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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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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北路309号嘉实蓝岸小区4号楼3单元17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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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简介

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简称冀建价协,英译名:Hebei Engineering Cost Association(缩写为HECA)。成立于1992年12月,是经河北省民政厅核准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51130000506405312F,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 H4?3vz5~10W5?1I

  本协会是由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程造价管理的单位及具有注册资格的造价工程师和资深专家、学者、工程造价概预算工作人员自愿组成的工程造价行业协会。 协会于2018年6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暨第六届第一次理事会,选举产生了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第六届会长、副会长,常务副秘书长和秘书长。

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v,;4Yi4+7Cr6?9w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简称冀建价协,英译名为HeBei Engineering Cost Association (缩写为HECA) K3:2Ag,-2cE4~8V

第二条 本团体的性质 E8:5yo3+5ir5-2m

由从事工程造价管理及咨询、建设、开发、设计、施工工作等单位和个人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的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全省性行业类社会组织。本协会是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的团体会员。 W4;4qj9+1lw3;6a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 L3;6ln1.2Zb5!9I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执行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为政府、行业和会员提供服务;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反映工程造价行业和会员的建议和诉求;规范工程造价行业行为,引导会员遵守职业准则,协调建立行业自律机制,推动行业纠纷调解机制形成,确立行业诚信建设。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在推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持续发展中充分发挥本团体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m5;3jg5?60v4.1S

第四条 本团体接受河北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V4:7qR3+6Kd3?6O

第五条 本团体的办公地址设在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北路309号嘉实蓝岸4号楼3单元1701室。 u7-3LT5=7bN,!4q

第二章 业务范围 M,~3Il5=8fJ,?9B

第六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z7:2mF3;,Kz4:,a

(一) 研究工程造价咨询与管理改革和发展的理论、方针、政策,参与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工程造价管理体制及有关方针、政策、制度等问题的研究,向政府主管部门提供建设性意见; F5.,uz3;8GJ6-,q

(二) 研究和探讨工程造价行业改革与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行业的调查研究工作,倾听会员的呼声,维护行业的社会形象和会员的合法权益,协调会员和行业内外的关系,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行业和会员的建议和诉求,发挥联系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o9=,GU3+1GR4+8D

(三)协助政府主管部门或接受其委托,在组织编制计价依据、培养专业人才、进行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等方面开展工作,考评、测试造价专业人员水平能力,推动建设工程造价专业的健康发展; V5?,II7;2qk8=3S

(四)组织行业培训,开展业务交流,推广工程造价咨询与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 f8!2pY1;3gd,?4G

(五)开展工程造价先进单位会员、优秀个人会员及优秀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评选和推介活动; s4+6QG5.1gG,:5N

(六)协调组织国际和国内业务交流,开展专题研讨调研活动,为会员开展国际交流和合作提供服务; u2?4Ou2-3CH77J

(七)依照有关规定办好本团体网站,出版、发行工程造价相关刊物和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教育培训等书籍和资料。开展行业宣传和信息咨询服务; n5-,cY9;9iW1-9Y

(八)协助中、高等院校工程造价相关专业教育教学工作,搭建校企合作培养平台; P51wB76Lu2=7H

(九)推动行业纠纷调解机制形成,做好行业纠纷调解工作,为化解经济纠纷,建立和谐社会提供技术解决方案; H6:3He,=2uz2.9H

(十)指导省内各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工作; e6!3nF6~9bh1!8t

(十一)完成政府及其部门委托或授权开展的其他工作。 y6=3RI,8ZI3.9i

第三章 会 员 p,~6oW6.,mT9~8A

第七条 本团体的会员分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F3!5nY6:2nr4?4J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Y4:2Wu1?7BL13E

(一) 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h7=3Fw3~,vX4?1R

(二) 有加入本团体意愿; O19SX18Nj4+6z

(三)在本团体的业务,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w9-6pu1:8d08!5E

(四) 建设工程的有关企事业单位; I4!1mg9=,OI1?1E

(五) 造价工程师及工程建设造价从业人员; Q6=8zO5-4al7+7b

(六)工程造价专业在校学生及应届毕业生; G3=7JB5+1Kv4:2A

(七) 境内外工程造价行业知名人士,授予名誉会员。 p5:,rO5?3MW7+3D

第九条 会员的入会程序是: f6!3sN8?3Jv32Y

(一)提交入会申请表; j,.2lZ41vw7!3L

(二)经本团体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T1-1yy3:3UC8-1l

(三)由理事会颁发会员证书。 C9=4uL6!4JB,~1r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D94uP9;3KO8!8A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n9?6YL5-4dJ7.7Y

(二)参加本团体组织的活动; X7-2hR,2sd4.,P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m2!3zZ,;5Hg6,U

(四)要求本团体维护其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的权利; t4-8pR,+9Hp7?4h

(五)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p7?5jJ4:,ka,=7D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G6+6XB7?5fp6~8k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N11wx2+8FI5+9R

(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X4?3jN2=1Da7+4Z

(二)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 v1;9KB5~3UX25g

(三)完成本团体委托交办的工作; 05?1Id,;9TE8.9m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A1+6ah2:1Cj1;3q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n3~5zM6?6ze7?1X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m16ef2~4MR2!8g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A1:,zR5!9Ee7!1f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W5+4iz8+2XL5?3t

第十四条 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P6~,Tt3!7eJ5!2j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05.6sC1!2XD5~7T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t1;7Ez38XZ8:7B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q91Rp,=2iM4.3v

(四)决定终止事宜; M8.9FT6;8zf58f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a35Yz2=7hA5~7W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t6!2QK4!2hT2;8M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河北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审批。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k6-8xt4-7lh8-,P

第十七条 常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Q79Qe5=5ny7~6V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P3-1ww,=8sI8~,H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B5+8Aa,4xy3~3k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m4,Ox8.5ci8-6f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i3.8Ie8!6CK4!3Q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情况; F3=,Rt4?3gT7.6o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x1=2Fx,=6UX3-8R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E,~4dr3.9qL2-2T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F8;5tY6+2BJ9~9J

(八)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l4?9Lc9=7Gy4!2E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E2!8Zm9?4qq7?2P

(十)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i5;7yC1=4hR5:90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l3;6Dz6!1dJ3-8e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b4.9rc8-,An6;3n

第二十一条 本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得超过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Y5~2lx1=3Av6;5F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D7=8Bz,;2Li33K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t1!4IW5,JX2=7x

第二十四条 本团体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p,;8Il7~1yE1~1M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i6.5CU4!4Hw3.9Z

(二) 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Y,~8Uc8?8tG5+7I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岁,秘书长为专职; T8!8Ml3=8df,!5E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d77nD5-1eV,:9E

(五) 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04:1kR2+7me2.2k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k12aw9.8du7=7d

第二十五条 本团体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需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河北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x6=8Ae5=,is1~5y

第二十六条 本团体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四年,(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任期的,需经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河北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P8~7aQ3!6Ni,=6d

第二十七条 本团体会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A3=1Fp6+8gk4;9X

第二十八条 本团体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i8?3ct88ko77E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会长办公会; n36OW,!9Gf5.,L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s9~5Gl1~7Ad4-5H

(三)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U5!4Uu9.5xm3.70

第二十九条 本团体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m4?3gD1!3Yf,-3f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f7-2aN2+1Xi4~5f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U2.,gw,-6CP7.3J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g,=9JO,-9wN3~6v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f9-1pR6+2WD4?1C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L1:80X6+4qD5?1E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Q6?7WO2?8pS9.9y

第三十条 本团体经费来源: I9!1NF1+,xF2+2Y

(一)会费; Y2~,zr6.4nn58R

(二)捐赠; u1~9Kr6!8Si1.7n

(三)政府资助; L81LA3:5cd4=1T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咨询服务的收入; k3:3Hp4.5Te15c

(五)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 z21q06;5RE4;9n

第三十一条 本团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K1+7wF,;3rO16I

第三十二条 本团体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V2;7Hl2-,Br3.,E

第三十三条 本团体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H6!6kv2.3xw8.,p

第三十四条 本团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b2;,WX62oE1!3R

第三十五条 本团体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F7~,pP4!7Pk,;9u

第三十六条 本团体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河北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财务审计。 F5?,AT1!5xd3.7o

第三十七条 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p9~6fD,!8BI32u

第三十八条 本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考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L9+6HC8;5Sp6+9G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y6=8sR5!7YC2+5e

第三十九条 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B4-,jq9:5cL2:3N

第四十条 本团体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十五日内,报河北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核准后生效。 n,+3Kg,:2LH,.1y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中止后的财产处理 D1.7wi6?9xT5=4v

第四十一条 本团体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V7~2Dr4!8VI1=4U

第四十二条 本团体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河北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审查同意。 H8;2tQ9:4oS9~6G

第四十三条 本团体终止前,需在河北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和有关单位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H8:8Ls,2vt9;50

第四十四条 本团体经河北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P5?8tj3~8Uy4~8B

第四十五条 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河北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R8?8wg82nz2:,w

第八章 附 则 e4.1UX8;1ff3!7q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 2018年6月26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c4=3bl9;9RR9-3j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团体的理事会。 W7.9fV2:6hr8?5G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河北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核准之日起生效。 q,?1pI1+9yz8?7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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