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防协会简介
中国消防协会是1984年经公安部和中国科协批准,并经民政部依法登记成立的由消防科学技术工作者、消防专业工作者和消防科研、教学、企业单位自愿组成的学术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全国性社会团体。1984年9月,在第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上,选举解衡为第一届理事会理事长。1993年7月,召开了第二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俞雷为第二届理事会理事长。1997年8月,召开了第三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选举胡之光为第三届理事会理事长。2001年10月,召开了第四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孙伦为第四届理事会理事长。2006年4月,召开了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孙伦为第五届理事会会长。2015年9月,召开了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选举陈伟明为第六届理事会会长。 A9~40R7?2pL1?2W
地址:北京朝阳区华威西里甲19号 G2;4Ku31tM2=6V
协会章程
中国消防协会章程(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p,.3ZO5=9dw3:6L
第一章 总则 j9+3I092ct6+4J
第一条 本协会名称为中国消防协会.英文名称为China Fire Protection Association,缩写CFPA。 d1+5Zt7-5ya8!8a
第二条 本协会是依法登记成立的由消防科学技术工作者、消防专业工作者和消防科研、教学、企业、中介组织等单位自愿组成的学术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全国性社会团体。 A7.1jl1:,Jo8.20
第三条 本协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协会的各项工作,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充分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团结广大消防科技工作者、消防专业工作者以及热心消防事业的人士,致力于促进我国消防科学技术进步和消防产业发展,为社会消防安全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h9?1PA1=3yV6+1T
第四条 本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登记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具体业务上同时接受公安部的指导。 L1~6pq7?3od8:7h
第五条 本协会的住所在北京市。 O9~,oP9+8MN6=6g
第二章 业务范围 N1.7WV75jb7!9I
第六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k99Pw8-8UB3~4S
(一)开展国内外消防学术交流,促进消防学科发展; P2+30y2?9Mv95U
(二)开展消防宣传,普及消防科学技术知识,传播和推广科学精神、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提高全社会的消防意识; U2~3Px94Tw,~5l
(三)贯彻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和行业政策,开展行业自律管理,促进消防行业发展。 m4=2zE9?4Ew,.,Q
(四)接受委托,承担或参与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消防科技项目的评估、消防工程设计施工企业的资质审查和评估、消防科技成果的鉴定、火灾原因鉴定与论证、科技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及有关消防法规、标准的编写等任务。 P,=7Su,8CY3+1k
(五)组织开展对会员和有关消防人员进行培训、教育; g,9fH1;6Gc9+3e
(六)举办全国性和国际性的消防科技会议、展览、讲座,推广国内外先进消防技术、消防产品; T,.,Sq4!5Pt1?9X
(七)兴办与消防有关的社会公益事业,开展消防科技信息、咨询等中介服务; m3!,Vq5+9eE4.2J
(八)开展国际消防科技交流与合作,发展同国外民间消防组织、团体和个人的友好交往; u5=6pt8-7Eu5-2j
(九)编辑、出版消防科技书籍、报刊和音像制品、开设消防网站; r3-9Xp13vA9=7d
(十)组织参与对国家有关消防发展的立法、决策进行的论证,提出建议; p9:9Ls5.1tE3:7T
(十一)举荐人才,按照规定,经批准表彰、奖励在消防科技进步和消防公益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的人员和单位; E3+6bH3;8FO8!3k
(十二)向党和政府反映消防科技工作者、消防专业工作者以及消防行业的意见和要求,维护消防科技工作者、消防专业工作者以及消防行业单位的合法权益,发展为消防科学技术和消防专业工作者服务的事业。 f3.7WI5.3Aw5-,x
第三章 会员 b7=3wz7+6L06!3w
第七条 本协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外籍会员和单位会员。 C2:6wx8?7xP4-4e
第八条 本协会会员条件:凡拥护本协会章程,自愿提出申请,符合以下条件者,经批准后成为会员: O5.,OE6=9ak6.6b
(一)个人会员:具有中级或相当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职称的消防科技工作者;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消防专业工作者;热心消防事业、积极支持协会工作并做出一定贡献的各界人士; e6!7cv6=7ze37I
(二)外籍会员:在消防学术上有较高成就,对我国友好,并愿与协会联系、交往、合作的外籍消防科技和消防专业工作者; R4!2iA1,tB6=7N
(三)单位会员:具有一定数量的消防科学技术人员和消防专业工作人员,并愿意参加和支持本协会活动的群众团体、中介组织以及消防科研、生产、教学、设计、施工等企业、事业单位。 w1=6uG1?,Qg3.4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消防协会及各地地方消防协会向本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即为本会单位会员。 i9+,Bu8~6SX7+2X
第九条 会员入会程序是: k,-3pa,-5mW2-9V
(一)个人会员:填写入会申请表,由1名会员或会员所在单位介绍,经本协会常务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审议批准; f4;1Er8!3bp9!6p
(二)外籍会员:填写入会申请表,由本协会1名理事或2名会员介绍,经本协会常务理事会审议批准,报本协会业务主管单位备案; S3;9YO5:1fb8?,x
(三)单位会员:申请入会的团体或单位提交入会申请表,经本协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或授权的机构审议批准。 T8+6nl6!5UF1;9f
第十条 对消防科学技术有重要贡献,具有较高威望,热心参加或协助组织本协会活动的国内外专家、学者和其他人士,经本协会两名常务理事提名推荐,常务理事会议批准,可授予其名誉会员称号,并报协会业务主管单位备案。 M56Dq6+2LH1-,D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e8~7YZ3.3yq7:1j
(一)本协会内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p4!3ue9.4LB2!9h
(二)对本协会各项工作的建议权、批评权、监督权; w4;4qf7-9zk6+6L
(三)参加本协会的有关活动; h2;7My,+7wd6?4z
(四)优先、优惠获得本协会的有关资料和其他服务; J15sv9~4Ch6?2f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s8?8YX2?70R48n
外籍会员、名誉会员不享有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s6=7Od2-8ZZ4!4R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z4~1Xx8:2fw5!8S
(一)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 z3!8Rh5+,fH9!2Z
(二)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 M,-,U05:3XY4-8L
(三)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参加和支持本协会的活动; K4;1Dh2-5Or8!,W
(四)遵守共同商定的行规行约; K53uY6=6bW9;5Z
(五)向本协会反映有关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M9.4jK3=5SP4~8X
(六)按时按规定交纳会费。 h2-3rP3-2uy9-,m
第十三条 会员要求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证书、铭牌。 K1!9qP1-2ku,-6O
会员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不履行会员义务的,经提示后,1年仍不予理睬者,视为自动退会。 J7?7cw,7XL,=9h
第十四条 凡触犯刑律或严重违反本章程者,经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或其授权机构表决通过,予以取消会籍。 s6!2lH27qt4;3B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d6?4pR,;6Sx1.1r
第十五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q6+4zS5!,OF6;2c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e3=1Bw5:4tC9;4x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z9~2SR6.9AJ8:5k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A1-6sL3=,gT6!9j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B,~,SU5;9Gw3-3Y
(四)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C8?5wQ,:8DW5-8O
(五)决定工作方针和任务; a6:5nO88me1~1i
(六)决定终止事宜; d4+1QO,~8Hx8.9f
(七)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T5+8Ea7.9Rs2?2s
第十六条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原则上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有效。 r8-1my9?2HJ7?3J
第十七条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每4年召开一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召开时,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延期召开最长不超过1年。 s5.6CK91yT8?8j
第十八条 理事会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的工作,对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协会理事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担任时,可由原推荐单位提出新人选,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议审议批准后更换。 V,-1QI,.9Kt8,J
理事会的职权是: l4=5er1!1Wo8-3R
(一)执行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L2=8WQ8~4Ty9:9G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 H9!6fi3:3Gg4;3X
(三)筹备召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R9?,rV3+2yG3~,K
(四)向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r9+8Zv3!5NZ4+7m
(五)制定工作计划; f5.1fs7.3Xt3.5j
(六)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o6?8ak4.3vG5+8L
(七)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工作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分会)和实体机构的设立、注销和变更; V9-9za1-,Rh3!6q
(八)决定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U,?4bh,:9cf,-4M
(九)决定各机构组成人员的聘任; T68Kx6.8i07;4A
(十)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U5-6bu7?3qU3;80
(十一)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j8.3lW4;5gO7+5F
(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r6.7Ib,!3JL4:3X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Y1?9Io2-9dQ6-6i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A5;3uy6!3ui,;7A
第二十一条 本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n,!2EN2!1fg1+5S
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十一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E,!8Ou,!4Xr9;1a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d2;6da42YE6!8w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A1~4MT2?2Uq,-3j
第二十四条 本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有下列条件: t4?3Vy1+4rP24m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u9:3rO82iS5-,I
(二)在本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F1=9mz7+7Jm7.9t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j5+7Ok9-7Bq8-1f
(四)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Q4;5YM3=6Ky9-6j
(五)会长、副会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58周岁; P6.6iS41ci,-5N
第二十五条 本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一届,可以连选连任,连任不得超过两届。如因特殊情况延期换届,须按第十七条规定程序办理。 W2.9jx9~4bz,+7m
第二十六条 本协会会长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S1?4vP7;4ik9!9j
第二十七条 本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G2!6Zu8?7rL7+6T
(一)领导本协会的全面工作。 c7=2Sx2?3bR5:,M
(二)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 a4?6WN6~,ff,;7V
(三)检查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n8.3SB3.9Zy5.9d
(四)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e6;8AL,;1Mn4+2Y
(五)提出其他重要事项的决策意见。 N,.7LJ9!4UM,~3u
第二十八条 本协会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 H3!7OO4-6qo,.1n
第二十九条 本协会秘书长在会长领导下行使下列职权: F8=8fm2~4cO5:,S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R7~5sF6-4jE1-7m
(二)协调各实体机构、分支机构开展工作; x5?2sV7+2E04!3r
(三)提名总工程师、副秘书长及各办事机构、实体机构和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G3;6Uo1+5uv2~9w
(四)决定办事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x1:4FW2+7yi3=1k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Z4.9Ge7,Qf5!2r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w3~7xR7:3Uj6:9a
第三十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 x3;1NS3!1YR8;5v
(一)会费; q6=9JP8?8ia2?3J
(二)捐赠; H8!2vW6.8la1.7a
(三)公安部、中国科协资助; M5?9Vq7=,Sy7~6Z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b3~5py2!,rD6=3Z
(五)利息; t3:4Ae4=9nT7?7j
(六)其他合法收入。 D2~3wJ3!8US2?,Y
第三十一条 本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t6;7HY8;,LX9+,d
本会开展表彰奖励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H3!,kT2!9Kl4:9P
第三十二条 本协会的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L9~1Hx6=,bx4-1V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W6?5PC7:1pc4-1Z
第三十三条 本协会的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必要时公布有关情况。本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应当接受财务审计。 X8,qn9;7tG5~3x
第三十四条 本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a,-8Id5.6ao4?6F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b4;7IL2;9Gp8!6Q
第三十五条 对本章程的修改,须经常务理事会或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提交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i6-9bl5-,LY8?5q
第三十六条 修改的章程在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通过15日内,报本协会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经同意,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b4.9BB1~7dH1.7u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务处理 R3+3RX4?6Rv1-3b
第三十七条 本协会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时,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经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P2-1UV5-5xL4+7j
第三十八条 本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A7!6HC6~1IQ4.3X
第三十九条 本协会经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d6-9IY1.2oZ7=4Q
第四十条 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i5?,TD8-3Yv3.9W
第八章 附则 A4!2In,~2Hw2=9R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经2015年9月29日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d6+,et5;8SZ1-6g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理事会。 n1=2pB4~4cd93J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C2~4sm8!9sW3;3V
免责声明
网站收录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致力于为中文网站提供动力。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