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江县人民检察院简介
蒲江县人民检察院于1955年2月正式成立,其前身是1951年12月在县公安局内成立的人民检察署。1959年2月因蒲江、邛崃合县而撤销,1962年11月恢复建制。1978年2月,第五届全国人大通过的《宪法》,从法律上恢复了检察机关建制。同年10月11日,蒲江县人民检察院恢复重建。 g4=6lu2+2Ef3!9u
恢复重建以来,在中共蒲江县委和成都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历经几届领导班子、几代蒲检人的艰苦创业和拼搏努力,蒲江县人民检察院在班子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在编干警从最初的5人发展到现在的29人,办公办案技术用房功能不断齐备。蒲江县人民检察院现设置5个内设机构、2个派驻检察室,即办公室、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第一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生态环境资源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派驻寿安检察室、派驻县看守所检察室。 T9+,eI6+1LE5:2a
蒲江县人民检察院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称号,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被省检察院授予“文明接待室”、全省检察机关涉检案件“零上访”先进单位等,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荣获集体二等功,涌现出以“全国先进工作者”王芝良同志为代表的一批先进个人。 g8-,od9!1Za9;1Q
如今,位于县城朝阳大道168号的蒲江县人民检察院,在院党组的带领下,全院干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按照争创一流的检察工作目标,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求实创新,锐意进取,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O6!,yE3=1xq7~7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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