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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空气动力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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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空气动力学会是由空气动力学科技工作者组成的非营利性全国学术社会团体,组织和联合航空航天、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工业部门开展空气动力学方面的科学研究、学术会议、期刊出版和科学普及活动。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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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空气动力学会简介

中国空气动力学会是由空气动力学科技工作者组成的非营利性全国学术社会团体,组织和联合航空航天、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工业部门开展空气动力学方面的科学研究、学术会议、期刊出版和科学普及活动。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 n1~3TQ3!8jD8~2w

历史沿革

1978年钱学森倡议成立空气动力学学术团体。 i2-6MK2~,uJ9+6Z

1980年6月10日在上海成立中国空气动力学研究会,钱学森、沈元当选为名誉会长,庄逢甘为会长。 X9!4dB9-4xU5+3A

1980年9月12日经中国科协批准,命名为中国空气动力学研究会。 L2:2HX1.8gY63v

1984年9月在四川召开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钱学森、沈元当选为名誉理事长,庄逢甘为理事长。 g8!2Us9=7mo6?7U

1989年10月常务理事会决定并经中国科协批准改名为中国空气动力学会,并在民政部登记注册。 K4;3eo3=7KT22Y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 K1-7zJ1=3eG34J

理事会

中国空气动力学会设立九个专业委员会: M6:8TT7+9tW3!3X

风工程和工业空气动力学专业委员会 B1?4nS4;8YM5!1K

风能空气动力学专业委员会 y3?1oG4;6Oq4.6M

低跨超声速专业委员会 S2.5t06-7qt77p

测控专业委员会 A2+2aj9:6TT5-4Z

计算空气动力学专业委员会 i2~2Gs8!3Ex21Y

流动显示专业委员会 f1;9Yn7.7pZ3~3R

高超声速专业委员会 G96Ly,=8IH27S

空气弹性力学专业委员会 H7=8fV4?6Uq8-1c

物理气体动力学专业委员会 r5=2NI5?2we75g

机构设置

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全国学会组织通则(试行)》,空气动力学会由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学会办公室和九个专业委员会构成,暂未设立监事会。 Q2=2lh91jx2=4n

中国空气动力学会设立九个专业委员,分别是:风工程和工业空气动力学专业委员会、风能空气动力学专业委员会、低跨超声速专业委员会、测控专业委员会、计算空气动力学专业委员会、流动显示专业委员会、高超声速专业委员会、空气弹性力学专业委员会、物理气体动力学专业委员会。 c4+3ox,:7Pb4:4i

学会章程

中国空气动力学会章程 d8!7Up4!2WF6-1f

第一章 总 则 q9=7GH8?2FF1?2A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中国空气动力学会。 M5+9Mj5.8ZG6:4X

英文名称为:chinese aerodynamics research society,英文缩写为:CARS。 X1?5Xc,;7jA7!1l

第二条 中国空气动力学会是中国空气动力学科学技术工作者自愿结成并依法登记成立的、全国性的、公益性的、非营利性的学术性群众团体,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是我国发展空气动力学科技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 V6=3hb7-4L02:1P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团结和组织全国空气动力学科技工作者,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公德,提倡发扬“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坚持独立自主、民主办会原则,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提高空气动力学研究水平,促进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空气动力学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促进科学技术与经济的结合,为国防建设和国民经济建设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广大会员和科技工作者服务。 E6!3nh64Ij52e

第四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国家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本会的挂靠单位是中国空气动力研究与发展中心。 m1?4oS,6yH2?3O

第五条 本会会址设在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本会网址:www.cars.org.cn。 l7?3H07-7hy9~2t

第二章 业务范围 X1-8RQ3;,0z6-9d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L6=3zt6-5dH3+9Z

(一)开展国内外有关空气动力学的学术交流活动,发展同国内外的科学技术团体、科学家、学者等科技工作者的友好联系和科技合作,组织学术会议,交流研究成果,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自主创新。 S1.8YH1=,rU7;9J

(二)编辑和出版学术刊物。 K7=8hS6!,GK5.9b

(三)对国家科学技术政策和经济建设、国防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论证,提供科学建议。 y7=2OU8!7hX9-2X

(四)举办科技展览,推广先进技术,推动空气动力技术在其它领域应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产学研结合。 C2.7gG5+7YC6~40

(五)接受委托,承担科技项目评估、科技成果鉴定、专业技术资格认证、参与制定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等工作。 h6=,hq7!5zm,-80

(六)推荐、表彰和奖励在空气动力研究与发展中的优秀科技人才、科技成果、科普成果和学术著作。 q7!1Ar5;2Xa34A

(七)举办有关空气动力学的讲学、培训、科普、继续教育等活动;做好空气动力学相关科学知识的普及和提高工作;反映空气动力学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举办为会员服务的各类活动。 o6+5yp3;1Sb,!7s

第三章 会 员 B31pn8.8ae,?6L

第七条 本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个人会员包括学生会员、普通会员、高级会员、资深会员。 h4-7uV67dW9~3M

第八条 个人会员 S5;5Dv8:,oR8!6N

基本条件: g4!8eV5!7JA8=,R

(一)拥护学会的章程。 i3?3jc4-4ju7:4g

(二)愿意加入学会,积极参加学会活动。 b6.4OX8.1ll6:8u

(三)在学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水平和影响。 e6=5Ei2:2sO6.50

具体条件如下: y6:1xV3~2Zj47z

(一)学生会员:研究生、大学本科三年级以上成绩优良的空气动力学和相关专业的学生。学生会员从学校毕业后并达到普通会员学术水平者,经本人申请并经批准后可成为普通会员。 V1,Ov67fS8!9a

(二)普通会员:已获得工程师、讲师、助理研究员以上职称,或具有相当上述水平的空气动力学和相关专业的科技人员。 r1:2Pg4?8Jw2~8M

(三)高级会员:具有高级职称的空气动力学及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并在其科技、教育、生产、出版或管理工作方面有突出贡献,或对学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 d1:5xU72Yn4:2x

(四)资深会员:空气动力学领域的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或对本会发展做出过重大贡献并曾任满一届本会负责人职务者,经常务理事会通过可授予资深会员。 C61Td2!2If19i

第九条 团体会员 y2=8wN48wM6!7b

与本会及所属专业委员会活动有关,具有一定空气动力学科技力量的企事业单位、研究设计部门、高等院校,以及依法成立的学术群众团体,凡拥护本会章程,支持本会活动,均可申请作为本会团体会员。 A,:40X3?6rU9!1i

第十条 会员入会程序 F5+3QE7:4sy6+8H

(一)个人申请入会者,须提交入会申请书,由本会会员介绍或单位推荐,经理事会授权机构讨论通过,可成为本会会员,并发给会员证。 t4;3Zu9=5et3:,O

(二)团体会员入会,由团体单位提出申请或由学会直接发展,被批准接纳的团体会员由本会发给统一的团体会员证书,团体会员应指派一位代表,负责学会工作的联系。 n6=2qN3:3gk,?6z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x3.5Gy8!7PU8-5d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w1;8Uj6+6Ic7=3T

(二)优先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种活动; j8~4Du6+4DO1;7B

(三)优惠取得本会的刊物和学术资料; V4-7HN2=3rE6=2v

(四)对本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N67wW2:5vK9?5g

(五)参加学会学术活动及在本会刊物发表论文享有优惠; O5.6zQ9?8CR6;1d

(六)有入会自愿、退会自由权。 M8!7yN3-8br7-3f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r1~4TN,~7XH5:6i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S1;5tC8:,bC9+4z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Q,-4Zi8?7Ix490

(三)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活动,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 d5;2xl8!9gk9+9G

(四)关心我国空气动力学事业的发展,积极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c98ll5:9WF7;4L

(五)按规定缴纳会费。 I,-2yt75fO3.2O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时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如果会员不能按规定缴纳会费或从不参加本会活动的,一年后予以通知,15个工作日内无反应者则视为自动退会。 T51XW6-3bX2:5v

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凡触犯刑律,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其会员资格自动取消。 s5:8BG1-3wm1.5u

第十五条 凡对本专业科学技术和本会有重大贡献的理事长、理事,卸任后经常务理事会提名并审议通过,可授予名誉理事长、名誉理事的称号。 Y,;8nA2:9Ml2+1d

第四章 组织机构 k25Nb3!4Qb9~8F

第十六条 本会最高领导机构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d4+3Yn5=6nY1!7r

(一)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B63Fp5;3GW4-1k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x4-8wA5?5or3.5t

(三)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U48WE1=5NC4~2F

(四)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任务等重大事宜; Y3.1PX7:2Is6:1O

(五)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P7?5Kg6+7EV6-8N

(六)决定本会终止事宜。 p7~,Yh4-1oD3~6E

第十七条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 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A6-3zc7:2yl5-2r

第十八条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常务理事会提议并表决通过,报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批准。提前或延期换届时间最多一年。 M4=6On7?6cL6+6j

第十九条 本会理事会由代表我国高水平的从事空气动力学事业的理事组成,理事候选人由团体会员单位推荐,经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理事会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闭幕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的职权是: O9=2CF3?9NM87G

(一)执行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a5=,fk5-9rJ,4N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常务理事; n2=2mb7;2cZ9-3d

(三)筹备召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V,!9Fv7=9sy6.8f

(四)向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g,=4Ri9-8ux6?,p

(五)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 d7=5Gk2!2cm9-2l

(六)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H4:,db3:9ZS3!1O

(七)领导所属机构开展工作; B3:8fr,=2En2~8a

(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W2;,Eq6-3av85s

(九)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H6+9eT7;5aY8+3k

第二十条 理事会须有2/3 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q,-90T7?,jS9?3y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选举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若干人,秘书长l人,常务理事若干人组成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人数不得超过理事人数的1/3,常务理事会2/3应为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九条(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常务理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07?1hF9=9Od8~5T

第二十二条 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p,!2Io,;1ZN5-3h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y8!1NO5+,oG6~9o

(二)在空气动力学界有较大影响并热心学会工作; R4+5XD,!7TR7=6I

(三)学会理事长、副理事长任职年龄不得超过七十周岁。秘书长任职时年龄一般不超过62周岁。秘书长为专职,或设若干副秘书长协助兼职秘书长工作; F1+5hj,+4ZQ6;8k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r12Ih6,Nj7-2b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f6!1LV1?4at8+5L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U3.6na15au8?,n

(七)外籍人士不得担任学会负责人。 m4+5mr1?8ho5!,c

第二十三条 本会理事长、副理事长如在届中超过最高任职年龄须更换人选,由常务理事会审议提交候选人名单,经理事会选举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更换。 a,:2wa82yc7:2E

第二十四条 本会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任期五年,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全国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到会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V6;4Jt85ET7+4b

第二十五条 本会理事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如有特殊情况,可由副理事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经社团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任职。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s68Wp2.6Kj4=5C

第二十六条 理事在任期内,由于工作调动等原因,不能代表原单位或不能参加学会活动的,原单位可以提出更换或补充理事的要求,但需经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任期内调至另外工作单位的理事,若能代表新单位继续参加学会活动的,保留其理事和承担学会工作的权利。 Y4!3UA2?2Yh2!,V

第二十七条 理事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工作委员会,在常务理事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其主任委员由常务理事会聘任。 v3:4LK7~7eY3+7h

第二十八条 理事会根据学术活动的需要,设立各种专业委员会、刊物编辑委员会和学会办公室,在常务理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l,=9ko4-6vZ3=7l

(一)学科专业委员会 X4:5vx4-1fM4-6B

本会按照不同专业设立若干学科专业委员会,负责开展该学科专业的学术交流活动,完成本会的各项任务。专业委员会是本会下属分支机构,为保证学会各项学术交流活动的有序开展,各专业委员会在组织活动前需书面上报至学会办公室,经批准后方可执行。活动结束后应向学会办公室提交会议资料。 v3+3If6:,Yx,8o

学科专业委员会实行委员会制,由正、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和委员若干人组成,领导专业委员会的活动,其主任委员由常务理事会聘任。 N,:9we4=9LR9;5A

(二)刊物编辑委员会 J8+7PJ3?2ur4-4z

本会设立若干刊物编辑委员会,编辑出版《空气动力学学报》、《实验流体力学》等学术性刊物。刊物编辑委员会由正、副主编和编委若干名组成,其主编由常务理事会聘任。刊物编辑委员会下设编辑部,由编辑部主任和编辑若干名组成,处理日常刊物编辑出版事务。 K,?20Q6~7bY2~3t

(三)学会办公室 d3;5yh5.,om,~4e

本会办公室是理事会的具体办事机构,在秘书长领导下负责国内外学术活动的联系,协调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处理学会日常事务。办公室由主任和若干秘书组成。 y2~5TR4=9Zd4+6r

第二十九条 本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r7;4Gj6~8fq3:,v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b6:6qv8-4ct3:7L

(二)检查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p97GU5!8GD19n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I4;4XS3=9OE6.9c

理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理事长指定副理事长代为履行。 q,+7Cq8~8gw8=6H

第三十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E4;5qk9!8P01-2Q

(一)主持办事机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Y4+5wV5=5NO1?8J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q87Zj8+9FX2+,u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 K8=7Pj4+4Nr5~2f

(四)决定办事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j6!6pl6!5zs3~7D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l7~,EU8:8hN1~7D

第三十一条 本会的经费来源: z7!5wS1?3tX2-3J

(一)会费; J,=3gD3,nh9~4c

(二)个人或团体捐赠; H,;7Bp3-8Ew3:3R

(三)政府和社会资助; Q1.2uS8~2wA6+8o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有关活动或服务收入; m1=,Qt5?3Dr4-2y

(五)利息; s4;1Yz,!,FS8~4x

(六)其他合法收入。 v6~5O03:4fI7.2Q

第三十二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本会开展表彰奖励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P6.8Cn6.4HM9:6g

第三十三条 本会经费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在会员中分配。 r2?2Bw99iY5?2Z

第三十四条 本会按国家规定建立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L8:6lT9;8Uf4;7p

第三十五条 本会聘任具有专业资质的会计人员和出纳人员,受中国科协和挂靠单位财务部门的监督和审查。会计、出纳人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Z2+9iw2;6Pb3;3u

第三十六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属于国家拨款、社会捐赠、单位资助的资产,受审计机关监督,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有关情况。 v7~3Vw,.1Ux71T

第三十七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F7.7wb53jD2?6s

第三十八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v1+4iA4;7vl7;3l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P5:1cK2~3pw9=2z

第三十九条 本会章程的修改由常务理事会提出新章程或章程修改意见,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提交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Q9?4fI5+,tV5?6e

第四十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e6~4wy4.2aC8~7P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f5-4ua5=7OS9+3y

第四十一条 本会终止活动时,必须完成注销手续。 b9;6Oa5-6IR6:1r

第四十二条 本会终止动议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提交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N4+3VU,+4Nb4-3N

第四十三条 本会终止前,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业务主管部门及挂靠单位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Y9;9bi6+1ge5.5s

第四十四条 本会经民政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F2~7rI9;3gd1:8E

第四十五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业务主管单位和民政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Y4+7Rp1?9ip8.2r

第八章 附 则 T3~7JG3:8h06.7R

第四十六条 本会的会徽为: N2?7Mo2?6zv,,F

图示双环中是我会中英文名称,内圆中cars是我会英文名称的缩写,1980是我会成立的时间,A是aerodynamics的第一个字母,下面的图形似空气动力学研究设备风洞的喷管。 L5~5IQ2~2fn3-1F

中国空气动力学会会徽可在办公地点、活动场所、会议会场悬挂,在出版刊物上印制,也可制成徽章佩戴。 M3;6wb55lw2-1D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经2016年6月20日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f5!,SD,;,ok3-4b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J1~5Xh6!4Mq73W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自民政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q4:5uQ7=,gF95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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