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董事会简介
1978年,华侨大学复办不久,即在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的领导下筹备设立华侨大学董事会,1980年1月,华侨大学董事会正式成立并召开第一届一次会议。董事会的职责是协助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办好华侨大学。 C91Db,+5JR,~1U
第一届董事会任期从1980年1月至1986年7月,由全国侨联主席庄希泉担任董事长,董事由海内外热心华侨高等教育事业的知名人士、专家学者和社会贤达组成,共 45 名。1983 年召开华侨大学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董事会成员增至 65 名。 U6~5jt1=8tQ,.5G
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从1986年7月至1992 年10月。1986年7月至1988年10 月由时任福建省省长的胡平担任董事长,1988年10月至1992年10月由全国侨联副主席黄长溪接任董事长。1986年11月董事会设立了华侨大学基金会,并在香港设立办事处。 e,.,tf8-9dF2-9H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从1992年10月至1997年10月,由时任福建省委书记贾庆林担任董事长。1994年1月,董事会在香港注册成立华侨大学香港教育基金有限公司,进一步激发了董事捐资兴学的热情。 r2=2Vt7~1nS,~4K
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从1997年10月至2002年12月,由时任福建省委书记陈明义担任董事长。 M5:8Dq9!3pC7+5U
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从2002年12月至2010年11月,由时任福建省委书记宋德福担任董事长。董事共112 名,其中海外董事91名,来自菲律宾、泰国、印度尼西来、香港、澳门等15个国家和地区。 C9=4bH3!6gP9?90
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从2010年11月至2014年11月,由全国政协副主席、原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何厚铧担任名誉董事长。2010年11月6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国务院侨办李海峰主任为新一届董事会成员颁发聘书。2012年12月1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共聘任董事 109 名,其中境外董事 86 名。 E5=7NZ7;8Uc2+6L
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从2014年11月至2019年12月。2014年11月22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在泉州召开,全国政协副主席、原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何厚铧担任名誉董事长,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王刚担任董事长。2016年10月29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在泉州圆满召开,会上,新聘香港恒通资源集团董事施荣恒、马来西亚华人企业家胡瑞连2位企业界人士为董事,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成员增至117位。 g7!6ku9=,NE8-4u
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从2019年12月开始。2019年12月14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在泉州召开,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进中央主席蔡达峰担任董事长,全国政协副主席何厚铧担任名誉董事长。第八届董事会成立时共聘任董事107位,其中境外董事93位。 d6;5OH8-,KD2!4L
华侨大学董事会成立40年来,广泛凝聚、团结海内外董事及热心侨校教育人士,献计献策,捐款捐物,在扩大学校海外影响、开拓海外生源、奖励或资助优秀学生、资助教师海外学术交流、开展科学研究、开展海外华文教育以及教学生活硬件设施建设等方面为华侨大学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Q3+9Gk87pI7+3F
(2020年5月) a4+,oU89Vb7=1S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城华北路269号 K7-2Fa7!8on9?2r
董事会章程
华侨大学董事会章程 02:8Hy2?4Wl2!,t
(在2016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 k8+6wT7;4jr8~1d
华侨大学是国家创办的华侨高等学府,是国家重点建设大学。华侨大学以“面向海外,面向港澳台”为办学方针,致力于为海内外培养各类优秀人才。为发扬海外侨胞、港澳台同胞造福桑梓、兴学育才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办好华侨大学,兹成立华侨大学董事会。 k8:5Tm87Gr7:,R
第一条 董事会的职责是协助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办好华侨大学。 q88IU5;2by5+3j
第二条 董事会由港澳台侨和热心华侨教育事业的各界知名人士以及中国内地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董事的增补,由董事会提名,报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批准。 e3:8bN8!3gM9-1a
第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若干人,秘书长1人(由华侨大学校长兼任),副秘书长若干人(由董事兼任),每届任期4年。 q1;1zJ2+7ux,;5j
董事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下设若干工作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的职责和权限由董事会审定。委员原则上由校董兼任,也可聘请海内外其他知名人士担任。 t4-8MX7;6Gf3:4a
第四条 董事会设名誉董事长和永远荣誉董事若干人,由德高望重或年事已高并任期届满的港澳台和国外董事担任。 M,?1se8=3TL,;3o
第五条 中国内地有关部门领导人担任的董事职务为职务董事,如发生工作变动,则由该部门新领导自然接替。 P1=8cX,!7sE7-8Y
第六条 董事职责 b3:2IK2+1CB9!7o
(一)可提名推荐华侨大学校长、副校长人选; z9.2eF1=3JB9-2l
(二)审议华侨大学发展规划和工作报告; W9:1ip,=7dc9+,V
(三)对华侨大学工作提出质询; f9;3ME3=5vC1:6z
(四)团结港澳台侨同胞,对华侨大学发展建设提供支持赞助,筹集办学资金,协助改善办学条件; V9.9C012Iy2:9t
(五)监督检查港澳台侨同胞及社会各界热心人士捐赠款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y5=,Xo3~7kL8+2s
(六)协助华侨大学开展海外华文教育、国际交流合作以及海外办学,引进海外及港澳台地区优秀高端专业人才,推荐和组织海外及港澳台地区专家学者来校讲学或合作进行科学研究,为华侨大学赴海外及港澳台地区进修人员创造条件; Y5~4He5;,By8.,x
(七)协助华侨大学扩大海外及港澳台地区生源,推荐品学兼优学生报考华侨大学,对回原居住地的毕业生就业给予关心帮助。 D7=7yz4!5Iz4-1l
第七条 董事会原则上每两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必要时经董事长、副董事长决定,可召开特别会议。 v,5s07?4VB2-1W
董事会下设的各工作委员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至二次会议,围绕华侨大学建设和发展的有关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提出建议,推进华侨大学各项工作。各工作委员会的活动方式和工作制度,由各工作委员会自行决定,报董事会备案。 r5?7mR9~,BR3+4H
第八条 为便于联系,董事会在华侨大学设立办公室,在香港、澳门及海外部分国家设立办事机构。 y1!7Ga31iD2!9c
第九条 董事会闭会期间,授权秘书长主持董事会日常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k7!7DW1+8xK9?,w
第十条 本章程由董事会全体会议通过,报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备案。 t6.1dA9?3Ie7=2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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