会团体遭受损失的,参与审议的理事(常务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常务理事)可免除责任。 v8~2TT4?,gR8?10
第六十七条 本会换届或者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x5-,JU5-3ss9;4m
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间,本社团发生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本章程的行为,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相关责任。因法定代表人失职,导致社会团体发生违法行为或社会团体财产损失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个人责任。 p6+9xT3;5Gf9!5E
第六十八条 本会的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本会所有,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也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Y9-7HC3?4Bx2!4b
第六章 信息公开与信用承诺 y5-4Te4.4ki,~2X
第六十九条 本会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会员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报告、会费收支情况以及经理事会研究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其他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登记事项、章程、组织机构、接受捐赠、信用承诺、政府转移或委托事项、可提供服务事项及运行情况等信息。 o6!,ud1=60H5!1G
本会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通过,任命或指定1名负责人作为新闻发言人,就本组织的重要活动、重大事件或热点问题,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吹风会、接受采访等形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新闻发布内容应由本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审定,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 m5~70O8!5Hx6-7D
第七十条 本会建立年度报告制度,年度报告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d5.5gs9+9eB5;5h
第七十一条 本会重点围绕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对象和收费标准等建立信用承诺制度,并向社会公开信用承诺内容。 f,=4GU8;5lp4~7P
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Z7~9gg,2pd3,T
第七十二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f2!6Ez5,tR3.9i
第七十三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后,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经同意,在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w8?5eF99Z05-5O
第八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K69fn3+1qm9:5t
第七十四条 本会终止动议由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提出,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F4?7Rp4=1qr25c
第七十五条 本会终止前,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d7!1CT2;1CV6-5L
第七十六条 本会经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s510o9:,DV2;6E
第七十七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党建领导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或者捐赠给宗旨相近的社会组织。 T65FH6-6cC8=6I
第九章 附 则 D6:6pu4?2cm6-,D
第七十八条 本章程经2023年2月10日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03!2OZ7:4pe1~4I
第七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W,;3sM,:3BV8?3B
第八十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K2.3jU9-1vu8:9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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