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理工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简介
成都理工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是我校负责国际交流与合作以及港澳台交流合作事务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在学校党政领导下,负责主持对外合作与交流的全面工作,贯彻执行学校党政的各项决议,完成学校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要求的各项工作任务,协调和配合其他单位(部门)做好有关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包括: l8-,ty63Kx,?2s
1. 起草全校对外合作与交流的发展规划,为学校决策提供咨询。 a,-3yj6;5Uq3=8n
2. 协调全校外事活动,为各院系教学、科研和国际学术交流提供信息和联系服务。 q1~,cq2=5ry9~,V
3. 受上级部门委托,负责重大外事活动的策划与实施。 H3;4Om5:4jr4+4R
4. 涉外校际交流项目的统筹管理(包括项目计划的制定、项目协议的拟定、项目的实施和运转情况的跟踪、管理、服务),保障国际校际交流项目及学生出国交流项目的正常运转。 O6-7fZ5;3Ni,=,n
5. 负责对全校聘请外国专家计划的制定、拟聘专家材料的审核、报批及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外国专家的签证、居留、延聘等手续,制定与外国专家所签合同并监督履行和实施情况;做好各国长期访问学者和外籍教师的接待安排和日常生活管理。 l3?3nQ5;9Fh1:3t
6. 国际会议的审核、报批以及筹备工作。 n9!3Px1?5iW2:5Z
7. 教职工因公出国(境)和学生因公出国(境)护照(通行证)、签证(签注)的办理;教职员工因私出国(境)意见的签署。 P5:2Ya5?2eA48q
8. 负责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日常运行的监督工作,负责联络并办理学校新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相关报批手续。 Y,8Te8=6pu4:1a
9. 负责外国留学生招收及培养管理工作。 j8~9gP3~8cT7-5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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