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城县人民检察院简介
稻城县人民检察院始建于1956年5月,1967年县检察院受冲击,工作中断,1978年12月重新组建。建院初始,检察院与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共同办公,无单独的办公场所。1992年,县检察院在稻城县金珠镇东街(贡巴路一段75号)修建了面积为240平方米的一楼一底砖木结构办公楼。随着各项检察业务的不断深入开展,各种硬件设施远远不能适应工作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院党组于2003年开展了稻城县人民检察院业务技侦用房项目的申报工作。在县委、政府、省州院以及相关部门的大力帮助支持下,修建了占地面积4.5亩,建筑面积978.42平方米的检察院业务办公大楼。同时,在武候、青羊区对口帮扶检察院以及温江友好兄弟县院的大力支持下,购置了新办公区域的全套办公家具及相关设施。稻城县人民检察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动落实3+2(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模式内设机构改革;院机关核定人员编制为21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19人、工勤编制2人),现有在职干警19人,其中入额检察官6人(包括院领导),司法辅助人员6人,司法行政人员4人,司法警察2人,工勤1人。班子配备1正3副、政治部主任,党组成员4人,专职检委会委员1人。2017年,我院公开招聘临时工2人,聘用制书记员5人。 A4+7ak5?3Dt2!6C
近年来,我院在中共稻城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进一步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同时我院检察业务、检察队伍、检务保障及信息化,检察管理机制等的建设都有了明显的进步和发展,全院上下呈现出了新的生机和活力,建院以来,我院先后获得省“五好检察院”、州“先进集体”、“州级文明接待室”、“先进基层党组织”、“精神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干警先后有22人次获得省、州、县“优秀检察干警”、“人民满意检察官”、“十佳检察官”、“检察系统先进个人”、“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各级荣誉称号和表彰奖励。 X6:1Gx1:6FD,.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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