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检察院简介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检察院设有10个内设机构、1个派出机构(沙琅镇检察室)和1个直属事业单位(机关服务中心)。全院共有编制157名,其中政法编制106名,事业编制21名,劳动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编制30名。现有工作人员142人,其中政法编制96人,事业编制18人,劳动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28人。 I4=,CL4+5k07?9Z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对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执行其决议,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其主要职责是:根据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部署,确定本院检察工作方针,布置检察工作任务;依法对刑事案件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开展立案监督、提起公诉;依法对监察机关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采取强制措施、审查起诉、提起公诉;依法对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行政执法活动实施法律监督;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对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受理公民、团体、机关单位的控告、申诉以及犯罪嫌疑人自首;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进行调查研究,通过有关程序逐级向上级提出立法及司法解释建议;制定全院有关检察工作的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 x1.9Gb7-5lb8?6F
机构设置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检察院设有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综合业务部、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政治部、检务保障部、沙琅镇检察室和机关服务中心。 G9-9Oz4?4TD8=2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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