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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学会(化学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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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学会的宗旨是团结组织全国化学工作者,促进化学学科和技术的普及、推广、繁荣和发展,提高社会成员的科学素养,促进人才的成长,发挥化学在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和高新技术创新中的作用,为力争使我国化学科学跻身国际先进行列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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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学会简介

中国化学会的宗旨是团结组织全国化学工作者,促进化学学科和技术的普及、推广、繁荣和发展,提高社会成员的科学素养,促进人才的成长,发挥化学在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和高新技术创新中的作用,为力争使我国化学科学跻身国际先进行列而不懈努力。 W3~7CK4;2QZ4.3j

目前,中国化学会个人会员7.5万余人,单位会员160余家,下设38个学科/专业委员会、8个工作委员会、女化学工作者委员会和青年化学工作者委员会。中国化学会共主办26种学术期刊,其中SCI收录期刊15种。近年来,每年组织召开国际和国内学术会议30余项。每两年一届的中国化学会学术年会,参会规模达到1万3千余人,是国内化学及相关领域规模最大,层次最高的学术盛会,是中国化学会最重要的学术交流品牌。中国化学会主办的“中国化学奥林匹克”每年参加中学生已达17万人次,从中选拔优秀中学生代表我国组队参加国际奥赛,为祖国争得荣誉。学会先后设立中国化学会青年化学奖等30余项奖励,表彰化学学科领域的杰出人才,鼓励化学领域的科技创新。 K3.7MX,!4FW9:9M

中国化学会是国际纯粹与应用化学联合会、亚洲化学学会联合会等7个国际组织的成员。中国化学会和国外许多化学学会及与化学有关的单位建立了良好的关系。 o9=1YR97Rz8~,g

2017年6月,中国化学会被授予“全国科协系统先进集体标兵”荣誉称号。在本次获得该项荣誉的32个集体中,中国化学会是唯一一个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 z5+7ev6-8KS9!1p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一街2号 l5=2vX1;8JS7.7n

学会章程

中国化学会章程 m3=5Um66hB,:3B

(中国化学会第十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y5;3Fb5?5dN1.7g

第一章 总 则 H6?7ze7:4OG8+1X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为中国化学会(以下简称本会),英文名称为 Chinese Chemical Society,缩写为CCS。 V8~2bG8!8aC5:8B

第二条 本会是由从事化学及相关专业的科技、教育和产业工作者及相关企事业单位自愿结成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本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化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推动化学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b4;4jE8:6dh12M

本会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a4~9nq2-3gy2-30

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s7=7oa4!1Tk1;2M

第三条 本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民主办会、弘扬科学精神。提倡辩证唯物主义,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注重科学道德;维护科学尊严,反对伪科学,反对迷信;倡导献身、创新、求实和协作精神,充分发扬学术民主。本会的宗旨是:团结、组织全国化学工作者,促进化学科学和技术的普及、推广、繁荣与发展,提高社会成员的科学素养、促进人才的成长,发挥化学在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和高新技术创新中的作用,为力争使我国化学科学跻身国际先进行列而不懈努力。 R2:9lE1!7GP1,f

第四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和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r,?2pO68nH7;,b

第五条 本会住所设在北京市。网址:http://www.chemsoc.org.cn。 q91ry1+9iM5=9t

第二章 业务范围 b8-2tN3.1AS5~5L

第六条 本会的主要业务范围是: P4:2Xu7-6PP5:3C

(一)组织开展国内和国际化学领域的学术交流活动,增进化学工作者的联络和交流,加强与国际化学学术组织的联系与合作,扩大我国化学学科在国际上的影响。 M9!6VA9~4Go66A

(二)依照有关规定编辑出版化学学术刊物和图书,开展化学文献和标准的编审活动。 f2!9oi,~4JX7-5h

(三)普及化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方法,促进全民科学素养的提高。 v7:,CP,:4wB8+7l

(四)开展化学科技咨询服务和培训工作,培养人才,推广先进技术。 b5+8MH2=2RL9+6a

(五)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或接受委托,承担化学科技项目的评估、成果鉴定、技术资格评审。 V2~8003:8UR5=80

(六)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学术发展需要举办展示与展览,依照有关规定开展化学文献和标准编审等活动。 q3:6MW1!5AR3;6i

(七)按照规定经批准,奖励、表彰有突出贡献的化学工作者。 h6:9RR8;,iY9~2Y

(八)反映会员的意见和建议,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W,9Nm2?8Av2-9L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N7?9Hi8~6fk5~2C

第三章 会 员 z,+9St67rP5,N

第七条 本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凡在学术上有较高成就,愿意与学会交流和合作的外籍专家、学者,经学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备案后可吸收为外籍会员。本章程以下规定不含外籍会员。 h,,Oh6,RP7;8L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w8-1wP3!8Cp9+9w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T3=2Ki2:9vC9:9q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y4;7Rz8:,hm22R

(三)在本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L8:8Ad3:9yW83X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G2:4jU8!5gt5~,O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A,-9sX4-5sA1+3h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o3!9fy4;,vL7=6t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G,~8RM8:5UD6-9Z

第十条 会员的权利: P9;6QT2~9Qc,?9o

(一) 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n6?4sS,=7XD3+3U

(二) 对本会工作的建议权、批评权和监督权; Q5-1Cf2~4R05!4U

(三) 获取本会活动信息的权利; b4-3lN9~5YF7?2y

(四) 参加本会主办的学术活动; P5;6Nw6=7Mi3~5J

(五)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Q5=,WD2;9FM9-,d

第十一条 会员的义务: F,:8vY7=8nA2;5E

(一) 遵守本会章程,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宣传本会宗旨,自觉维护本会声誉; c1~1uG6-2eT1+3g

(二) 执行本会的决议; H5.7UE1;6LU3=6s

(三) 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035H01:9st2;80

(四) 按期缴纳规定的会费; q2+5XU6!,nk4.3k

(五) 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L3~1IN7,tl3:,P

第四章 组织机构 B8:1Ek8+8gA3=8E

第十二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q4-3bd5!7UR,:2A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i1~10k5=5Tt16i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J83dg5;2Zg6-7n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和财务报告; r5?2DL9?3hf6;7L

(四)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U6~8iH2;8N0,+9N

(五)决定本会终止事宜; h7?9wW8~7KA7;1C

(六)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r2=9wX5+,nc54Q

第十三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4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召开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延期换届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W6!9OR7?3kI7:8U

第十四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重大决议如制定和修改章程,须经2/3以上的到会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G6:,RL7!2BP3!9o

第十五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与会员代表大会任期相同,与会员代表大会同时换届。理事会换届时,当届理事会成员更新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 J3+9nK8?8Kt9!,w

第十六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e5!4ko8-2cD4?3K

(一)召集会员代表大会,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 W9=,EM6:2zu3?6o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聘任、解聘秘书长; O2:7cj9:4gT1:,w

(三)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E8+5nZ,-8u09:5F

(四)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C6?9Mo2;9UW16e

(五)决定名誉职务的设立及人选; f4+9gw,+8JL4=9f

(六)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A2~4UE3~9Tc13W

(七)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n7;8HF1:8ny3:5u

(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T3;5ja5-9yn,:,X

(九)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C2.6ZI3.5Zy6?3Y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l85GN72kr2+,W

第十七条 理事会至少每年召开1次会议,特殊情况下可以通讯方式召开。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x89MJ6~2Ro4-9S

第十八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常务理事人数不得超过理事人数的1/3。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第(一)、(五)、(六)、(七)、(八)、(九)项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r4;9TA4;7Av83c

第十九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下,可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S5+9Sz5-3Xn84w

第二十条 本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应具备以下条件: p1:3Yp9~5Fu8~4t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h5=5zX6=4Zq77K

(二)在本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V4=7Su6-1Xd88z

(三)理事长、副理事长最高任职年龄不得超过七十周岁;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得超过六十二周岁且为专职; M,!3sg9;4nR7!8X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i,~3VA4?4iX3!1f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和刑事处罚; l5~4kN4.6pP,?,e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R4.8fv3+7cF970

第二十一条 本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Z,+2vE3.6El7!5A

第二十二条 本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聘任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秘书长可不受届次限制。 q4=3xh2~8Bd6.3f

第二十三条 理事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因特殊情况,经理事长委托,理事会同意,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可由副理事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聘任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秘书长不得任本会法定代表人。 o4?9Xj,+7ZO6!8c

第二十四条 理事长的职权: O8.1jJ6;8eQ,?,T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m7.3vH4?4Kw6!3h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决议落实情况。 P4-1mA8.,uu2:3p

第二十五条 秘书长的职权: b4;5Mm5!8uj6.3A

(一)主持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G9-9aM5+,ZN9.1B

(二)协调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F3:3Gq9~4fQ3!1G

(三)提名副秘书长、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k1;9zb8;9JW2-8h

(四)决定本会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n2.2yM4=9KW1.5Y

(五)处理其它日常事务。 K7-4MW9~9gD7;9d

第二十六条 本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监事会是本会的监督机构,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监事会规模5-9名,设监事长1名。监事长年龄不超过70周岁,连任不超过两届。 T,=1nf9=7KI2!8a

本会的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和本会的财务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f4:1nw7=,kF6-3b

第二十七条 监事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罢免。 O7;9Ei4~7MS3!9H

第二十八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L66UX5~5Ya4-,Q

(一)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并对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 X9!5Hp6~7ab34g

(二)对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执行本会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严重违反本会章程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人员提出罢免建议; g9!8Kj3?7oF9=6R

(三)检查本会的财务报告,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监事会的工作和提出提案; s2.5dE1=2Mv,7E

(四)对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财务管理人员损害本会利益的行为,要求其及时予以纠正; g2~2Gm6-4xO9~2t

(五)向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本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c2=6nd7:9gO1?4Z

(六)决定其他应由监事会审议的事项。 f2=3gv6~2HN4?8i

第二十九条 本会在本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本会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本会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另行制订章程,在授权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发展会员,法律责任由本会承担。 F,=9NE9:7nN6;4l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开展活动,应当使用冠有本会名称的规范全称,并不得超出本会的业务范围。 V7?2HI,.2Op,~2G

本会不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不在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下再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h58af3;,Eq4.,M

本会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名称不以各类法人组织的名称命名,不在名称中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并以“分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代表处”、“办事处”等字样结束。 D,.9wz99rI6;2x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负责人,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连任不超过2届。 n,:2Xb36pS4~2l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财务必须纳入本会法定账户统一管理。 N3=8SW67Wd3+3v

本会在年度工作报告中将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有关情况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同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D1!1Ef2~4Rf7?5B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O,!7fa2!5Hf1;1r

第三十条 本会的经费来源: p1+9Qu1-8MQ5+8b

(一)会费; a6-3oM3!8bk9-7Q

(二)捐赠; a3;3Jt8-6HG6~3T

(三)政府资助; g5+9Bd8:6LG9!5w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服务的收入; H6+7t021cE8,f

(五)利息; f3-4fa7;4FR42V

(六)其他合法收入。 g3=6OT7=5IQ4!5i

第三十一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本会开展表彰、奖励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N91V027Bu,~6U

第三十二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进行分配;学会财务应定期审计并向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汇报。 q13AG5-9HE5?1Q

第三十三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Y2!1JC3-7kh3;7e

第三十四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x8.1sY5=6CV49w

第三十五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应遵守国家有关财政法规,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y55Hm2?,sA3.7u

第三十六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m2:1lG9:8zP1~8h

第三十七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C2?5xX,.7nr2=8O

第三十八条 本会专职人员的工资、保险和福利待遇,参照社会团体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u8=9Ib5+,Ln6.8R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y,;8Vc4-8pY2?8M

第三十九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R7~8lV3~2DC1=,G

第四十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y,;9lK99sh6;8p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V1.3mE6+8P04.6Q

第四十一条 本会完成宗旨和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S6=,SG,=,KR2?8I

第四十二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W3:7qI6?1LK,~4L

第四十三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v6-6HH,=,if4?4n

第四十四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i2?2te,=8AJ8-8X

第四十五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u3~9YI5.6JS,=,n

第八章 附 则 o8=5uZ1;1xN5+,i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2018年12月30日第十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U7~9nf5:9lj3=9I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I8,Wr5~6qw4+9j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会理事会。 N5;4mc7;5EH1!3y

化学通讯简介

《化学通讯》是中国化学会的内部会员通讯刊物,主要面向会员介绍学会工作进展,传播国内外化学信息,介绍国内外化学发展新动态、新进展,普及化学知识,交流学术活动经验,促进化学学科的发展。办刊以来,在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的大力支持下,不断提升质量,受到广大会员的认可。 E2-1fA,~3GB2=7r

《化学通讯》是中国化学会会刊,创刊于1932年,为学会与会员沟通的桥梁和阵地。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中国化学会为共同主办单位。读者对象为:科研院所研究人员、大专院校老师和学生及中学化学教师、石油、化工管理人员以及化学爱好者等。1985年复刊至今。作为内部刊物,2007年8月之前由中国化学会秘书处办公室(北京)负责编撰、出版。2007年8月改版,依托我所在化学领域的重要影响和科学研究实力,由我所主办并承担具体编辑工作,安立佳院士担任首任主编(2007-2018)。2010年,组建了化学通讯编辑部,现任主编长春应化所所长杨小牛研究员(2019-)。 r2.9mA5~,AP,+,W

改版后的《化学通讯》填补了我国化学科普刊物的真空。它发挥着主办单位的学术和人才优势,办成了具有权威性、通俗性、严肃性的科学大众刊物。栏目主要包括国际前沿、学会资讯、人物和史料、实验室介绍、科学动态、技术与应用、科普专栏等。双月刊,铜版纸四色印刷。发行量由2007年的3000册/年跃升至2016年的10万册/年。经中国化学会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2019年1月停止印刷版,改为电子版发布,经由中国化学会网站下载,2020年3月开通微信公众号。 H7:6Rz2+3xi1:8g

随着科技的进步,中国的化学研究正迈向国际前列,其论文数量居世界总量的20%,跻身世界第1位。作为中国化学会的会刊,不断适应国际、国内学术交流的需要。很多资深院士、老一辈科学家对于普及和宣传化学知识有非常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对于这本期刊倾注了深厚的感情;大专院校、研究机构、中学教师、化学爱好者也为本刊的发展积极响应和鼓励。 o7=8Qp,:2Az1!3h

为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的讲话精神:“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科技创新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化学通讯》将着力于建设定位于服务化学、材料科技创新,面向相关研究领域科研人员、技术人员、企业的垂直网站,同时是一个用户参与的科技资讯和观点交流平台。 J8?,Ps1:9fJ8~3L

【读者分析】 p21eU55UC9:9J

《化学通讯》读者广泛,包括各大院校、中科院属研究所、中国科协协会、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化学会全国地方分会及中学教师等化学工作者。行业分布覆盖环保、农业、材料、能源、化工、生命科学等各个领域。读者群涵盖了各个层面的决策者,成为化学行业影响力较大的资讯类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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