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县人民法院简介
- 大埔县概况 O2:60A1?9PT2;5J
大埔建置于公元413年,地处广东省东北部,毗邻福建省的平和、永定两县和广东省饶平、丰顺、梅县,全县总面积2400多平方公里,人口50多万,县内居民均为客家人。大埔县历史悠久,人杰地灵,民风净朴,山清水秀,具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人文景观。有著名的省级自然资源保护区丰溪林场和风景秀美的阴那山、西岩山和坪山。有新加坡总理李光耀祖居、田家炳故居及纪念馆、张裕葡萄酒创始人张弼士故居、全国最早的中山纪念堂,著名的三河坝战役纪念园以及“父子进士”石碑坊、土围楼、方石楼等著名的人文景观。 g3=9Ym2?7lM7?,p
大埔拥有许多名片:是广东省著名的华侨之乡、文化之乡、陶瓷之乡、名茶之乡,广东首个中央苏区县、十佳中国最美的小城、中国十大文化休闲基地、世界长寿之乡、全国平安县、中国小吃名县、中国绿色名县、中国花环龙之乡、中国广东汉乐之乡、中国客家民居大观园…… a8!2Wv3.5VQ6.8B
- 大埔县人民法院简介 F7.4iK2.6eS2-6r
大埔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5月1日,坐落在梅州市大埔县城湖寮镇,内设有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政治部(督察室)、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共八个部门和枫朗、高陂、茶阳三个基层人民法庭。 G34Rl6;9vs4+3V
目前,大埔县人民法院共有干警77人,其中员额法官20人。一直以来,大埔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履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职责使命,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j2~8sR4?2mi68x
- 机构设置 c7~1lW9?7KG91t
大埔县人民法院设有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政治部(督察室)、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共八个部门和枫朗、高陂、茶阳三个基层人民法庭。 f6-3po7?,TH3=1D
1.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q9+9Eb8!5Is4.7m
主要职责:依法办理本院管辖案件的审查立案,决定立案或不予受理;统一编制、登记各类案件的案号和分流案件;负责庭前法律文书送达、庭前交换证据,指导当事人举证;在规定的时限内预排案件主审法官或合议庭成员、开庭日期、审判法庭和书记员;负责全院上诉案件移送的手续;发回重审案件的安排及退卷的移送工作;核算诉讼费、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对当事人提出的民事、民商事案件诉前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申请依法作出裁定。 e5~,OQ,.2xg38H
2.刑事审判庭 R8:3nZ8?1xv4.4j
主要职责:依法审判第一审公诉刑事案件;受理本辖区内的重婚、虐待、遗弃、侮辱、诽谤、暴力干涉婚烟自由、破坏现役军人婚姻等法律规定的其他刑事自诉案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结合办案开展调査研究和法制宣传工作;办理其他有关刑事审判工作事宜。 g,=6GL,:,mh4+9j
3.民事审判庭 a1:5DU2:7UK51j
主要职责:依法审理本院管辖各类民事纠纷案件;办理外地法院委托调查、询问等事项;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结合办案开展调查研究和法制宣传,提出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民事审判工作事宜。 p1-4qK9!,oU6.7H
4.综合审判庭 w6=4Vn6.8yb8=4r
主要职责:依法审理本院管辖的一审商事案件;依法审理上级法院指定管辖及其他人民法院移送的商事案件;依法审理领导指定的其他商事案件;处理审判监督等审判工作事宜。 D8.2lt6-7AM8-2D
5.执行局 y,+9Tb6;,rr6~4z
主要职责:负责执行立案庭立案移送的各类执行案件;人民法庭上送的执行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办理本院执行案件的委托评估、委托拍卖等工作,对全院执行工作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协调;办理其他执行工作事宜。 N9?3iI8;2TJ,8Y
6.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 N8;7XB8=9Uc7=8V
主要职责: 负责本院案件评查、审判流程管理、审判业绩评价、司法统计、审判委员会事务等审判管理工作;督办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直播等司法公开工作;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问题,开展相关调研、信息、宣传工作。 A5;,jV2!6005:1R
7.政治部(督察室) t9~4Uj3:2KN4=3E
主要职责:负责全院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机关党建工作;办理有关政工、人事工作事宜;负责组织本院干警培训工作;承办各种奖惩审核报批及人事统计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以及院领导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o7,bS69Pn2-8X
8.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 Y51sL3;1Sq3!,z
主要职责: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政务工作;承担本院会务工作;负责文秘、文印、机要、保密、档案和安保工作;负责院本部和其他人民法庭后勤服务和财务的管理工作;负责院内卫生等其他行政事务及接待、后勤工作;负责本院司法警察的管理工作。 L4-6ZG18FJ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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