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城市管理局、 淮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简介
根据淮政办发[2010]82号文件精神,淮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是: T3~5UJ,!8Df6=5R
(一)贯彻国家、省有关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市城市管理发展规划、实施计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R9=5lx1;6eB7-2M
(二)负责市区城市管理的组织领导、规划协调、检查监督、目标管理和考核评比等工作。 G2:4vH8;6Tm9~9L
(三)负责城市管理法制宣传和城市管理知识的普及教育工作。 Z3.4Ff,!5BP7-1C
(四)负责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在市区主次干道两侧和广场周边等公共地段修建、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建设审批前的核准工作;按有关规定负责对市区户外广告、霓虹灯等的设置管理;负责对市区停车场点、洗车点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市区占用广场、绿化带、小游园、临时马路市场和占道摊点的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其它废弃物的处置;负责办理市政府规定应由市城管局参与审核或备案的其它事项。 O6~1Ax4?8Zh1!5G
(五)负责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相对集中行使以下行政处罚权: m,:8Yu,?8tM4~,U
1、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j3.5Nj3;5RO9;4P
2、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未经规划部门审批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它设施的行政处罚权; j8;9Bc,-2Og3-9a
3、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除公园、风景名胜区、住宅小区、单位绿化及古树名木保护以外的行政处罚权; w2=6EF89nL5-2m
4、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关于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市政设施管理的行政处罚权; f1!6WC2.7CH8.20
5、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集贸市场以外的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F9+1JV9;,QX1!2e
6、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r,-,WY3:7Pz2:1G
7、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关于在公共场所焚烧杂物以及向城区河道、水面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的行政处罚权; i7!4mf5?9EO4?4P
暂未集中的相关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待条件成熟后再集中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行使。 K8=5Gh8=3cI2.,B
(六)指导各县(区)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业务工作。 j4!,ue,!5fm3;9W
(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H4?7fT5!,vT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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