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民办沪东外国语学校简介
上海民办沪东外国语学校(简称“沪外”)成立于1993年5月,是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坐落于上海教育强区杨浦区,是上海最早开办的民办学校之一。学校创始人、理事长胡刚毅先生为留美硕士,原上海市政协委员、杨浦区政协常委,早在1979年就开始从事社会力量办学,被新闻媒体誉为“上海民办教育元老级人物”。2016年,学校加入纽交所上市公司精锐国际教育集团旗下,依托集团办学优势,倾力打造最具性价比的中西融合课程,致力培养“通晓世界语言,掌握前沿科技”的最具竞争力人才! h9.6eo6+7mv27a
办学理念:沪外办学之初就以追求 “人文教育与科技教育的和谐统一”的教育理念与教育定位,秉承“培养具有民族精神和国际视野的新一代”的办学宗旨,提倡“活动育人”和“轻负担 高质量”的教学模式,实施优质义务教育。 n,?5vD9!,DX7.7q
学校特色:学校拥有外语和AI编程两大特色学科。外语学科坚持“强化英语、试验双语、探索多语”,把培养学生外语实用和交际能力放在首位,创建了“Speaking is knowing”沉浸式外语教学模式。AI编程学科采用前沿的编程学习系统,注重学生思维品质的培养,引领学生放眼世界,关注新技术的发展,为学生未来的学习打下扎实基础。同时学校还开发了校本“CEO” 特色课程(C-Cooperation & Confidence团结协作 充满自信、E-Expression & Elite 善于表现 成为精英、O-Open and Outgoing开放融合 乐观向上),始终强调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挖掘学生的潜能,培养学生的合作精神,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通过体验式、合作式、探究式、项目式等教育教学方式,旨在培养学生具有全球视野的文化眼光,使他们成为既具有事业心和创造能力,又具有个性魅力和与人交往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21世纪新人。 L3+3eX5=4vN3-1G
一、小学特色课程: I,.5XH9?5Ms9!5X
1) 英语:沪外以英语教学为特色,一贯原则是“听说领先,读写跟上”,“Speaking is knowing”是沪外不变的教学理念。从小学一年级开始,就开设外教课程,进行沉浸式英语教学,同时根据学生不同的兴趣、爱好以及能力的高低,开设各类英语兴趣组、英语小剧社及课外拓展班;每周两次组织全校学生观赏原版少儿节目;组织学生阅读英语类小报,了解最新的英语动向, 并渗透了对英语文化习俗的了解。 S5!9ek5:2Xa4?3t
2) 语文: 在语文学科方面,以“大语文”理念为指导,从一年级开始,就注重阅读与理解,注重文化底蕴的积累,引导学生阅读100—150部世界名著,背诵唐诗300篇,名家名作近100篇,同时定期举办各种朗读比赛,读书节等活动。 g5:6pi8=4Ty3~6W
3) 第二外语:从小学三年级开设第二外语日语课程,三年内完成初级日语课程。 e6:,AL,=6EY2~6b
4) AI编程初级课程:从小学四年级开始,开设AI编程初级课程,系统学习Python、C++等初级编程语言,培养学生的数理、逻辑思维等能力,并积极推荐学生参加上海市、国家级、乃至世界级别的各类信息学竞赛。 M6.5zP,?2Mh4.3Z
5) 武术:从小学一年级开设武术课,强生健体,弘扬中国传统文化。 e9:6jz8?2Px1!9h
6) 足球:我校为杨浦区足球传统特色学校,与同济大学合作,小学部足球队参加上海市各项比赛,屡获佳绩。 p5:9xG4+4Er56r
7) 选修课:从小学一年级至五年级,开展了涵盖语言类、科技类、体育类、艺术类等多达30多门的选修课,供学生选择,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E7:5QZ6~,Up2.,b
二、中学特色课程 i9:,Ja8-7VQ3!2G
1) 英语:六、七年级,开设外教课程,提高英语的听说能力;八、九年级提倡参加国际英语初级、中级口译考试。 n5;5kn9+30G16N
2) 第二外语:本校直升的日语初级班学生可以继续学习日语中级、高级课程;其他学生从六年级开始,可以选修第二外语日语初级或者法语初级。 q5-1Fl1!50o4~3A
3) AI编程中级、高级课程:六、七、八年级,开设AI编程中级、高级课程,进一步系统学习Python、C++、Javascript等中级、高级编程语言,提倡参加国家计算机二级考试,并积极推荐学生参加上海市、国家级、乃至世界级别的各类信息学竞赛,为综合素质评价加分。 n8=7Ix3+9bS7!5j
4) 项目制科创课程学习:在六年级,开设基于项目制科创教学(Project-Based Learning),以“科创激发学生的内驱力、创造力”,并在上海市科创类竞赛中屡获大奖。 V5-5Mt6?4Yx5?8M
5) 头脑奥林匹克(OM): 六、七年级开设头脑奥林匹克(OM)课程,成立校队,外聘专业教练,通过动手与动脑相结合、科学与艺术相结合、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培养学生的创造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并积极参加上海市赛、国赛乃至世界级比赛。 j8,uU6~2qv1;6V
6) 分层走班分类指导:在晚辅时间,根据学生不同的学习能力,进行分层走班分类指导,因材施教,依托集团力量,对智力优异学生,着重培养他们学习探究和创造性思维;对需要扎实基础的学生,着重巩固和扎实基础。 p7=7RZ5;2GG1:5K
7) 选修课:从六年级至八年级,开展了涵盖人文类、科技类、体育类、艺术类等多达20多门的选修课,供学生选择,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i4!2L04:1Ur5.6t
所获荣誉:沪外创办28年来,先后获评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杨浦区文明单位、中小学行为规范示范校、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德育先进集体、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2020年冬季奥林匹克教育示范学校等多项殊荣。沪外师生在全国以及市区各类评比、比赛中获得的奖项不计其数,并有多位学生在“上海创客新星大赛”、“青少年单片机应用活动”、“上海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上海市明日之星”、“希望之星”等比赛中获奖无数。 05+1wT8-1Gj9!8Y
学校中考成绩一直名列区域前茅,2020年中考成绩市区重点录取率达到93.9%。28年来,已有成百上千的沪外学子进入清华、北大、交大、复旦、同济、香港大学、哈佛、耶鲁、牛津、剑桥、普林斯顿、宾夕法尼亚、墨尔本等等国内外名校,很多沪外学子现已进入社会,成为各自工作岗位中的领军人物。 h2-4rZ9.6jP2-5X
学校章程
上海民办沪东外国语学校章程 J5.1ZD3:6QP,+6G
2022 年 9 月 15 日第 五 届第 4 次会议表决通过 M1-2Mo3+6MP2=,D
第一章 总 则 f7.9ve8~,DF4:4c
第一条 本单位的名称是 上海民办沪东外国语学校 。 C7!2pg4-,wx7;8f
第二条 本单位是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的,从事非营利 C4!5M09~6Ca3!,n
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Z4?9lv8:4SW1-8q
第三条 本单位的办学类型: 小学、普通初中 n6!4kS8+,ea3!6x
本单位的宗旨:依法办学,诚信服务,以学生为本,坚持“人文 P8.2Hq6?7yk7.1m
教育与科技教育的和谐统一”的办学宗旨,培养爱党爱国爱人民的具 q6!2JN6.7tM9:3k
有比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比较强的公共关系能力、比较强的掌握文 f5+8Oi4.1Xx7-6J
化科学知识能力的具有民族精神和国际视野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 M8+4qD4~70w3+1M
班人。 Q7-1Ga8.3UH3;2Y
本单位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 t,+6Xj9?7pj2+1E
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信守职业道德,提供诚信服务。 p1?6CC9-5aA3?9Z
第四条 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 上海市杨浦区民政局 ;业 Q7?8gY2=3oQ3.5k
务主管单位是 上海市杨浦区教育局 ,本单位接受登记管理机 W2;1H077F01?7z
关、业务主管单位和其他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u,;,om9:7Ai7?8D
第五条 本单位的住所是 上海市杨浦区密云路 454 弄 21 号 。 p2-9Jj,.4HA3!5G
第二章 党的建设 l2;4lN3.7KC5:5M
第六条 党组织的设立及隶属关系。建立中国共产党上海民办沪 v3!8Z06;6dx7?10
东外国语学校党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党支部),按照中国共产 T4~,uQ1+,In3!7z
党章程的规定开展党的活动,加强党的建设,党组织关系隶属于杨浦 K2,St2:5JB,9R
区教育工作党委。 v93KI,-,aT1.6f
第七条 党组织的主要职责。学校党支部是党在学校中的战斗堡 V1!7rR5-4bu2.1P
垒,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抓好思想政治工作与德育工作作 z7=1ku3+4bm4-,A
为首要政治责任,全面加强学校党建工作。履行党建责任、党风廉政 g6.5HB4~3Ni7?2D
责任、意识形态责任;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坚持教育 W9;7qZ1-4kw9;7E
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 F,;5qH4+7ZX7:4R
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 b2=5ac1.6iA1.50
人。 v9;4yw9+5Wo2:8k
第八条 党组织书记的产生。学校党支部设书记 1 名。书记由学 I3.4hc7=,kd2+6O
校党组织选举产生并报区教育工作党委批准或由区教育工作党委直 z4;2cj9.70u2=6P
接指派。 02.4sO2.7hi2.3L
第九条 党组织在学校法人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学校党组织班子 A7:,DG1=6tW5!5i
与学校决策层、管理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党组织领导班子成 D,3ig3.2HV5-1N
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学校决策机构、行政管理机构和监督机构,党员 z5!3eE2=5cC3-1P
校长、副校长等行政机构成员可按照党的有关规定进入党组织领导班 C4+4aD8!3tK3=4z
子。 i5+8fF,;6Cx4.7r
第十条 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建立健全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 A,:5qV,.6pu1-,k
督制度。涉及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等事项,由学校党 y,?7sf3~,NL3=8P
支部会议研究决定;涉及学校“三重一大”,即重大决策、重要干部 a8=4fy3=3cI6!2r
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以及接受大额捐赠和师生员工切 h9~6mU2:5kz4;3h
身利益等事项,学校党支部参与讨论研究,经党组织会议研究同意后 J6-3jE9.4rl6?1W
再提交理事会作出决定;涉及教师引进、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 v6~2Lp7+2GN2!9A
活动、对外交流等事项,学校党支部把好政治关。建立健全学校党支 j6:4zE4=4Hb3+4A
部与理事会、监事会日常沟通协商制度,以及学校党支部与行政领导 Z,.6nF2:3rQ19k
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学校党支部对学校重要决策实施的监督,定 w5.4kC9!4Et3.,0
期组织党员、教职工代表等听取校长工作报告以及学校重大事项情况 W6:2MW4?,PX4-8s
通报。 N,.9BO4.7oy8+9d
第十一条 党组织机构设置。学校党支部根据工作需要在学校二 I,;4go65Si2:1y
级单位建立党组织,监督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巩固马克思主义在 I,;3ZN3:,FQ83d
学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筑牢师生理想信 l9+8xl5~4sb,?8Q
念根基,保证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任务完成。 X1+8PC4~6oV9;9r
第十二条 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发展 r4-8Vu2.7Vl6;8X
党员工作,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从严教育管 N7~5iK3~4Mo4=60
理党员。 g5~3Vr8:5aB4~5y
第十三条 思想政治教育和意识形态工作。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 v9~9aj,-50X3!8s
意识形态工作。学校党支部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推动习近平新时 K23HP3~3Qw4.5K
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抓好学生德育工作, Y4?10M9!1Ou4!7D
把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学生学习生活各环节,促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 D8=6Zx6,da1-,L
人,巩固学校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阵地。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加强思 g9-7vv11uI3-4W
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 K6-,ZP1!40O,=4X
第十四条 党建工作保障。健全党的工作部门,设立党支部委员 l6=3Qv5=7Il2-6V
会等部门 ,配备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从事党的组织、宣传、纪检 n1:7Dp8:1Gt7:8g
等方面工作。落实党建经费、活动场所等方面的保障机制,党组织活 n6~2B09:8ys1!3e
动经费列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 C9!1Xb,2rw9?7M
第三章 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p1:1bV8?,Zp4;5r
第十五条 本单位的举办者: 上海精思锐教育培训有限公司、 Q8;4hU11Yr8-7E
上海市沪东科技进修学院 。 N7.8HK5-9HP4?9O
(1994 年 1 月原举办者上海市沪东科技进修学院捐赠出资成立 P,:6LT4;9uV4+7g
上海民办沪东外国语学校。2017 年 1 月上海精思锐教育培训有限公 G7~3Vs4=4ze7?80
司增资捐赠给上海民办沪东外国语学校。学校举办者变更为上海市沪 r9!1mg97pX,;,s
东科技进修学院和上海精思锐教育培训有限公司。) e6.6Uj7?7bk5-2H
第十六条 本单位的开办资金: 650 万元人民币; b2-9BY11mz88c
出资者 1: 上海精思锐教育培训有限公司 ,出资金额: 520 万 o7+,VG2;9bb2+2r
元 ; Y,.6yv,;5dk9-,Q
出资者 2: 上海市沪东科技进修学院 ,出资金额: 130 万元 ; g4.9oT37Hw2!9v
以上开办资金均为合法有效的捐赠款。 b1-5Cw4~7Jh1-5h
第十七条 举办者的权利和义务: n8.,0U3:5QR5:3H
(一)推选代表作为本单位第一届理事候选人或监事候选人; J6:3Qf9-6VA5;8g
(二)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不抽回出资; u6;6oV1.5yD7!7t
(三)对出资的财产不保留、不享有任何财产权利,不要求回报。 G7!9jz9-,Xd3;5D
第十八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小学、初中学历教育 u9-,IU9.,nO4+,I
第十九条 本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核准的业务范围主要在上 c8=4VM12LS3=,U
海杨浦区开展活动。 N2-3Bg1=2bF4?2B
第四章 组织管理制度 c7!9Bp1-5Zu9-3a
第二十条 本单位按照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制定议事程序 w6+5at4?,wl4=6r
和规则。 b3.,xW8~3cc,8g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设理事会,其成员为 7 人。由党组织负责 o2:5tI3=5jL1.9P
人、校长、教职工代表、举办者代表、审批机构代表等人员组成。理 q4:5Iw96so3!4y
事会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p5~,nj,+6pC38J
理事每届任期 3 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X4~,VD2?2gZ7=4y
第二十二条 理事的资格: T8+7gE4+3sq7-6u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y2:5VR3~1qt,.,B
(二)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W9.6rL6+8MX,?5h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R4;8hQ,~8uZ,-8z
(四)在本单位业务领域内有较大的影响和较高的声誉; H1-9ak,!1ej3,K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 70 周岁,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b2,pm9:6tL8.5t
(六)有积极参与本单位工作的意愿,确保充足的工作时间; c3:3Lj4+2tI8,H
(七)认同本单位的宗旨、发展方向、机构文化,有公益精神; S4=6tu4=7h07;7m
(八)非国家现职工作人员; j1!9KT44lB8.9W
(九)诚实守信、乐于奉献、尽心尽责; Y8;,ZS6=7DZ7=3Z
第二十三条 理事的产生和罢免: U3?,SL2~9Hm,!5u
(一) 第一届理事会成员由举办者提名并协商确定; m58st6+1VO,!4s
(二) 理事会换届改选时,由本届理事会推选产生新一届理事; m8:7lI2?6dy7=,G
(三) 罢免、增补理事由理事会表决通过; Y1,Pw9~,Nj6~2o
(四) 理事的选举和罢免结果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D8-,eq3?7Wf,+4G
第二十四条 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R,~7xB2-,Xb3:2M
(一)制订、修改章程; c5-4rU3;3Va9?4I
(二)选举、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 M6;,iQ6:6gA8-6v
(三)聘任或解聘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及其提名的行政副职; K7+9Ft,;7rS7+3l
(四)审议听取行政负责人的工作报告,并对其工作进行检查; M4+2hq2!7Zt74R
(五)决定重大的业务活动计划; u3-3hg8=2xm8+4l
(六)审定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w1!60j8:6Pr,-3A
(七)决定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 05?7d01.,eG7!4C
(八)决定本单位的变更、分立、合并、终止及清算等事项; c3.9QB2?,vN7.9I
(九)决定内部机构的设置; K9+4Az9.7Jm7,I
(十)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B1~9zo4+5EA7;2a
(十一)依法核定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福利待遇; U17WV3?6tr5.,w
(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C,:7tj,.8vS7~6J
第二十五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 2 次会议。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 01=,MX1,vl6=6y
负责召集和主持。 a,+8Nl2:7zD,6A
有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必须召开理事会会议。如理事 Q4~9HE4?3QI,+5W
长不能或不召集会议的,提议理事可推选召集人。 H7!6gi,.8Bl56o
第二十六条 召开理事会会议,理事长或召集人需提前 5 日通知 z,~3bL9;2XL1-1m
全体理事、监事。 T4!7tY,;3wk7.1C
第二十七条 理事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举 X5+,Yn1?1Ym4=7m
行。理事会会议实行 1 人 1 票制。理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理事 N,!8ja5-3hq3=1x
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s96Xr1:1Oz4;7L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全体理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 N5!6tZ9.6YV,9g
效: d29Gr1+4wO8:8W
(一)章程的制订和修改; U3:9sq2!5GS6=1P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 N3-8Qh7=2Sm23l
(三)变更开办资金; X2+7UM53cX,!6h
(四)本单位的分立、合并; 0,=1yR5.4AH8.6K
(五)聘任、解聘校长; M1!4Wm1?1Di6:,e
(六)制定发展规划; B6=5kc2+7ld1!20
(七)审核预算、决算; B34wA8;1zd,;1o
(八)决定学校终止; G,~3Ub5=6hH3~1D
(九)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Q7.5Wq92lr4+1m
第二十八条 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定的,应当 Z8=9Nh1=7JK7~4n
当场制作会议决议,并由出席会议的理事审阅、签名。理事会决议违 O4+4cH4-4r09~4J
反法律、法规、规章或章程规定,致使本单位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 d6!80s,:40A9~6y
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 x4+4rQ,?5tW7=8t
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a8.3eG5=6TH,~2L
理事会会议记录、决议由本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存档保管。 o,:7Ws,.1Bb58j
第二十九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 1 名,副理事长 1 名。 b2-3EP,?1If2?6s
第三十条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q4-6UI9+2Kc8~8k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S,!4fs73Vh7=5u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d,6iu5-5yN4.20
(三)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W6;7Rj3=3rI,?7A
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理事长不能行使上述职权时,由理事 J5+80k9~5BH,~7k
长指定的副理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S7+8FA1~,QG5+,V
第三十一条 本单位行政负责人为校长,行政副职为副校长。本 w4?7yT4.5Lk2:2Q
单位行政负责人为专职。 g99I06~8zp9=2k
校长每届任期 3 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校长和副校长应 d7;2gP3=4sH45X
符合中小学领导人员的基本条件和基本资格。校长对理事会负责,并 x3:3Gs9+6hD7+7z
行使下列职权: H,.9WF3;4t05;2D
(一)主持本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决议; j3?5Tz,?2up1;4q
(二)组织实施本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Z9~4Gq8.6zj,.6g
(三)拟订本单位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o5~4YL5;2ku7-5A
(四)拟订本单位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协调内部机构开展活动; D9;1iJ5~5cZ9~6d
(五)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g9:9lB65xz,;4o
(六)提请聘任或解聘行政副职,由理事会决定; S9+7NN6.5Jz2-6k
(七)决定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免和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g6!1xS,+,CA5!7N
或辞退; R2;5tf5-2Ue3;6p
(八)章程和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B35Jc4.,JD8!7E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本单位的理事 V1?6mk5=6YR5;2r
长、副理事长、行政负责人: f4!2Dm1!3tc2=1h
(一)因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期执行完毕之 07!7ct1;1MZ6!1j
日起未逾 5 年的; t4-,es,=6TG4~2X
(二)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执行期间或者曾经被判处 p7.3eB4=8Rx4.6q
剥夺政治权利的; L63JR6-8Ck2+5q
(三)曾在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中担任负责人的,且对 O28ek4:5wU7;,x
该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社会组织被撤销之日起未 N8~5Bh1,Mi85S
逾 5 年的; b1+2xU8!1Ou1+1l
(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V1-,dR8!3eJ8+3T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担任的其他情形。 i4-5si6,Zo9+1k
第三十三条 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 理事长 。法定代表人 m4~,Cv7;,rs5~3r
由中国内地居民担任。 m4;9oU21pr2?2H
第三十四条 本单位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为 3 人。监事会设监 B7+3rJ8~6aI7:9K
事长 1 名。 D26Ba2.9DE2+2t
监事任期为 3 年,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 j7:1nN2=9sK31k
第三十五条 监事在举办者、本单位从业人员或有关单位推荐的 J3~9Yi3.,um4=,q
人选中产生或更换。 w3?9Np,8vC,:8L
本单位理事及其近亲属、行政负责人及财会人员不得担任监事。 y3?3fo,+8rN2+3m
第三十六条 监事会的权利和义务: i,:8AD2+3AU6:4v
(一)列席理事会会议; O3-3Vr9.8KC79j
(二)检查本单位财务和会计资料; K9:7Tl8?5tn3+9A
(三)监督理事会、行政负责人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的 A8+,HN3:2yb8-,B
情况; j9+1Jb76rW8:5Q
(四)发现问题时,有权对理事会、行政负责人提出质询和建议, I6!3VW1!6WG5:9F
并向登记管理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反映情况; N,;7OO5=6aS1+5m
第三十七条 监事会会议实行 1 人 1 票制。监事会决议须经全体 O,.3Rt9.2hw1:2i
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Y3:,rW4.3An2-8c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o9=2DZ4.5Ky5~1R
第三十八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 f6!1Cs2.6FG55f
(一)开办资金; l3;90D5?8pQ7+9e
(二)政府资助; V5!,qb3?7Zf2-5d
(三)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 W8=4HZ7~7ha4;1x
(四)利息; N9?1GY4=2kc9.8L
(五)社会各界的捐赠; Q2:2fv4.6RF36W
(六)其他合法收入。 N7-6aO6?4c06+8o
第三十九条 本单位的开办资金由举办者出资。根据运作和发展 N2;8GS7=7Kk8:60
需要,举办者可以继续投入。 M2.1Ps8=4EN6=6e
第四十条 本单位的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 z6~6SS9-2OK7!5c
私分、挪用。 j8~7dj6~8yP8=3w
本单位的资产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除符 n2:10B,-8Rc9!9A
合规定的支出外,财产及其孳息不得用于分配,增值部分不得分红, V8~4iU6=4Zr7=5S
注销时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 q3!6hg45os7;,G
第四十一条 本单位从事社会服务取得的收入除用于合理的工 r3+3ss4+2Wf6!4i
资薪金、福利支出和与本单位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 t2-5tN2=1qA3!1R
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l4+,ab8=1Jc15W
第四十二条 本单位开展社会服务活动的收费按物价部门核定 V6~5qb3?,eQ47M
的标准执行。对取得的应纳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 d9!7pa,!6oZ1!,R
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 H2+4NJ4=7yW2~5A
第四十三条 本单位接受捐赠时如签订捐赠协议的,应在本单位 g7;1pK8;9pz5:5Q
的业务范围内,根据捐赠协议约定的用途和方式使用。接受捐赠的物 b,!,EY,?8Ik8=6q
资无法用于符合本单位宗旨的用途时,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得 Y5!8cS7?1VH7+1s
收入用于捐赠目的。 y29Ob1~6nc5+3y
第四十四条 捐赠人有权向本单位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 i4-6YG94Jk4!5F
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的查询,本单位将及时如实答复。 f6+7Xl2;6ck,!8V
第四十五条 本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 L8~9tX21XI,.5v
度》,依法进行独立的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 m6=9Ar4-9qA2=6U
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h7-9Oi6?8QS7+5b
本单位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 Y52RU3+3eA1:6t
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J6-40x8-9Xs3:4g
本单位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 0,-5pS2!9hs6:9a
督。 F5.2zg6;2oA6.2x
第四十六条 本单位在年度检查、变更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时, q4~2KN5?7su8+8I
进行财务审计。 Y1+5aE4;,wL,:6J
第六章 劳动用工制度 r2;,qR6-,yx8?8U
第四十七条 未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理事和监事不得从本 t5~,Lf4-2BW2?1A
单位获取报酬。 M23gx7.,uC91a
第四十八条 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合理的比 B9?,Jp8.,SP4.1g
例内,不变相分配本单位的财产,其中:工作人员平均工资薪金水平 H8?9Yn1=8oi9:5Q
不得超过上年度税务登记所在地人均工资水平的两倍,工作人员福利 W7-,Af2+6Pq,.,q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t2;4ci1:9uQ8=2o
第四十九条 本单位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 B8!1zc,?,KS,!9Q
及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b3;2Em49Tq5.7F
第七章 年度检查、重大事项报告及信息公开 O7.9Xx4!8bF8.4A
第五十条 本单位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 X4:3fq4:7zn,?4a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的规定,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 L9+8IT,.4Rq66k
织的年度检查。 K,+9MR5.9dL6+2O
第五十一条 本单位按照登记管理机关重大事项报告的相关要 y,:5nq9?4YQ4+6K
求和指引,履行报告义务。 K44nK4;8XB3?6L
第五十二条 本单位按照登记管理机关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履 O4~9Rl4:4WS7.4s
行信息公开义务。 n,:5Yh9!9az4;4f
第八章 终止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k8?1eB6.6ep2:9Z
第五十三条 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t3-,UW3?9UG3~,B
(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 S8+,kL1-8NX9-7J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V1;2mq2~9wt8=3Q
(三)发生分立、合并的; c3=4GX9+1jT8+80
(四)自行解散的; r8-4gl6!2EN,.9r
(五)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业务主管单位批准的; j9!4RV,;7PE7-1F
(六)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 z32RS8!8mP,+4q
(七)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u2~2tU,;20Y2~4t
第五十四条 本单位终止,应当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 15 日内, Y6!8PU4-7CO,!6X
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在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成 H4;4tZ2.2Dr,~1Q
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完成清算工作。 O42OR,:9Io2!7J
第五十五条 清算组织人员一般应由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 p,1wk74ju,!4b
理事会确定的相关负责人、债权人代表以及业务主管单位的代表组 S4:9Oe3+5oa8+8d
成。根据需要可聘请国内注册会计师、律师等参加。 H9~5Ji7=4uo2~6O
清算工作完成后,清算组织应提交清算报告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 w9?5Sn9=,wo5?9p
同意。 R8=1ZS5=2bR3.9x
第五十六条 清算工作的顺序: h6=2vd3-4tU8;3G
(一)退还应退的服务性收费; p,,Bn9-3cP5:7R
(二)支付本单位职工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等费用; b84k07.4UR2:6K
(三)偿还本单位债务; x5!6Ir9~1Gf1:9K
(四)开展终结审计; n9;8Vt5.3iw1:8s
(五)处理剩余财产; l8!6Ia6?5NP8=9q
(六)撰写清算报告。 N3-4Ll8;,Jn9?,r
第五十七条 本单位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如遇民事 d7=4Dj8,Gr1.9U
诉讼的,由清算组代表本单位参与民事诉讼。 p8:5pt,~1SM5.6I
第五十八条 剩余财产的处理: y3!,Ep,!8YM7!7B
(一)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和清算组成员的酬劳; v1~9JI9=4Qp2=5T
(二)办理税务注销、银行销户等手续,结清税款、利息; H9-3zy,6GU34N
(三)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其他职能部门的监督下, K3=2VQ6+3fM3=30
将剩余财产捐赠给与本单位性质、宗旨相同的社会公益组织,并向社 u9=5YS2!,gJ4;9I
会公告。 T1~2nd2:40n3~4c
第五十九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应当自完成清算之 R1!5OG,=1Nc4!4I
日起 15 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j2+4M03.5np1+3a
第六十条 本单位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 M5?9Bo79pe4;5G
起,即为终止。 H,~5Ik88mB97Q
第八章 附 则 z9;2ut4+3WX9=6F
第六十一条 本章程经 2022 年9月15日第 五 届第 4 次理事 E9!5rk9=,ln6~2s
会会议表决通过。 A4,Ef8.,CP5!8j
第六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理事会。 T9.7fO,;8HP9.6l
第六十三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 15 日内, o,8nY2-4sV3=3w
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 30 日内, k6?2Og8-1bH,.9b
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u7?4jP650T7~9w
第六十四条 本章程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自理事会表决通过 m4=1vo9:7Xn2.5l
之日起生效。 F4?8AJ,4Rk7-2s
第六十五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q3-7jE,:2ii78p
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为准。 P1?8jM8=,Xh7?7p
上海民办沪东外国语学校 q9+5Gl8:4xw3:9L
免责声明
网站收录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致力于为中文网站提供动力。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