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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能源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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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能源研究会(以下简称研究会)成立于1984年4月,是在江苏省民政厅登记注册、是由省内能源科技工作者组成的、非营利性的学术性社会团体。本届理事会由我省能源学科代表性和权威性专家组成,其中院士1人、长江学者3人,国家杰青3人,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3人,江苏省“333工程”13人,支撑单位为东南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研究会自成立以来,始终以推动“政产学研”一体化融合,服务全省能源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前进导向,政府能源管理的“智囊团”,承担省发改委、工信厅、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单位委托的软课题研究,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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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能源研究会简介

(1)简介 v3+7XY1;9nB4+,e

江苏省能源研究会(以下简称研究会)成立于1984年4月,是在江苏省民政厅登记注册、是由省内能源科技工作者组成的、非营利性的学术性社会团体。本届理事会由我省能源学科代表性和权威性专家组成,其中院士1人、长江学者3人,国家杰青3人,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3人,江苏省“333工程”13人,支撑单位为东南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研究会自成立以来,始终以推动“政产学研”一体化融合,服务全省能源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前进导向,政府能源管理的“智囊团”,承担省发改委、工信厅、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单位委托的软课题研究,成效显著。 t8-2bz3~9rd1=9k

(2)组织架构 t3.3qp8!,FB2-2D

研究会内设包含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热电、储能、节能、环保、核能、碳中和等9个专业委员会和8个工作委员会以及创享新能源学生分会。目前会员由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领导、能源与环保行业的技术人员及学生等2600人构成。 q3-1ou9-2KQ6=1z

常设工作机构为秘书处,现有秘书长1人、专职副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5人 、秘书3人。工作团队由老中青年职业专业人员组成。 q4!5Tg2+20H,9p

(3)办公条件 h8:9Xw6+9Bf,~2a

研究会在东南大学四牌楼校区有两间办公室(面积约60㎡);江苏省能源研究会与东南大学热能工程研究所共享使用会议室一间(40㎡)。另外在校外有租赁办公室一间(50㎡)。 N8=,AH7~5nm4.9U

办公设备设施齐全、建有网站、抖音和微信公众号、会员qq群等新媒体平台。 h4+5EA2+3bs1;6w

(4)研究会荣誉 P1-2nf1;3pD8~2Z

研究会连续五年获得省科协综合示范学会(2013-2017),蝉联省科协一流学会称号(2019、2020)、省科协先进集体(2015、2020)及省民政厅的5A级社团组织称号(2015、2020),2020年获“全国科普日”优秀活动组织单位、“江苏省科技志愿服务及科普中国”优秀组织单位、江苏省科协“科技创新智库基地”等荣誉称号。 y5.5wd4;9Pz9+5J

地 址:南京市四牌楼2号 w3=,ud8?4qf4~8K

学会章程

江苏省能源研究会章程 b5:6ln,~8OV,;1h

第一章 总 则 j4?6IX6;,DI6-4R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是江苏省能源研究会(英文名称Energy Research Society of Jiangsu Province,英文缩写JSERS)。 L,!3ZT21Tq8.8x

第二条 江苏省能源研究会(以下简称本团体)是由江苏省能源领域的科技工作者、工程技术人员、教育工作者、管理工作者以及从事与能源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团体自愿组成的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y8-9ft1=5Hs9.8C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团结和组织全省广大能源科技工作者,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交流及探讨国内外重大能源科技的发展和能源管理政策,推进能源领域的高新技术及其装备的研发和应用,促进江苏省能源科技的繁荣发展、普及和推广,促进能源科技人才的培养,为江苏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贡献。 l,+9VZ9;8RZ43u

本团体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D3+4JP7=1tc7.4h

本团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N9!7Ra3=7fL7?2p

第四条 本团体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江苏省民政厅。本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是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 E2~1YB,:,MN5:,m

本团体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I9=1VE2=9kj9;,a

第五条 本团体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本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本团体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另行制订章程,在授权的范围内发展会员、开展活动,法律责任由本团体承担。 R75VK3-,Jm9+5W

第六条 本团体的住所是江苏省南京市四牌楼2号东南大学热能工程研究所内,邮编为210096。 L5=,tC1=8nt5+1X

第二章 业务范围 c,!1Cc5;1ZV8?9S

第七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r1;4eW5+7il28C

(一)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活跃学术思想,促进能源相关领域的科学技术进步和管理水平提高; U6?5oT,~5Do28Q

(二)本会从事传统能源高效利用、新能源规模化利用、碳减排及其资源化利用相关研究,围绕能源战略研究、能源技术经济、能源与环境、能源转换技术开发、可再生能源及太阳能、生物质能新能源(含可再生能源和核能)技术、节能技术以及碳减排技术等领域的重点课题,积极开展理论研究与活动应用研究,组织和推动相关研究成果的转化各种形式的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 r9-3rV3.,Pl59s

(三)普及传统能源高效利用、新能源规模化利用、碳减排及其资源化利用相关的科学知识,积极开展科普著作、科普音视频和科普展板、等多种形式的科普创作; s5~3CP1!2cK5+4j

(四)积极组织本会会员承接政府、企业委托的有关能源高效清洁利用以及区域绿色发展的解决方案,积极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参与能源法规的制定,充分发挥参谋和智囊团的作用; G9+90u8!1oF6+8r

(五)开发智力资源,开展对会员及科技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会员的学术水平,努力普及能源科技知识,积极举荐科技人才; R2:2HE4?2fx1?2C

(六)积极开展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工作,举办科技展览,传递科技和市场信息,努力把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g,?7Gv9=5Nq,?6M

(七)编辑出版会刊“能源研究与利用”,努力把该刊办成全国能源领域有影响的核心刊物。 H6;2rL3:,0e,?3K

第三章 会 员 j9:9yn1,Sm8:9w

第八条 本团体的会员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M1-3jv2=2Oh9-1u

第九条 自愿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H4;30l6.6kI5=6u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U,!6nd5~6bu,:7W

(二)承认本会章程,参加本会活动,按期缴纳会费; a1:5hf5-1vS,+9i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成为本会个人会员 r1~4ji8?,UY24N

1、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科技人员; n8?,pI,~,eE1~8c

2、 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者; R7;7dc6?7Ma,;1n

3、 高校本科毕业,从事能源科技和能源管理工作三年以上,并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独立工作能力者; Z9+9oA7?4ao7+1x

4、 非高等院校毕业,但已从事能源工作多年,并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实际工作经验者,或在从事能源工作中有贡献的人员; a7;9RW7~4VV8.3f

5、 热心和积极支持本会工作并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组织管理工作者与实业家; Q43Kt99Ux2;1j

6、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以自愿申请成为本团体会员 B5!8LJ73Qv8:8o

1)能源类专业的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在校学生(含研究生); l92Cv7;4yM96B

2)关心能源高效利用、新能源规模化利用和碳减排相关技术的其他高校的在校学生; G1=3dX,:1Hd7~8I

3)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乐于从事节能环保相关青年学生志愿者; W4.1lq6=,sT5?7E

(四)市、县能源研究会会员,凡符合本会条件,可向本会申请或推荐,经本会批准后,成为本会会员; e3=2LC5=4bC9=,k

(五)符合下列条件者,可成为本会单位会员 S,+8tv4,Qn3!9I

与能源领域相关、具有一定数量科技人员、愿意参加学会有关活动、支持学会工作、合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及学术性团体、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所、室)等,可以以单位名义申请加入本会。 i2~5Ss13Ut5~2D

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L33UX38gP8!6A

(一) 提交入会申请书; y1=6Jo4:3jc9!8v

(二) 由本会会员一人介绍或由单位推荐; P55Ak42NA6+8S

(三)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H5.5rY5!,DB8?8B

(四)颁发会员证并公告。 x1-2mV5~9Qg,~1r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0,=6QZ4;8JB55C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学生除外); D6-5KX2:1uP9;9G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w5?5UK3~2JG9!6I

(三)优先获得本团体服务(包括优先取得本会的学术资料,优先在本会会刊上发表论文); j,!9yz8~2pp4~8N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n5=9Li8?4hk5:7Z

(五)退会自由。 r7?,OD7;,RG6;,c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t4.3Ij9-6Ho6-1T

(一)遵守本团体的章程; O2~3Bi2-,Zk8?90

(二)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M7.3mA9.3A02!2W

(三)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 S76yq8;,uz2:5z

(四)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A3.,ge,~2lV15l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j5.,CO1~2BD1?1K

(六)按规定缴纳会费(学生会员除外)。 z2?9Am8+1qw9~9R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 l7!1EP9?4sj3:5A

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可以暂停其会员资格或者予以除名。 P1+5nE2.,In4+1v

第十五条 会员退会、被暂停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团体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v8+3Nv6!6ft,.3M

第四章 组织机构 c1!7MP6+4ij2?3l

第一节 会员代表大会 Q1?1Su8;4vs2?8h

第十六条 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 L5?8lU8+9qm6;9d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y3.,cV,:5eJ3~6n

(二)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K9-5Le2+2nO4!9C

(三)制定和修改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负责人包括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分支机构负责人)、监事产生办法; e2;2JO6:,Ow4~1p

(四)选举或者罢免理事、监事; X8+,ql,4PT4=5R

(五)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l36gj4-3lk7!8z

(六)审议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n9!6BL1+8ux1:9x

(七)决定名称变更、终止等重大事宜; o1~2iH1=5bk4~8b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T8:,Oh4,xj3!3r

第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会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1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X1;1yF4;3YN8;4w

本团体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须提前10日将会议的议题书面通知会员代表。 s4+4Ki87IX7-1r

第十八条 经理事会或者本团体50%以上的会员代表提议,应当召开临时会员代表大会。 T,-7LW7?3Qu6?4b

第十九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具备下列条件方能生效: T5!2df1+8Yu7?3e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决定更名和终止事宜,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须经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 x9.7SQ8?5gS2:3b

(二)选举理事,应当由得票数多的候选人当选,且得票数不低于总票数的50 %(等额选举); X1+,fL7-1GT,-5Z

其他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过半数表决通过。 l3~9HE1:6nL4;9z

第二节 理事会 x6.6Bi3-7EW8.7U

第二十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R2.3dD4.9gL9-8c

理事人数不超过会员代表的1/3。 a43tq4;9TU3-8P

第二十一条 本团体理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g6.5sB2!4hU4.9J

(一)本团体的会员; L3?9TR4~5Lf42z

(二)在能源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d3~2Nk2:9UZ29h

(三)热心本团体的工作,密切联系会员,团队精神强; 07!1Qt3:5rJ3+5W

第二十二条 单位理事的代表由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单位调整理事代表,由其书面通知本团体,报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备案。该理事同时为常务理事的,一并调整。 U4~8Us9+3kT,:7f

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v9!3zx,-9QM,-8e

(一)制定会员代表产生办法和分配名额; 05-,Kh2;6JA1?3Z

(二)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E4=6OD1+9ZR8;4J

(三)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 Z,!8Ho4?2ag7;1k

(四)决定内设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t9.,wL7!5bu9-4r

(五)决定副秘书长和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人选; 01-5jz71X07;9M

(六)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H8.7zb1?4ZE8.1B

(七)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秘书长、副理事长、理事长; B,?7LJ6=1ES4.2c

(八)向会员代表大会提交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Z,:4Lb81WH5;6d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l,=5Nl4~4rJ7;,S

(十)审议年度财务预算、决算; b3:3nP3.7Ha4-6H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C4:9gb,.7hh,?8t

第二十四条 理事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在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p1=2cX,+5eh2~8y

理事会与会员代表大会任期一致。 b3?6Gi6?2MJ9:2g

第二十五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可书面委托1名代表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c8-60P3.8kY3.4A

第二十六条 理事会选举常务理事、负责人,应当由得票数多的候选人当选,且得票数不低于总票数的2/3。 M,;2Px52FE4;6a

第二十七条 本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A9+2gK9+3XH9=2z

第二十八条 经理事长或者2/3的理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 n7?1vv,!8Vv9!3w

第三节 常务理事会 Q3.7ZF1-2Yz7:,e

第二十九条 本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 r69st8+,ZW6+7p

本团体常务理事在能源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权威性,积极参与本团体工作。 s8;7ip9.5IV4~2J

常务理事从理事中选举产生,人数为理事的1/3。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第一至六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K2-4oS4;3YL8;1H

常务理事会与理事会任期一致。 d4-3Th5!2KH,?2K

第三十条 常务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常务理事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可书面委托1名代表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N5;2qh2;8qp1-,z

第三十一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每6个月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03!1Ov54SF4.9v

第三十二条 经理事长或者70%的常务理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常务理事会会议。 N2;7Uk86wC6=8O

第四节 负责人 W4+1TM3!8En9.2r

第三十三条 本团体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M3:3yu14AY1=5x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 d9+6jl6!8vb9.4j

(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和活动地域内有较大的影响; f6-9gT8-2OQ3.3Y

(三)理事长、副理事长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任职年龄不超过62周岁; N5~5Go6.6so,:70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M4+9zp5~3gk1;9F

(五)能够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维护本团体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R7=6KZ6:6Wh1.7D

(六)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不得担任的其他情形; t3=2Ph4=9yi4-4q

第三十四条 理事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 z2;1Ti8;3VY1=4k

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M1;9uJ,.3vb5+3B

第三十五条 本团体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O,;9UV3=4HS1=3u

(一)领导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工作; b8;,Wk2!4Ai9-3y

(二)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P9=2Ka,;3LD7+2T

(三)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各项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K3=8mY1?3jf4!9K

(四)代表本团体签署重要文件; d1=7qf1+4Sl,!,c

(五)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O2=8Vu4:7OI5?3w

第三十六条 秘书长协助理事长开展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o33Kd1;2BH1+,M

(一)主持内设机构开展日常工作; A1.8SP9-4EV7:7P

(二)提名副秘书长及内设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决定; L5:7CC5=7Oz4~8G

(三)提名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09+7VT45AA3-1q

(四)拟定年度工作报告和计划,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 u7.,oJ2:6tC2:6R

(五)拟订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批准; q5?,GL5.3vt94t

(六)拟订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报告,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 M8.6SU8!,zl3:1B

(七)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S5=5Kr1+2oB9-5Y

(八)向常务理事会报告工作; q5=3VB,=6GP5.3z

(九)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g,~4Nz6=9TJ1.,u

第三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制作书面决议,并由负责人审阅、签名。会议记录、会议决议应当以适当方式向会员通报。 P5;3gp4.8NO5?3t

负责人的选举结果须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并向会员公开。 P,;4GP1-7et5!7R

第五节 监事会 B6~3ma1+3iN7=8g

第三十八条 本团体设监事会。监事任期和理事任期一致,期满可以连任。 D9~4wn6?4El68I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名,由监事会推举产生。 C5:6vm9+9KH1!1H

第三十九条 本团体的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和财务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r8;5II3!1fp,~7v

第四十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m2-7Yi,-4uP37v

(一)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对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 U3;3Fz8:2pn4+,u

(二)对理事、常务理事执行本团体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团体章程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负责人、常务理事、理事提出依程序罢免的建议; x2~7eS1.6hW5.2K

(三)检查本团体的财务报告,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监事会工作和提出建议; Z8?2Ss9?7Cy2:7k

(四)对负责人、常务理事、理事、财务管理人员损害本团体利益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 H5+3HP1+8mi7?5P

(五)向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本团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o1:1cz5=8In2-2F

(六)监督会议制度、办公制度的执行情况; e25JF5-2cr18E

(七)决定其他应由监事会审议的事项。 S8!7yZ8.,rH,?9v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监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监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监事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v,7mC4?8os72S

第五章 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L33lS8-2lT2;,H

第四十一条 本团体的收入来源于: L1;7GD,!6nM,:8o

(一)会费; Z5:2NI,!4lV2~,I

(二)捐赠; X6~2QU5=8DS5;9t

(三)政府资助; d3;1By8.4Lu82n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X7+5nS6.5CN7!8i

(五)利息; B4.7LW8=5ig43c

(六)其他合法收入。 g4.7Xz5?6by9=3v

第四十二条 本团体的收入及其使用情况应当向会员代表大会公布,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检查。 x4?9hC44Ki6.2r

本团体接受境外捐赠收入的,须将接受捐赠和使用的情况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告。 t8!2Xr,:,nb,-1d

第四十三条 本团体经费主要用于: x1?5WY7-9uc6?8L

(一)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 s3~4QQ1!9xS3;8k

(二)必要的行政办公和人员薪酬支出; z6+9FY2!4TS9-4o

(三)其他由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决定的事项。 f4:9nL5=,uR8-5f

第四十四条 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R6~8XA,~7po3;8g

第四十五条 本团体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q6~9fs9:8fb9!7R

本团体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b15vf7~,hK1-2m

第四十六条 本团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 p7-6vB8.,lx1?5h

第四十七条 本团体进行换届、变更法定代表人,应当进行财务审计,并将审计报告报送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 j2~5lq9+6hR9-2p

第四十八条 本团体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b7+6Yh8.5Xl,=9c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d75DM3.4z06~8V

第四十九条 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在业务主管单位指导下、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登记管理机关预审后,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w1;9Ri7-5re9=3Y

第五十条 本团体修改的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管理机关核准日期为章程的生效日期。 k8.2Qi76or3=9T

第七章 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 J2:6LR7-8CO4;5D

第五十一条 本团体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g1:3dt1=6Cw1;3U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D1+2xQ1;7oV3=2W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 Y5!9GA3.1fG2;4b

(三)发生分立、合并的; S8!5CK6~8hA9.9t

(四)自行解散的。 v4~2nv87pW63w

第五十二条 本团体终止,应当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同意。 01:7QI51jn4;4r

第五十三条 本团体终止前,在业务主管单位指导下,由理事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P3:,hr1;9qf3-7g

第五十四条 本团体完成清算工作后,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S9:2jN8=7tf5-2x

第五十五条 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S5;10J3~6Aw4?7k

第八章 附 则 N6:2rD3~1hh7+2T

第五十六条 本章程经2018年12月28日第八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u89dD9-1en2-1m

第五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团体理事会。 y9+2JV8=7CW6+7k

第五十八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Y5!7ts4.8IW2+6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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