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民办沪东外国语学校简介
上海民办沪东外国语学校(简称“沪外”)成立于1993年5月,是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坐落于上海教育强区杨浦区,是上海最早开办的民办学校之一。学校创始人、理事长胡刚毅先生为留美硕士,原上海市政协委员、杨浦区政协常委,早在1979年就开始从事社会力量办学,被新闻媒体誉为“上海民办教育元老级人物”。2016年,学校加入纽交所上市公司精锐国际教育集团旗下,依托集团办学优势,倾力打造最具性价比的中西融合课程,致力培养“通晓世界语言,掌握前沿科技”的最具竞争力人才! T6:3MI2=9PD9.5y
办学理念:沪外办学之初就以追求 “人文教育与科技教育的和谐统一”的教育理念与教育定位,秉承“培养具有民族精神和国际视野的新一代”的办学宗旨,提倡“活动育人”和“轻负担 高质量”的教学模式,实施优质义务教育。 H,3nn2?6gV3+4z
学校特色:学校拥有外语和AI编程两大特色学科。外语学科坚持“强化英语、试验双语、探索多语”,把培养学生外语实用和交际能力放在首位,创建了“Speaking is knowing”沉浸式外语教学模式。AI编程学科采用前沿的编程学习系统,注重学生思维品质的培养,引领学生放眼世界,关注新技术的发展,为学生未来的学习打下扎实基础。同时学校还开发了校本“CEO” 特色课程(C-Cooperation & Confidence团结协作 充满自信、E-Expression & Elite 善于表现 成为精英、O-Open and Outgoing开放融合 乐观向上),始终强调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挖掘学生的潜能,培养学生的合作精神,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通过体验式、合作式、探究式、项目式等教育教学方式,旨在培养学生具有全球视野的文化眼光,使他们成为既具有事业心和创造能力,又具有个性魅力和与人交往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21世纪新人。 A,~5Zr94rY3?4g
一、小学特色课程: W2;,qo5;8gH3?7l
1) 英语:沪外以英语教学为特色,一贯原则是“听说领先,读写跟上”,“Speaking is knowing”是沪外不变的教学理念。从小学一年级开始,就开设外教课程,进行沉浸式英语教学,同时根据学生不同的兴趣、爱好以及能力的高低,开设各类英语兴趣组、英语小剧社及课外拓展班;每周两次组织全校学生观赏原版少儿节目;组织学生阅读英语类小报,了解最新的英语动向, 并渗透了对英语文化习俗的了解。 m3~9FL6;1tN4.1B
2) 语文: 在语文学科方面,以“大语文”理念为指导,从一年级开始,就注重阅读与理解,注重文化底蕴的积累,引导学生阅读100—150部世界名著,背诵唐诗300篇,名家名作近100篇,同时定期举办各种朗读比赛,读书节等活动。 a4~2fr6+8C07+2X
3) 第二外语:从小学三年级开设第二外语日语课程,三年内完成初级日语课程。 Z7.4Gn1?4OW61n
4) AI编程初级课程:从小学四年级开始,开设AI编程初级课程,系统学习Python、C++等初级编程语言,培养学生的数理、逻辑思维等能力,并积极推荐学生参加上海市、国家级、乃至世界级别的各类信息学竞赛。 B8+,nd7!7Pi3;,R
5) 武术:从小学一年级开设武术课,强生健体,弘扬中国传统文化。 u7!8SV,-90H2.2H
6) 足球:我校为杨浦区足球传统特色学校,与同济大学合作,小学部足球队参加上海市各项比赛,屡获佳绩。 U6:3ea2~9IU5-3F
7) 选修课:从小学一年级至五年级,开展了涵盖语言类、科技类、体育类、艺术类等多达30多门的选修课,供学生选择,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I9:,Sh1=6gL6=8n
二、中学特色课程 M1?2iT2?4RU7;2T
1) 英语:六、七年级,开设外教课程,提高英语的听说能力;八、九年级提倡参加国际英语初级、中级口译考试。 b42mo2=8tF3?9g
2) 第二外语:本校直升的日语初级班学生可以继续学习日语中级、高级课程;其他学生从六年级开始,可以选修第二外语日语初级或者法语初级。 A,1ig,;2SZ7;8E
3) AI编程中级、高级课程:六、七、八年级,开设AI编程中级、高级课程,进一步系统学习Python、C++、Javascript等中级、高级编程语言,提倡参加国家计算机二级考试,并积极推荐学生参加上海市、国家级、乃至世界级别的各类信息学竞赛,为综合素质评价加分。 V2=8as8=4PQ2+7P
4) 项目制科创课程学习:在六年级,开设基于项目制科创教学(Project-Based Learning),以“科创激发学生的内驱力、创造力”,并在上海市科创类竞赛中屡获大奖。 P9~7Ai5;6gT9:,k
5) 头脑奥林匹克(OM): 六、七年级开设头脑奥林匹克(OM)课程,成立校队,外聘专业教练,通过动手与动脑相结合、科学与艺术相结合、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培养学生的创造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并积极参加上海市赛、国赛乃至世界级比赛。 G2:8ud13Tz7-4V
6) 分层走班分类指导:在晚辅时间,根据学生不同的学习能力,进行分层走班分类指导,因材施教,依托集团力量,对智力优异学生,着重培养他们学习探究和创造性思维;对需要扎实基础的学生,着重巩固和扎实基础。 w,!6LN5;3aj5:7z
7) 选修课:从六年级至八年级,开展了涵盖人文类、科技类、体育类、艺术类等多达20多门的选修课,供学生选择,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E9!1tJ5?8zq7-9F
所获荣誉:沪外创办28年来,先后获评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杨浦区文明单位、中小学行为规范示范校、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德育先进集体、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2020年冬季奥林匹克教育示范学校等多项殊荣。沪外师生在全国以及市区各类评比、比赛中获得的奖项不计其数,并有多位学生在“上海创客新星大赛”、“青少年单片机应用活动”、“上海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上海市明日之星”、“希望之星”等比赛中获奖无数。 F7;1rl9;,OZ1.5D
学校中考成绩一直名列区域前茅,2020年中考成绩市区重点录取率达到93.9%。28年来,已有成百上千的沪外学子进入清华、北大、交大、复旦、同济、香港大学、哈佛、耶鲁、牛津、剑桥、普林斯顿、宾夕法尼亚、墨尔本等等国内外名校,很多沪外学子现已进入社会,成为各自工作岗位中的领军人物。 C4!1tM4:,eG6:5W
学校章程
上海民办沪东外国语学校章程 z5?5CZ39TO2.6g
2022 年 9 月 15 日第 五 届第 4 次会议表决通过 t8~7Oc,:2qg9!2l
第一章 总 则 B8;4qA6;7yP2?2r
第一条 本单位的名称是 上海民办沪东外国语学校 。 L7!9zY8.,RA72H
第二条 本单位是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的,从事非营利 D6+8Oz8~7Ee1-8U
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k6;8Qp,;7Td3:5a
第三条 本单位的办学类型: 小学、普通初中 s,.6af,.3ai2=2T
本单位的宗旨:依法办学,诚信服务,以学生为本,坚持“人文 Q,!,zc,?9NQ1=3R
教育与科技教育的和谐统一”的办学宗旨,培养爱党爱国爱人民的具 W6~5RR3?6JM81L
有比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比较强的公共关系能力、比较强的掌握文 K77kr2;8Ba7=9T
化科学知识能力的具有民族精神和国际视野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 04~8gM2!7JJ7;1I
班人。 I6.6kW7,qF1+9l
本单位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 n,;8en6=5Os3:3R
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信守职业道德,提供诚信服务。 x1+1og7.2Rv3!9z
第四条 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 上海市杨浦区民政局 ;业 J7=1Jt2=4nu,.1Z
务主管单位是 上海市杨浦区教育局 ,本单位接受登记管理机 P8-8kE6~7FY8?2d
关、业务主管单位和其他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K8?,vm66Ek9-9l
第五条 本单位的住所是 上海市杨浦区密云路 454 弄 21 号 。 k1+,hB1-,Hl4~6Z
第二章 党的建设 Y3+5bG1~3aL1~2b
第六条 党组织的设立及隶属关系。建立中国共产党上海民办沪 l84kH4=5Wp1:8z
东外国语学校党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党支部),按照中国共产 O6=9Rp7.9qB6~8h
党章程的规定开展党的活动,加强党的建设,党组织关系隶属于杨浦 v4?2YN66kX1.6j
区教育工作党委。 a5.,oc51lS,?2x
第七条 党组织的主要职责。学校党支部是党在学校中的战斗堡 j5:,mU,?8si8=3E
垒,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抓好思想政治工作与德育工作作 o1+5Iq9;1Jy3~3t
为首要政治责任,全面加强学校党建工作。履行党建责任、党风廉政 G8~6rk6+2tz2!30
责任、意识形态责任;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坚持教育 L1-2Ys4!5nR3-3G
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 Q9,Yl4=,Cd9-6p
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 N91vg,~5KS3-,l
人。 s3+3qf1;5BL7~6I
第八条 党组织书记的产生。学校党支部设书记 1 名。书记由学 D5.4Wp4.5Qz9+2x
校党组织选举产生并报区教育工作党委批准或由区教育工作党委直 U,-1Pt8;8eN45y
接指派。 R,~5w03-3ce6?5x
第九条 党组织在学校法人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学校党组织班子 X6=5aM4+8JU5+9p
与学校决策层、管理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党组织领导班子成 C5?9lR1+4Mx6.8v
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学校决策机构、行政管理机构和监督机构,党员 t81Er1!,uR5;6R
校长、副校长等行政机构成员可按照党的有关规定进入党组织领导班 r24JN3=3ez99t
子。 W9=7iv1:1ZO6;4q
第十条 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建立健全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 j7;4Cu1;5rR6!4r
督制度。涉及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等事项,由学校党 B33nj9!2Gl7:8q
支部会议研究决定;涉及学校“三重一大”,即重大决策、重要干部 Y5!,LZ3:4qh5?5I
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以及接受大额捐赠和师生员工切 l2-3EC7~1kz9?3u
身利益等事项,学校党支部参与讨论研究,经党组织会议研究同意后 C7?1xA3;1RA1~3L
再提交理事会作出决定;涉及教师引进、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 w2,f03?5mq,?6b
活动、对外交流等事项,学校党支部把好政治关。建立健全学校党支 w5=9FG7=,do5-3Y
部与理事会、监事会日常沟通协商制度,以及学校党支部与行政领导 g11ln3~6HW6;1E
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学校党支部对学校重要决策实施的监督,定 P,.8si9?1zE4~6f
期组织党员、教职工代表等听取校长工作报告以及学校重大事项情况 Q5?9EX5~7ob7;2E
通报。 u6+5my7:,KQ1-7l
第十一条 党组织机构设置。学校党支部根据工作需要在学校二 W2.7kt8:2ys8.2U
级单位建立党组织,监督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巩固马克思主义在 m9-9wh,-5XC4+4k
学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筑牢师生理想信 F4~5Zg9=2TK1!1J
念根基,保证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任务完成。 G1=7UV4:6cg34H
第十二条 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发展 b,~,Ds6=8oC3-7w
党员工作,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从严教育管 J4;4lO4:6RL,.1o
理党员。 W6+6Nq6;,KG5~4c
第十三条 思想政治教育和意识形态工作。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 F4?7iD9?7RN1-4d
意识形态工作。学校党支部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推动习近平新时 a3.5zy3!,TL6~6W
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抓好学生德育工作, W2.3cW5.1kC3;8A
把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学生学习生活各环节,促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 Z1+5XE1?8UE3.2v
人,巩固学校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阵地。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加强思 d97TJ52Ok8?2h
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 r7.3aM15eH9!3s
第十四条 党建工作保障。健全党的工作部门,设立党支部委员 K32dT5:5BC6~,T
会等部门 ,配备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从事党的组织、宣传、纪检 R8?5MQ3-9vM1!9Z
等方面工作。落实党建经费、活动场所等方面的保障机制,党组织活 I8.,kU1?5OS,:1b
动经费列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 O,?2if6:5QT3-6p
第三章 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t3.3qn4;5xu,.3A
第十五条 本单位的举办者: 上海精思锐教育培训有限公司、 c,-2VC9:,X06?2k
上海市沪东科技进修学院 。 04;1SA9.2TI,.3F
(1994 年 1 月原举办者上海市沪东科技进修学院捐赠出资成立 j,.9Xf5?3ED5!1g
上海民办沪东外国语学校。2017 年 1 月上海精思锐教育培训有限公 s6?9ZT8.1uE3-,Z
司增资捐赠给上海民办沪东外国语学校。学校举办者变更为上海市沪 n6:3nw8.5NE6+4h
东科技进修学院和上海精思锐教育培训有限公司。) a8?2Ip5?1qI5,m
第十六条 本单位的开办资金: 650 万元人民币; m6?3Yt4-9GP8~2C
出资者 1: 上海精思锐教育培训有限公司 ,出资金额: 520 万 a8:3uX9+2rQ8~8H
元 ; X3=7yt4-4uS6~,l
出资者 2: 上海市沪东科技进修学院 ,出资金额: 130 万元 ; H7:6TX2-6Lm55i
以上开办资金均为合法有效的捐赠款。 p2~,OT73sA,+9l
第十七条 举办者的权利和义务: v1?,bB,?5Rh9!5c
(一)推选代表作为本单位第一届理事候选人或监事候选人; d3.4dk3+9MW8!9l
(二)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不抽回出资; e4-2tJ2!8tE9-,y
(三)对出资的财产不保留、不享有任何财产权利,不要求回报。 j8.,aG3~10C3=3M
第十八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小学、初中学历教育 I4:3TD4+8gt7+,H
第十九条 本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核准的业务范围主要在上 j7;,kp6-,Wu5+9a
海杨浦区开展活动。 v5:3Zo5?,dO1=2j
第四章 组织管理制度 R2=2RS2=1IF79D
第二十条 本单位按照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制定议事程序 n9-1tM2=,Ah3.9E
和规则。 S36aD8.1dJ,=3v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设理事会,其成员为 7 人。由党组织负责 J13yy8:6ei6=3z
人、校长、教职工代表、举办者代表、审批机构代表等人员组成。理 v6;4Mj8=2uz7~8V
事会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k4.9ep5!5NG2?,s
理事每届任期 3 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f7;6JU8~3wb8~2X
第二十二条 理事的资格: d1-6ZU42Ar9,V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n8+3Lq7;9Fr5!4k
(二)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E3:5us5-7Vs9+8s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O3-2jp6.3qD,.3B
(四)在本单位业务领域内有较大的影响和较高的声誉; v2!3RZ4-3vT,~5a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 70 周岁,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f7=1VZ8+6xT62k
(六)有积极参与本单位工作的意愿,确保充足的工作时间; f6+5ef3!7ef9?1d
(七)认同本单位的宗旨、发展方向、机构文化,有公益精神; k3:3yi7?6mI7?7k
(八)非国家现职工作人员; y5-3oS5+5TP1+6B
(九)诚实守信、乐于奉献、尽心尽责; P7=2ax6.6Pf29g
第二十三条 理事的产生和罢免: n8.,Dr49bE8.7O
(一) 第一届理事会成员由举办者提名并协商确定; R79qj4=6ow5=6G
(二) 理事会换届改选时,由本届理事会推选产生新一届理事; U2-2t04=3sD1?4B
(三) 罢免、增补理事由理事会表决通过; n4.,0d,+,RN9~2V
(四) 理事的选举和罢免结果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y5?9HR8:9qg3?4D
第二十四条 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G2-8VO9!3LI6=4a
(一)制订、修改章程; i1:5cG3~,PZ5+6M
(二)选举、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 Y4?1dr6~9Rg2~4d
(三)聘任或解聘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及其提名的行政副职; e3.7Fq1:1pI6+1S
(四)审议听取行政负责人的工作报告,并对其工作进行检查; M4~6SS6:60h5+9a
(五)决定重大的业务活动计划; t7;3dp,~9Fc3:5T
(六)审定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l9:3qx5?5bm5?,Z
(七)决定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 a4:5aC9~1TP,:5d
(八)决定本单位的变更、分立、合并、终止及清算等事项; Q9=5aS6-5O09?3H
(九)决定内部机构的设置; O1!6bM4?8Po9;7C
(十)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X2;1Qy8~7hD,5E
(十一)依法核定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福利待遇; J8;,YZ3-8nf2-1j
(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S3~4aD4?2qY4-5o
第二十五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 2 次会议。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 I4.8ib2~,cb9.,q
负责召集和主持。 h2:,TD32Al1=3e
有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必须召开理事会会议。如理事 x3?4lz2!7oy78L
长不能或不召集会议的,提议理事可推选召集人。 c,-8ZM3?5AA2-5g
第二十六条 召开理事会会议,理事长或召集人需提前 5 日通知 J8?9qS7;1ml54W
全体理事、监事。 n3.6TR5~3Ft2=70
第二十七条 理事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举 y5;6iQ,+,LI4?,b
行。理事会会议实行 1 人 1 票制。理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理事 0,.3cN2=5JW4;9z
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i2.2Uf,;4ZF6+9X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全体理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 q2+6Lx6;9qO1+9Z
效: U8+4Ml8+5Um9=1p
(一)章程的制订和修改; y3=8001;9nW6?1R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 s5=,Ld4!3Ww8?4V
(三)变更开办资金; N11uI9?8fG2;7m
(四)本单位的分立、合并; h8;5NS2;7HV7!3O
(五)聘任、解聘校长; j8+1cy3!4nN6!7v
(六)制定发展规划; G1?7AC4;9lQ1:7C
(七)审核预算、决算; V4!6oj6?6JK6+4E
(八)决定学校终止; G9.4kv5-2fk3!7z
(九)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P,~2qB19su,?5s
第二十八条 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定的,应当 k1.3D01:5gE7:9d
当场制作会议决议,并由出席会议的理事审阅、签名。理事会决议违 b9.4Fb9.9JY,!8g
反法律、法规、规章或章程规定,致使本单位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 E8-1wn8.6cy2=9x
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 Q3~7rc8~7uW4+7L
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t,~4Ef3?1k03=3g
理事会会议记录、决议由本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存档保管。 O3~5uT3+9ki59q
第二十九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 1 名,副理事长 1 名。 S5+1Ze5.,vE5~8Z
第三十条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W8;8Vd5.4Ru5.,B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g2~6tM8.2On7-7n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i,.2y07.2Rs6!5P
(三)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g1=9bO8:2oC2~,P
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理事长不能行使上述职权时,由理事 e8:7pV7-2Hk59a
长指定的副理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k,?1jn5+,tF1+9j
第三十一条 本单位行政负责人为校长,行政副职为副校长。本 h3:4bx7?5Dw,;9K
单位行政负责人为专职。 l3;6bL44HG6=,H
校长每届任期 3 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校长和副校长应 x4+3xP5~3br8:1k
符合中小学领导人员的基本条件和基本资格。校长对理事会负责,并 n9?8aG5:40e1=1h
行使下列职权: F7!6ye2=,hd1+8L
(一)主持本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决议; m8=7xs1+1GA9-5F
(二)组织实施本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N8-4gH29ol2~3X
(三)拟订本单位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e,.4sk4~2Qd8=20
(四)拟订本单位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协调内部机构开展活动; n1;6qf5.4dp4!5S
(五)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L9:7dq8-30i,~7O
(六)提请聘任或解聘行政副职,由理事会决定; n,:,Zp9:1NJ9~7e
(七)决定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免和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A9:1RS8.6XV8;6c
或辞退; S72Iy5.9OP6;7m
(八)章程和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u2:2IP2-4ks8;,G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本单位的理事 a4=,sT7=7kV5-1G
长、副理事长、行政负责人: p9+4dt9-8DI8=8V
(一)因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期执行完毕之 R9+8nK6-8ZD55Q
日起未逾 5 年的; q8;6hC,?4qn2!,K
(二)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执行期间或者曾经被判处 d4.6Yu7~1Cm7=5A
剥夺政治权利的; H9+8Rh45fQ4~3e
(三)曾在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中担任负责人的,且对 Y1.5Eq1~2vW2-9X
该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社会组织被撤销之日起未 k7+6ZF1+,FJ4;1s
逾 5 年的; c6=1Fh8-2FV2:5k
(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d4+4oA,:4gq7:6C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担任的其他情形。 P1+2lt5?4TU2-8Z
第三十三条 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 理事长 。法定代表人 Y1!,xR6?7gB1.7i
由中国内地居民担任。 v,4ZI3=,ij8~6z
第三十四条 本单位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为 3 人。监事会设监 q,5Ks8+,ek8~7c
事长 1 名。 t6?5Mg5=,ni7+3v
监事任期为 3 年,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 U6?6RK7+,Iy1=8E
第三十五条 监事在举办者、本单位从业人员或有关单位推荐的 c1:4oo76Xz5:,T
人选中产生或更换。 r4?1hm,-10y4=1F
本单位理事及其近亲属、行政负责人及财会人员不得担任监事。 P8:5Kd8-8au8!5y
第三十六条 监事会的权利和义务: F4+4HZ7=,rD,?3Y
(一)列席理事会会议; s1?9Pr5!8QI7.1d
(二)检查本单位财务和会计资料; S4-5pF,.,nj1~6U
(三)监督理事会、行政负责人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的 B7?8PS8-7Zy2-,j
情况; d3!9gw3!1Az3!3H
(四)发现问题时,有权对理事会、行政负责人提出质询和建议, i2:6nM,-7NZ5+5a
并向登记管理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反映情况; r4;8UK3.1Qu6=1c
第三十七条 监事会会议实行 1 人 1 票制。监事会决议须经全体 v4+7hg2:9ry8?2T
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s5!6WI9~6xR4+1r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O7~4WI3=,IS88H
第三十八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 W1=6SK2=7Qd2;4m
(一)开办资金; 05-,Wk,9tr8.6D
(二)政府资助; A72gw6-6dL5=4J
(三)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 g7=7kt6=7Fd79k
(四)利息; r3;4my,3XE9;2d
(五)社会各界的捐赠; S2~3Oa,8pW5?,q
(六)其他合法收入。 R3!,Zr8.7lt3!6w
第三十九条 本单位的开办资金由举办者出资。根据运作和发展 t6~5Qe,;4DD3.1z
需要,举办者可以继续投入。 Y2?7Fi2~3so4?,k
第四十条 本单位的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 O7;3yn9=6VK15C
私分、挪用。 z,=5On1,pG6-6K
本单位的资产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除符 s9!4yQ8-5CQ,;6M
合规定的支出外,财产及其孳息不得用于分配,增值部分不得分红, o3!8lt7:2Zk9;2F
注销时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 K,6on7:3mf9~6L
第四十一条 本单位从事社会服务取得的收入除用于合理的工 e4+5wT5?6FQ7?,u
资薪金、福利支出和与本单位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 y1,Rm8!8Np53N
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t4:2Uq9-,dP2.5z
第四十二条 本单位开展社会服务活动的收费按物价部门核定 b4+,sN5.,Oa9;3w
的标准执行。对取得的应纳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 D6;7Op6+8Ac,:4e
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 I1~3o07;7av1!2p
第四十三条 本单位接受捐赠时如签订捐赠协议的,应在本单位 G4-9LZ23Qo6:1q
的业务范围内,根据捐赠协议约定的用途和方式使用。接受捐赠的物 E9+3So54IN1-8V
资无法用于符合本单位宗旨的用途时,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得 d4?7cQ8.2HB7=5h
收入用于捐赠目的。 p82Xz9=1ZB8.,H
第四十四条 捐赠人有权向本单位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 i6=3yz7+5cI8~6G
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的查询,本单位将及时如实答复。 C8!4Kl7~7Ej1+,I
第四十五条 本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 O6:,Mx2;6Up,-2T
度》,依法进行独立的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 l8-2dF9;7bW5+4H
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Y7!8LG6~1DL9.9j
本单位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 u7.1qq4+8XC8.6E
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031aH2+3LE7-9j
本单位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 y8~,0h6:2Ml1;3H
督。 M8+5Hv9!9Zu5:1v
第四十六条 本单位在年度检查、变更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时, R,;,eU,~3BU,5n
进行财务审计。 a9:4SO3!4Zr71I
第六章 劳动用工制度 o1.,WQ8!9Sh6!5o
第四十七条 未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理事和监事不得从本 h8,Ue2.7VQ28P
单位获取报酬。 j8:3Zn9+,tN4+8H
第四十八条 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合理的比 v1=,DS6:4vp8.3q
例内,不变相分配本单位的财产,其中:工作人员平均工资薪金水平 U2~2Me8!5tc8?6n
不得超过上年度税务登记所在地人均工资水平的两倍,工作人员福利 z1?9Nq5?2Tm5.1Y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o4+9pn92gj8.5g
第四十九条 本单位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 N3;3Ca1+,PB6!5P
及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0,?8nN1!,fm4.2z
第七章 年度检查、重大事项报告及信息公开 a6!,N02-7Zz8!7e
第五十条 本单位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 H9;8bg,=6WC7?9N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的规定,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 y2=50J3.3Ob8:,s
织的年度检查。 e3.8SQ9;8p05~4A
第五十一条 本单位按照登记管理机关重大事项报告的相关要 R8-4yx3~,CP7?7A
求和指引,履行报告义务。 X5:5Qi,!6B045M
第五十二条 本单位按照登记管理机关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履 W4;7wn4.5gO2.7y
行信息公开义务。 C8!8yN4=4AB7.2j
第八章 终止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f5:,ZN9+8DW5?3Q
第五十三条 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g25Xa5=8bA3=2s
(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 D23iT1!6Nr1-5u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T2~9wC1+5Qx5;2d
(三)发生分立、合并的; N6-5Iz4?2tC4?6x
(四)自行解散的; K4:7uC76TE1!8X
(五)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业务主管单位批准的; G3-4vk9~7OQ6.9a
(六)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 k3!9AH8-7Wx,:9Q
(七)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x7!6gs63Lz7-6W
第五十四条 本单位终止,应当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 15 日内, K9~1Wt9~6Cp8=6Z
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在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成 R2+8Ur8~1oT4?8t
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完成清算工作。 J8,vm5~6hQ1:6E
第五十五条 清算组织人员一般应由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 I5+2Yi1.6GT9.3d
理事会确定的相关负责人、债权人代表以及业务主管单位的代表组 P8?6vN,7ty7~1d
成。根据需要可聘请国内注册会计师、律师等参加。 S6.6FF8=,Tg5.6h
清算工作完成后,清算组织应提交清算报告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 e4-7RO5?8fE9:9L
同意。 g9!6Mr8+8JF,?5Z
第五十六条 清算工作的顺序: U2.7xu9!,IC8-4U
(一)退还应退的服务性收费; u8+7h07=,Se4+6S
(二)支付本单位职工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等费用; r3.2ZU2+4fO4:8q
(三)偿还本单位债务; 02-1kA,~,sW9?5U
(四)开展终结审计; j96aO4-4ht2~3N
(五)处理剩余财产; G4.2Mj7~2MG87V
(六)撰写清算报告。 j8~8eM42KM1;,s
第五十七条 本单位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如遇民事 t,!7BR,:,Jp2=7d
诉讼的,由清算组代表本单位参与民事诉讼。 M5?3uT1+9Hp2!2b
第五十八条 剩余财产的处理: Q3;4lU39Pb2+3V
(一)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和清算组成员的酬劳; A8:3Mg3=7CI8?8b
(二)办理税务注销、银行销户等手续,结清税款、利息; Q6:,KW7!8sm4-1O
(三)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其他职能部门的监督下, m2+3pJ6.7MS2~,T
将剩余财产捐赠给与本单位性质、宗旨相同的社会公益组织,并向社 k,;,lk770U,:1u
会公告。 w7;7qJ1.5xR6!70
第五十九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应当自完成清算之 D5~7oR,!4dt,!8a
日起 15 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o2:8Rt4+8Qx9!6l
第六十条 本单位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 U,~9NY7+,il59A
起,即为终止。 a,!6KJ8;2xj,.8g
第八章 附 则 m5;,JT6+3PS2?6o
第六十一条 本章程经 2022 年9月15日第 五 届第 4 次理事 S2;1ZV6=9Ok3+9F
会会议表决通过。 l8+6wl9~,vu9;5G
第六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理事会。 y6+6Tk34jP7:9B
第六十三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 15 日内, g,;7BF3+5Uo9~4P
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 30 日内, T,?3zd,.3Ww7.3d
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u2?,t07+5yn9=8R
第六十四条 本章程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自理事会表决通过 V8+,fL1=6En2?9s
之日起生效。 t5=7uJ91FR9-6Z
第六十五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i9;3Ab2+1Gl6-7p
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为准。 l1-7Wj2:6pD5.1D
上海民办沪东外国语学校 W1?3qf78hs4:8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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