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福建省商会简介
佛山市福建省商会,是由广东佛山地区热心于促进闽佛两地经济建设的各界闽籍乡贤牵头,由经政府部门正式批准设立的独立法人资格福建企业社团。会员主要涵盖佛山五区陶瓷、房地产、家具、五金、钢铁、建筑、物流等行业,来自福建福州、莆田、泉州、厦门、漳州、龙岩、三明、南平、宁德等福建九个地市的闽商精英组成。截止2016年,佛山市福建籍企业总数已达3000家,年总产值一千多亿,从业人员达十几万。 X5?3NS3-3he,.,q
商会的宗旨是:福利大同,共谋发展。 M1-7kK1-7xa6;2W
佛山市福建省商会位于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景苑北街贝斯特财富酒店六楼,设有党支部、理监事会、秘书处等机构。 b6~8JO1:4Ao2+9C
我们将致力于为会员企业搭建信息共享、共谋发展的交流平台,联通政企关系,维护会员合法利益,为会员投资兴业提供服务,组织会员参与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和考察活动,成为会员们联结乡情、增进友谊、团结互助、寻求合作、互利共赢的有效桥梁。 F9-4nm2-8GP4?,S
商会章程
佛山市福建省商会章程 V6+3Fo8~3Pr2-,H
第一章 总 则 n4=1xt7+7QA3=4p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佛山市福建省商会。 X,!8ey82s03?6Z
英文译名:Fujian Chamber of Commerce in Foshan(缩写:FCCF) g5.3Lc5;4kw8~3s
第二条 本会的性质:本会是由在广东佛山市辖区内的热心于促进福建经济与广东佛山的经济发展及贸易往来与技术信息交流的企事业单位自愿发起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K4;3bj,.4Bb2;5O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最广泛地联系和团结在广东佛山的热心于促进福建经济建设的各界贤达人士,增进友谊、团结互助、“福利大同、共谋发展”,促进会员之间、本会与其他机构、团体及政府之间意见和信息的交流与互通,促进福建经济与广东佛山的经济发展及贸易往来与技术信息交流,为加快福建和佛山的经济建设服务。 g,,Pk1=2Pt3+6m
第四条 本会接受业务指导单位佛山市工商业联合会的业务指导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佛山市民政社会组织管理局的监督管理。 Y52ho2+5Bn3.,h
第五条 本会的住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绿景苑北街3号2区1座贝斯特财富酒店一楼。 J1:3pp1;2Vf1~7u
第二章 业务范围 W6;5Mc3-5SX8.8D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B7=4uP55cz9=7s
(一)为在广东佛山的热心于促进福建和佛山经济建设的各界贤达人士搭建联系交流平台,团结协作,互通信息,优势互补,福利大同,共谋发展,促进福建各地方与广东佛山的经济发展及贸易往来与技术信息交流。 V7~6BQ6!6kM2=,h
(二)为会员提供市场、技术等商业信息,开展与行业协会、商会各种形式的横向活动,扩大交流,促进沟通。 G6=2Fr7!5oD,-,m
(三)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在会员和政府之间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 l3!6Rm4?8k0,!8M
(四)为闽粤两地的招商引资牵线搭桥,为会员投资兴业提供服务,组织会员开展经济发展及贸易活动与技术信息交流。 r2!9dw7?1QV5!6P
(五)组织会员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活动,回馈社会。 O61it3;6fo7~,y
(六)组织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和考察活动。 i7-,Rc5+9hy8~3v
(七)坚持“规范入会、民主办会、活动兴会、创新强会”的方针,开展形式多样的经济贸易活动与技术信息交流,增进会员之间的相互联系与合作,使本会成为名符其实的“会员之家”。 u3;8aR7;,M01.4i
(八)当好政府助手,承办政府相关部门委托的各项事宜。 T1~1pF1.7op2?3J
第三章 会员 g,.9xE1,eG4?2Q
第七条 本会会员为单位会员,须为在广东佛山市辖区内热心于促进福建各地方经济与广东佛山的经济发展及贸易往来与技术信息交流的企事业单位。单位会员有一名代表参加本会活动,该代表应为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经该单位授权委托的代表人。 D9!1SN1!7dH2:7m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v81PL8~6Us7?2D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R6-8sD6-9xF,-,u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P8!2pN32sc3=3i
(三)在本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D3.9TH2?,tE3.9m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j4~1YC6?2VF9;50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j1~2VA9+9DK,:9S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o,6Tx3:6yC6~5E
(三)理事会定期审议新入会会员; T8;1qd1=4bI5:5G
(四)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H6:6Ah,=7EB4?,W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v74nA6:4la8~,C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d4+,Yz9:9AC5!5x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L36gC3-2BF9-5L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S,.7wA6?,bT1+8D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r8~,TD5?3vh91O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x94mP9;8jJ6+3h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Q5:2iW79kM,?4m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b1=1Li,!7bg,;6U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C2;9KA2+7nf,=,I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R7?4KN9!7bi72j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z7;4uh8;5wg5:5U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w4+8nn,;7xJ4-9v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q,?5kh6.4Wk2=2v
第十三条 会员(包括荣誉及名誉职位、顾问等)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并对本商会名誉和诚信已有实际损害的,经理事会或会长办公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v5:8Pb9.,Po2+2E
第十四条 本会可根据工作需要,聘请有关知名人士为本会顾问或荣誉职务。 Q2?3RT9=3mF2;5a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M3.5AV1-1rL2;2F
第十五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W5.2Nd3-,tI7~5J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l6-5fT4!1gz7-90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理事长、地区(执行)会长、秘书长、行业分会(执行)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理事以及监事长、副监事长、监事; Q61uc61qB1=5k
(三)审议理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z7=5mQ9=1qe9?9T
(四)决定终止事宜; C6-6Nl4+3ja9;9Y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k59Af7;5Vc6+9W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1/2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T,;4iW7!,DO,.1C
第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t5~9QA7.2hD7;7J
第十八条 本会表决方式:本会选举或罢免会长、理事长、监事长,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本会其他事项的表决采取举手方式;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也可以投弃权票。 h2+3Wm3=2eB8:2f
第十九条 本会设立理事会,由会长、理事长、地区(执行)会长、秘书长、行业分会(执行)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理事组成,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本届商会成立中国共产党商会支部委员会,具体的组织架构按佛山市民政社会组织管理局文件规定。 X2?5rx79yu3~,s
第二十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S1-6AB,;6AJ62P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a3;5pl5=3Ia,+7C
(二)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n2-1oE3-,bC8!8M
(三)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W5+2PG3:1KO3.3Z
(四)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V,!3Rx8;7zc4?2q
(五)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V3.4i05-9TN4.9h
(六)决定秘书长的提名; w1;1Eb5:5Jm,=6K
(七)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v2+3VM3.4sD6-,D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g1~3LI6!9zY,?3Q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如确有特殊情况经请假批准的,可书面委托代表前来参会。 F5=3kR9:7BV4;,h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有1/3以上理事可提议召开理事会。 U,=7Yr3=8Wu3!7S
第二十三条 本会设立会长办公会议,由会长、理事长、地区(执行)会长、秘书长、行业分会(执行)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组成,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二十条第一、 二、四、五、六、七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d2+8Ru2?1yV6:8i
第二十四条 会长办公会议须有2/3以上成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成员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t1?80z6?9ya1.,0
第二十五条 会长办公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Y3?6Mf8?9WP6+3T
第二十六条 理事会(或会长办公会议)应当对决议形成会议纪要,并由会议主持人与列席会议的监事共同签字确认后,向全体理事公告。 v8+7zO1;2Ya8=5d
第二十七条 本会设立监事会,由监事长、副监事长、监事组成。监事会任期与理事会任期相同。会长、理事长、地区(执行)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理事、秘书长、行业分会(执行)会长不得兼任监事会成员。 n2;3It,-,We8:1s
第二十八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和主持;监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副监事长召集和主持;监事可提议召开监事会。 d7;80V,,By1-30
第二十九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r8?9su4!7RI4;2V
(一)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x9;6dD59Xz51g
(二)监督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或会长办公会议)的会议程序的有效性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性; A6-8sz8=8Do6+3f
(三)监督理事会(或会长办公会议)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s8.8YD7?,aU4=3K
(四)检查本会财务和会计资料; c5~,yj,-3mG9~20
(五)列席理事会(或会长办公会议)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或会长办公会议)提出质询和建议; W1?,fy6:8oD1~8E
(六)监督理事会(或会长办公会议)遵守法律法规和章程,当会长、理事长、地区(执行)会长、秘书长、行业分会(执行)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理事等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本会利益时,应当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会员(代表)大会或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c1-1dM7+8qh77S
第三十条 召开监事会会议,应有2/3以上成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全体成员2/3以上通过方能生效。监事会应当对决议形成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成员共同签字确认后,向全体会员(代表)公告。 J3-8rN,?6JL3~9t
第三十一条 本会的会长、理事长、监事长、地区(执行)会长、秘书长、行业分会(执行)会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B4~8kG3:3HC2:8w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V7.7Pl3=1GN5=8M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07!,TR9:8oq3;3n
(三)会长、理事长、监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5周岁;秘书处设一位专职的执行秘书长或常务副秘书长; h,.4Zz,~7YZ3+6m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W3:4BF9-,br2!,n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c3;9rQ7-5oD4+7Y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D2!3aA3=7qf7-8B
第三十二条 本会会长、理事长、监事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S8.8VP1.1Xq6:9b
第三十三条 本会会长、理事长、监事长、地区(执行)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四年,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1/2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P,-7tN2?6fn4=6z
第三十四条 由会长、理事长提议,并经理事会议和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从福建九个地级市中推选出若干名在本地区比较有影响力的理事成员担任地区(执行)会长。地区(执行)会长协助会长、理事长开展日常工作。 x,!7EG5;4BJ4!8P
第三十五条 本会会长(或理事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D,:3Fv7.8UN9~2y
第三十六条 本会会长、理事长和监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V4.8pv5?4Zl2:2o
一、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q7.2Cp9+3xM4=9w
(一)召集和主持常委会、理事会(或会长办公会议);会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委托理事长召集和主持会议; X7;8lN6~7tW3!3Z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会长办公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L3!3Hi9:6zp76l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s4?8mB81ez3?3F
二、本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g57ET8.8QJ7=2m
(一)协助会长工作,会长因故请假或未能出席时,召集和主持常委会、理事会(或会长办公会议); r2;6Es1-6NK53y
(二)经会长授权代表本会签署常委会、理事会(或会长办公会议)议决议及其他文件; v2!6Gy5~8A05,S
(三)组织编制商会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 u2:9av7:3il5:5p
三、本会监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Z9=4gl3:5po7-7F
(一)主持召集监事会会议;列席常委会、会长办公会议、理事会等; z7;8yL7:,Yx,~9R
(二)主持和领导监事会对商会理事会的工作监督和财务审计等监事会工作。 G9!5hX7?2uZ5+7c
第三十七条 本会设立常务委员会,由会长、理事长、监事长、地区(执行)会长、党支部书记及秘书长组成,对理事会(或会长办公会议)负责。按章程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Q8=,Vj3?6PX19u
(一)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报理事会(或会长办公会议)审核; q5!3Wo6-4QQ4~3b
(二)领导各办事机构和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u8:,Oh7=8Qv2+4V
(三)决定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 E3~2aC1~3kF2;3M
(四)处理章程规定的其他事务。 Z,5PW1-4AF4!9b
第三十八条 常委会会议由会长召集和主持;会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会长委托理事长召集和主持;监事长和党支部书记列席常委会会议,有权向常委会会议提出咨询和建议。 V7+2JX8?5Ov3=6F
第三十九条 常委会会议每两月至少召开一次(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方式召开)。常委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全体成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常委会会议应当对决议形成会议纪要,经会议主持人和监事长共同签字确认后,向全体理事会成员公告。 u,-2AS1=5bW81g
第四十条 如会长对常委会会议的决议有异议的,可要求召开常委会扩大会议,增加召集常务副会长及第二届筹委会委员共同审议,其决议须经应到会成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P6-7Jd7=6PZ2.,z
第四十一条 本会地区(执行)会长和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地区(执行)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S9~7JV,-1xR5-6q
(一)地区(执行)会长协助会长开展商会工作,确保商会的宗旨,目标和政策落实执行; a3:3hO7=1Oz8-8H
(二)就商会的重大事项、发展方向、工作重点和队伍建设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并参与决策; t2~7Fr4~3Jm3+5y
(三)为本地区商会会员的带头人负责本地区非公代表人士政治荣誉的推荐工作; N1~8xG5~1ii9;3u
(四)广泛联系本地区在粤乡亲,积极动员发展本地区在佛山的工商界人士加入商会; z6,Ni29ad8:1h
(五)负担商会的重大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l54cD8.2fq,;,M
二、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g2=3Vr8-2zI7-3l
本会秘书长在会长领导下开展工作,秘书长对理监事会负责。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必要时可委托副秘书长行使秘书长职权。 h5~9TE2!5pr,!3c
(一)执行常委会和理事会会议的决议,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 03;7jA3=9zH4;2p
(二)协助理事长组织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 n3;7yc1?7Hh9,x
(三)协调各分事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A88BF5+3ux6+9E
(四)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 E6?6oz9=2Uu1.8t
(五)决定办事机构和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P9.6FW75uy6=9U
(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B,.7DG2~1PZ3-5E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r7!2Yq5=5Ig39R
第四十二条 本会经费来源: b,-9PO3-4Yw8:8M
(一)会费; g6+4IB2+1mi5;,t
(二)捐赠; M2;3HE8.4ob2.4V
(三)政府资助; f5.4bE4:5ub2~5c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e24mY9=6et1:9H
(五)利息; u,7YQ1-4cE7=,p
(六)其他合法收入。 W8;5fD,+2GN2-1R
第四十三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i7;8Lq2=1uh5?1C
第四十四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L6-5LM7~,ls,:5S
第四十五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F7+6iK5-9tR8=3s
第四十六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w8!8be2.9Fw5~1l
第四十七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监事会及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 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r7;6kD1=3hS1.4O
第四十八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L6!4zn7?4Mb8+8A
第四十九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c4-3tp7-6IT3-1f
第五十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专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商会的人事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及签订劳动合同。 G3!1ag1:2cS7.9y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X5.5yc4;9Ts4!3B
第五十一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t8+4Qr5!5wm2:1U
第五十二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J5?1ba6!5r09+1F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I8:6hM9-2zj6:4d
第五十三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07~2NF4.5rW9?4s
第五十四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f8.5TM7-8uS9~8a
第五十五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C9!7TR7+4Xz9+8r
第五十六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d,=4pT5~4lb3~3l
第五十七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L5;,aW3+1QF,?10
第八章 附 则 h77Ee6:4sy7=1a
第五十八条 本章程经2017年5月20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Y3=7rD1.,UN3!8Q
第五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Y9+4Zo,!50Y9+3k
第六十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L8;4Wn1-2nP,~8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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